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设计防火规范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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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站防火管理规范

地铁站防火管理规范

地铁站防火管理规范地铁站防火管理规范地铁站作为城市交通枢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乘客出行安全的同时,防火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管理方面。

为了确保地铁站内的人员、财产和设施免受火灾的伤害,制定一套科学、完善的地铁站防火管理规范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就地铁站防火管理规范进行论述。

一、消防设施的规范配置消防设施的规范配置是地铁站防火的基础。

首先,地铁站内应配备完善的消防设备,包括消防栓、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其次,消防设施应当设有明确的标志和指示,方便乘客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找到并使用。

此外,消防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可用。

最后,应在地铁站内设置消防疏散通道,并定期进行演练,以提高乘客自救自护能力。

二、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电器设备是地铁站内常见的火灾隐患之一。

因此,在地铁站防火管理规范中,应有针对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要求。

首先,对于使用寿命已久、存在故障的电器设备应及时更换。

其次,应加强对电器设备的定期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此外,应设立专门的电器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安全管理。

三、防火教育与培训防火教育与培训是地铁站防火管理的关键环节。

工作人员、乘客等人员应定期接受防火知识的培训,了解火灾的危害性以及逃生自救的方法。

针对地铁站工作人员而言,应进行更加专业化的防火培训,提高他们的防火意识和技能。

此外,地铁站应设立防火宣传展板,通过信息化手段向大众普及防火知识,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

四、灭火与疏散应急预案制定灭火与疏散应急预案对于地铁站防火管理来说至关重要。

首先,地铁站应成立应急管理小组,负责制定灭火与疏散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其次,应制定明确的逃生路线,标明疏散通道及出口。

此外,地铁站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应急逃生设备,如应急照明、应急扩音器等,以确保乘客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安全地逃生。

五、火灾风险评估与监测火灾风险评估与监测是地铁站防火管理的重要手段。

应对地铁站内各个区域进行火灾风险评估,确定火灾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

地铁设计防火标准完整版2024

地铁设计防火标准完整版2024

地铁设计防火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1298-20181 总则1.0.1 为预防地铁火灾、减少地铁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地铁和轻轨交通工程的防火设计。

1.0.3 一条线路、一座换乘车站及其相邻区间的防火设计可按同一时间发生一处火灾考虑。

1.0.4 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5 地铁和轻轨交通工程的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安全出口safety exit供人员安全疏散,并能直接通向室内外安全区域的车站出口、楼梯或扶梯的出口、联络通道的入口、区间风井内直通地面的楼梯间入口。

2.0.2 点式换乘车站transfer station by cross-platform站台与站台之间以点式相交形式换乘的车站。

2.0.3 路堑式车站、区间open cut station,track浅埋地下一层,外墙上方或顶板开窗、具备自然通风和排烟条件的车站、区间。

2.0.4 联络通道cross-passageway连接相邻两条单洞单线载客运营地下区间、可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通道。

2.0.5 消防专用通道fire access供消防人员从地面进入站厅、站台、区间等区域进行灭火救援的专用通道和楼梯间。

2.0.6 纵向疏散平台longitudinal evacuation walkway在区间内平行于线路并靠站台侧设置、供人员疏散用的纵向连续走道。

3 总平面布局3.1 车站与区间3.1.1 地上车站建筑的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车站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3.1.2 地下车站的出入口、风亭、电梯和消防专用通道的出入口等附属建筑,地上车站、地上区间、地下区间及其敞口段(含车辆基地出入线)、区间风井及风亭等,与周围建筑物、储罐(区)、地下油管等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地铁消防安全与救援技术设计要求规范文(2篇)

地铁消防安全与救援技术设计要求规范文(2篇)

地铁消防安全与救援技术设计要求规范文一、引言地铁作为一种重要的公共交通工具,在城市交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人流量大、空间封闭等特点,地铁火灾等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其后果将会十分严重。

因此,为了保障地铁乘客的安全,需对地铁消防安全与救援技术进行科学设计与规范要求,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灭火与救援。

本文将对地铁消防安全与救援技术设计要求进行详细阐述。

二、地铁消防安全设计要求1.灭火系统设计要求(1)火灾报警系统:地铁车站、隧道等区域应安装火灾报警系统,可以及时发现火灾,并能够准确地指示火灾发生的位置。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地铁车厢、站台等区域应配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能够在火灾发生后自动启动,并能提供足够的水源和喷水压力,以迅速灭火。

(3)干粉灭火系统:地铁车厢、车站等区域应配备干粉灭火系统,能够对各类火灾发生时迅速进行灭火。

(4)气体灭火系统:地铁车站、机电设备室等区域应配备气体灭火系统,能够在火灾发生后迅速释放灭火剂,以实现灭火目的。

2.防火材料与设施要求(1)隧道内壁:地铁隧道内壁应采用符合防火要求的材料进行覆盖,能够起到隔热隔烟的作用,减缓火势蔓延。

(2)车厢、车站及其他区域:地铁车厢、车站及其他区域应采用符合防火要求的材料进行装修,能够减少火势蔓延的可能。

(3)逃生通道与应急出口:地铁车站应合理设置逃生通道与应急出口,确保乘客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撤离。

3.疏散与逃生设计要求(1)疏散示意标识:地铁车站内应设置疏散示意标识,指引乘客在火灾发生时正确疏散方向。

(2)疏散通道:地铁车站内应设置宽敞且明亮的疏散通道,确保乘客迅速安全撤离。

(3)逃生设施:地铁车次应设有逃生门、应急照明等设施,以便乘客在火灾发生时有条件进行自救。

(4)疏散训练与演练:地铁车站应定期进行疏散训练与演练,提高乘客应对火灾的应急处理能力。

三、地铁救援技术设计要求1.救援设备与装备要求(1)灭火器材:地铁车站应配备各种类型的灭火器材,以便及时灭火。

地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范本模板】

地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范本模板】

第一章地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地铁建筑结构特殊,不同于其他普通建筑,其防火应根据其建筑特性和火灾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建筑防火(一)耐火等级1)地下的车站、区间、变电站等主体工程及出入口、风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2)地面出入口、风亭等附属建筑,地面车站、高架车站及高架区间的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3)控制中心建筑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4)车辆基地内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

(二)防火分区1)地下车站站台和站厅公共区应划为一个防火分区,设备与管理用房区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使用面积不应大于1500㎡.2) 地下换乘车站当共用一个站厅时,站厅公共区面积不应大于5000㎡。

3)地上的车站站厅公共区采用机械排烟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0㎡,其他部位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

4)车辆基地、控制中心的防火分区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

(三)防火隔离措施1)两个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

00h的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

当防火墙设有观察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窗;防火分区的楼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 的楼板.2)重要设备用房应以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

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3)防火卷帘与建筑物之间的缝隙,以及管道、电缆、风管等穿过防火墙、楼板及防火分隔物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空隙填塞密实。

(四)装修材料要求1)地下车站公共区和设备与管理用房的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及垃圾箱,应采用A级不燃材料。

2)地上车站公共区的墙面、顶面的装修材料及垃圾箱,应采用A级不燃材料,地面应采用不低于B1级难燃材料。

设备与管理用房区内的装修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1995)的有关规定。

地铁消防设计规范GB50157-2023

地铁消防设计规范GB50157-2023

地铁消防设计规范GB50157-2023概述地铁消防设计规范GB-2023是为了确保地铁系统的消防安全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

本规范包括了地铁车辆、车站、隧道、设备和系统等方面的消防设计要求。

一、设计原则地铁消防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原则: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和扩散。

2. 科学性原则:基于消防工程原理和技术要求进行设计,采用先进的消防设备和系统。

3. 经济性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资源,降低工程成本和运营费用。

二、车辆设计要求地铁车辆的消防设计要求包括以下方面:1. 防火材料:车辆内部应选用阻燃材料,减少火灾发生和蔓延的可能性。

2. 灭火系统:车辆应配备有效的灭火系统,能够及时控制和扑灭起火物。

3. 逃生通道:车辆内应设置明确的逃生通道,方便乘客在火灾发生时迅速疏散。

三、车站设计要求地铁车站的消防设计要求包括以下方面:1. 隔离措施:车站内应设有防火隔离门和防烟门,避免火灾蔓延和烟气扩散。

2. 疏散通道:车站内应设置宽敞明亮的疏散通道,确保人员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

3. 灭火设施:车站应配备灭火器和灭火系统,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进行应急处理。

四、隧道设计要求地铁隧道的消防设计要求包括以下方面:1. 排烟系统:隧道内应配备有效的排烟系统,避免烟气积聚和人员中毒。

2. 照明设备:隧道内应有足够明亮的照明设备,方便人员疏散和救援工作。

3. 紧急通道:隧道内应设有便于紧急疏散的通道,确保人员能够迅速撤离。

五、设备和系统设计要求地铁系统的消防设备和系统设计要求包括以下方面:1. 火灾报警系统:应配备火灾报警控制设备,能够及时发现和报警火灾。

2. 灭火系统:应配备各类灭火设备和系统,确保灭火效果和应急处理能力。

3. 通信系统:应配备紧急通信设备,便于人员协调和救援工作。

六、监测和维护要求地铁消防设计的监测和维护要求包括以下方面:1. 监测系统:应建立消防设备的运行状态监测系统,确保设备正常可用。

地铁建筑防火的一般规定范文(3篇)

地铁建筑防火的一般规定范文(3篇)

地铁建筑防火的一般规定范文一、目的和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保障地铁建筑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本规定适用于地铁建筑的设计、施工、维护和使用过程中的消防安全措施。

二、基本原则1. 灭火优先原则:地铁建筑应设置消防设施,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灭火,尽量减少火灾蔓延的可能性。

2. 防火分区原则:地铁建筑应根据使用性质和火灾危险程度划分防火分区,严格控制火灾扩散范围。

3. 疏散原则:地铁建筑应设置合理的疏散通道和指示标识,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4. 防火门原则:地铁建筑应设置防火门,以防止火灾蔓延和烟雾扩散。

5. 防烟排烟原则:地铁建筑应设置防烟设施,确保火灾发生时疏散通道的通畅和人员的安全。

三、设计要求1. 结构防火要求:(1)地铁建筑的结构应采用不燃材料或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材料。

(2)结构构件的尺寸、材料及连接方式应满足相应的耐火要求。

2. 防火分区要求:(1)根据地铁建筑的使用性质和火灾危险程度划定不同的防火分区。

(2)各防火分区之间应设置完整的防火墙,防止火灾蔓延。

3. 疏散通道和楼梯要求:(1)地铁建筑应设置足够数量和宽度的疏散通道,以确保人员迅速有序地疏散。

(2)楼梯应采用防火材料进行包覆,保证其耐火性能,并设置防烟门。

4. 防火门和防火卷帘要求:(1)地铁建筑的出入口、疏散通道和防火分区的间隔等位置应设置防火门或防火卷帘。

(2)防火门和防火卷帘应具备耐火、隔热、隔烟的性能,并能自动关闭。

5. 防烟排烟系统要求:(1)地铁建筑应设置相应的防烟设施,包括排烟口、排烟风机等,以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人员的安全。

(2)防烟能力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和疏散通道的长度、宽度等要素进行设计。

四、施工要求1. 施工期间应采取临时的防火措施,包括设置临时防火墙、防火覆盖材料等,以确保施工区域的防火安全。

2. 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器材,并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地铁设计防火规范征求意见稿

地铁设计防火规范征求意见稿

1. 总则1.0.1 为防止地铁火灾、减少地铁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中采用钢轮钢轨系统的地铁与轻轨新建、扩建工程设计。

1.0.3 地铁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地铁的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安全区safety area当封闭车站配备了紧急通风系统或封闭结构之外的水平点,能为站台乘客疏散提供防护的场所。

2.0.2 室内防火隔离带indoor fire barrier是将防火间距的理念应用于室内,即设置一定宽度的空间距离作为防火隔离带,以替代不便设置防火墙、防火卷帘的大空间。

2.0.3 车站公共区public zone of station车站站厅层公共区为乘客完成售检票,到达乘车区及出站的区域;站台层公共区为乘客上、下列车的乘降区域。

2.0.4 岛式站台 island platform二条轨道线分别铺设于乘客乘降平台两侧的车站站台形式,且具有进出站的功能。

2.0.5 侧式站台 side platform供一条轨道线乘客乘降平台的车站站台形式,且具有进出站的功能。

2.0.6 路堑式车站、区间cut-type station, cut type interval tunnel浅埋地下一层,顶板开设天窗,达到不采用机械通风排烟系统,形成自然通风、排烟形式的车站和区间。

2.0.7 联络通道 cross passage设于两条单洞单线地下区间隧道之间作为乘客安全疏散用的联接通道。

2.0.8 中间风井 intermediate shaft当相邻两座地下车站之间的区间隧道长度达到会出现存在两列车运营工况而加设的风井,以解决该区间阻塞工况和火灾工况下的通风、排烟。

2.0.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ire alarm system(FAS)对地铁交通运行中可能发生的灾害(以火灾为主)进行监控,通过自动、手动触发装置向控制报警器报警,并联动相应救灾设备的系统。

地铁的防火措施(3篇)

地铁的防火措施(3篇)

第1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地铁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地铁系统的安全运行,特别是防火安全,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对地铁防火措施的详细阐述。

一、地铁防火设计原则地铁建筑由于其特殊的地下或半地下结构,防火设计有其特殊性。

以下是一些基本的设计原则:1. 安全性原则:确保在火灾发生时,人员可以安全疏散,火势得到有效控制。

2. 可靠性原则:防火设施应具备较高的可靠性和耐久性,能够在火灾发生时正常工作。

3. 经济性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设计防火系统,降低建设成本。

4. 适应性原则:防火设计应适应不同类型的火灾和地铁的特殊结构。

二、地铁建筑防火分区根据《地铁建筑设计规范》,地铁建筑应进行合理的防火分区,以下是一些关键点:1. 地下车站- 防火分区:车站站台和站厅乘客疏散区划为一个防火分区。

当多线换乘车站共用一个站厅公共区时,其建筑面积不应超过5000平方米。

- 防火分隔措施:采用防火墙、防火卷帘加水幕或复合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物划分防火分区。

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00小时,并采用甲级防火门分隔。

2. 地上车站- 防火分区:设备管理区应与公共区划分不同的防火分区。

公共区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0平方米。

- 防火分隔措施:设备管理区的防火分区位于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米的建筑内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平方米;位于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建筑内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500平方米。

三、地铁建筑防火分隔措施1. 防火墙- 防火墙是划分防火分区的主要手段,其耐火极限不低于3.00小时。

- 防火墙设有观察窗时,应采用C类甲级防火玻璃。

2. 防火卷帘- 防火卷帘用于防火分区之间的分隔,其耐火极限不低于3.00小时。

- 防火卷帘加水幕或复合防火卷帘,可提高防火分隔效果。

3. 防火门- 防火门用于防火分区内的房间分隔,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小时。

地铁建筑防火的一般规定范文

地铁建筑防火的一般规定范文

地铁建筑防火的一般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地铁建筑的安全运营,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旅客和员工的人身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部地铁建筑,包含地铁车站、隧道、车辆段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地铁建筑防火的目标是除去或掌控火灾的发生,阻拦火势扩散,确保人员安全疏散,并保护建筑和设备的完整性。

第四条地铁建筑的防火管理责任由公司的管理层负责,具体分工落实到各个相关部门。

第五条地铁建筑防火的原则是防备为主,综合防护,防范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

第二章防火设计和建设第六条地铁车站、隧道、车辆段等重要建筑部件的设计和施工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防火性能符合要求。

第七条地铁建筑的防火隔离区域、防火分区和安全疏散通道必需依照设计要求进行划分,确保防火安全和人员疏散畅通。

地铁建筑必需配备充分数量的灭火器材,且灭火器材应依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换。

第九条地铁建筑必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应急广播系统,确保火灾发生时及时报警和向旅客发出疏散指令。

第十条地铁建筑应有合适的防火、防烟、排烟设施,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快速掌控火势和疏散烟气。

第十一条地铁建筑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需符合电气防火要求,电线电缆应具备防火防烟性能。

第十二条地铁建筑的建筑料子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肯定的防火性能,在施工过程中必需严格执行防火施工规范。

第三章防火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地铁建筑的防火管理岗位应设置,并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职责,保证防火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十四条地铁建筑必需订立防火应急预案,并通过定期演练和培训,确保员工熟识预案内容和应对火灾的措施。

第十五条地铁建筑必需设立监控和巡查机制,对关键区域、设施设备和人员行为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地铁建筑应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演练,对疏散通道、应急设备和应急通信系统进行测试,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七条地铁建筑必需建立健全的防火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防火安全意识和应对本领。

城市地铁站防火管理规范

城市地铁站防火管理规范

城市地铁站防火管理规范城市地铁站是现代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乘客的安全与顺利运营,地铁站的防火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介绍城市地铁站防火管理的规范。

首先,地铁站应建立完善的防火制度与管理责任体系。

地铁站作为人员密集、设备众多的场所,必须制定适应实际情况的防火管理制度,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处理火灾隐患。

同时,地铁站也应当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建立完善的管理责任体系。

这样可以保证每位工作人员都能清楚自己的职责,及时进行火灾应对与处置。

其次,地铁站应加强消防设施的建设与维护。

地铁站消防设施的完善程度直接关系到火灾发生后的应对能力。

地铁站应配备消火栓、灭火器等常规消防设施,并确保其运行正常。

此外,地铁站还可以采用无组织性的灭火系统,如自动喷水系统和气体灭火系统等,以及实时监测系统,及早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措施。

同时,地铁站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

另外,地铁站还应加强火灾隐患排查与预防工作。

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是地铁站防火管理的重要环节。

工作人员应对地铁站工作区域以及乘客区域进行巡查,发现任何存在火灾隐患的地方及时修复或报告。

例如,地铁站应定期检查电线电缆、照明设施等电器设施,排除安全隐患。

同时,地铁站还应加强对乘客的宣传教育,提高乘客的火灾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营造良好的消防环境。

最后,地铁站还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与演练机制。

地铁站应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情况,包括火灾。

应急预案应包括人员疏散、消防救援、医疗救护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和操作步骤,做到心中有数,能够迅速应对。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员工的应变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稳定、有序地组织疏散和救援工作。

综上所述,地铁站的防火管理规范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建立制度与责任体系、加强消防设施建设与维护、火灾隐患排查与预防工作以及建立应急预案与演练机制等。

只有科学合理地进行防火管理,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地铁站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轨道交通车辆防火要求》(征求意见稿)

《轨道交通车辆防火要求》(征求意见稿)
燃烧性能等级
产烟
等级
滴落物
等级
允许暴露时间
(min)
1
车辆上部结构,包括底层地板、除司机室以外的车体外壳(车顶、侧墙、端墙)
1
S3



构件可不加涂层进行试验。试验暴露面为试件外表面。

2
2
S4
SR2

30
3
侧门、端门、裙板、司机室外壳和主体、配件
1
S3



试验暴露面为试件外表面。

4
2
S3
SR2

30
5
车顶部件和车顶边缘裙板
2
S3
SR2

30
对于防火等级为1的车辆,不做此要求。

6
底架
1
S3



构件可不加涂层进行试验。试验暴露面为试件外表面。

7
2
S4
SR2

30
8
车外窗框,不带密封条
1和2
S3





9
复合材料的车外窗玻璃
1
S3





10
2
S4
SR2
ST2
30
11
贯通道
1
S3


本标准不适用于由自然灾害造成的火灾,如雷击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地铁工程中防火措施(3篇)

地铁工程中防火措施(3篇)

第1篇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地铁作为一种高效、便捷的公共交通工具,在各大城市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然而,地铁作为一种地下交通系统,其独特的空间结构和封闭环境使得火灾发生时,人员疏散和救援工作面临极大的挑战。

因此,在地铁工程中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确保乘客和财产安全,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地铁工程中的防火措施。

一、设计阶段防火措施1. 防火分区设计地铁工程在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防火分区,将地铁车站划分为若干个防火分区,以防止火灾蔓延。

根据《地铁设计防火标准》GB51298-2018,地下车站、地下区间的防火分区应满足以下要求:- 防火分区面积不应超过5000平方米;- 防火分区之间应设置防火墙,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小时;- 防火分区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满足人员疏散要求。

2. 防火分隔设计在地铁车站的公共区与设备区之间,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防止火灾蔓延。

防火分隔措施包括:- 防火墙: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小时;- 防火卷帘: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小时,并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 防火门:防火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0小时,并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

3. 安全疏散设计地铁车站应设置充足的安全疏散通道,确保火灾发生时乘客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

安全疏散通道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疏散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5米;- 疏散通道的长度不应超过200米;- 疏散通道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

二、施工阶段防火措施1. 施工现场防火管理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防火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管理工作。

防火管理部门应制定防火管理制度,明确防火责任,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

2. 施工现场防火设施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池等。

防火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3. 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地铁建筑防火的一般规定范本(二篇)

地铁建筑防火的一般规定范本(二篇)

地铁建筑防火的一般规定范本地铁建筑作为大都市交通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性尤为重要。

在地铁建筑的设计和施工中,防火措施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下面是一份地铁建筑防火的一般规定范本,供参考。

一、地铁建筑基本防火要求1.地铁建筑的主要结构和装饰材料应具有一定的防火性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2.地铁建筑中使用的电气设备和电线电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具有一定的防火性能。

3.地铁车站和通道应设有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灭火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以便及时处理火灾。

4.地铁建筑中应设置适当的安全疏散通道和应急出口,方便乘客在火灾发生时快速撤离。

二、地铁建筑防火构造要求1.地铁车站和通道的墙、柱、地面、天花板等构件应采用符合防火要求的材料进行防火处理。

2.地铁车站和通道的墙、柱、地面、天花板等构件的防火封堵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3.地铁车站和通道的隔热材料应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4.地铁车站和通道中使用的门窗应具有一定的防火性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5.地铁车站和通道中的电气线缆通过防火隔离区域时应采取防火处理措施,保证电气设备在火灾发生时不会引发更大的事故。

三、地铁建筑防火管理要求1.地铁建筑的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防火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引发火灾。

2.地铁建筑的使用单位应制定相关的防火管理制度,并组织人员进行防火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地铁建筑的使用单位应定期对防火设施、防火构造等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防火性能符合要求。

4.地铁建筑的使用单位应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及时处理发现的火灾隐患,确保地铁建筑的安全。

5.地铁建筑的使用单位应与消防部门建立紧密联系,加强沟通和信息共享,共同做好地铁建筑的防火工作。

四、地铁建筑防火管理的责任1.地铁建筑的设计、施工和使用单位应明确相应的防火管理责任人,并建立防火责任制,确保防火管理的有效实施。

《地铁设计防火标准》相关问题探讨

《地铁设计防火标准》相关问题探讨

《地铁设计防火标准》相关问题探讨摘要:本文对《地铁设计防火标准》中有关防火分区划分、防烟楼梯间、消防泵房、安全出口等条文中存在的争议点,结合各地方规范及实际工程做法进行解析,提出作者的修订建议,旨在抛砖引玉,引起广大同行深入思考,希望能促进防火标准的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后续轨道交通防火设计提供借鉴。

关键词:地铁设计防火标准、防火分区、消防泵房、安全出口、防烟楼梯间、换乘通道1 引言:城市轨道交通以舒适、快速、节能的特点,在解决城市交通拥挤问题上效果显著,获得了快速的发展。

最近几年,地铁建设日新月异,截至2021年年底,我国内地共有51座城市开通运营轨道交通,路线高达270多条,总里程8700km,运营车站5200多个,并呈进一步发展之势。

轨道交通在我国起步较晚,但是发展迅速,曾因没有专门的行业防火设计规范,给地铁设计的同仁们、轨道公司、政府主管部门带来一定的麻烦。

随着国家颁布《地铁设计防火标准》(以下简称《防火标准》),填补了国内轨道交通行业防火设计专业空白,使得轨道交通防火设计逐渐走向标准化和规范化。

通过对《防火标准》的认真学习,发现该标准不够精细化,有些条文值得商榷。

文章通过在具体设计中碰到的几个争议点进行分析,结合各地的做法,加以分析,期望抛砖引玉,推动防火标准的进一步完善。

2 风道是否计入设备管理区防火分区面积问题2.1 问题分析地下车站风道是排除火灾烟气的重要设施,地下车站风井数量多,风道面积大,如果把风道计入防火分区中,站内小端设备用房,常需划分成2~3防火分区,以及站内大端设备用房,常需划分成3~4个防火分区,增加了各个专业的设计难度。

若不计风道面积,一般标准站的小端,则仅需划分一个防火分区,大端划分两个防火分区即可。

对于风道是否计入设备区的防火分区,对站内防火分区设计影响较大。

《防火标准》第4.2.2条对水泵房、厕所、盥洗、茶水间等有明确规定。

对能否减去地下风道的面积,规范还未明确。

关于地铁车站建筑防火及安全疏散设计

关于地铁车站建筑防火及安全疏散设计

关于地铁车站建筑防火及安全疏散设计发布时间:2021-06-28T06:27:27.982Z 来源:《防护工程》2021年6期作者:江毛平[导读] 地铁在城市交通运输方面发挥巨大贡献,提高了城市交通运输效率,为人们出行带来了便利。

城市运输运用地铁交通工具缓解了城市交通压力。

为人们提供方便的同时,地铁工程建设安全性也受到了有关部门的关注。

本文重点对地铁车站建筑防火设置以及安全疏散设计进行探讨,以供相关专业参考借鉴。

江毛平盐城市阜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224400摘要:地铁在城市交通运输方面发挥巨大贡献,提高了城市交通运输效率,为人们出行带来了便利。

城市运输运用地铁交通工具缓解了城市交通压力。

为人们提供方便的同时,地铁工程建设安全性也受到了有关部门的关注。

本文重点对地铁车站建筑防火设置以及安全疏散设计进行探讨,以供相关专业参考借鉴。

关键词:地铁车站;建筑防火;安全疏散设计1加强地铁车站建筑防火设计重要性国家近年来城市化进程加快,随着人们生活节奏也发生了改变,对城市运输交通工具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了提高人们生活质量,城市地铁应运而生,改善了人们出行方式,提高了工作、生活效率。

有关部门在建设地铁车站时应考虑到出入乘客的安全,并全面分析地铁车站建筑结构存在的安全隐患,不断强化地铁车站安全疏散设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目前,我国部分地铁建筑设计环节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其中火灾问题和消防安全表现尤为明显,设计人员首先要考虑到防火安全的疏散设计,减少火灾情况发生,确保发生火灾有效减少损失。

地铁车站一般处于地下且建筑空间狭小,当面临火灾会比地面建筑物救援难度加大,因此在地铁建筑设计阶段应加强地铁建筑结构的合理性,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和应对能力,推动地铁运输行业健康有序运行。

2地铁车站建筑的防火设计思路地铁车站建筑有不同区域组成,其中有车站候车区,设备间、轨道区域等不同主体结构,工程设计人员在对地铁车站建筑做防火设计时,要结合地铁功能及运营内容做相关防火设计。

地铁建筑防火的一般规定模版(二篇)

地铁建筑防火的一般规定模版(二篇)

地铁建筑防火的一般规定模版地铁作为城市轨道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证人身安全和运营顺畅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防火是地铁建筑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关乎乘客的生命安全和资产保护。

下面是地铁建筑防火的一般规定模版,供参考。

1. 消防设施的规划和设计1.1 消防设施的规划和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消防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1.2 消防设施的规划和设计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并经消防部门审核和批准。

1.3 消防设施的规划和设计应充分考虑地铁站点的交通流量、建筑结构特点、人员疏散和应急救援的需求。

2. 防火隔离和防火间距2.1 地铁建筑中的防火隔离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规划和设置,以阻止火势扩大蔓延。

2.2 防火隔离的材料应具备一定的阻燃和耐火性能,并经过消防部门检测和合格认证。

2.3 防火间距应满足消防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使火灾的蔓延速度得到控制。

3. 疏散通道和紧急出口3.1 地铁站点的疏散通道应满足消防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确保乘客能够快速有序地疏散。

3.2 疏散通道应设置明确的标识,便于乘客识别和指导,并配备紧急照明设备,确保灾害发生后仍能正常使用。

3.3 紧急出口应合理设置,并保持畅通,不得被堵塞或设置障碍物。

4. 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4.1 地铁站点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泵等。

4.2 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应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4.3 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的设置位置应明确标识,并便于乘客使用和操作。

5. 火灾探测和报警系统5.1 地铁站点应配备可靠的火灾探测和报警系统,能够及时发现并报警火灾。

5.2 火灾探测和报警系统应能自动联动其他消防设备,如灭火器、喷淋系统等。

5.3 火灾探测和报警系统应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6. 消防人员和培训6.1 地铁站点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人员,具备相关的消防知识和技能。

6.2 消防人员应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和演练,熟悉消防设备和应急救援程序。

地铁站防火措施(3篇)

地铁站防火措施(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地铁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公共交通工具,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地铁车站作为一个封闭的空间,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因此,加强地铁站防火措施的研究和实施,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地铁站防火措施进行探讨。

二、地铁站防火分区1. 地下车站车站站台和站厅乘客疏散区划为一个防火分区。

当地下多线换乘车站共用一个站厅公共区时,站厅公共区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5000平方米。

2. 地下一层侧式站台与同层的站厅公共区划为一个防火分区。

3. 地上车站设备管理区应与公共区划分不同的防火分区。

公共区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0平方米。

设备管理区的防火分区位于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米的建筑内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平方米;位于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建筑内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500平方米。

三、防火分隔措施1. 采用防火墙、防火卷帘加水幕或复合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物划分防火分区。

2. 两个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小时的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

3. 在防火墙设有观察窗时,应采用C类甲级防火玻璃。

4. 站台与站台之间设纵向防火墙分隔,并把防火墙在站台有效长度各端延伸10毫米。

四、消防给水与灭火设施1. 地铁站应设置消防水池,其有效容积不应小于150立方米。

2. 消防水池应设置在水泵房内,水泵房应设置在地下室或地下室的半地下室。

3. 消防水泵房应设置两台消防水泵,一台备用。

4. 消防水泵房应设置消防水池的补水设施。

5. 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其直径不应小于DN100。

6. 灭火器应设置在显眼、易于取用的地方,每个防火分区至少设置4具灭火器。

五、防烟与排烟1. 地铁站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其排烟量不应小于50立方米/小时。

2. 排烟风机应设置在通风机房内,通风机房应设置在地下室或地下室的半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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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铁设计防火规范》征求意见稿目录1. 总则2.术语3.总平面布局3.1 车站与区间3.2 控制中心与主变电站3.3 车辆基地4.防火分区、防火分隔与防烟分区4.1 一般规定4.2 地下车站4.3 地上车站4.4 控制中心4.5 主变电站4.6 车辆基地5.安全疏散5.1 一般规定5.2 地下车站5.3 地上车站5.4 区间5.5 控制中心、主变电站与车辆基地5.6 疏散指示标志6.建筑构造6.1 防火分隔设施6.2 楼梯、扶梯、管道井和纵向疏散平台6.3 建筑内部装修材料7.消防给水与灭火设施7.1 一般规定7.2 消火栓系统7.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7.4 消防泵房与消防水池7.5 其他灭火设施8.防烟排烟与事故通风8.1 一般规定8.2 车站8.3 区间隧道8.4 控制中心、主变电站和车辆基地8.5 排烟设备和管道9.消防通信9.1 一般规定9.2 消防专用电话9.3 防灾调度电话与无线通信9.4 防灾应急广播与电视监控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10.1 一般规定10.2 中央监控管理与车站(车辆基地)监控管理10.3 火灾探测器10.4 报警及警报装置的设置10.5 消防联动控制11.消防配电、应急照明11.1 消防配电11.2 应急照明11.3 电缆的选择、敷设12 消防救援附录A:地铁车站火灾工况下乘客疏散方向的设定附录B:地下区间火灾工况下乘客疏散方向的设定本规范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待补)1. 总则1.0.1 为预防地铁火灾、减少地铁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地铁和轻轨交通新建、扩建工程的防火设计。

1.0.3 一条线路、换乘车站及其相邻区间的防火设计按同一时间发生一处火灾考虑。

1.0.4 地铁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5 地铁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安全出口 safety exit供乘客安全疏散能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楼扶梯,以及区间隧道内的联络通道和区间风井内直通地面的楼梯间。

2.0.2 点式换乘车站 interchange station between two lines二线站台与站台之间进行换乘的车站形式,通常有“十”字、“T”字、“L”型等形式。

2.0.3 多线组合换乘车站 interchange station of several lines二线以上站台与站台之间进行换乘的车站形式,常见有“△”“冂”“Y”“H”“卅”等形式。

2.0.4 路堑式车站、区间 cut-type station, cut type interval tunnel浅埋地下一层、顶板开设天窗、具备自然通风、排烟功能的车站、区间。

2.0.5 联络通道 cross passage设于两条单洞单线地下区间隧道之间作为乘客安全疏散用的联接通道。

2.0.6 车辆基地 base for vehicles地铁系统的后勤基地,通常包括车辆段(停车场)、综合维修中心、物资总库、培训中心等部门以及相关的生活设施。

3.总平面布局3.1 车站与区间3.1.1 设于道路红线外的地上车站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当设置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二个长边方向设置消防车道。

3.1.2 地下车站的出入口、风亭等附属建筑,地上车站、区间和附属建筑以及车场出入段线的敞口段等与周围建筑物、储罐(区)等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与汽车加油加气站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的有关规定。

地下车站采用采光窗井时,与相邻地面建筑的最小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的有关规定。

3.1.3 地下车站风亭合建时,风亭开口应满足下列规定:1 排风口、活塞风口应在进风口之上;2 进风口、排风口、活塞风口之间的最小净距均不应小于5m,且不宜开在同一个方向。

3.1.4 地下车站风亭采用敞口低风井时,风井之间的水平净距应满足下列规定:1 进风井与排风井或活塞风井之间,不应小于10 m;2 活塞风井之间或与排风井之间,不应小于5 m。

3.1.5 敞口低风井的排风井、活塞风井宜设置在地下车站出入口、进风井的常年风向的下风侧,与地下车站出入口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0m。

3.1.6 地上车站的消防泵房宜设在首层,当设于楼上时,应靠近安全出口;地下车站的消防泵房应设于站厅层设备管理区内消防专用通道旁。

3.2控制中心与主变电站3.2.1 控制中心建筑宜独立修建,避开易燃、易爆场所。

在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应设置独立的进出口通道和独立防火分区,与联建的建筑防火墙上不得开设门窗洞口。

3.2.2 地上主变电站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二个长边方向设置消防车道。

3.2.3 主变电站的消防控制室宜与值班室合并设置。

3.2.4 控制中心建筑和主变电站内的建(构)筑物与主变电站外的民用建(构)筑物及各类厂房、堆场、贮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3.3 车辆基地3.3.1 车辆基地的选址应避免设置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厂房附近,以及甲、乙、丙类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和可燃材料堆场附近。

3.3.2 车辆基地的总平面布置应以车辆段(停车场)为主体,根据功能需要及地形条件,合理确定基地内各建筑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3.3.3 车辆基地应与外界道路有良好的衔接条件,基地内应有运输道路及消防道路,并应有不少于2个与不同方向外界道路相连通的出口。

3.3.4 车辆基地内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要求。

3.3.5 消防车道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 车辆基地内应设不少于两条与外界道路相通的消防车道,并应与基地内各建筑的消防车道连通形成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道不宜与列车进入咽喉区前的出入线平面相交;2 消防车道与基地内地铁线路平交时,应设置备用车道,且两车道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一列车的长度;当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时,可不受此限;3 车辆基地内建筑面积超过3000m2的运用库、检修库、调机库、工程车库、物资总库、及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危险品库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3.3.6 车辆基地不应设置在地下。

特殊环境下可设地下停车场。

其防火设计按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有关规定执行。

3.3.7 车辆基地、上盖物业的消防系统除消防水池可合建或共用外,其余部分应独立设置,互不干扰。

4.耐火等级、防火分区与防烟分区4.1 一般规定4.1.1 下列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1 地下车站及地下车站的出入口通道、风道;2 地下区间、联络通道、区间风井、地下区间内的纵向疏散平台;3 控制中心建筑或控制中心所在建筑物。

4 主变电站建(构)筑物。

4.1.2 下列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1 地上车站及地上区间;2 地下车站出入口地面厅、风亭等地面建筑;3 设于地上区间内的纵向疏散平台;4.1.3 车站(车辆基地)控制室(含防灾报警设备室)、变电所、配电室、通信及信号机房、固定灭火装置设备室、消防泵房、通风机房、环控电控室、屏蔽门(安全门)设备室、蓄电池室等火灾时需运作的房间,应分别单独进行防火分隔。

消防泵房、污水和废水泵房、厕所、盥洗、茶水、清扫等房间和避难走道,其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面积之内。

4.1.4 与车站相连的商业等建筑应采用防火墙等与车站进行防火分隔,相连商业等建筑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的有关规定。

4.2 地下车站4.2.1 车站站台和站厅公共区划为一个防火分区。

4.2.2 车站设备管理区应与站台公共区或站厅公共区划为不同的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500m2。

4.2.3 上、下重叠平行站台的车站应满足下列规定:1下层站台穿越上层站台至站厅的楼扶梯,应在上层站台的楼扶梯开口部位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实体墙进行分隔;2 上、下层站台之间的联系楼扶梯,应在下层站台的楼扶梯开口部位进行防火分隔,梯洞口设防火卷帘。

4.2.4 多线同层站台平行换乘车站的岛、岛站台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纵向防火墙进行分隔并延伸至站台有效长度外各10m。

4.2.5 两线站台之间点式换乘车站的换乘通道和换乘梯,应在下层站台的开口部位进行防火分隔,梯(通道)口设防火卷帘。

4.2.6 多线组合换乘车站的各线连接处,均应在下层站台的开口部位进行防火分隔,梯(通道)口设防火卷帘。

当地下多线换乘车站共用一个站厅公共区时,站厅公共区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5000m2。

4.2.7 通道换乘车站的站间换乘通道两侧均应进行防火分隔,通道二端设防火卷帘,且能分线控制。

换乘通道如用作火灾工况下的安全出口,应采取措施满足人员疏散的消防要求。

4.2.8 地下一层侧式站台与同层的站厅公共区划为一个防火分区。

4.2.9 站厅层设于站台层之下时,站厅至站台的楼扶梯间应在站厅层的开口部位作防火隔断,梯洞口设防火卷帘。

屏蔽门不应作为车站的防火分隔设施。

车站站台与站厅层公共区不宜设置上下相连通的中庭,当采用中庭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的有关规定。

车站内的商铺设置以及与车站相邻的地下空间开发应符合下列规定:1站台及站台有效长度之外的同层空间、站厅付费区和出入口通道的乘客疏散区内,严禁设置商铺和非地铁用房;2 设于站厅非付费区的商铺不得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类、乙类和丙类1项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每个站厅非付费内商铺的总面积不应大于100m2,单处商铺的面积不应大于50m2。

商铺应采用防火墙或防火卷帘等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并设火灾自动报警和灭火设施;3 利用车站配线区上方的站厅层进行商业开发时,商业开发与站厅非付费区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实墙进行分隔,两者的联络通道内应设二道防火卷帘,且由地铁和商业开发分别控制。

4利用车站站厅上层作商业开发时,站厅与商业层之间严禁采用中庭形式相通,当商业层与站厅非付费内设置联系楼扶梯时,楼扶梯开口部位应进行防火分隔,楼洞口设防火卷帘,并由地铁与开发分别控制。

当商业开发层设于站厅层与站台层之间时,站台穿越商业层至站厅楼扶梯开口部位应在商业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实体墙进行分隔;5与车站站厅公共区同层相接的商业开发之间应采用防火墙等划为不同的防火分区,连通处应采用通道连接方式,设二道防火卷帘,且由地铁和商业开发分别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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