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氏名字号的文化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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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姓氏名字号的文化意义

第一节古代的姓和氏

上古时代,姓和氏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概念。姓是一种族号,氏是姓的分支。《左传.隐公八年》有一段话,清楚地揭示了姓和氏的关系。“无骇卒。羽义请谥与族。公问族于众仲。众仲对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公命以字为展氏。”(天子立有德的人为诸侯,依照他的出生而赐姓,分封土地而又赐给氏。诸侯以字作为谥号,他的后人就以为族号。做某官而有功,他的后人就以官名为族号。也有以封邑为族号的。)这里所说的族,是后起的族号,指的是氏。可见姓是比较固定的,而氏则随情况不同而不断变化。

一、古代的姓

姓起源于何时?从许多古姓如姜、姬、嬴、姒等都有女字偏旁来看,大约在母第系社会就有了姓的分别了。为什么要有姓的区别呢?班固在《白虎通义》中作了一个回答:“人所以有姓者何,所以崇恩爱,厚亲亲,远禽兽,别婚姻也。故纪世别类,使生相爱,死相哀,同姓不得相娶者,皆为重人伦也。”这段话可归结为三点:

1、姓是“纪世别类”的,也就说,早期的姓,不是个人或个别家族的族号,而是整个氏族或部落的称号。在我国远古社会,原本存在许多不同的部落或氏族,这些氏族都有不同的姓。如黄帝是姬姓,炎帝是姜姓,少白是嬴姓,太白是凤姓。清代学者顾炎武在《日知录》中,根据《春秋》考得见于春秋时代的二十二个姓:妫、姒、子、姬、凤、嬴、己,任、女、祁、、曹、董、姜、偃、归、曼、熊、隗、漆、女、允。这也就是远古二十二个氏族延续到春秋时期的后代。例如:

姬姓,周王室及其同姓封国:鲁、晋、郑、卫、虞、燕、虢、吴随、等,据传是从黄帝时延续下来的。

姜姓,齐、申、吕、许等异姓封国,据传是从炎帝时延续下来。

妫姓,陈国,据传是从虞舜时延续下来。

姒姓,越国,据传是夏人的后裔。

嬴姓,秦、徐等国。

子姓,宋国,是商代的后裔。

姓,楚国。

2、姓有“别婚姻”的作用。在氏族社会中,同姓不婚,实质上就是同一氏族内部的人不得通婚。古人也早已指出:“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传.僖公二十三年》)他们已经知道,近亲血缘婚姻对后代遗传不利,因此,同姓不婚的规定一直为我国历代所遵守。我们今天同姓可以结婚,是因为现在的姓与远古时代的姓已大不一样了。现在的同姓人,有的存在血缘关系,有的虽有血缘关系,但已非常遥远,有的根本就不存在血缘关系了,而血缘关系很近的男女,现在法律上也是禁止通婚的。

3、姓有“崇恩爱”的作用。这里不单指人伦关系,亲疏厚薄问题,更重要的是牵涉到政治权利,物质利益的问题。在氏族社会中,同氏族的成员平等地享有氏族内部的各种权利;在阶级社会中,贵族有姓,平民无姓,因此,姓也成了区分阶级地位的一个标志。

上古姓是如何产生的,现在已不能详考了,只剩下一些零碎的历史传说,据《国语.晋语>记载,黄帝凭姬水而生长,故姓姬;炎帝凭姜水而生长,故姓姜。夏的始祖禹,是由于他的母亲吃了薏苡仁而怀孕所生,所以姓苡(姒)氏;商的始祖契是由于他的母亲吃了燕子(卵)而怀孕所生,所以姓子氏。

二、古代的氏

姓是一种族号,氏是姓的分支。由于子孙繁衍,同姓的氏族又分为若干分支散居各地,每支又有一个特殊的称号作这标志,这就是氏。例:

子姓,商代祖先的姓,其后分为华氏、向氏、乐氏。

姬姓,周代祖先的姓,其后分为孟氏、季氏、孙氏、游氏。

姜姓,齐国祖先的姓,其后分为申氏、吕氏、纪氏、崔氏、马氏。

《左传隐公八年》孔颖达疏:“姓者,生也,以此为祖,令之相生,虽下及百世,而此姓不改。族者,属也,与其子孙共相连属,其旁支别属则各自立氏。”顾炎武说:“氏一再传而可变,姓千万年而不变。”例:春秋楚国的伍子胥,本以伍为氏,他在吴国被杀后,其儿子逃到齐国避难,改称王孙氏;陈完,本以陈为氏,由于陈国内乱,他出奔到齐国,改为田氏。

以上情况说明,姓是不能改变的,虽这不是有史可查的,但一定是经过了千百年没有变化,这是可以肯定的。而氏是可以自立的。自立的情况比较复杂,常见的为:

以受封的邑名为氏,如郑捷(郑文公,姬姓)齐(齐灵公,姜姓)

以所居的地名为氏,西门豹百里奚

以官名为氏,卜偃史墨司马牛

以祖先的字或谥号为氏,孔丘(宋国公孙嘉之后,嘉字孔父)

古代,贵族有姓氏,一般平民没有姓氏。贵族中女子称姓,男子称氏,这是因为姓是用来“别婚姻”的,氏是用来“明贵贱”的,二者的作用不同。上古同姓不婚,对贵族妇女来说,姓就显得更重要。

其一,待嫁的女子如果要加以区别,则在姓前冠以孟伯仲叔季,表示排行。如,孟姜伯姬仲子其二,出嫁后要加以区别,常用的方法有:

(1)在姓前冠以所自出的国名或邑,齐姜晋姬秦嬴

(2)嫁给别国的国君,则在姓前冠以配偶受封的国名,秦姬息妫

(3)嫁给别国的卿大夫,在姓前冠以配偶的氏或邑名,赵姬(赵衰妻)

(4)死后在姓前冠以配偶或本人的谥号,武姜(郑武公妻)穆姬(秦穆公妻

其三,如果不需要区别,可在姓后加“氏”字的办法称呼,这种方法,后来一直被沿用。

战国以后,人们以氏为姓,姓氏逐渐合而为一,汉代则通谓之姓,并且自天子到平民百姓都能有姓了。

第二节古代的名和字

我们现代人所说的名字,在古人叫姓名,古人所说的名字,则包括名和字,是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上古婴儿出生三个月由父亲取名,男子20岁成人举行冠礼时取字;女子15岁许嫁举行笄礼时取字。名是由尊长所取,是行于家庭内,用于自称的,字行于外,是给别人叫的。

一、古代的名

名,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名,自命也。从口,从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从口自名(表示昏夜相遇看不见,要自报姓名)。

我们今天能见到的最早命名原则的文献,大约是《左传.桓公六年》鲁国大夫申需对鲁桓公问的那段对话:“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以名生为信,以德命为义,以类命为象,取于物为假,取于父为类。”这是说,依婴儿出生时的情形取名叫“信”;依婴儿的气质对他将来的期望取名叫“义”;依婴儿的某些生理特征取名叫“象”;借周围的事物为名叫“假”;就婴儿与父亲的某种相同之处取名叫“类”。随社会的发展,文化的不断积累,秦汉以后,人们取名的方法多种多样了。其主要的有:

1、小名和大名

取名到后世,给婴儿取名不一定限满三个月,也不一定得由父亲来取,只要是长辈就行。这个名因为是幼儿时所取,所以叫小名,也叫乳名,典雅一些,在书面上便称小字。如春秋时,晋文公,小名“重耳”;齐桓公,小名“小白”;郑庄公,小名“寤生”。西汉文学家司马相如,“其亲名之曰犬子”,长大后“慕蔺相如之为人,更名相如。”(《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这是有关小名的最早记载。至于为什么小名取得丑,《史记.索引》说:“爱而字之也。”民间说是“丑孩鬼不要”。这种命名的文化心态,一直延续到今天,做父母的为表示对子女的亲昵,小名常故意取丑,取俗:“狗蛋、铁蛋、阿牛。”曹操小名阿瞒;刘备儿子刘禅小名阿斗。

小名只能行于家庭,用于幼年,长大后就不适宜了,要另起名对外,如就小名而言,它就叫大名,就读书而言,叫学名,写入官府户籍,纳粮当差,它就叫官名。

有了大名,小名就完成使命,尤其是取妻生子之后,小名就更讳莫如深了。一般女子的小名是不轻易对人说的,出嫁后,这个名在婆家就更保密了。京剧《贩马记》中,赵宠和李桂枝成婚数月,也不知夫人叫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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