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术语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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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术语的重要性
国际贸易术语(Trade Terms,of International trade),又称价格术语。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所承担的义务,会影响到商品的价格。
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了把某些和价格密切相关的贸易条件与价格直接联系在一起,形成了若干种报价的模式。
每一模式都规定了买卖双方在某些贸易条件中所承担的义务。
用来说明这种义务的术语,称之为贸易术语。
贸易术语所表示的贸易条件,主要分两个方面:其一,说明商品的价格构成,是否包括成本以外的主要从属费用,即运费和保险;其二,确定交货条件,即说明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方面彼此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划分。
贸易术语是国际贸易中表示价格的必不可少的内容。
开报价中使用贸易术语,明确了双方在货物交接方面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说明了商品的价格构成。
从而简化了交易磋商的手续,缩短了成交时间。
由于规定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对买卖双方应该承担的义务,作了完整而确切的解释,因而避免了由于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一致,在履约中可能产生的某些争议。
贸易术语目前有11种贸易术语,且按照所使用的运输方式划分为两大类: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七种,它们分别是EXW,FCA,CPT, CIP, DAT, DAP,DDP;适用于水上运输的四种,他们分别是FAS, FOB, CFR,CIF。
而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在使用与选择贸易术语时,主要关注的是以下四点,即交货地点、运输(租船,运费)、风险转移地、保险(谁办理,保险费)。
本文为了有针对性的解释国际贸易术语的重要性,就主要细致的论述了在国际贸易中三种最常用的适合水上运输的贸易术语,即FOB, CFR,CIF。
FOB(Free On Board的首字母缩写),也称“离岸价”,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之一。
按离岸价进行的交易,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
货物在装运港被装上指定船时,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按照国际商会对术语FOB的解释,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
概括起来,可作如下划分:
卖方义务:(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在装运港,按照习惯方式将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
(2)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
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
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3)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4)自付费用提供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单据。
如果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讯,则所有单据均可被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EDI)信息所代替。
买方义务:(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
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经由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及过境费;(2)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给予卖方关于船名、装船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的通知;(3)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4)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而使用贸易术语FOB时,买卖双方还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1)买方必须自该交货点起负担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者损坏的风险,这也就是说如果货物在海上遇险或者遭遇海盗,将与卖方无关,买方不应此理由拒绝支付货款,所以卖方可以建议买方为货物投保。
(2)FOB价格包含了国内的所有费用。
如果是货物比较多或者利润比较高的话,国内的费用是可以不用考虑的。
而如果货物比较少,就需要相应提高价格,因为单位成本增加了很多,单位成本主要包括:内陆运费(工厂到港口或者集装箱仓库)、装卸费(特别是一些不能机械装卸的货物)、拼箱杂费、码头费、报送费、报检费等。
(3)使用FOB术语时,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时完成交货,而载货船舶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所以买卖双方必须注意船货衔接问题。
为了避免发生买方船到而卖方未备妥或卖方备妥货物而不见买方载货船舶的情况,买卖双方必须相互给予充分的通知。
如卖方及时将备货进度告知买方,以便买方适时租船订舱。
买方租船订舱后也应及时将船名、航次、预计到达装运港的时间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做好交货准备。
(4)当使用集装箱运输货物时,卖方通常将货物在集装箱码头移交给承运人,而不是交到船上,这时不宜使用FOB术语,而应使用FCA术语。
(5)卖方装船后,必须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及时办理投保手续。
(6)根据INCOTERMS 2010,FOB、CFR和CIF 术语的风险划分界限由“船舷”改为“船上”,这种修改更符合业务实际操作情况。
CFR,全称Cost and Freight,指在装运港船上交货,卖方需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港所需的费用。
但货物的风险是在装运港船上交货时转移。
按国际商会对CFR的解释,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概括起来,可作如下划分:
卖方义务:(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2)签订从指定装运港承运货物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运输合同;在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港口,将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
(3)承担货物在装运港
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风险。
(4)向买方提供通常的运输单据,如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讯,则所有单据均可被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EDI)信息所代替。
买方义务:(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及过境费。
(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的一切风险。
(3)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4)支付除通常运费以外的有关货物在运输途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包括驳运费和码头费在内的卸货费。
而使用贸易术语CFR时,买卖双方还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1)特别注意装船通知问题,按照CFR术语成交,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务必及时通知买方,办理货运保险;(2)关于CIF术语为解决卸货费用负担而产生的变形,完全适用于CFR 术语(3)在船舷无实际意义时,如在滚装/滚卸或集装箱运输等情况下,使用CPT 术语更为适宜。
CIF,全称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指在装运港船上交货,卖方需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港所需的费用以及办理保险的费用。
但货物的风险是在装运港船上交货时转移。
按国际商会对CIF的解释,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概括起来,可作如下划分:
卖方义务:(1)在合同规定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责租船订舱, 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通知买方准备接货;(2)负责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3)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4)负责办理出口通关手续,自负风险和费用领取有关证件;(5)负责提供有关货运单据与商业票据,正式的保险单据或相应的电子数据交换单证。
买方义务:(1)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除运费和保险费以外的一切费用和风险;(2)负责办理进口通关手续,并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它文件。
支付进口有关的费用;(3)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货运单据或电子单证,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而使用贸易术语CIF时,买卖双方还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1)租船订舱的问题,根据INCOTERMS2000规定,卖方必须按照通常条件及惯驶航线,用通常类型可供运输合同货物之用的海轮,装运货物至指定目的港。
(2)保险问题,在CIF 术语下,卖方负责订立保险合同,按约定的险别和金额投保货物运输险,支付保险费,提交保险单买方一般情况下只能要求卖方投保最低的保险险别保险金额:如无约定,卖方必须CIF发票金额投保加成10%投保。
;(3)卸货费用负担问题,CIF 班轮条件(CIF Liner Terms);CIF卸到岸上(理舱费在内)(CIF Landed);CIF 吊钩交货(CIF Ex Tackle);CIF舱底交货(CIF Ex ship’s hold)(4)CIF属于装运合同,风险划分仍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切不可误为目的港。
这是人们认为不该称其为“到岸价”的主要原因。
此外,本文在细致的分析了来这三种贸易术语的同时,也从中延伸并理解了两个问题。
第一个理解的问题是象征性交货(Symobolic delivery ),所谓象征性交货指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不需保证到货。
而本文中所提到的FOB,CFR,CIF便是典型的象征性交货的贸易术语。
而相对应的实际交货(physical delivery )则是指卖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提交给买方或者指定人,而不能以交单代替交货。
如EXW,DAP等贸易术语便属于实际交货。
而第二个理解的问题便是FOB,CFR,CIF三种贸易术语的异同点。
它们相同的地方有以下几点:(1)卖方负责装货并充分通知,买方负责接货;(2)卖方办理出口手续,提供证件,买方办理进口手续,提供证件;(3)卖方交单,买方受单、付款;(4)装运港交货,风险、费用划分一致,以船舷为界;(5)交货性质相同,都是凭单交货、凭单付款;(6)都适合于海洋运输和内河运输。
而它们的不同点则有以下两点:(1)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及负担的费用不同:就卖方承担的责任和费而言:CIF>CFR>FOB(2)外贸报价方式间的不同:FOB:买方负责租船订舱、预付运费;办理保险、支付保险;CIF:卖方负责租船订舱、预付运费;办理保险、支付保险;CFR:卖方负责租船订舱、预付运费;买方负责办理保险、支付保险。
总之,在国际贸易中,贸易术语的有利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它简化了交易手续,缩短了洽商时间,节省了费用,促进交易尽快达成;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明确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履约中争议的解决,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而买卖双方在国际贸易中如何选用合适的贸易术语使自己的收益最大和风险最小则是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