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投资协议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铁路PPP项目社会资本

投资协议书

甲方:xxxx建设办公室

(待社会资本确定后填写)

乙方:

鉴于甲方为修建铁路PPP项目并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乙方担当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人共同出资合作建设本项目,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项目概况

铁路PPP项目由北延伸线瓮安至遵义段和南延伸线马场坪至都匀段组成,线路合计总长148.533km。其中,南延伸线起于瓮安至马场坪铁路姜家坪站,经麻江、谷硐、都匀杨柳街,终于黔桂铁路新都匀站,线路长约48.9 公里。北延伸线从川黔线的遵义地区阁老坝站南端引出,途径尚嵇、团溪、铁厂、珠藏、天文等,终点接入在建瓮马铁路的瓮安站,线路长约99.633 公里。铁路等级为国铁II 级,正线数量为单线,设计行车速度120 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一般1200 米,特别困难地段800 米,限制坡度13‰,电力牵引,牵引质量4000 吨。

项目建设工期4年,预计2017 年12 月开工。

项目拟采用自建自营的模式。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04.52 亿

元。

项目特许经营期(不含建设期)暂定30 年,自临管运营通车之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或根据特许经营协议计算的社会资本资本

金财务内部收益率达到项目合理投资回报率当年最后一日止,最长不超过30 年。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指定xxxx投资有限责任公司、xxxx控股集团有限公司、xxxx 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xxxx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人分别代表XX省人民政府、黔南州人民政府、黔东

南州人民政府、遵义市人民政府出资,或在不改变政府出资人的

职责及权益条件下,对政府出资人进行更换,但更换后的政府出资人应具备原出资人同等以上的履约能力。

1.2 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对乙方出资情况、项目公司的设立、

资金的使用,以及对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检测和维修进行监督管理。

1.3 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法律的变动情况及公共利益的需要

收回本项目,但应按照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给予乙方相应补偿。

1.4 协调政府出资人根据批准的项目公司组建方案与乙方共同

组建项目公司。

1.5 协调政府出资人按照项目公司编制的项目投资计划,同比

例配置项目资本金,并保证及时到位,不得抽回。

1.6 协调政府出资人在项目公司不能获取项目融资时,按照项目资本金出资比例为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或增加资本金投入比例。

1.7 在项目特许经营期内,如项目公司初期会计年度现金流量为负值,应协调黔南州、黔东南州、遵义市人民政府在收到年度审计报告后14 日内按照该值给予项目公司经营补助,承担的费用按各自境内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分摊。

1.8 与政府定价机构充分协调,确保本项目近期获批的货物平均

运价介于0.4~0.6 元/吨·公里。

1.9 协调黔南州、黔东南州、遵义市人民政府负责完成本项目各自境内工程建设用地的征用及拆迁工作,有关费用按实计取。

1.10 在权限和管辖范围内尽力协助政府出资人和乙方及时获

得设立项目公司、投资以及项目公司进行项目融资贷款、设计、建设、运营及管理所必需的批文与项目所需的其他批准。

1.11 在下述工作完成后,与项目公司签订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1) 项目公司已完成注册,并满足甲方的要求;

(2) 特许经营协议已获得省政府或其授权代表批准。

1.12 在特许经营期内,甲方有权对项目公司经营收入与成本支出进行审核,如有未纳入会计收入或不合理支出,则:

(1) 项目公司会计年度现金流量为负值,则按同等额度扣减所辖市(州)政府给予项目公司的补助。

(2) 项目公司会计年度现金流量为正值,则按同等额度计入社会

资本收益。

1.13 与乙方和项目公司共同协调项目所属铁路局,对接车辆调

度系统。

1.14 除非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所必需或是法律、法规、规章所要求的以外,甲方不应干预项目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

1.15 当项目公司会计年度现金流量为正值时,甲方出资人代

表可以对外进行与项目有关的再投资,项目公司其他出资人原则

上支持采用设立子公司方式进行,具体事项一事一议。

1.16 在社会资本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达到 %(根据社会资

本投标文件确定)之后的下一年,甲方出资人代表参与分红。

1.17 除依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本协议的约定专属于甲方的权利、义务外,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所有权利、义务,均转移给项

目特许经营协议中特许机关继受。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乙方有权与政府出资人依法组建项目公司作为项目的法人。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14 日内,与政府出资人协商确定项目公司组建方案,报甲方审批,经甲方审批后在项目所在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获得法人资格,并应满足以下规定:

(1) 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由投资各方按照投资比例及时认缴。

(2) 项目公司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置应满足项目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的需要,并满足甲方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