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区防盗窗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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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区防盗窗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现将《金华市区防盗窗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金华市区防盗窗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改善城市市容市貌,消除公共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根据《城市容貌标准GB 50449-2008》《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金华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金政办发〔2016〕11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市区防盗窗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功能最完善、环境最优美、卫生最整洁、空间最有序、邻里最和谐”文明社区总体要求,全面发动群众,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查处市区违规设置防盗窗行为,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强化城市市容和环境管理,实现市区建筑外立面整洁有序、人居生活环境和谐宜居,努力构建安全、有序、和美的金华城市新形象。
二、整治标准
1.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或侵占公共空间的防盗窗一律予以拆除。
2.市区主次干道两侧,已有完善治安技防设施和健全物业管理的楼房所设的其他类型防盗窗,由各区政府(管委会)统一应予整改。1-2层的,统一置换成符合消防要求的内嵌式防盗窗或隐形防盗网等解决防盗问题;3层以上的,统一置换成防护栏或隐形防护网等解决防坠问题。
3.市区背街小巷两侧、社区(小区)内的楼房,生锈或破旧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类型防盗窗,引导业主按照“同楼同模式”原则,即采用相近的材料、色彩、式样予以置换、整改,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物业管理已健全、治安技防设施已完善的楼房,鼓励户主不装防盗窗。
4.新设防盗窗严格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三、整治步骤
(一)拟制方案,宣传发动(2019年7月)。
组织调研座谈、修改完善市区防盗窗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标准、整治要求及工作职责。按照“源头控制、属地为主”原则,以婺城区、金东区政府和金华开发区管委会为责任主体、乡镇(街道)为实施主体,逐片逐街路开展排查摸底,汇总梳理排查情况,制订整治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积极引导市民群众参与,获得群众支持,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平稳、有序开展。
(二)明确重点,试点先行(2019年7月-2019年9月)。
各区结合工作实际,有重点、有计划开展防盗窗专项整治行动。首先在三个单位(区域)进行试点整治:1、治安监控布点全覆盖、智能化治安防控体系完善的主次干道;2、列入年度“示范街巷”改造的12条市级、区级道路(区块)两侧的整治工作,与立面改造项目同步完成;3、市直各机关、基层自治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要开展防盗窗自查自纠,主动整治。试点整治的单位区域于9月底前整改到位,为全市防盗窗整治做好示范先行,树好样榜。
(三)集中攻坚,全面推进(2019年10月-2020年9月)。
加大社会治安技防投入,及时安装、建设视频监控等治安技防设施,实现城市规划区范围监控布点全覆盖;深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实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化、立体化。各区要结合“文明社区”创建、旧住宅区改造等工作,统筹推进防盗窗专项整治行动,并逐步延伸至市区其他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和小区内,力争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
(四)查漏补缺,确保长效(2020年10月-2020年12月)。
坚持“突击整治”与“长效管护”相结合,把严控新增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对街道、小区日常巡查频次,做好查漏补缺。各区要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和消除新增违规现象,确保市区全域防盗窗整治到位。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区政府(管委会)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防盗窗专项整治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工作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市区防盗窗专项整治要求。市区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做好市区防盗窗专项整治工作。各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创新方法,落实防盗窗整治经费,制订安全应急预案,积极、高效处置可能出现的意外,全力推进辖区防盗窗整治工作。市各职能部门履行牵头、协调、配合和督查责任,市公安局牵头加强对非法阻挠整治行动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稳定工作,指导各区安装、建设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创建平安社区。市建设局牵头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引导和督促,配合做好既有违规防盗窗的整治工作。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对防盗窗经营单位的宣传引导。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牵头负责对影响消防安全和应急救援的防盗窗进行排查,协助执法部门做好违规防盗窗的拆除工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市区防盗窗专项整治方案制定,跟踪指导;指导各区行政执法局做好违法违规防盗窗的拆除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重视把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防盗窗整治的全过程,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媒体及时发布正反典型案例,接受群众访谈,做好舆情监管和引导;注重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社区民警作用,开展政策法律宣传、思想疏导和说服教育,获得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确保安全,严格督考。各区应遴选有相关资质单位和人员,组成专业力量,安全、高效实施防盗窗的拆装,防止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建立社区平安服务队、党员干部巡逻队
等治安联防机制,高密度开展巡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以督考促整改,市督考办、市创建办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强防盗窗整治工作督促检查,发现因工作疏忽、整治不力或隐瞒不报的,予以通报,并纳入市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