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安全监管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
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海政发[2004]67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4.06.14
【实施日期】2004.06.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通
知
(海政发〔2004〕67号)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
现将《区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安全监管(管理)职责》(以下简称《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区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所承担的安全监管(管理)职责负总责。
二、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职责》中强调了区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应承担的安全监管(管理)责任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