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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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14版第39号)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务公开实施细则》已于2014年9月4日通过公司制度建设领导组审批,现予发布,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签发人:郭守国
2014年9月4日
$
规章制度控制表
制度
名称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务公开实施细则
版本;
起草人部门
主任
制度建设
办公室
分管领导
审核
制度建设
领导组
签发人
是否。

修订
签发
日期
下次评
审日期
2014胡可王悦刚全体成员。

王超
全体成员郭守国-


·







"
解释
部门
政工部
实施
及完
善执
行人
党建综合管理
.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党务公开实施细则
(政工【2014】第9号)
1 目的
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提高广大职工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构建开放民主的党务工作新机制,实现公司党务公开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党务公开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

2 适用范围
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管理内容和程序
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公司党务公开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落实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力为核心,以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为目标,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切实扩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和参与,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公司科学发展、促进企业和谐、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服
务“三个基地”建设、打造清洁型能源企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党务公开遵循的原则
3.2.1 服务发展,真实可信。

确保通过党务公开,营造公司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全面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权利,健全党务公开的各项制度,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可信,结果公平公正。

3.2.2 发扬民主,广泛参与。

尊重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拓展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3.2.3 依纪依规,科学规范。

按照宪法、法律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公开的事项,应在一定的范围和程序内,及时予以公开,并逐步使公开工作制度化。

3.2.4 积极稳妥,注重实效。

顺应国情党情企情的新变化和党员、职工群众的新期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大胆实践,勇于创新。

坚持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突出公司建设清洁型
能源企业的发展定位和企业的性质特点,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2.5 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把党务公开工作与厂务公开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统筹规划,同步推进,形成相互配套、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

3.2.6 结合实际,分类实施。

根据公司各级党组织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势,切实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把握好党务公开的共性和个性,坚持求真务实,加强公开的实效性。

既积极推进,又注意因地制宜、规范操作、有序推进、不断总结提高,建立长效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深化。

党务公开工作的目标要求
通过实行党务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完善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密切党群关系,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实现党务工作“公开形式标准化、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工作制度化”的基本目标。

党务公开的目录内容及要求
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以及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
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按照有关规定在适当范围以适当方式公开。

公司党务公开的目录内容
主要包括党组织自身建设、党组织履行职责情况、党组织经常性党务工作等12个方面共42项内容,并由相关部室按照程序负责报送。

3.5.1 党的组织管理情况。

(直属党委负责)
3.5.1.1 党组织设置、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
3.5.1.2 党组织主要工作职责
3.5.1.3 党员基本情况,换届选举、机构调整情况
3.5.1.4 规定的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
3.5.2 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

(直属党委负责)3.5.2.1 上级组织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
3.5.2.2 党的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3.5.2.3 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阶段性部署和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3.5.2.4 作风建设,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情况
3.5.3 民主决策。

(办公室、政工部负责)
3.5.3.1 重大决策、决定执行情况
3.5.3.2 重大项目、建设工程、重要人事、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的研究决策情况
3.5.4 制度建设。

(由直属党委、政工部、政法部负责)3.5.
4.1 党组织议事规则、决策程序
3.5.
4.2 党务公开资料归档、意见收集反馈、检查考核等制度3.
5.4.3 党委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情况
3.5.
4.4 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工作、任期目标完成情况
3.5.
4.5 专职党务副书记列席班子成员会议情况
3.5.5 民主监督。

(政工部牵头,人资部、监察部、审计部配合)
3.5.5.1 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
3.5.5.2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及对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3.5.5.3 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评价考核情况
3.5.5.4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3.5.6 组织建设。

(由直属党委牵头,各党委、直属党支部配合)
3.5.6.1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组织换届等情况
3.5.6.2 党费的收缴使用及党务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3.5.6.3 创先争优活动、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创建等情况3.5.6.4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干部及党员评选表彰情况3.5.7 队伍建设。

(由人资部牵头,政工部、监察部配合)3.5.7.1 干部选拔情况(如民主推荐、公推公选、竞争上岗)3.5.7.2 干部任用情况(如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干部任免票决)
3.5.7.3 干部管理情况(如录用、培养、轮岗交流、考核培训、职称评定)
3.5.7.4 干部年终评议、年度考核及奖惩情况
3.5.8 思想建设。

(由直属党委牵头,各党委、直属党支部配合)
3.5.8.1 中心组织学习计划,领导干部理论调研文章
3.5.8.2 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落实情况
3.5.8.3 学习型组织创建情况
3.5.8.4 党的“三会一课”,党建主题活动安排及实施等情况3.5.8.5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及活动开展情况
3.5.8.6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计划和开展情况
3.5.9 作风建设。

(由办公室牵头,相关部室配合)
3.5.9.1 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3.5.9.2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划、意见、措施等情况
3.5.9.3 窗口单位行风建设情况
3.5.10 联系和服务党员职工群众情况。

(由办公室、政工部、监察部负责)
3.5.10.1 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职工群众意见和建议情况3.5.10.2 开展为民服务,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情况
3.5.11 反腐倡廉建设。

(由直属党委、监察部负责)
3.5.11.1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情况
3.5.11.2 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如实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3.5.11.3 廉政文化建设,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情况
3.5.11.4 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查处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情况
3.5.12 其他情况。

(由直属党委负责,相关部室配合)
3.5.12.1 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3.5.12.2 各级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公开目录外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其他事项,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予以公开
党务公开的形式
针对不同内容而确定,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公开。

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可采取会议通报、党务公开栏和公司网站发布等形式进行公开。

党务公开的基本程序
先党内、后党外。

对于党内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一般采取仅限于党内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党务公开工作应按照下述程序进行。

3.7.1 制定目录。

确定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

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由党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提出,经领导组研究,最后由领导组组长批准。

3.7.2 审核批准。

党务公开内容的提供和审核。

经领导组批准的党务公开的内容由有关职能科室提供,由分管领导审核,领导组确认。

3.7.3 实施公开。

党务公开内容的公布。

经审核无误后的党务公开内容,有关科室将公开内容报党务公开领导组办公
室,领导组办公室登记后按照要求公布。

3.7.4 收集反馈。

党务公开以后的信息收集、反馈。

党务公开信息收集、反馈由党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按照有关制度进行。

3.7.5 完善再公开。

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再公开。

党务公开后收集到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党务公开领导组要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由领导组组长批准后进行再公开。

3.7.6 归档管理。

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使用工作。

党务公开的方式
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和便于党员职工群众监督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党务公开方式。

党务公开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3.8.1 适宜对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定期通报、党组织活动栏等形式进行公开。

3.8.2 适宜对党外公开的,可通过网站、报刊、电子屏等方式进行公开。

3.8.3 可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开电话等,收集党员职工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及建议。

3.8.4 可探索运用其他务实管用的公开方式。

党务公开的时限
3.9.1 党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分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分期公开和即时公开。

3.9.2 对党务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管理制度、审批事项、办事机构、经办人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长期公开。

3.9.3 对党组织的经常性工作和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内容,如党费收缴、“三会一课”情况等原则上每季度定期公开。

3.9.4 对党组织工作目标进展情况以及动态性、阶段性工作任务等内容,如党组织活动情况、年度目标完成进度情况等分期逐段公开。

3.9.5 对党组织临时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或临时性工作等内容,如党员党性分析、专题民主生活会、发展党员公示等内容,应根据情况即时公开。

党务公开组织领导及制度
3.10.1 公司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组,负责部署、组织、协调、指导党务公开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部,具体负责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3.10.2 党务公开制度
3.10.2.1 责任分工制度。

各级单位主要领导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则;党务公开领导组要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负具体责任,同时要负责对党务公开的形式、内容以及实施进行督查;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党务公开的其他日常工作。

3.10.2.2 例行公开制度。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公开目录中规定的内容、方式、时限等,由责任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主动公开。

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3.10.2.3 依申请公开制度。

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

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3.10.2.4 监督检查制度。

公司党委和直属党委对各单位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和督导,各单位党组织要对所属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具体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对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范围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3.10.2.5 信息反馈制度。

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提出的意见、建议,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认
真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涉及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经领导组研究后,进行调整完善,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反映人,听取其意见,必要时,实行再次公开。

3.10.2.6 资料归档制度。

对本部党务公开内容,由公司直属党委负责收集,年底按档案管理有关程序进行归档。

3.10.2.7 考核评价制度。

把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

在考核形式上,采取上级党组织考核与党员职工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从党务公开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对完成企业各项业务工作、对维护党员职工群众权益、促进和谐稳定等方面的贡献入手,对党务公开工作的做法及成效进行考核评价。

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清洁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 主要风险与关键控制
主要风险
4.1.1 党务公开工作内容不全面、详实,涵盖当时企业党务工作的主要,影响公开效果。

4.1.2 党务公开工作不及时、规范,影响公开质量。

关键控制
4.2.1 党务公开工作必须根据本制度所列目录并根据企业自
身实际和面临的形势进行及时完善。

4.2.2 要认真党务公开的目录、时限、程序和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

5 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细则由政工部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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