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消防工程技术规范及相关一览表
消防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目录
建设工程消防分部分项资料目录(下述资料必须施工单位据实检查测试,监理单位现场监理,结论由施工、监理本人签字并盖章,拒绝代签)一、通用表表CI-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分别填写)表C2-1图纸会审记录(如涉及消防提供)表C2-5设计变更通知单(如涉及消防提供)表B2-4工程报验单表C5T7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定位测量(防火间距)、玻璃幕墙防火构造;管道并封堵、防雷、接地、其他有防火性能要求且须隐蔽分项)注:工程报验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验收结论栏应有明确结论,并应有施工监理共同盖章(针对需要隐蔽的项目)二、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表C5-1-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H5-4-1纺织织物装修工程防火施工及验收记录表H5-4-2木质材料装修工程防火施工及验收记录表H5-4-3高分子合成材料装修工程防火施工及验收记录表H5-4-4复合材料装修工程防火施工及验收记录表H5-4-5其他材料装修工程防火施工及验收记录表H5-6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H5-8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验收记录三、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77-2014)表D.0.IT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D.O.1-2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四、消防电梯分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8版)表C6-7-1电梯安全装置检查记录表C6-7-2电梯负荷运行试验记录五、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表C5TT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消防给水系统预埋管道)表C.0.2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火火系统试压记录表C.0.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灭火系统联动试验记录表D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灭火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表E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灭火系统工程验收记录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17)表C5TT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管道预埋)表5管网安装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有管道隐蔽的填写)表17联动试验过程质量检查记录表D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表E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程验收记录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旧工程表C57-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自动报警系统布线)表D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E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验收记录(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19)新工程表C5TT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自动报警系统布线)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调试、检测、验收记录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调试、检测、验收记录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调试、检测、验收记录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系统调试、检测、验收记录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和传输设备系统调试、检测、验收记录 火灾报警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调试、检测、验收记录 防火帘系统调试、检测、验收记录 防火门系统调试、检测、验收记录 气体、干粉灭火系统调试、检测、验收记录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调试、检测、验收记录表E.14消火栓系统调试、检测、验收记录防排烟系统调试、检测、验收记录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调试、检测、验收记录 电梯、非消防电源等相关系统联动控制调试、检测、验收记录系统整体联动控制功能调试、检测、验收记录表E.19文件资料、消防控制室、布线工程检测和验收记录八、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表C5T-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防排烟系统管道(风道),排烟阀,防火阀)九、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表C5TT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防火线缆的敷设)表E.0.1-1文件资料.系统形式选择.系统线路设计、布线工程检测和验收记录 表EoI-2系统部件功能和性能、系统控制功能调试、检测、验收记录 (国家规范发生变化再行调整) 表 E.4表 E.5表 E.6表 E.7表 E.8表 E.9表E1o 表E.U 表 E.12表E.13 表E.15 表E.16 表E.17 表E.18 表 表 表 表 D-3 D-4 E F-I 防烟、防烟、防烟、防烟、 排烟系统分项工程施工过程检查记录排烟系统调试检杳记录排烟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排烟系统工程验收记录。
消防工程相关规范强制性条文汇总20220905
GB 50261-2017
强制性条文编号
5.0.6
5.0.8
5.0.15(1、2、4) 6.5.1 10.3.3 12.0.1 12.0.2 12.0.3
3.2.7 5.2.1
强制条文内容
仓库及类似场所采用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时,湿式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不应低于表 5 .货0架.6仓的库规的定最。大【净表空格高内度容或详最见大规储范物】高度超过本规范第5.0.5条的规定时,应设货 架内置洒水喷头,且货架内置洒水喷头上方的层间隔板应为实层板。货架内置洒水 喷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仓库危险级Ⅰ级、Ⅱ级场所应在自地面起每3.0m设置一层货架内置洒水喷 头,仓库危险级Ⅲ级场所应在自地面起每1.5m~3.0m设置一层货架内置洒水喷头, 且最高层货架内置洒水喷头与储物顶部的距离不应超过3.0m; 2 当采用流量系数等于80的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时,工作压力不应小于 0.20MPa;当采用流量系数等于115的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时,工作压力不应小于 0.10MPa; 3 洒水喷头间距不应大于3m,且不应小于2m。计算货架内开放洒水喷头数量 不应小于表5.0.8的规定; 当 采 用4 防 设护置冷2却层系及统以保上护货防架火内卷置帘洒、水防喷火头玻时璃,墙洒等水防喷火头分应隔交设错施布时置,。系统应独立设 置,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喷头设置高度不应超过8m;当设置高度为4m~8m时,应采用快速响应洒水 喷头; 2 喷头设置高度不超过4m时,喷水强度不应小于0.5L/(s·m);当超过4m 时,每增加1m,喷水强度应增加0.1L/(s·m);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 标准
GB 50166-2019
强制性条文编号
3.1.7 3.4.1 3.4.4 3.4.6 4.1.1 4.1.3 4.1.4 4.1.6 4.8.1 4.8.4 4.8.5 4.8.7 4.8.12 6.5.2 6.7.1 6.7.5 6.8.2 6.8.3 10.1.1 11.2.2 11.2.5 12.1.11 12.2.3
2024年消防工程施工的技术要求
2024年消防工程施工的技术要求消防工程施工的技术要求在不同地区和国家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技术要求和标准,供参考:1. 设计和规范要求:- 消防工程施工必须按照相关的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进行,包括消防设计方案、消防施工图、建筑设计图纸等。
- 施工单位必须熟悉并遵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如国家消防法、建筑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管理办法等。
2. 施工人员要求:- 施工人员必须进行相应的消防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
- 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
3. 施工材料:- 施工使用的消防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和地区相关的标准要求,如防火涂料、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等。
- 施工材料必须具有耐火性能和良好的耐久性。
4. 施工质量控制:- 施工单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并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监督。
-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相关的检测标准对施工质量进行检验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
5. 火灾报警系统:- 施工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进行火灾报警系统的安装和调试。
- 火灾报警系统必须能够及时、准确地检测到火灾的发生,并发出报警信号。
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施工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进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安装和调试。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必须能够及时、准确地探测到火灾的发生,并启动喷水装置进行灭火。
7. 气体灭火系统:- 施工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进行气体灭火系统的安装和调试。
- 气体灭火系统必须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迅速释放灭火气体,并达到灭火效果。
8. 消防疏散通道和设施:- 施工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设置合适的消防疏散通道和设施。
- 消防疏散通道和设施必须保证通畅,并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
9. 消防标志和标识:- 施工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设置合适的消防标志和标识,包括消防出口标识、灭火器号码标识等。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消防工程施工的技术要求,具体要求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简介
消防技术标准规范简介学习消防知识,尤其是备考注册消防工程师,主要是学习消防技术规范和消防法律法规、消防管理基本知识。
那什么是消防技术规范呢?今天,卡姐就带你认识一下消防标准和消防规范。
1.我国消防技术标准体系的构成消防技术规范是我国消防标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发布的现行《消防标准体系表》,消防标准体系涵盖了基础标准、方法标准、产品标准、管理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等类别的消防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基础标准:基础标准是在一定范围内作为其他标准的基础并普遍使用,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标准。
基础标准对一定范围内的标准化对象的共性因素,如概念、数系、通则等做出统一的规定,因此是制订产品标准或其他标准所必须遵循的依据或准则。
如:《消防词汇》、《消防应急救援通则》、《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以及拟颁布的《消防工程术语标准》等属于基础标准。
方法标准:以试验、检查、分析等各种方法为对象制定的标准。
如:《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建筑构件耐火试验可供选择和附加的试验程序》等标准属于方法标准。
产品标准:规定产品应满足的要求以确保其适用性的标准: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手提式灭火器》、《消火栓箱》等标准均属于产品标准。
管理标准: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科学管理方法和管理技术所制定的标准。
如《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等标准属于管理标准。
工程建设类标准:对基本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实际工作中,一般将国家工程建设类消防技术标准,称为消防技术规范。
消防技术规范提出了工程建设必须满足的最低消防要求。
2.消防技术规范的组成消防技术规范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在消防安全布局、总平面布局与防火间距、灭火救援环境、建筑耐火防爆、防火分区与平面布置、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设施等方面提出最低消防要求。
消防工程技术要求
消防工程技术要求一、引言消防工程技术要求是为了保障建筑物及其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和蔓延,制定的一系列技术标准和规范。
本文旨在详细介绍消防工程技术要求的相关内容。
二、建筑设计要求1. 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并根据建筑物的用途、高度、面积等因素,合理设置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
2. 建筑物的防火分区应符合规定,保证火灾发生时能够有效地隔离火灾蔓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消防设施要求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筑物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能够及时、准确地发现火灾并发出警报,以便及时采取灭火和疏散措施。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物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自动启动,并提供足够的水源和水压,迅速灭火。
3. 消防给水系统:建筑物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包括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消防水管等。
4. 灭火器和灭火器具:建筑物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和灭火器具,方便人员在火灾初期进行灭火。
5. 排烟系统:建筑物应设置排烟系统,能够及时将火灾产生的烟雾排出,保证人员疏散通道的畅通和安全。
四、疏散通道要求1. 疏散楼梯:建筑物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疏散楼梯,楼梯宽度应符合规定,且楼梯间应设置防烟门,保证人员疏散的畅通和安全。
2. 避难层和避难间:建筑物应设置避难层和避难间,为火灾发生时人员提供安全避难的场所。
3. 疏散指示标志:建筑物内应设置清晰明确的疏散指示标志,指示人员疏散方向和距离。
五、消防培训和演练要求1. 建筑物内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消防培训,掌握基本的火灾防范和灭火知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2. 建筑物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模拟火灾事故场景,检验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六、维护和检查要求1. 消防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2. 消防设施的维护和检查应由专业的消防维保人员进行,记录维护和检查情况,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的设备。
消防工程施工范围、规范和技术要求描述
消防工程施工范围、所采用的规范和技术要求第一章适用于本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规范2.·1应严格按现行建筑设计及施工验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进行施工,必须执行以下规范和行业标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6)《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9)《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1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年版)12)《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13)《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2000年版)1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程》GBJ140-90(1997年版)1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1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17)《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9818)《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9519)《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20)《工业金属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2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2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2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2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26)《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27)CNACL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8)强制性中国CCC认证29)UL、FM(美国)EN54(欧洲国际标准认证)3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3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以上规范如有最新版本,按最新版本执行。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1 总则1.0.1为防止和减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城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设计、施工和管理。
1.0.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不同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方便有效。
1.0.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临建设施为方便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并根据工程进度随时拆除的办公、生活和生产用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2.0.2临建区域布置临建设施的区域。
2.0.3临时消防设施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置的,用于扑灭初起火灾的器材、设备、设施。
2.0.4安全疏散通道火灾或意外事件发生时,人们迅速、有序、安全地撤离危险区域,到达安全地点或安全地带所经路径。
2.0.5附着式疏散通道附着或支撑于在建工程结构或其临时设施上的安全疏散通道。
3 总平面布局3.1 一般规定3.1.1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设计,明确以下主要临时设施、场地的具体位置:1 现场围墙(档)及出入口,场内临时道路;2 给水管(路)网、配电线路的敷设或架设走向、高度;3现场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生产用房、材料堆场及库房、可燃及易燃材料存放场所、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主要施工设备存放区等。
3.1.2 施工现场应设置2个或2个以上出入口,且至少有1个出入口直接或通过场外临时道路与周边永久道路连接,并满足人员疏散、物料运输、消防车通行的要求。
3.1.3现场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等功能区应相对独立,不应相互混杂。
施工现场的各类建筑材料、构配件、周转材料应分类堆放、存贮。
3.1.4固定动火作业场不应布置在施工现场办公用房、住宿用房、可燃材料堆场、易燃易爆物存放库房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消防工程施工消防规范
消防工程施工消防规范一、总则1.1 为确保建筑物的消防设施能够正常工作,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根据《建筑防火规范》和《消防法》,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消防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包括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独立式烟感探测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通道等消防设施的安装和调试。
1.3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按照本规范的要求设计、施工,确保消防设施的质量、安全和可靠性。
1.4 施工单位应当与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等各方保持密切配合,确保消防工程施工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
1.5 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消防工程技术人员,并定期进行技能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1.6 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消防工程施工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消防设施的验收提出合理意见。
1.7 各方合作,共同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消防设施能够正常运行,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二、施工前准备2.1 消防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向消防部门报备施工计划,并按照消防部门要求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2.2 消防设施的施工前,应当对消防设施的图纸进行认真审查,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2.3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消防工程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控制计划、安全管理方案等,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2.4 设计单位应当配合施工单位,提供详细的消防设施设计资料,包括设备参数、安装位置、管道走向等,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2.5 施工单位应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施材料和设备,并按照施工图纸要求进行加工制作,确保消防设施的质量。
2.6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消防设施的安装位置、管道走向等进行调整,确2.7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相关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方法。
2.8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建筑防火规范》,对建筑物进行消防隐患排查,保障消防设施的顺利安装。
消防工程技术标准(征询稿)20120928
亿达集团消防工程技术标准及要求编制产品研发部日期2012-审核日期2012-批准日期2012-修订记录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参加讨论认定人员:包括技术(设计)、工程、成本、招采、销售、物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消火栓系统第三章自动喷淋系统第四章消防水泵第五章气体灭火系统第六章防火卷帘第七章样品清单第八章产品质量第一章总则1.1说明本技术标准为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防水泵、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防排烟系统工程之技术标准及要求。
1.2执行规范执行国家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
1)消防技术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4402-1998《消防泵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 50437-2004《消防软管卷盘》GBl5090-2005《消火栓箱》GB14561-2003《室内消火栓》GB3445-2005《室外消火栓》GB 4452-2011《消防水带》GB6246-2011《消防水枪》GB8181-2005《消防水泵接合器》GB3446-93《消防泵》GB6245-200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GB5135《消防排烟通风机技术条件》JB/T10281-2001《一般用途轴流通风机技术条件》JB/T10562-2006《一般用途离心通风机技术条件》JB/T10563-200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19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防火卷帘》GB14102-2005《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GBT7633-2008《防火卷帘用卷门机》GA603-20062)建筑规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1995(2005年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3)材料标准《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2008《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2008《沟槽式管接头》CJ/T156-2001《法兰和对夹连接弹性密封蝶阀》GB/T12238-2008说明:1)以上所列标准及文件仅供参考,投标单位应按投标时的最新版本执行。
各种消防工程施工规范
各种消防工程施工规范一、总则1.1 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规范旨在规范消防工程施工,确保消防设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1.2 本规范适用于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中的所有环节,包括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排烟系统等。
1.3 施工单位应当切实履行消防工程责任,严格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1.4 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水平,不得擅自施工或变更消防工程设计方案。
1.5 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要求,消防设施能够正常使用。
1.6 建筑业主应当加强对消防工程施工的监督和管理,配合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二、施工前准备2.1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认真阅读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了解各项消防设施的要求和施工方法。
2.2 施工单位应当准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消防设施材料和工具,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
2.3 施工单位应当落实消防施工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能够正常使用,防止施工过程中发生火灾事故。
2.4 施工单位应当与监理单位和建筑业主沟通,确定施工计划和进度,确保施工过程能够顺利进行。
2.5 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勘测和测量工作,熟悉施工环境和条件,以便合理安排施工人员和设备。
三、建筑消防设施施工规范3.1 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整理,确保消防设施安装位置清晰和方便施工。
3.2 建筑消防设施的安装应当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施工质量。
3.3 施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安装技术,按照施工要求和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消防设施符合设计要求。
3.4 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消防设施安装和连接图纸进行施工,禁止擅自更改安装位置和连接方式。
3.5 安装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当进行必要的测试和调试工作,确保消防设施能够正常使用,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效果符合设计要求。
消防工程施工规范及工艺标准
消防工程施工规范及工艺标准一)消防报警、联动系统部分1.1 施工工艺流程1.2 施工技术要求钢管和线槽安装、设备安装主要工艺要求:1.电线保护管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在便于穿线的位置增加接线盒:管路长度超过30m,无弯曲时;管路长度超过20m,有一个弯曲时;管路长度超过15m,有两个弯曲时;管路长度超过8m,有三个弯曲时;2.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陷裂缝,且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
3.明配管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 倍,暗配管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8 倍,直埋于地下或混凝土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 倍。
4.当管路暗配时,电线保护管宜沿最近的线路敷设并应减少弯曲,埋入非燃烧体的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电线保护管埋设深度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
金属线槽和钢管明配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5.电线保护管不宜穿过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基础,当必须穿过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如采用保护管等。
6.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电线保护管,管口及其各连接处均应密封处理。
7.管路敷设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时应采取补偿措施。
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
8.明配管时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均匀,钢管卡间的最大距离如下表:支架吊杆的最小直径不小于6毫米。
管卡与管线终端、弯头中点、电器器具或箱(盒)边缘的距离宜为150~500 毫米。
9.吊顶内敷设的管路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经装修单位允许,直径20mm 及以下钢管可固定在吊杆或主龙骨上。
10.明配管使用的连接盒和安装设备盒应采用明装式盒。
11.钢管安装敷设进入箱、盒,内外应有根母锁紧固定,内侧安装护口。
钢管进箱盒的长度以带满护口贴进根母为准。
12.箱、线槽和管使用的支持件宜使用予埋螺栓、膨胀螺栓,胀管螺钉、予埋铁件、焊接等方法固定,严禁使用木塞等。
使用胀管螺钉、膨胀螺栓固定时,钻孔规格应与胀管相配套。
消防工程技术要求.pdf
消防工程招标技术要求1、符合施工图要求,包括:设计总说明、系统图、平面图、设计更改通知等。
2、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设计标准和规范(有最新的国家及地方设计标准和规范,按最新的执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汽车库、停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166-2007中标单位应负责消防系统工程的设备、材料的购置及安装施工,各系统的单体调试、整体消防联合调试、开通。
确保消防系统工程一次性通过消防部门验收。
一、火灾自动报警与联动控制系统报警及联动系统由火灾报警子系统、联动控制子系统、消火栓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广播通讯子系统组成。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组成一个独立的系统,由火灾监控管理中心、控制主机、各种模块、火灾探测器、消防按钮、消防电话等组成,在系统正常情况下,该系统都可以独立运行。
2、系统技术要求2.1、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和系统应是技术先进、成熟,具有高度可靠性的产品,运行、使用和操作安全、可靠、方便、性能价格比高,具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误报率低,应用灵活,扩展方便。
2.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安装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范。
如其产品尚无国家标准,中标单位应注明其所执行的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
2.3、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应具有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及相应的联动控制功能。
2.4、集中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技术要求2.4.1、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选用总线制智能型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设备,上述设备要求具有较强的扩展能力。
系统必须具有短路隔离功能。
消防工程技术要求
消防工程技术要求标题:消防工程技术要求引言概述:消防工程技术要求是为了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规范。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消防工程技术要求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消防工程技术要求的内容。
一、建筑物消防设施要求:1.1 火灾报警系统:建筑物应配备可靠的火灾报警系统,包括烟雾探测器、温度探测器等。
这些设备应能及时准确地发现火灾,并发出警报信号。
1.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物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能够在火灾发生时及时启动,迅速将火势控制住。
1.3 应急疏散通道:建筑物应设置合适的应急疏散通道,通道应宽敞、明亮,并配备应急照明设备,确保人员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
二、消防器材要求:2.1 灭火器:建筑物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且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作。
2.2 消防栓:建筑物外墙应设置消防栓,消防栓应保持畅通,水压稳定,以便消防车辆接水灭火。
2.3 防火门窗:建筑物内应设置防火门窗,能有效隔离火势的蔓延,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
三、消防人员要求:3.1 消防培训:建筑物内应有专门的消防人员,他们应接受专业的消防培训,熟悉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和灭火技术。
3.2 灭火救援能力:消防人员应具备扑灭初期火灾的能力,并能够进行人员疏散和救援工作。
3.3 应急预案:建筑物应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明确消防人员的职责和行动流程,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四、电气设备要求:4.1 电气线路:建筑物的电气线路应符合国家标准,且应定期检查和维护,防止电气设备引发火灾。
4.2 配电箱:建筑物内的配电箱应设置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且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作。
4.3 防雷设施:建筑物应设置防雷装置,以防止雷击引发火灾。
五、消防安全管理要求:5.1 消防演练:建筑物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以检验消防设施和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5.2 消防巡查:建筑物应定期进行消防巡查,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消防工程技术要求
消防工程技术要求一、引言消防工程技术要求是为了保障建筑物及其使用人员的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的一系列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文将详细阐述消防工程技术要求的相关内容。
二、建筑设计要求1. 建筑布局:建筑物应根据消防安全要求,合理布置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备易于操作和维护。
2. 防火分区:建筑物应根据功能和火灾危险性,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采取相应的防火隔离措施。
3. 防火间距:建筑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以防止火势蔓延。
4. 疏散通道:建筑物内应设置合适的疏散通道,并确保通道畅通无阻,标识清晰可见。
5. 防火门窗:建筑物内的防火门窗应符合国家标准,具备良好的防火性能,能有效阻止火势蔓延。
三、消防设施要求1. 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建筑物应安装可靠的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及时发现火灾,提供准确的报警信息。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物应根据火灾危险性,安装相应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确保火灾初期得到有效控制。
3. 消防水源:建筑物应配备足够的消防水源,水源应稳定可靠,满足灭火和救援需求。
4. 气体灭火系统:对于特定场所,如机房、电气设备间等,应安装适合的气体灭火系统,以防火灾发生时对设备造成损坏。
5. 灭火器具:建筑物内应配备足够数量和种类的灭火器具,以供人员在火灾初期进行灭火。
四、电气设备要求1. 电气线路:建筑物内的电气线路应符合国家标准,严禁乱拉乱接,确保线路安全可靠。
2. 电气设备:建筑物内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具备过载保护、短路保护等功能,以防止电气设备引发火灾。
3. 紧急电源:对于需要连续供电的场所,应设置紧急电源系统,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仍能保持基本的电力供应。
五、消防培训要求1. 建筑物管理人员及员工应定期接受消防知识培训,了解火灾的危害性和应急处理方法。
2. 建筑物管理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
六、消防演练要求1. 建筑物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的应急处理能力。
消防工程技术要求
消防工程技术要求一、概述消防工程技术要求是为了保障建筑物及其使用单位的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应急处置能力。
本文将从建筑物的消防设计、消防设备、消防通道、消防电源、消防自动化系统等方面详细介绍消防工程技术要求。
二、消防设计要求1.建筑物的消防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包括建筑设计、消防设备配置、消防通道设置等。
2.根据建筑物的用途、高度、面积等因素,确定相应的消防设备配置和消防通道宽度。
3.消防设计应考虑建筑物内外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需要,合理设置消防通道、疏散楼梯、避难层等。
三、消防设备要求1.消防设备应具备可靠性、稳定性和适用性,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迅速启动并正常运行。
2.消防设备的配置应满足建筑物的消防设计要求,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源、消防泵等。
3.消防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应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性能。
四、消防通道要求1.消防通道应设置在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楼梯间、走廊等位置,保证人员疏散的畅通。
2.消防通道的宽度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人数和疏散距离确定,确保人员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
3.消防通道的通风、照明和防滑等设施应满足相关要求,保证人员疏散时的安全。
五、消防电源要求1.建筑物的消防电源应采用可靠的供电方式,确保消防设备在停电情况下仍能正常运行。
2.消防电源应设置在建筑物的消防控制室或专用设施内,确保其安全可靠。
3.消防电源的供电时间应满足建筑物的疏散和灭火需要,保证消防设备的正常使用。
六、消防自动化系统要求1.建筑物应配备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能够及时、准确地发现火灾隐患并报警。
2.消防自动化系统应与消防设备、消防通道等配套使用,实现自动灭火、疏散指引等功能。
3.消防自动化系统的设计、安装和维护应符合相关规范,确保其可靠性和稳定性。
七、总结消防工程技术要求是建筑物消防安全的基础,涉及消防设计、消防设备、消防通道、消防电源、消防自动化系统等多个方面。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消防安全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
为了规范和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消防安全水平,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消防技术标准。
本文将就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消防设施标准1.1 消防水系统:消防水系统是工程建设项目中最基本的消防设施之一,包括消防水泵、消防水箱、消防水管等。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消防水系统的设计、施工、维护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1.2 火灾报警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是工程建设项目中的重要组成部份,能够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火灾报警系统的类型、布局、联动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要求,确保其能够准确、快速地发出警报。
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一种能够自动检测、报警并启动灭火装置的系统,对于一些高危(wei)险性场所尤其重要。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安装、检测等要求,确保其能够在火灾发生时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
二、建造设计标准2.1 防火分隔:防火分隔是建造设计中的重要环节,能够有效地阻挠火灾蔓延。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建造物的防火分隔结构、材料、密封性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确保建造物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有效地隔离火灾。
2.2 疏散通道:疏散通道是建造物中保障人员疏散安全的通道,其设计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火灾时人员的生命安全。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了疏散通道的宽度、材料、标识等要求,确保人员在火灾时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
2.3 防烟控制:防烟控制是建造设计中的重要内容,能够有效地减少火灾烟气对人员的危害。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防烟控制系统的设计、布局、排烟口设置等方面进行了规定,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控制烟气扩散。
三、消防设备标准3.1 灭火器材:灭火器材是消防设备中最基本的装备之一,广泛应用于各类场所。
消防工程施工国标
消防工程施工国标一、《建筑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16-2014)该标准是中国消防领域最为重要的国家标准之一,对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验收进行了全面的规范。
其中包括了消防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要求。
在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操作,确保消防设施能够正常运行。
例如,消防设施的安装位置、布局要符合设计要求,设施的材料、设备要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施工过程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等等。
另外,在消防设施工程的验收过程中,必须对已完工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认其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只有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二、《建筑防火门及窗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25-2010)防火门及窗是建筑消防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防火安全性。
该标准规定了防火门及窗的施工及验收要求,涵盖了防火门及窗的设计、制作、安装、验收等各个环节。
在防火门及窗的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操作。
例如,防火门及窗的制作要保证材料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安装要符合防火门及窗的设计要求,验收要求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等等。
三、《消防设施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1251-2017)该标准规定了消防设施施工的质量验收要求,包括了施工单位的资质要求、消防设施施工质量验收程序、验收标准等内容。
该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消防设施的施工质量,保障消防设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在消防设施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质量验收要求进行操作。
例如,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施工过程中必须符合相关施工标准,验收过程要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等等。
总之,消防工程施工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建筑消防设施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必须深入学习国家标准,严格执行标准要求,确保消防工程的施工质量,为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希望在未来的消防工程施工中,能够更加注重国家标准的实施,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为建筑消防安全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GB50720-201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附件2UDC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 GB 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fire safety of construction Site2011-6-6 发布2011-8-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 1042 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720-2011,自2011 年8 月1 日起实施。
其中,第3.2.1、4.2.1(1)、4.2.2(1)、4.3.3、5.1.4、5.3.5、5.3.6、5.3.9、6.2.1、6.2.3、6.3.1(3、5、9)、6.3.3(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一一年六月六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 号)的要求,本规范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订。
在本规范的编制过程中,编制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总结我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经验和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考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最后经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6 章,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总平面布局、建筑防火、消防设施、防火管理。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公安部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经验的总结和积累,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往: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地址:湖南长沙市中意一路158 号,邮政编码:410004,邮箱xfbz@),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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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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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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