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塘镇城镇总体规划公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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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塘镇城镇总体规划公示材料
为促进西塘镇城镇建设有序、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
规划法》,结合西塘镇实际制定西塘镇城镇总体规划,本规划经嘉善县发改委主持的评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西塘镇人大审议通过,现将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如下:
一、规划期限与规划范围
本规划期限为:近期2005-2010年;远期2011-2025年。
规划区范围范围包括西塘全镇域,总面积84平方公里。
二、镇域规划
规划镇域常住总人口2025年12万人;规划城镇人口2020年8万人,2025年为10万人。
镇域居民点规划为镇区——基层村二级结构。
基层村建设近期以整治为主,远期通过空间引导,适度进行撤并。
村中不再安排工业用地。
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内的村庄,应按城镇总体规划要求,统一进行规划建设。
规划的基层村,宜适当扩大规模,促进人口集聚,按城镇居住组团级配备公共服务设施。
基层村规划为2000-4000人,一般情况下不小于1500人。
社会服务设施以基层村为单元,配置村委会、幼托、文体活动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放心便民店、简易健身设备等公共服务设施,方便农村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基础设施应建设“一站、三网”,“一站”即公交客运停靠站,“三网”即给水网、垃圾收集网、道路网。
本次规划将镇域空间划分为已建区、适建区、限建区、禁建区四类,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综合管制。
此外,本次规划划定城镇空间增长边界,对于边界范围内的用地使用提出相应的管制要求。
三、城镇性质与规模
1.城镇性质
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江南水乡旅游城镇,长三角南翼重要的观光、休闲旅游基地,嘉善县域的次中心城镇。
2.城镇规模
人口规模:2010年4.2万,2020年8万人,2025年10万。
用地规模:2010年用地规模达4.5平方公里,人均107平方米;2020年用地规模达8平方公里,人均106平方米,2025年用地规模达到10.6平方公里,人均106平方米。
四、城镇总体布局
1.规划结构
形成“一核、三轴、三片、六组团”的规划结构:
(1)“一核”:“古镇+绿地”形成的城镇核心
古镇位于城镇的“九宫五格”中心位置,是各条城镇发展轴线的起始处,起着统帅全局的核心作用。
古镇外围设置5个小型公园,形成过渡区,古镇东北部设置旅游东入口,并配置停车等设施。
(2)“三轴”:东向、南向、西向三条发展主轴
东向旅游发展轴:引导现代旅游空间往东滚动开发。
沿十里港、里仁港、烧香港三条东西向水系延伸至祥符荡,轴线上形成公共设施轴和绿地生态轴。
南向新城发展轴:引导“水乡新城”空间向南延伸发展。
轴线由古镇始向南沿河延伸,设置具有水乡特色的民居建筑和游步道系统,并布局城镇的各项公共设施。
西向工业发展轴:以西塘港和平黎公路为轴引导二产组团状往西发展。
(3)“三片”:镇西工业片区、镇南新城片区、镇东生态旅游片区
(4)“六组团”:镇南水乡新城组团、镇东旅游居住组团、祥符荡休闲旅游组团、镇西工业组团、下甸庙居住组团、大舜综合组团。
2.城镇总体布局
(1)三片区布局
镇东生态旅游片区:含镇东旅游居住组团与祥符荡休闲旅游组团,是西塘现代旅游开发的主要空间,形成以公建、绿地为中轴,两侧分布居住空间的布局结构。
镇南新城片区:以沿河公建和游步道为轴,两侧设置居住空间,中部形成城镇中心。
镇西工业片区:包含镇西工业组团和下甸庙组团。
其中镇西工业组团东部设置西塘服务业集聚区,为工业区服务;西部依托下甸庙现有工业基础逐步扩展。
(2)六组团布局
镇南“水乡新城”组团:由古镇逐步往南拓展,沿河畔设置水乡特色民居建筑和游步道系统,形成融合水乡古镇文化与景观元素的“水乡新城”。
“水乡新城”中,马鸣漾两侧形成空间集中、形象鲜明的现代化城镇中心,功能包括行政办公、商业、文化娱乐等。
在城镇中心的东西两侧布置居住组团。
现状宏福路两侧的企业逐步搬迁后改造为居住用地。
此外,规划于南部布局长途汽车客运站,在平黎公路西南侧结合现状新农村建设形成一处居住用地。
镇东旅游居住组团:围绕十里港、里仁港、烧香港三条东西向水港,形成具有现代城镇功能和尺度的公共设施轴和绿地生态轴。
在绿地生态轴中分散布置各种文化展览、广场设施,在生态轴两侧布置休闲娱乐、度假酒店、水乡特色商业步行街、康体建身、游艇俱乐部和水乡特色商住等设施。
在公共设施轴南、北两侧共布置五个体现新水乡特色的居住组团。
镇西工业组团:结合现有工业基础,通过招商引资加快吸纳高科技、高产出、清洁生产型企业入驻,形成现代化的工业新城。
工业用地跨平黎公路布置并与现状水系脉络紧密结合呈错位网格状布局,在组团东侧设置一服务业集聚区,为工业组团服务。
下甸庙居住组团:在现状基础上强化居住及相应的生活配套服务,作为镇西工业的配套居住空间。
大舜综合组团:在现状基础上沿陶丁公路发展,为大舜的纽扣服装业提供发展空间,通过集中整合形成相对独立的综合组团。
五、规划建设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
(1)规划结构
形成“三片二组”结构。
其中南片在原有城镇居住用地基础上向南拓展形成“水乡新城”居住片,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另跨平黎公路结合新农村建设部分居住房产,以利于推进新农村建设,并服务于外来务工人员。
中片为西汉大道与南苑路之间形成的与镇南类似的水乡新城特色居住片;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
东片位于休闲旅游区块,规划为旅游度假房产与高品位居住房产;“二组”指大舜组团和下甸庙组团,均以布局二类居住用地为主。
(2)配套服务设施
中学:鉴于规划期末城镇人口达到10万人。
规划设初中3所(保留嘉善三中和平川中学,在南部居住组团内新建36班初中1所)。
小学:规划共设小学7所,保留中心小学(平川小学)、下甸庙小学和大舜小学,新增4所小学,位置结合居住组团合理布局,规模24-36班。
幼儿园:在各小区及组团内配置,要求每所占地面积以不少于0.5-0.8公顷为宜,班级数不低于9班。
菜场:规划要求现有菜场进行完善和改造,逐渐取消马路市场,新建的菜场一律为室内型,菜场的选址应结合居住用地的布局,充分考虑服务半径和上下班流向,可结合居住用地内的配套服务设施布置。
(3)建筑风格
新建住宅建议采用现代与传统相结合的方法,其中,古镇周边应注重与传统风格的协调;其他地区则建议采用具有西塘特色的现代风格。
(4)建筑间距及建筑朝向
为全面实现小康住宅,建筑间距应适当扩大,规划要求,新建多层的正面间距达到1:1.3以上。
其余间距参照《嘉善县城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住宅建筑的朝向原则上应以朝南为主。
2.公共设施用地
(1)规划结构
形成“三核、一轴、多点”的布局结构。
其中“三核”分别指镇南城镇中心、祥符荡休闲旅游服务中心、西塘服务业集聚区,“一轴”指镇东公建轴,“多点”指分布于城镇的多个公建点。
镇南城镇中心:延续现西塘镇行政中心,沿马鸣漾构筑全镇的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中心,创造一个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的现代化城镇中心,为镇区居民服务的同时也为旅游者提供更完善的商贸金融以及文化娱乐服务,以便让旅游者更好
的感受到“今日西塘”的风采。
西塘服务业集聚区:以富士康园区为主要服务对象,配套综合性商务、休闲、娱乐设施和旅游接待服务设施。
镇东公建轴:位于古镇与祥符荡之间,结合现状水系、绿地布置休闲旅游、游乐、商业、游船码头、体育健身以及商住等设施用地。
(2)用地规划
行政办公用地:在南苑路东侧预留城镇行政办公用地;在古镇西侧入口处布置旅游管理办公用地一处,占地1.4公顷;在西部工业组团布置一处行政办公用地,作为工业区的管理机构。
商业金融业用地:引导商业沿现有水系分别向东、向南发展。
向南主要沿马鸣漾两岸发展,东岸布置各类商业、金融、贸易公司及市场用地,形成商业中心;西岸及垂直通向水面的道路两侧布置各类商住用地,建成集购物、休闲、娱乐、旅游于一体、各具特色的商业街。
另在西塘服务业集聚区配套建设商业金融业用地。
文化娱乐用地:城镇文化设施集中布置在马鸣漾东侧,结合滨水广场形成城镇文化娱乐中心。
祥符荡副中心内安排多层次文化娱乐设施,为游客和本地居民服务。
体育用地:加快体育设施建设,普及群众体育活动。
至远期西塘镇区建成一处镇级体育中心和若干处居住区级体育设施。
规划在祥符荡西侧安排体育中心,作为西塘镇的体育活动中心。
在体育中心北侧结合北祥符荡建设休闲性体育公园。
各居住区块中心根据规范要求配套文体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及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内容。
医疗卫生用地:规划迁建嘉善县第二人民医院。
位置建议在西汉大道与祥符路交叉口处,床位规模400-500张,每床位用地面积80~130平方米,占地面积4.0-5.0公顷,现第二人民医院建议设为分部,此外在西塘服务业集聚区设一所医院。
规划西塘卫生院迁建于祥符南路,规划另设若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镇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在祥符荡北侧安排教育科研设计用地两处,一处结合现有水系布置有特色的大、中专院校,形成环境优美、风景宜人的教育园区,另一处安排创意产业用地。
文物古迹用地:古镇重点保护区范围内用地作为文物古迹用地进行保护。
3.工业仓储用地
(1)规划结构
形成“一个工业组团、一个工业点“格局,“一个工业组团”指镇西工业组团,“一个工业点”指大舜综合组团西面集中布置的工业点。
(2)规划布局
镇西工业组团以布置一、二类工业为主,其中东部与城镇生活区相连,规划布局一类工业用地,原西塘酒厂通过技术更新,改造成展示西塘酿酒历史和体验酒文化与旅游相结合的生产、观光场所;组团西部结合下甸庙现有工业企业,规划布置二类工业用地。
工业组团通过三条东西向主干路(西汉大道、平黎公路、规划道路)与城镇生活区连接。
大舜综合组团的工业点中以发展传统工业(纽扣等)为主,现状分散在大舜周边的扭扣生产企业逐步向工业点集中。
现状镇区及村庄内零散分布的工业企业,逐步迁入工业组团,原有用地置换为生活居住用地或进行复垦。
现有的污染企业应加大治理力度,并控制污染企业的引进,以适应旅游城镇保持良好生态环境的实际状况。
仓储用地规划布置在银昆路与芦墟塘交叉口东南侧,原仓储用地置换为居住用地。
4.绿地
(1)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核、五楔、多廊”的结构。
“一核”指祥符荡开敞绿地,构成城镇生态“绿核”;“五楔”指连通古镇的五条城镇滨水绿楔,“多廊”指多条沿小水系形成的绿廊。
以祥符荡、藕塘为核心,结合专类公园建设,形成城镇的绿核;规划沿三里塘、十里港(包括烧香港、里仁港)、乌泾塘(包括六斜塘)、西塘港、来凤港构成五条滨水绿楔,绿楔按照30米以上宽度控制(其中西塘港富士康园区段,考虑到园区设施布局的实际困难,经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局部区段可适当放宽限制,但绿楔宽度不得小于10米);镇区内其它较小水系按8-15米宽度控制形成沿河绿廊。
(2)规划布局
公园绿地:规划组织9个公园,除现状平川公园外,规划将在古镇区周边设置5个小型公园,并建设旅游西入口公园、十里港绿楔公园、祥符荡(藕塘)西北侧游乐公园、马鸣漾公园。
街头绿地:规划在沿河绿楔与绿廊设置一定游憩设施,形成布局均衡的街头绿地。
生产绿地:规划在荷池村南侧规划1处集中园林生产绿地,面积10公顷左右。
防护绿地:主要沿平黎公路、钮扣路等交通性道路,以及工业组团与居住组团之间设置。
公路防护绿地按单侧20-30米进行控制;工业用地与居住、公共设施等用地之间规划防护隔离带,宽度按50-100米左右控制。
六、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1.古镇保护的战略措施
拓展新空间:开发新的城镇建设区和新的旅游区,缓解古镇旅游及其他三产服务压力。
外围用地调整:以绿地空间界定古镇,保持古镇的相对独立性和完整性。
功能置换:搬迁古镇内影响古镇保护的项目,保护古镇的原真性。
道路交通:增加外部可达性,创造多样化且高效的古镇内部交通。
景观风貌:保持古镇风貌的原真性和统一性。
设施配套:完善内部设施、依托外部综合协调。
旅游容量:平衡古镇旅游空间的“冷热不均”局面,加强分流与调控。
政策与管理:深化管理,强化整治。
2.古镇分级分区保护
本次规划具体的古镇保护及管理要求按照《西塘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要求纳入。
对于古镇文物点,划分文物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实施分级保护;对于历史文化地段,划分重点保护区、传统风貌协调区二个等级,按不同的保护等级与要求层次进行控制和管理。
(1)文物点保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对现存的单个文物,一般根据现状划分出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实施分级保护。
(2)重点保护区
重点保护区是构成西塘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西塘古镇)保护的核心区域。
范围为:东至朝东埭,南至四方汇、安仁桥,西至七老爷庙,北至十里港、卧龙桥,面积约0.24平方公里,是西塘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西塘古镇)保护和旅游开发的战略重点区域。
重点保护区内的历史街区、传统民居,要求确保此范围内的建筑物、街巷及环境基本不受破坏,如需改动必须严格按照保护规划执行并经过有关部门审定批准。
各种修建需在建设及文物等有关部门严格审批下进行。
其建设活动应以维修、整理、修复及内部更新为主,原则上不得随意扩建或加建。
其建设内容应服从对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其外观造型、体量、色彩、高度都应与保护对象相适应,较大的建筑活动和环境变化应由专家评审。
对该区内已新建的不符合传统风貌特色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必须搬迁并拆除,近期有困难的应改造其外型及色彩等,使其与保护区传统风貌特色相协调,远期仍要拆除。
重点保护区内建筑的形式应以坡屋顶为主,体量宜小不宜大,建筑高度控制为二层,色彩应以黑、白、青、灰为主色调,门、窗、墙体、屋顶等形式应符合风貌要求,建筑功能与性质应为居住或公共建筑。
应及时整治河道,建筑小品如驳岸、栏杆、休息座椅等应具有水乡传统特色,沿河绿化应与水乡古镇风貌协调。
重点保护区内的街市应保持原有的空间尺度和比例关系,建筑高度、道路宽
度都不能轻易改变;地面铺装应恢复水乡传统特色,采用石板、青砖等铺砌;原有电线杆、电视天线等有碍观瞻之物应逐步取掉或移位;街道小品(如果皮箱、公厕、标牌、广告、招牌、路灯等)应有地方特色。
两侧建筑功能应以传统民居和公共建筑为主,建筑的门、窗、墙体、屋顶等形式应符合风貌要求,建筑高度不宜超过二层,统一控制为檐口低于6米,总高度不超过8.6米,色彩控制为黑、白、灰及红褐色、原木色等。
重点保护区内的传统民居成片加以维修恢复,保持原有空间形式及建筑格局,门头、墙界石、树木及反映居民生活之特色庭院、特色空间(如街头广场、埠头广场)应予以保留,不符合风貌要求的建筑应予以改造和拆除。
区内保留的传统民居建筑应加强维修,建筑色彩应取黑、白、灰及其它江南水乡传统民居的色彩加以统一控制,建筑装饰、建筑形式应采用传统民居的做法。
建筑功能为居住建筑或开发为居民展览馆和民居旅馆。
重点保护区内的寺庙、庵堂、府第、古桥这几类较低矮的建构筑物的周围地区,应控制为居民形式的平房或绿化防火隔离带,建筑物一层檐口高度控制为2.4~3米,二层檐口高度控制为5.4米。
(3)传统风貌协调区
传统风貌协调区是指为了保护文物及沿河、沿街风貌带周围环境的完好所必须进行控制的地段,即重点保护区外100~200米的地带。
具体范围为:东至东岳庙,南至马鸣漾,西至迎秀桥,北至三里塘南口,面积约0.77平方公里。
要求在此范围以内的建筑和设施在内容、形式、体量、高度上要与保护对象相协调,以取得空间与景观的协调过渡,保护古镇的整体风貌。
传统风貌协调区内各种修建活动应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审核心同意后才能在指导下进行,其建筑内容应根据保护要求进行,以取得与保护对象之间合理的空间景观过渡。
传统风貌协调区内的建筑形式以坡屋顶为主,体量宜小,色彩以黑、白、灰为主色调,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新旧建筑必须搬迁和拆除,近期拆除有困难的都应改造其外观和色彩,以达到环境的统一,远期应搬迁和拆除。
传统风貌协调区内各种修建性活动应在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和指导下进行,建筑功能应以居住与公共建筑为主。
在重点保护区外50~100米地带,划为一级传统风貌协调区,建筑檐口高度控制在6米以下。
对该区域内已建的不符合高度控制要求的建筑,应考虑降层或争取拆除。
一级传统风貌协调区外的区域,即二级传统风貌协调区,建筑控制高度应与现状协调,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9米,总高不超过1.6米。
对已建建筑超出高度要求的,不符合传统民居之亲切、宜人尺度者,应逐步进行整治和立面改造。
(4)其它
为保持传统风貌的整体协调,建议对传统风貌协调区外300米左右的范围内(结合实际路网和地形划定的约1.32平方公里的范围)的建筑有一定的控制。
在此范围内的新建建筑或更新改造建筑,必须服从“体量小、色调淡雅,不高,不洋、不密、多留绿化带”的原则。
其建筑形式要求,在不破坏古镇风貌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
该保护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审核后方能进行。
在此范围内的新建筑应鼓励低层,原则上不超过5层,禁止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任何新的建设行为,对不符合要求的已有建筑,应停止其建设活动,并在适当的条件下予以改造。
七、综合交通规划
1.汽车站场规划
客运站场规划:远期随着旅游人口的增加及城镇规模的扩大,在宏福路南端另设汽车客运站,规划用地面积约为4公顷,现客运站改作公交中心站。
货运站场规划:在镇西工业区西侧、开元路以南布置,规划用地面积 2.4公顷。
2.水运规划
规划形成以红旗塘、太浦河为主动脉的水运网络,开发连接周庄、同里、朱家角等城镇的水上游网络,在马斜河、祥符荡等地点建设游船码头。
镇区南侧的红旗塘规划为3级航道,下甸庙东侧的芦墟塘规划为4级航道,规划在芦墟塘航道东侧结合货运站场布置河港货运码头一处,用地面积为3公顷。
在红旗塘与陆斜塘交汇处设红旗塘航道货运码头一处,用地面积4公顷。
3.城镇道路交通
(1)城镇道路网规划
规划设置“西矩东环”的整体路网格局,即城镇西部规划路网呈方格网状布局;而城镇东部与自然水系相呼应,路网布局围绕祥符荡呈半环状设置。
另一方面,为了有效地组织机动车交通、水上交通、步行交通密切联系却互不干扰的绿色交通体系,规划形成“内舟、中人、外车”并列式交通布局,即里侧利用水系组织水上交通,在水畔创建系统的旅游、生活步行道,用地外侧设置机动车交通,使城镇用地能有效地组织各类交通,且不相互干扰。
(2)路网布局
城镇道路功能分类: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三级。
主干道:连接城镇周边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起到城镇内部交通集流疏解及内外交通联系的作用。
规划五条主干道,其中东西向为开源大道、平黎公路—南苑路,南北向为镇西工业区块主干道、西汉大道、祥符荡区块东侧道路。
次干道:为生活性道路,组织城镇公共交通系统、自行车系统等。
具体布局见规划城镇道路一览表及综合交通规划图。
支路:功能组团内部道路,布局走向充分体现各组团的功能特色。
(3)规划路网指标
路网间距:城镇总体呈东西向发展,镇东居住、旅游功能为主,镇西工业为主,日常城镇内部东西向交通流较大,因此东西向主次干道的的间距控制在300-500米,南北向主次干道工业区控制在500-700米、生活居住区控制在400-600米。
道路红线控制:主干道30-40米;次干道20-30米。
(4)公交规划
逐步优化城镇客运交通结构,控制出租车、三轮车的发展,建立公交网络,鼓励居民、游客乘坐公共交通。
加强公共交通结构、公交首末站的建设,在新镇中心沿祥符路规划一处中型公交首末站;在下甸庙组团、大舜组团以及工业区东侧沿关爷塘各设一处小型公交首末站。
(5)自行车系统规划
结合绿地系统、次干道、支路,组织人性化自行车交通系统。
设立自行车出租网点,统一管理,为游客提供便利的自行车租赁服务。
在城镇中心、商业网点、旅游景点入口等人流集中的区块设立自行车公共停车场。
(6)步行系统规划
在镇南“水乡新城”、镇东生态旅游区、镇西科技园区配套服务区结合水系、绿地构筑步行系统,与古镇步行道贯通。
在“水乡新城”中心(新城镇中心)和镇东公建轴内构筑步行商业街区、步行文化休闲区等。
(7)游船系统规划
随城镇规模扩大、旅游再开发,结合水系组织系统的游船线路。
组织多种形式的游船项目,除古镇乌篷船观光外,结合外围大水港、湖面增加自划船、游艇、帆船、汽艇等。
在古镇、水乡新城中心、镇东公建轴,祥符荡休闲旅游服务中心设立多处码头停靠点,采用分站购票,建立水上公交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