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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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北方交通重工集团全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

依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核心管理理念,实现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流程化,培养和造就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员工队伍,特制定《全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

1.培训管理架构与权责:

1.1架构

1.2 职责及权限

1.2.1 人力资源部:是培训学分的一级管理部门。负责全员培训学分

标准的制定、考核与修改,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学分的完成情况和有效性。

1.2.2各系统/部门:依据人力资源部发布的公司培训总体要求和规

划制定部门内培训计划并认真执行;同时每月30日前完成《培训实施记录》及《员工培训学分登记表》等档案更新,人力资源部将于每月1—5日由专人检查。

1.2.3 全体员工:根据本制度要求积极参加公司安排的相关培训课程

或活动,修满规定的学分。

2.培训学分标准

2.1 按职级设置学分(公司各职级年度最低学分标准)

2.1.1按系统分职级设置年度最低学分标准,每年可根据公司发展战

略规划进行细微调整。

2.1.2 各部门制定的培训计划必须拆分到月,总体保证培训学时充分

满足员工最低学分的需求。

2.1.3 员工每季度必须修完总学分的1/4,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检查。

2.1.4 各职级最低学分标准表

2.1.5 职级划分标准:

✓高层管理人员:集团总裁助理级以上员工;

✓中层管理人员:生产系统部长助理级以上员工、研发中心所长级以上员工、行政系统高级主管级以上员工、销售系统副经理级以

上员工;

✓基层管理人员:生产系统车间主任、质检科长、工艺科长、调度、工程师以上人员,研发中心研究所助理,行政系统主管级以上员

工,经营系统区域经理以上员工;

✓职员:除生产一线工人和上述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员工;

✓工人:生产一线的工人及班组长。

2.2 学分获得的途径及认定条件

2.2.1 参加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的企业级课程,通过考核可以获得培训

学分;未通过考核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则于次月重修该课程。

2.2.2 参加部门内组织的培训,通过考核可以获得培训学分;未通过考核部门需给予重新指导,进行补考。

2.2.3 由公司外派参加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和学习的课件(记录笔记),可获得培训学分(外训公司无考核的除外)。

2.2.4 聘为集团内部讲师者参与企业级授课即获得培训学分。

2.2.5 借阅公司指定的书籍或学习资料,并通过笔试或提交学习心得评定合格后,可获得培训学分。

2.2.6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自学,获取相关部门的职称或技能鉴定证书可获得学分。

2.2.7 工作期间员工自主报名参加的学历教育,每年年底计分一次。

2.2.8 参加公司外部的各类知识和技能竞赛、内部的各项培训活动、竞赛、评比均可获得学分。

2.2.9 创新、研究取得重大成果,即可获得学分。

3.考评与奖惩措施

3.1 公司人力资源部将每月对各部门的学分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3.2 人力资源部将通过抽查试卷、学分表和现场问答方式进行考评核实。

3.3 对于检查结果将进行公布,并张贴于公示看板。

3.4当季学分达不到基本积分要求的,不能参加公司及部门各项评比活动。并根据短缺分数,按 50元 /分给予处罚,同时每个季度累积学分不足80%者,在第三个月绩效考核成绩中扣除10分。

3.5 公司对学分制实施中的优秀组织者和学分完成突出的集体及个人给予

300-1000元的奖励;学分当年累计超出部分,不予累计到下一年度。

3.6 培训学分达成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一个参考依据,作为转正和晋升的一个重要指标。

4.其他

4.1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系统各部门。

4.2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4.3 本办法自盖章之日起施行。

4.4 附表

NTHRT-L1 《培训通知》

NTHRT-L2 《年度培训计划》

NTHRT-L3 《培训请假单》

NTHRT-L4 《培训效果实施反馈表》

NTHRT-L5 《培训请假申请表》

NTHRT-L6 《员工培训学分登记表》

沈阳北方交通重工集团

人力资源部

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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