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进修人员须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护理进修人员须知
1. 报到时请出示进修通知书、护理进修人员须知、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2寸彩色照片一张及近期体检表包括肝功(转氨酶及HBsAg)、胸片、血常规、心电图等项目。
手续不全不予报到。
2.住宿:我院不提供进修护士住宿,但护理部可以帮助推荐、联系进修人员的住宿,请各医院协助解决进修人员的住宿费用问题。
如需我院帮助联系住宿,请提前电话告之我院护理部。
3. 护理进修人员必须按指定时间到我院护理部报到,办理进修手续。
护理部安排进修教育。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准时报到者,请事先与我院护理部联系,过期不保留名额。
在进修期间如有提职晋升、各种考试及身体状况不佳者,我们希望您能选择下一批次再来我院进修。
4. 进修护士需按原订科目进修,中途不转科、转院,期满后三天离院,如愿参观者可延期一天。
中途退学,不退学费。
5. 进修护士来院前需先行体检,因我院工作量大,来院后如发现有慢性病或不能胜任本院工作者,本院有权终止进修并退回原单位。
6. 进修期间仪表应符合我院标准。
须按我院着装标准着装,可在我院统一购买工作服、护士帽,自备口罩、白色软底鞋、白色或肉色袜子。
7. 进修期间不享受探亲假,不接待来京家属,不得请事假,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不得以各种理由请假。
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立即通知原单位,终止进修学习,不颁发结业证书。
遇有特殊情况请假者,应由原单位主管部门来函协商,由我院酌情批假,最多不超过7天。
病假凭医生证明,全休二周以上者回原单位治病。
休病、事假者,要延长进修期限。
8. 进修期间不得自行带人来我院参观,我院也不安排进修人员到外院参观。
9. 进修期间各种补贴一律回原单位办理。
10. 进修期间爱护我院各种文件及科技资料,未经同意,不得自行复制。
爱护公物,损坏公物要赔偿,不得将任何医疗器械、一次性耗材、药品据为己有。
11. 根据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管理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耗材、物品一律不许带出院外,严格遵守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
12. 进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在科室护士长和带教老师的指导下,通过临床实习、实践,认真完成本科室的护理工作。
进修结束时,填写个人鉴定表(包括个人总结、考核成绩、出勤情况、护士长评价等),上交护理部。
鉴定表由进修人员带回原单位。
13. 进修半年中不参加护理部或科室组织的进修人员课程、考试或各种假期超过规定期限不发结业证书。
特殊情况有病事假者,需补足进修时间方可办理结业手续。
进修期间服务态度不好,工作责任心不强者;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者;劳动纪律差,旷工以及道德品行不好者;因故提前结束进修者,不发进修鉴定及结业证书。
14. 进修期间需正确处理医患关系,自觉使用文明用语,工作热情主动、勤学好问。
15 路线:如在“北京站”下车,可乘坐地铁到“复兴门”站下车,步行即可到儿童医院;如在“北京西站”下车,可乘坐387路、823路、21路、694路等公交车在“儿童医院”站下车。
进修护士来院后请到护理部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