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公安部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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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公安部委员会关于

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公安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等“三项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安队伍,现就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公安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突出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1、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在公安队伍建设中,教育训练工作居于先导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加强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不仅是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的重要途径,也是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职业化建设的关键环节。部党委历来高度重视公安教育训练工作。党的十六大以来,部党委着眼公安工作的长远发展,相继部署开展了全警大练兵、苦练基本功活动,全面实施了“三个必训”制度,对县级公安局长普遍进行了轮训,为积极推进教育训练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

设,建设高素质的公安队伍和强有力的公安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当前,公安教育训练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面对执法环境发生的复杂而深刻的变化,面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面临的前所未有的挑战,面对深入推进“三项建设”给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按照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着力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切实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任务,已经成为我们面临的一项长期而紧迫的重大课题。各级公安机关和各部门、各警种必须把教育训练工作置于公安事业的大局来谋划,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来把握,置于促进公安队伍全面发展的关键环节来摆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全面提高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整体水平,全面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二、立足构建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进一步明确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3、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必须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部党委关于推进“三项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执法需要为导向,以加强公安队伍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信息化实战应用为手段,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具有公安特色的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努力实现教育训练规模和质量、效益的有机统一,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科学发展。

4、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必须坚持实战牵引、贴近实际,始终站在现实斗争的最前沿;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推动教育训练的跨越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切实增强教育训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必须坚持齐抓共管、科学布局,着力提升教育训练的集约化水平。

5、通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着力实现如下目标:广大公安民警履行职责的能力明显增强,推进落实“三项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公安教育资源有效整合,信息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加强;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学历教育与在职培训协调发展;教育训练内容体系、

组织管理体系、方式方法体系、规章制度体系、基础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初步形成全警参与、职责分明、管理科学、保障有力的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

三、紧紧围绕推进落实“三项建设”,进一步改革创新教育训练内容

6、加强科学发展观教育。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作为当前公安教育训练的基本内容,使广大公安民警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加深对深化“三项建设”重大战略意义的认识,加深对部党委关于“三项建设”部署要求的理解,进一步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公安工作的自觉性,努力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三项建设”的积极实践者、推动者。

7、加强落实“三项建设”素质能力培训。广泛开展信息化建设应用培训,着力提高信息采集、分析研判、网上作战水平,不断增强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培训,教育广大公安民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艺术,切实做到理性、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努力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统一。大力开展群众工作能力训练,着力提高广大公安民警做群众

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构建“警爱民、民拥警”的和谐警民关系。2009年10月底前,公安部完成“三项建设”培训教程编发工作。各地公安机关要根据实际,积极编制与“三项建设”统编教材相配套、与“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机制相适应的辅助教材。

8、加强职业技能和实战训练。强化警务技能和战术训练,着重抓好武器警械使用训练及考核,增强民警自我防范意识和实战能力。强化民警心理健康训练,提升民警的环境适应能力、情绪调控能力。强化岗位业务技能和媒体应对训练,提升民警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

四、统筹内外教育训练资源,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和专业人才的教育培训

9、加强中高级领导干部培训。进一步加强公安部高级警官学院建设,强化公安机关中高级领导干部培训,定期组织首任公安厅局长、地市公安局长培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把握大局、驾驭复杂局势和科学决策的能力。2009年至2012年,公安部组织开展公安机关中高级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国际化培训,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宽广视野和战略思维、熟悉国际规则和现代管理知识、

善于把握国际国内两个大局的优秀中青年领导及后备干部。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领导干部定期培训规划。

10、建立县级公安局长轮训长效机制。公安部依托公安大学等部属高等院校,定期对全国县级公安局长、政委进行系统培训和专题轮训。省级公安机关要建立市、县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轮训长效机制,做到领导干部培训常态化、制度化。

11、全面实施县级公安机关基层所队长培训。省级公安机关依托所属公安院校建立基层所队长培训基地,加强对县级公安机关基层所队长的集中系统培训。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上半年,要以提高推进落实“三项建设”能力为重点,由省级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基层所队长集中轮训。市(地)级公安机关要组织好对基层所队领导班子成员的集中轮训。

12、加强公安机关专业人才培养。各级公安机关和各部门、各警种要积极依托公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采取国内培训、国外研修相结合等方式,有计划、分类别、分层次地开展各级各类专业人员、科技人员培训,努力在各警种、各领域形成一大批专业带头人和领军人物,培养一支研究型、专家型专业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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