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实施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我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县委组织部在全县范围内选取了镇煤矿党委、贵州有限公司党总支、党支部、个协党支部等4个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
按照县委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要求,就我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示范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示范点”工作目标任务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县经济改革发展的大局,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和提高党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力争通过一年的努力,使“示范点”党组织达到“五好”建设目标。
1、领导班子好。
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整体素质高。
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政治上强,熟悉党务工作,懂经营管理,组织能力较强,会做思想政治工作,善于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作共事,在职工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2、党员队伍好。
每个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观念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遵纪守法,在生产经营、精神文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骨干和广大职工群众学习的榜样。
3、工作机制好。
党组织隶属关系明确,建有一套党组织建设
的各项工作制度与企业经营管理相结合的工作制度。
建立和完善党内学习、选举制度和党内生活、党组织活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不断改进党组织活动方式,确保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工作运行制度化、规范化。
4、发展业绩好。
坚持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实际出发,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的活动,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把企业职工群众凝聚在党组织周围,积极推进企业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提高业主对党的认识,自觉支持党的工作,帮助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成为当地的创利纳税大户和精神文明建设典型。
5、群众反映好。
党组织在企业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业主和职工群众的利益关系。
积极引导企业参与所在地(镇乡或社区、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并发挥积极作用。
围绕上述目标,在具体工作中要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任务:第一,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
一是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
通过内选、选派等方式,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党务工作,懂经营管理,组织能力较强,会做思想政治工作,善于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作共事,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职工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的党员选进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要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选配党组织书记要取得企业的支持和配合。
企业业主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可选配一名副书记负责日常党务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党组织办公阵地,做好党务工作者特别是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工作。
建立党务工作者管理制度,建立党务工作者定期例会制度。
第二,加强党员的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按照《党
章》规定发展党员,注意把企业的管理骨干、技术骨干和生产一线的青年优秀职工作为发展对象;在群团组织中积极开展“推优”工作,努力把不是党员的团组织和妇联组织负责人培养发展成党员;结合实际制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管理办法,每个“示范点”党组织每年培养4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发展2名以上党员。
二是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切实解决党员“隐身”的问题。
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鼓励党员在企业中亮明身份,要做好党员在进入和离开企业时组织关系的接转,在企业中工作满6个月以上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企业党组织,因特殊原因不能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应持党员证明信参加党组织活动。
工作岗位不稳定的党员,可持流动党员证明参加党组织活动。
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督促检查,主动和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取得联系,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三是结合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党员教育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职工党员要求他们做好本职工作,并在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注重把职工党员培养成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技术骨干;管理层党员要求他们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加强与企业主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反映员工意见,协调好企业主与职工的关系,业主党员要求他们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依法经营,热心公益事业,处理好劳资关系。
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活动,提高党员的岗位创新能力,使党的先进性通过一个个党员的具体形象得以体现。
第三,按照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进企业发展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组织活动方式,创新工作载体,切实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
一是坚持党组织活动“为企业所需要、为党员所欢迎、
为职工所拥护、为所有者(经营者)所理解和支持”的要求,改进党组织的活动方式,按照“小型、业余、分散、务实”的原则开展党的活动,实现党组织活动同非公有制经济特点相适应。
二是通过组织开展“我为企业献一策”、“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等有效活动载体,结合企业实际进一步创新工作载体,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把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与发展先进的企业文化、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党组织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协调处理好各方关系。
注意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教育和凝聚职工群众,引导、启发职工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业主诚实劳动、守法经营、乐于奉献,积极引导他们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事业。
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党员联系职工活动,帮助职工群众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提高职工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教育职工群众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通过开展积极健康的文娱活动,引导企业提升文化品位,发展先进的企业文化,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建立健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依托群团组织,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探索党建带群团建设、群团建设促党建的新办法。
一是党组织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按照各自的章程积极开展活动。
工会要切实发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调动各方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作用;共青团要充分组织、凝聚企业青年职工,调动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为党组织培养后备人才;妇联要充分团结凝聚企业妇女职工,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
倡导不是业主的党组织书记兼任工会主席,工会负责人是党员的可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并可以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团组织和妇联组织
负责人是党员的,可以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第五,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
要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纳入各级干部培训计划,利用电化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办培训(进修)班等形式和党校、职校等阵地,以增强党性观念、提高工作本领为重点,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特别是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形成以思想教育为先导,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岗位技能知识相配套的培训工作格局。
争取用1年的时间,把“示范点”所有的党组织书记轮训一遍。
第六,加强制度建设。
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形成一套党组织建设各项工作制度与企业经营管理有机结合的工作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示范点”工作是县委结合我县实际认真研究后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各镇(乡)党委和县经贸局党委、县工商局党委要切实加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落实人员和经费。
一是建立领导责任制,实行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领导干部要深入企业调研,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
各镇(乡)党委和县经贸局党委、县工商局党委要帮助建立健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规章制度,明确专人联系“示范点”,积极探索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的有效途径和管理办法。
三是建立和完善目标责任制,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单位到人。
加强平时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工作考核评比机制,年终进行考核,兑现奖惩。
四是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非公有制经济党建“示范点”工作,积极探索方法;积累经验,形成上下齐抓“示范点”工作的良好局面。
2、加强工作督促检查。
每三个月定期督促检查,调度通报,半年一次总结,年终检查评比表彰。
各地各“示范点”党组织在工作中要加强信息反馈和沟通,及时总结“示范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注意借鉴和吸收其它地方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中的有益经验,积极探索切合我县实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思路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