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设计防火标准
2024年地铁建筑防火的一般规定(3篇)
2024年地铁建筑防火的一般规定1. 地铁的地下工程及其出入口、通风亭的耐火等级被设定为一级。
2. 地下车站的管理用房宜集中在一端进行布置,且该区域应设有一个安全出口直接通向地面。
站厅与站台层间的人行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的形式。
3. 当地铁与地下或地上的商场等地下建筑物相连时,必须采取防火分隔设施以确保安全。
4. 地下车站的站台和站厅乘客疏散区应被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而其他部位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使用面积不应超过1500平方米,对于地上车站则不应超过2500平方米。
5. 地下车站的重要设备用房,如行车值班室、车站控制室、变电所、配电室、通信及信号机房、通风和空调机房、消防泵房、灭火剂钢瓶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隔墙和不低于2小时的楼板与其他部位进行隔离。
6. 在站厅与站台间的楼梯口处,建议设置挡烟垂壁,且挡烟垂壁下缘至楼梯踏步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2.3米。
7. 对于车站的站台、站厅、出入口楼梯、疏散通道、封闭楼梯间等乘客集散部位,以及各设备、管理用房,其墙、地及顶面的装修材料,包括广告灯箱、座椅、电话亭和售、检票亭等所用材料,均应采用不燃材料,并严禁使用石棉、玻璃纤维制品及塑料类制品。
8. 当防火卷帘与建筑构件之间存在缝隙,或管道、电缆、风管等穿过防火墙、楼板及防火分隔物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空隙填塞密实,并确保达到防火分隔物的耐火极限。
9. 地下车站防火分区(有人区)的安全出口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 车站站台和站厅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得少于两个,且应直通车站外部空间。
(2) 其他各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也不得少于两个,并应至少有一个安全出口直通外部空间。
与相邻防火分区连通的防火门可作为第二个安全出口,但竖井爬梯出入口和垂直电梯不得作为安全出口。
(3) 与车站相连的地下商业等公共场所,其通向地面的安全出口应符合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10. 站台公共区的任一点,距疏散楼梯口或通道口的距离不得超过50米。
地铁设计防火规范
地铁设计防火规范地铁设计防火规范是确保地铁安全运行的重要标准之一。
地铁作为一种高密度、大容量的交通工具,安全是其建设和运营的首要考虑因素。
以下是地铁设计防火规范的要点:一、隔离与防火分隔1. 分隔防火区域:将地铁车厢划分为若干个分隔防火区域,每个区域具有独立的防火性能,以减少火灾蔓延的可能性。
2. 防火分隔材料:分隔区域之间应采用具有良好防火性能的材料,例如防火玻璃、耐火板等,以阻止火势扩散。
3. 火灾隔离门:各分隔区域之间应设有防火隔离门,以便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关门,防止火势蔓延。
4. 隔离人员疏散通道:每个车厢内应设有防火隔离人员疏散通道,确保乘客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疏散。
二、火灾探测与报警系统1. 火灾探测器:在地铁车厢内、车站等各个区域应安装火灾探测器,及时发现火灾迹象。
2. 火灾报警系统:火灾探测器应与火灾报警系统相连接,一旦探测到火灾,能够及时触发报警,通知相关部门采取措施。
3. 应急广播系统:地铁车厢内应设有应急广播系统,一旦发生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能够及时通知乘客并指导疏散。
三、防火建材与装饰1. 防火建材:地铁车厢内部采用的建材应具备良好的防火性能,例如防火涂料、防火板等,以阻止火势的蔓延。
2. 装饰材料:地铁车厢内部的装饰材料应选择不易燃烧的材料,例如阻燃织物、非燃烧涂料等,以降低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3. 隔热材料:车厢内部应设置隔热材料,以减少火灾时的温度扩散,提高人员疏散的时间窗口。
四、消防设施1. 灭火器:地铁车厢内应配备适量的灭火器,供乘客及时灭火使用。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地铁车站、隧道等区域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自动启动,减少火势蔓延。
3. 疏散通道指示:地铁车站和车厢内应设有明显的疏散通道指示,以方便乘客迅速疏散。
以上是地铁设计防火规范的主要要点。
通过合理的分隔、防火材料的选择、火灾探测与报警系统的设置、防火建材与装饰的选择以及消防设施的设置等措施,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地铁火灾的发生,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地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第一章地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地铁建筑结构特殊,不同于其他普通建筑,其防火应根据其建筑特性和火灾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建筑防火(一)耐火等级1)地下的车站、区间、变电站等主体工程及出入口、风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2)地面出入口、风亭等附属建筑,地面车站、高架车站及高架区间的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3)控制中心建筑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4)车辆基地内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
(二)防火分区1)地下车站站台和站厅公共区应划为一个防火分区,设备与管理用房区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使用面积不应大于1500㎡。
2)地下换乘车站当共用一个站厅时,站厅公共区面积不应大于5000㎡.3) 地上的车站站厅公共区采用机械排烟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0㎡,其他部位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4)车辆基地、控制中心的防火分区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
(三)防火隔离措施1)两个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
当防火墙设有观察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窗;防火分区的楼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
2)重要设备用房应以耐火极限不低于2。
00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
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
3)防火卷帘与建筑物之间的缝隙,以及管道、电缆、风管等穿过防火墙、楼板及防火分隔物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空隙填塞密实。
(四)装修材料要求1)地下车站公共区和设备与管理用房的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及垃圾箱,应采用A级不燃材料。
2)地上车站公共区的墙面、顶面的装修材料及垃圾箱,应采用A级不燃材料,地面应采用不低于B1级难燃材料。
设备与管理用房区内的装修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1995)的有关规定.3)地上、地下车站公共区的广告灯箱、导向标志、休息椅、电话亭、售票机等固定服务设施的材料,应采用不低于B1级难燃材料.4)装修材料不得采用石棉、玻璃纤维、塑料类等制品。
地铁设计防火标准完整版2024
地铁设计防火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1298-20181 总则1.0.1 为预防地铁火灾、减少地铁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地铁和轻轨交通工程的防火设计。
1.0.3 一条线路、一座换乘车站及其相邻区间的防火设计可按同一时间发生一处火灾考虑。
1.0.4 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5 地铁和轻轨交通工程的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安全出口safety exit供人员安全疏散,并能直接通向室内外安全区域的车站出口、楼梯或扶梯的出口、联络通道的入口、区间风井内直通地面的楼梯间入口。
2.0.2 点式换乘车站transfer station by cross-platform站台与站台之间以点式相交形式换乘的车站。
2.0.3 路堑式车站、区间open cut station,track浅埋地下一层,外墙上方或顶板开窗、具备自然通风和排烟条件的车站、区间。
2.0.4 联络通道cross-passageway连接相邻两条单洞单线载客运营地下区间、可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通道。
2.0.5 消防专用通道fire access供消防人员从地面进入站厅、站台、区间等区域进行灭火救援的专用通道和楼梯间。
2.0.6 纵向疏散平台longitudinal evacuation walkway在区间内平行于线路并靠站台侧设置、供人员疏散用的纵向连续走道。
3 总平面布局3.1 车站与区间3.1.1 地上车站建筑的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车站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3.1.2 地下车站的出入口、风亭、电梯和消防专用通道的出入口等附属建筑,地上车站、地上区间、地下区间及其敞口段(含车辆基地出入线)、区间风井及风亭等,与周围建筑物、储罐(区)、地下油管等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地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word版本
第一章地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地铁建筑结构特殊,不同于其他普通建筑,其防火应根据其建筑特性和火灾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建筑防火(一)耐火等级1)地下的车站、区间、变电站等主体工程及出入口、风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2)地面出入口、风亭等附属建筑,地面车站、高架车站及高架区间的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3)控制中心建筑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4)车辆基地内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
(二)防火分区1)地下车站站台和站厅公共区应划为一个防火分区,设备与管理用房区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使用面积不应大于1500㎡。
2)地下换乘车站当共用一个站厅时,站厅公共区面积不应大于5000㎡。
3)地上的车站站厅公共区采用机械排烟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0㎡,其他部位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
4)车辆基地、控制中心的防火分区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
(三)防火隔离措施1)两个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
当防火墙设有观察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窗;防火分区的楼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 的楼板。
2)重要设备用房应以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
3)防火卷帘与建筑物之间的缝隙,以及管道、电缆、风管等穿过防火墙、楼板及防火分隔物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空隙填塞密实。
(四)装修材料要求1)地下车站公共区和设备与管理用房的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及垃圾箱,应采用A级不燃材料。
2)地上车站公共区的墙面、顶面的装修材料及垃圾箱,应采用A级不燃材料,地面应采用不低于B1级难燃材料。
设备与管理用房区内的装修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1995)的有关规定。
地铁消防设计规范GB50157-2023
地铁消防设计规范GB50157-2023概述地铁消防设计规范GB-2023是为了确保地铁系统的消防安全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
本规范包括了地铁车辆、车站、隧道、设备和系统等方面的消防设计要求。
一、设计原则地铁消防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原则: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和扩散。
2. 科学性原则:基于消防工程原理和技术要求进行设计,采用先进的消防设备和系统。
3. 经济性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资源,降低工程成本和运营费用。
二、车辆设计要求地铁车辆的消防设计要求包括以下方面:1. 防火材料:车辆内部应选用阻燃材料,减少火灾发生和蔓延的可能性。
2. 灭火系统:车辆应配备有效的灭火系统,能够及时控制和扑灭起火物。
3. 逃生通道:车辆内应设置明确的逃生通道,方便乘客在火灾发生时迅速疏散。
三、车站设计要求地铁车站的消防设计要求包括以下方面:1. 隔离措施:车站内应设有防火隔离门和防烟门,避免火灾蔓延和烟气扩散。
2. 疏散通道:车站内应设置宽敞明亮的疏散通道,确保人员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
3. 灭火设施:车站应配备灭火器和灭火系统,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进行应急处理。
四、隧道设计要求地铁隧道的消防设计要求包括以下方面:1. 排烟系统:隧道内应配备有效的排烟系统,避免烟气积聚和人员中毒。
2. 照明设备:隧道内应有足够明亮的照明设备,方便人员疏散和救援工作。
3. 紧急通道:隧道内应设有便于紧急疏散的通道,确保人员能够迅速撤离。
五、设备和系统设计要求地铁系统的消防设备和系统设计要求包括以下方面:1. 火灾报警系统:应配备火灾报警控制设备,能够及时发现和报警火灾。
2. 灭火系统:应配备各类灭火设备和系统,确保灭火效果和应急处理能力。
3. 通信系统:应配备紧急通信设备,便于人员协调和救援工作。
六、监测和维护要求地铁消防设计的监测和维护要求包括以下方面:1. 监测系统:应建立消防设备的运行状态监测系统,确保设备正常可用。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防火要求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防火要求咱来说说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防火要求哈。
一、材料方面。
1. 车身材料。
首先呢,车辆的外壳、内饰这些材料得是不容易着火的。
就像你不能用那种一点就着的塑料纸糊在车厢里,得用那种防火性能好的材料。
比如说,很多车辆的内饰板是那种经过特殊处理的,它就算遇到小火苗,也不会像干草堆一样一下子烧起来。
这种材料要能够在一定温度下,不会释放出大量有毒有害的气体,毕竟车厢里都是乘客呢,如果着火了,再被毒死,那可就太惨了。
2. 座椅材料。
座椅也很关键哦。
不能用那种易燃的布料,得是防火布料或者是有防火涂层的。
你想啊,如果有个调皮鬼在座位上玩火(当然这是不允许的,但得以防万一),座椅不能一下子就着起来,变成一个小火球。
而且座椅下面的填充材料也得是防火的,不能是那种棉花之类的一烧就没的东西。
3. 电气设备材料。
电气设备的电线、电缆这些啊,那必须是防火的。
要是电线着火了,那可不得了,就像一条小火蛇在车厢里乱窜。
这些电线电缆得有防火的外皮,就算内部短路产生热量,也不容易烧起来,并且在着火的时候,不会产生大量浓烟,浓烟可是很致命的,会让乘客看不清路,找不到逃生出口。
二、设备设计方面。
1. 灭火设备。
车上得有灭火设备啊,就像小灭火器之类的。
而且这些灭火器得放在大家容易找到的地方,不能藏在什么犄角旮旯里。
最好是在每个车厢显眼的位置都有,就像在墙上挂个小救星一样。
而且这些灭火设备要定期检查,可不能到了着火的时候,拿起来发现是个坏的,那就成摆设了。
2. 通风系统。
通风系统很重要呢。
要是着火了,烟雾得能尽快排出去。
通风口不能被堵住,要保持畅通无阻。
而且通风系统的设计得合理,不能让火势顺着通风管道蔓延到其他地方。
比如说,通风管道里也得有防火的措施,像防火阀之类的东西,一旦检测到有火,就把阀门关上,阻止火势蔓延。
3. 电气设备布局。
电气设备的布局也要讲究。
不能把一堆电气设备都堆在一个小角落里,那要是一个设备着火了,其他的也跟着遭殃。
地铁防火
一级:车站、区间、变电站等主体工程+出入口通道、风道(地下建筑+控制中心) 耐火 二级:附属建筑(地面出入口、风亭)+地面车站+高架车站 等级 一级:控制中心
建 筑 防 火
防火 分区
防火 分隔
防烟分区:公共区面积≤2000㎡,,,设备用房≤750㎡ 疏散 宽度 和距 离 设置部 位 设置标 准 设置部 位 续长度>300m的区间隧道和全封闭隧道 3.防烟楼梯间和前室 同一防火分区: 1,地下车站设备与管理用房的面积≥200㎡ 2,面积≥50㎡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单个房间 3,最远点到车站公共区>20m的内走道 4,连续长度>60m的地下通道和出入口通道 宜采用自然排烟:连续长度60m<L≤300m的区间隧道和全封闭车道 1,地下车站 区间隧道和控制中心 2,地面车站 高架车站(S>3000㎡) 1,设有集中空调系统的地面车站 高架车站 2,2000㎡<S≤3000㎡的地面车站 高架车站
安 全 疏 散
灭火 设施
消火 栓给 水系 统 自动 喷水 灭火 系统
消 防 设 施
防排 烟疏 散
机械排 烟
火灾 自动 报警 系统
一级保 护对象 设计 二级保 护对象 设计
地铁防火
:车站、区间、变电站等主体工程+出入口通道、风道(地下建筑+控制中心) :附属建筑(地面出入口、风亭)+地面车站+高架车站 :控制中心 划为一个防火分区:地下站台和站厅公共区域 设备和管理用房防火分区面积:S≤1500㎡ 地下换乘车站共用一个防火分区,站厅公共区面积S≤5000㎡ 地上站厅公共区采用机械通风,防火分区面积S≤5000㎡,其他部位面 积S≤2500㎡ 防火分区之间:3.00防火墙+甲级防火门窗+1.50楼板 重要设备用房分隔:2.00隔墙+1.50楼板 分区:公共区面积≤2000㎡,,,设备用房≤750㎡ 安全出口分散设置,同向设置,间距≥10m 设备和管理用房疏散通道宽度:单面布房,≥1.2m。双面布房,≥1.5m 设备与管理用房门到安全出口距离:两安全出口之间 :≤40m 设备与管理用房门到安全出口距离:袋形走道两侧或尽头:≤22m 地下出入口通道长度≤100m 地下车站及相邻区间 出入口通道>20m 独立地下区间>500m 地面和高架车站室内消火栓≥10个,室外消防用水≥15L/s,设计成环 状管网。地下车站消火栓给水系统用水量为20L/s,地下车站出入口通 道、折返线、地下区间隧道的消火栓给水系统用水量10L/s 地下车站商铺面积≥500㎡
地铁建筑防火的一般规定范本
地铁建筑防火的一般规定范本一、目的和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保障地铁建筑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本规定适用于地铁建筑的设计、施工、维护和使用过程中的消防安全措施。
二、基本原则1. 灭火优先原则:地铁建筑应设置消防设施,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灭火,尽量减少火灾蔓延的可能性。
2. 防火分区原则:地铁建筑应根据使用性质和火灾危险程度划分防火分区,严格控制火灾扩散范围。
3. 疏散原则:地铁建筑应设置合理的疏散通道和指示标识,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4. 防火门原则:地铁建筑应设置防火门,以防止火灾蔓延和烟雾扩散。
5. 防烟排烟原则:地铁建筑应设置防烟设施,确保火灾发生时疏散通道的通畅和人员的安全。
三、设计要求1. 结构防火要求:(1)地铁建筑的结构应采用不燃材料或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材料。
(2)结构构件的尺寸、材料及连接方式应满足相应的耐火要求。
2. 防火分区要求:(1)根据地铁建筑的使用性质和火灾危险程度划定不同的防火分区。
(2)各防火分区之间应设置完整的防火墙,防止火灾蔓延。
3. 疏散通道和楼梯要求:(1)地铁建筑应设置足够数量和宽度的疏散通道,以确保人员迅速有序地疏散。
(2)楼梯应采用防火材料进行包覆,保证其耐火性能,并设置防烟门。
4. 防火门和防火卷帘要求:(1)地铁建筑的出入口、疏散通道和防火分区的间隔等位置应设置防火门或防火卷帘。
(2)防火门和防火卷帘应具备耐火、隔热、隔烟的性能,并能自动关闭。
5. 防烟排烟系统要求:(1)地铁建筑应设置相应的防烟设施,包括排烟口、排烟风机等,以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人员的安全。
(2)防烟能力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和疏散通道的长度、宽度等要素进行设计。
四、施工要求1. 施工期间应采取临时的防火措施,包括设置临时防火墙、防火覆盖材料等,以确保施工区域的防火安全。
2. 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器材,并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地铁设计防火标准(城市消防国家标准)
地铁设计防火标准1 总则1.1 为预防地铁火灾、减少地铁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地铁和轻轨交通工程的防火设计。
1.3 一条线路、一座换乘车站及其相邻区间的防火设计可按同一时间发生一处火灾考虑。
1.4 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5 地铁和轻轨交通工程的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1 安全出口 safety exit供人员安全疏散,并能直接通向室内外安全区域的车站出口、楼梯或扶梯的出口、联络通道的入口、区间风井内直通地面的楼梯间入口。
2.2点式换乘车站 transfer station by cross-platform站台与站台之间以点式相交形式换乘的车站。
2.3路堑式车站、区间 open cut station,track浅埋地下一层,外墙上方或顶板开窗、具备自然通风和排烟条件的车站、区间。
2.4联络通道 cross-passageway连接相邻两条单洞单线载客运营地下区间、可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通道。
2.5 消防专用通道 fire access供消防人员从地面进入站厅、站台、区间等区域进行灭火救援的专用通道和楼梯间。
2.6纵向疏散平台 longitudinal evacuation walkway在区间内平行于线路并靠站台侧设置、供人员疏散用的纵向连续走道。
3 总平面布局3.1 车站与区间3.1.1 地上车站建筑的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车站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3.1.2地下车站的出入口、风亭、电梯和消防专用通道的出入口等附属建筑,地上车站、地上区间、地下区间及其敞口段(含车辆基地出入线)、区间风井及风亭等,与周围建筑物、储罐(区)、地下油管等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地下车站的采光窗井与相邻地面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表3.1.2的规定,当相邻地面建筑物的外墙为防火墙或在采光窗井与地面建筑物之间设置防火墙时,防火间距不限。
地铁的防火措施(3篇)
第1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地铁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地铁系统的安全运行,特别是防火安全,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对地铁防火措施的详细阐述。
一、地铁防火设计原则地铁建筑由于其特殊的地下或半地下结构,防火设计有其特殊性。
以下是一些基本的设计原则:1. 安全性原则:确保在火灾发生时,人员可以安全疏散,火势得到有效控制。
2. 可靠性原则:防火设施应具备较高的可靠性和耐久性,能够在火灾发生时正常工作。
3. 经济性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设计防火系统,降低建设成本。
4. 适应性原则:防火设计应适应不同类型的火灾和地铁的特殊结构。
二、地铁建筑防火分区根据《地铁建筑设计规范》,地铁建筑应进行合理的防火分区,以下是一些关键点:1. 地下车站- 防火分区:车站站台和站厅乘客疏散区划为一个防火分区。
当多线换乘车站共用一个站厅公共区时,其建筑面积不应超过5000平方米。
- 防火分隔措施:采用防火墙、防火卷帘加水幕或复合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物划分防火分区。
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00小时,并采用甲级防火门分隔。
2. 地上车站- 防火分区:设备管理区应与公共区划分不同的防火分区。
公共区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0平方米。
- 防火分隔措施:设备管理区的防火分区位于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米的建筑内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平方米;位于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建筑内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500平方米。
三、地铁建筑防火分隔措施1. 防火墙- 防火墙是划分防火分区的主要手段,其耐火极限不低于3.00小时。
- 防火墙设有观察窗时,应采用C类甲级防火玻璃。
2. 防火卷帘- 防火卷帘用于防火分区之间的分隔,其耐火极限不低于3.00小时。
- 防火卷帘加水幕或复合防火卷帘,可提高防火分隔效果。
3. 防火门- 防火门用于防火分区内的房间分隔,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小时。
地铁防火措施表(3篇)
第1篇一、概述地铁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地铁防火措施是确保地铁安全运营的关键环节。
本表旨在详细阐述地铁防火的各项措施,以提高地铁火灾预防和应对能力。
二、防火分区1. 地下车站(1)站台和站厅乘客疏散区划为一个防火分区,站厅公共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0平方米。
(2)设备管理区应与站厅、站台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设备管理区不应大于1500平方米。
2. 地上车站(1)站厅公共区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宜大于5000平方米。
(2)设备管理区应与站厅、站台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设备管理区不应大于2500平方米。
3. 车辆基地地下停车库、列检库、停车列检库、运用库和联合检修库等场所应单独划分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6000平方米。
三、防火分隔措施1. 防火分区间分隔(1)采用防火墙、防火卷帘加水幕或复合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物划分防火分区。
(2)两个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小时的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
(3)站台与站台之间设纵向防火墙分隔,防火墙在站台有效长度各端延伸。
四、消防设施1. 消防水泵房(1)设置独立的水泵房,配备两台或多台消防水泵。
(2)水泵房应设置在建筑底层,并设有通往室外的出口。
2. 消防水池(1)设置消防水池,保证消防用水量。
(2)消防水池应设置在建筑底层,并设有通往室外的出口。
3. 消防控制室(1)设置消防控制室,对消防设施进行监控。
(2)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建筑底层,并设有通往室外的出口。
4. 消防器材(1)在地铁车站、车辆基地等场所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
(2)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更换,确保完好。
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覆盖地铁车站、车辆基地等场所。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1)自动检测火灾报警信号。
(2)自动启动消防设施。
(3)自动向消防控制室报警。
(4)自动向消防部门报警。
地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地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地铁建筑结构特殊,不同于其他普通建筑,其防火应根据其建筑特性和火灾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防火分区(一)一般规定1.地下车站车站站台和站厅乘客疏散区划为一个防火分区。
当地下多线换乘车站共用一个站厅公共区时,站厅公共区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5000㎡。
地下一层侧式站台与同层的站厅公共区划为一个防火分区。
2.地上车站设备管理区应与公共区划分不同的防火分区。
公共区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0㎡。
设备管理区的防火分区位于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建筑内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位于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建筑内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500㎡。
(二)防火分隔措施1.防火分区间分隔地铁车站面积大都在5000㎡~6000㎡,一旦发生火灾,如无严格的防火分隔设施势必蔓延成大面积火灾,因此应采用防火墙、防火卷帘加水幕或复合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物划分防火分区。
两个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
在防火墙设有观察窗时,应采用C类甲级防火玻璃。
站台与站台之间设纵向防火墙分隔,并把防火墙在站台有效长度各端延伸10mm。
2.设备用房分隔地铁车站内的行车值班室或车站控制室、变电所、配电室、通信及信号机房、通风和空调机房、消防水泵房、灭火剂钢瓶室等重要设备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建筑吊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隔墙上的门及窗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
当管线穿越防火墙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墙与管线之间空隙紧密填实;当风管穿越时,该处应设防火风阀;当穿越的管线为难燃材质时,应在防火墙两侧的管道上采取防火措施。
穿过防火墙处的管道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3.防火门设置要求设于防火墙、防烟楼梯间、避难走道及区间联络通道处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设于防火分隔墙上的疏散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设于管道井的检查门可采用丙级防火门。
地铁工程中防火措施(3篇)
第1篇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地铁作为一种高效、便捷的公共交通工具,在各大城市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然而,地铁作为一种地下交通系统,其独特的空间结构和封闭环境使得火灾发生时,人员疏散和救援工作面临极大的挑战。
因此,在地铁工程中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确保乘客和财产安全,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地铁工程中的防火措施。
一、设计阶段防火措施1. 防火分区设计地铁工程在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防火分区,将地铁车站划分为若干个防火分区,以防止火灾蔓延。
根据《地铁设计防火标准》GB51298-2018,地下车站、地下区间的防火分区应满足以下要求:- 防火分区面积不应超过5000平方米;- 防火分区之间应设置防火墙,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小时;- 防火分区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满足人员疏散要求。
2. 防火分隔设计在地铁车站的公共区与设备区之间,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防止火灾蔓延。
防火分隔措施包括:- 防火墙: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小时;- 防火卷帘: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小时,并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 防火门:防火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0小时,并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
3. 安全疏散设计地铁车站应设置充足的安全疏散通道,确保火灾发生时乘客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
安全疏散通道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疏散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5米;- 疏散通道的长度不应超过200米;- 疏散通道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
二、施工阶段防火措施1. 施工现场防火管理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防火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管理工作。
防火管理部门应制定防火管理制度,明确防火责任,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
2. 施工现场防火设施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池等。
防火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3. 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地铁建筑防火的一般规定范本(二篇)
地铁建筑防火的一般规定范本地铁建筑作为大都市交通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性尤为重要。
在地铁建筑的设计和施工中,防火措施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下面是一份地铁建筑防火的一般规定范本,供参考。
一、地铁建筑基本防火要求1.地铁建筑的主要结构和装饰材料应具有一定的防火性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2.地铁建筑中使用的电气设备和电线电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具有一定的防火性能。
3.地铁车站和通道应设有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灭火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以便及时处理火灾。
4.地铁建筑中应设置适当的安全疏散通道和应急出口,方便乘客在火灾发生时快速撤离。
二、地铁建筑防火构造要求1.地铁车站和通道的墙、柱、地面、天花板等构件应采用符合防火要求的材料进行防火处理。
2.地铁车站和通道的墙、柱、地面、天花板等构件的防火封堵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3.地铁车站和通道的隔热材料应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4.地铁车站和通道中使用的门窗应具有一定的防火性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5.地铁车站和通道中的电气线缆通过防火隔离区域时应采取防火处理措施,保证电气设备在火灾发生时不会引发更大的事故。
三、地铁建筑防火管理要求1.地铁建筑的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防火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引发火灾。
2.地铁建筑的使用单位应制定相关的防火管理制度,并组织人员进行防火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地铁建筑的使用单位应定期对防火设施、防火构造等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防火性能符合要求。
4.地铁建筑的使用单位应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及时处理发现的火灾隐患,确保地铁建筑的安全。
5.地铁建筑的使用单位应与消防部门建立紧密联系,加强沟通和信息共享,共同做好地铁建筑的防火工作。
四、地铁建筑防火管理的责任1.地铁建筑的设计、施工和使用单位应明确相应的防火管理责任人,并建立防火责任制,确保防火管理的有效实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1.2
3.2 3.3
合计
各类风井之间的空间关系(新排风井、活塞风井)
消防泵房位置
控制中心与主变电所 消防车道要求
控制中心选址、合建条件
主变独立建造要求
车辆基地
选址要求(避让危险场地、建筑)
各单体建筑、消防车道布置要求
地下车辆基地要求
易燃品库的位置要求
14
3.1.3~3.1.5 3.1.6 3.2.1 3.2.2 3.2.3 3.3.1 3.3.2、3.3.3 3.3.4 3.3.5
间的防火设计可按同一时间发生一处火灾考虑。 注: 一次火灾原则的范围不包含合建商业及上
盖开发。
2. 总体要求
2.2 第2章—— 术语
编号
条款
主要内容
相关条文
1
/
安全出口
2.0.1
2 车站、区间形式 点式换乘车站、路堑式车站、区间 2.0.2、2.0.3
3 区间疏散
联络通道、纵向疏散平台、
2.0.4、2.0.6
2019 上海 万人/日
1. 概 述
1.6 内容介绍方法
• 各章主要内容组成 • 强制性条文 • 轨道交通特点或重点解决的问题 • 轨道交通与平行规范有差异处
2019 上海 万人/日
2. 总体要求
2.1 第1章 —— 总则
编号 1 2 3 4
共计
编制目的
主要内容
适用范围
一次火灾原则
相关条文 1.0.1 1.0.2 1.0.3
4 在站厅层与站台层之间设置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时,站台至站厅的楼梯或扶 梯不应与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连通,楼梯或扶梯穿越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的部位 周围应设置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注: 与上层或下层商业的分隔关系进行了规定和限制。
3. 建筑及疏散
地下车站的防火分区规模 • 4.2.1 站台和站厅公共区可划分为同一个防火分区,站厅公共区的建筑面积
主要目的是防止烟气回流,其中进、排风井水平间距不小于10m的要求低于 小于GB51251的20m要求,考虑建设难度和成本。
3. 建筑及疏散
3.2 第4 章——建筑的耐火等级与防火分隔
编号 4.1
4.2
4.3
4.4 4.5 合计
条款
主要内容
一般规定 建筑耐火等级及风道等耐火极限要求要求
重要机电用房的防火分隔要求
3. 建筑及疏散
地下车库的防火分区 • 4.5.4 地下停车库、列检库、停
车列检库、运用库和联合检修库等 场所应单独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 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 于6000m2;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 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不限。
注:作业库房面积数千至数万平。
3. 建筑及疏散
1. 概 述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 ➢《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GB51251 ➢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
……
➢ 《地铁防火设计标准》GB51298
本标准是在各防火规范基础上,结合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特点制定。本标准明文 规定项应遵守本专业标准规定,其他未涉及项应遵守《建规》及各项专项技术标准 相应规定。
的商品,不得储存可燃性液体类商品。每个站厅商铺的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m2,单处商 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m2。商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或耐火极限不低 于3.00h的防火卷帘与其他部位分隔,商铺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
注: 限制商铺的总规模和单间规模; 严格商铺与地铁的他隔措施; 限制经营物品类型; 明确消防设施。
1. 概 述
1.4 特点和重点
国内外规范、建设和运营经验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 《地铁设计规范 》GB 50157 • NFPA 130及日本、美国、德国等的相关标准 • 我国地铁的建设、运营特点、经验
体现地铁工程特点
• 车站、区间防火/烟分区 划分;
• 疏散设施
• 消防、防排烟、控制指挥
3. 建筑及疏散
消防车道(3.1.1、3.2.1、3.3.2、3.3.3) • 3.1.1 地上车站建筑的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车站建
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注: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要求制定。地上车站、控制中心与主 变,以及包括车辆段内的单体建筑,对消防车道的要求基本一致。 各类风井、出入口之间空间关系(3.1.3~3.1.5)
31
强条3条
相关条文 4.1.1~4.1.3 4.1.4 4.1.5~4.1.7 4.2.1、4.2.2
4.2.3~4.2.11 4.3.1~4.3.2 4.3.3
4.4.1~4.3.5
4.5.1~4.5.5
3. 建筑及疏散
强制性条文
• 4.1.1 下列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1 地下车站及其出入口通道、风道; 2 地下区间、联络通道、区间风井及风道; 3 控制中心; 4 主变电所; 5 易燃物品库、油漆库; 6 地下停车库、列检库、停车列检库、运用库、联合检修库及其他检修用房。
1. 概 述
1.3 主要内容和总体结构
总体要求
建筑布局、分隔及疏散
设备设施
1. 总则 2. 术语
3. 总平面布局 4. 建筑的耐火等级与防火分隔 5. 安全疏散 6. 建筑构造
7. 消防给水与灭火设施 8. 防烟与排烟 9. 火灾自动报警 10. 消防通信
11. 消防配电与应急照明
➢ 共11章,239条,13条强制性条文 ➢ 总体内容安排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基本一致,以专业为主线设置章节;
闸机等)-乘客疏散要求
5.1.10~5.1.13
区间与站台连接部分、为区间提供的疏散要求 5.1.8~5.1.9
பைடு நூலகம்
编号
条款
主要内容
相关条文
5.4
区间 道床疏散要求
5.4.1
地下区间疏散要求(纵向平台、联络通道、疏散 井等)
5.4.2~5.4.4
5.2 地下车站 侧式站台的疏散要求
5.2.2、5.2.3
不宜大于5000m2。 注:功能需求有困难时,需特殊设计。 • 4.2.2 站厅设备管理区应与站厅、站台公共区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设备 管理区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500m2。……
地下车站的防火分隔要求(4.2.3~4.2.11) 注: 对各种不两同建筑形态的车站(下一层侧式车站、上下叠加的平行站台车 站、多线站台平行换乘车站、点式换乘车站、通道换乘车站、带设备层车站、站 厅位于站台下方的特殊车站的)分隔要求。 基本原则,站与站间、公共区与设备层间应设防火(隔)墙或防火卷帘分隔.
2.0.6 纵向疏散平台 在区间内平行于线路并靠站台侧设置、供人员疏散
用的纵向连续走道。 注:供乘客从列车侧门撤离列车
3. 建筑及疏散
3.1 第3章—— 总平面布局
编号 3.1
条款 车站与区间
主要内容 地上车站的消防车道
相关条文 3.1.1
地上车站、区间及风井(亭)、各类出入口、采光井等 地铁建构筑物与周边建筑、油管(储罐)的间距关系
地铁与非地铁功能区的关系
地下车站 公共区、设备区的防火分区面积要求
各种形式车站的站台、站厅、通道及不同类 型换乘方式车站的防火分隔要求
地上车站 公共区、设备区的防火分区面积要求
站厅位于站台上方车站形式的防火分隔要求
控制中心与 主变电所
关于重要设备用房、防火门、观察窗
车辆基地
各类库房防火分区、油漆库、酸性蓄电池间 的设置要求
3. 建筑及疏散
强制性条文 • 4.1.5 车站内的商铺设置以及与地下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相邻的车站应
符合下列规定:
3 在站厅的上层或下层设置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时,站厅严禁采用中庭与商业 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连通;在站厅非付费区连通商业等非地铁功能场所的楼梯或扶梯的开 口部位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防火卷帘应能分别由地铁、商业等非地 铁功能的场所控制,楼梯或扶梯周围的其他临界面应设置防火墙。
不能完全适用,轨道交通自身领域防火技术标准不健全;
编制过程 • 2008年12月,根据住建部102号文的编制计划,成立编制组 • 2010年9月,完成征求意见稿 • 2011年6月,完成送审稿 • 2012年5月,完成报批稿 • 2018年5月批准发布,并于2018年12月1日实施
1.2 与其他规范的关系
4
/
消防专用通道
2.0.5
共计
6
2. 总体要求
2.0.2 点式换乘车站 站台与站台之间以点式相交形式换乘的车站。
注:站台与站台之间采用点式相交换乘,不包括站台平 行换乘、通道换乘形式。 (T、L、十…)
2.0.4 联络通道 联接相邻两条单洞单线载客运营地下区间、可供人
员安全疏散用的通道。 注:邻线互为疏散区
1. 概 述
1.5 地铁特点 建筑环境——隧道与车站公共区 数十公里至数百公里隧道与数十座或上百座车站 公共区连接成空间相通的庞大地下网格。 ➢ 不能进行防火分隔、区间不能划分防烟分区; ➢ 对外出口有限,涉及规划、工程规模、投资 、 建设可行性……
1. 概 述
运营、管理 ➢ 客流量大、集中; ➢ 列车、车站等现代化集中调度、管理; ➢ 列车运行能力、供电可靠性高 ➢ 安检、安防、严格限制可燃物……
• 4.1.4 车站(车辆基地)控制室(含防灾报警设备室)、变电所、配电室、通信及信 号机房、固定灭火装置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废水泵房、通风机房、环控电控室、站 台门控制室、蓄电池室等火灾时需运作的房间,应分别独立设置,并应采用耐火极限 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