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资金筹集模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现行养老保险资金的筹资模式

在二十世纪里,人口寿命发生了巨大变化。平均预期寿命从1950年延长了20年,达到66岁,预计到2050年将再延长10年。人口结构方面的这一长足进展以及二十一世纪上半叶人口的迅速增长意味着60岁以上的人口将从2000年的大约6亿增加到2050年的将近20亿,预计全球划定为老年的人口所占的比率将从1998年的10%增加到2025年的15%。在发展中国家,这种增长幅度最大、速度最快,预计今后50年里,这些国家的老年人口将增长为四倍。在亚洲和拉丁美洲,划定为老年的人口比例将从1998年的8%增加到2025年的15%,但是在非洲,同一时期内这一比例预计仅从5%增加到6%,可是到2050年这一比例将增加一倍。

这种全球的人口变化已经在各个方面对个人、社区、国家和国际生活产生深刻的影响。与此同时带来的是养老问题的解决迫在眉睫。

目前世界上已有140个国家建立了不同程度的社会保障制度。从这些国家的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看大体分为以下三种:

现收现付制:现收现付是由社会保险机构为已退休职工需支付退休养老金的总额进行社会筹资,即由单位和在职职工个人(或全部由单位)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统筹费率)缴纳保险费(税)。这是西方福利国家普遍采用的传统模式。

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是:以支定收,不留积累;费率调整灵活,易于操作;养老负担是代际转嫁(即由在职职工负担已退休职工的养老费),体现了包括两代人之间、人与人之间的横向调剂;具有通过再分配达到以公平为主导的特性。但是,这种模式已面临人口老龄化的挑战,面临退休高峰养老支付难关,风险比较大,有待进行改革。

完全积累制:完全积累式的具体形式为个人帐户储存积累式,从职工开始参加工作起,根据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率)由单位(雇主)和个人(雇员)缴纳保险费,记入个人帐户,作为长期积累的基金,其所有权归个人。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按个人帐户积累总额(包括本金和利息)以年金方式逐月发给个人。新加坡等国家实行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和一些国家实行个人帐户式养老保险制度就属于完全积累模式。

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将自我保障融入社会保障,体现了个人一生的收入纵向调剂;能形成预筹基金,长期积累增值,不存在支付危机,也不会引起代际

转嫁社会负担的矛盾;具有以效率为主导的特性。但是,这种模式缺乏社会成员之间横向调剂的互济功能,特别是难以满足对低收入职工要实现公平保障的要求。

部分积累制:部分积累式是上述两种模式优势的结合。一方面对已经退休的人员的养老金继续实行现收现付筹资; 另一方面对在职职工建立的一定比例的积累基金,为应付人口老龄化退休高峰期预作准备。部分积累式有两种具体模式:一是社会统筹部分积累模式;另一种是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模式。

这两种模式的根本区别在于“养老积累基金”寓于社会统筹或是个人帐户的母体之中。在社会统筹制度母体中建立积累基金,目前国际上尚无成功的先例。拉美拉家以智利为代表,引进了个人帐户储存基金制的机理,从根本上改革了国家养老金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新模式,兼顾了效率与公平、自我保障与社会互济,走出了新人新制、老人过渡、转换机制、保障低收入者的新路子。

我国养老保险应选择的筹资模式

我国养老保险应该选择怎样的筹资模式,这不仅仅是一个理论和实践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战略决策问题,必须借鉴国际上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成功经验,扬长避短,以建立起一个全新的适合中国国情的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和新型的社会保险体系。

第一,我国养老保险不能走现收现付社会统筹的模式。这是因为,实行这种模式,基本没有预算积累资金,而且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退休高峰期日益迫近,城镇人口赡养率会急剧上升,统筹费率则会“水涨船高”。我国将跨入老龄化国家之列,届时统筹费率将达到工资总额的40%左右,远远超过了国际公认的20—25%的警戒线,因此,现收现付社会统筹的路在我国行不通。

第二,我国养老保险不能采用完全积累的模式。如果实行这种模式,必然会遇到“双重负担”的困难,既要为已经退休人员筹资养老,又要为在职职工建立保险积累基金。新加坡政府通过精算设计确定总的社会保障负担率(即公积累缴纳率)定为工资总额40%,由雇主和雇员各负担缴纳20%。这样高的费率既不符合中国的国情,又不符合我国城镇职工的承受能力。、

第三,我国养老保险也不宜采用单一的社会统筹部分积累式,而应该采取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筹资模式。但是这种模式在实践中亦暴露出一些诸如机制不活、保障功能不强、基金收缴率低、监督约束不力等问题。因此,必须着手进行改革,着眼于引进个人帐户制,并在此基础上保留和发挥社会统筹互济的功能。养老保险改革开始引入新的机制,为每个职工着手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把个人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和单位缴纳养老统筹费的一部分记入个人帐户,退休后依据个人帐户储存额(包括本金和利息)确定养老金。个人帐户具有极强的激励效率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把每个人退休后的切身利益紧紧地同他在职期间个人和单位缴费连在一起,促使职工自觉缴费,同时,及时督促单位缴费和有效监督保险基金经办机构营运管理好基金,使之保值增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