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口规模结构规划说明书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包头市人口规模结构规划

(一)包头市市域人口规模规划预测

1.通过对包头市的人口增长因素分析,未来包头人口增长呈现以下趋势:

a.全市人口仍将保持持续稳定增长趋势;

b.全市人口机械增长速度将加快;

c.人口向中心城区的集聚将会加速;

d.外围旗县总人口呈下降趋势,而旗县城人口增加。

2.市域人口规模

a.包头市人口概况

包头市是一个新兴工业城市,人口年龄结构轻,人口增长快,是以蒙古族为主体,以汉族为多数的多民族人口组成。建国初期,包头市是典型的农业社会,处于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长的人口发展阶段,年底全市总人口为,人。年底包头市人口,,人,比年净增,,人,增长了,平均每年递增,比全国平均每年递增要高,其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由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时的,上升到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的。这表明,包头市已基本进入了高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人口发展时期。年底,包头市总人口万人,其中汉族人口为万人,少数民族为万人。包头市人口的变动,是与基本建设和工业发展密切相关的,而不断涌进的流动人口也是包头人口变化中的一个支点,如今人口流动在包头市人口变化因素中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年,包头市迁入人口为万人,迁入率为,迁出人口为万人,迁出率为年,包头市迁入人口为万人,迁入率为,比年上升了,迁出人口为万人,迁出率为,比年下降了。

b.包头市主要民族构成

新中国成立前,包头市各少数民族由于受历史、自然等因素影响,人口增长一直较缓慢。年,少数民族人口只有万,占全市总人口的。新中国成立后,包头市经济、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福利事业得到飞速发展,保证了少数民族人口的较快增长。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党的民族政策的深入贯彻,在计划生育方面对市内少数民族适当采取放宽和区别对待的政策,加上过去隐瞒民族成份的一些人如实填报或改正为少数民族等因素,使包头市少数民族人口迅速增长。年底,包头市少数民族人口为万人,比解放初增加了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少数民族人口不仅数量迅速增多,而且人口素质也有了明显提高。②目前,包头市拥有个民族成分。其中蒙古、汉、回、满等个民族为世居民族,朝鲜、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俄罗斯、壮、锡伯、藏、苗、维吾尔、彝、布依、侗、瑶、白、土家、哈尼、哈萨克、傣、黎、傈僳、低、舍、高山、拉枯、水、东乡、纳西、景颇、柯尔克孜、土、松佬、羌、撒拉、毛南、讫佬、普米、塔塔尔、京

等个民族,是新中国成立后先后移居包头市的少数民族。

3.人口变动情况

上世纪 90 年代以来, 包头市人口变化呈现高出生、低死亡, 高迁入、低迁出的变化趋势。其中, 1992 年的人口自然增长率最高, 达到 1.4%;1999 年的人口机械增长率最高, 为 0.65%。进入21 世纪, 人口的出生率在不断下降, 死亡率小幅度下降, 自然增长率总体呈下降趋势; 机械增长率变化不大, 迁移方式主要以省内迁移为主, 迁移人口以受教育程度高的人群为主。从包头市辖旗县区人口状况变动情况看, 进入 21 世纪以来, 九个旗县区中除土右旗人口自然增长率有所上升外, 其他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 九原区、白云矿区和固阳县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幅度最大, 均超过 1%, 2003 年石拐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衡量一个地区的城市化水平可以通过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数的比重这一指标来考察。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显示, 包头市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1.39%;2003 年末, 全市非农业人口 1313017 人, 占全市总人口数的 62.73%。相应的, 占总人口大部分的市镇居民和非农业人口也是包头市大部分 GDP 的创造者, 充分体现了包头工业城市的特性。

4.人口分布情况

包头市人口分布主要集中在昆区、青山区和东河区, 并且市三区的人口密度均呈上升趋势,涨幅较大; 石拐区、土右旗和固阳县人口密度呈下降趋势; 白云矿区和九原区人口密度略有增加;达茂旗地广人稀, 人口密度基本无变化。(二)包头市市域人口规模预测

1.平均增长法

在城镇的建设项目尚未落实的情况下,宜按平均增长法计算人口的发展规模,计算时应分析近年来人口

的变化情况,确定每年的人口机械增长数或机械增长率[3]:

P= P0(1+ k1+ k2)n (1)

式中: P———规划期末城镇人口规模;P0———城镇现状人口规模;k1———城镇年平均自然增长率;k2———城镇年平均机械增长率;n———规划年限。

2.带眷系数法

当建设项目已经落实,规划期内人口机械增长稳定的情况下,宜按带眷系数法计算人口发展规模。计算时应分析从业人员的来源、婚育、落户等状况,以及城镇的生活环境和建设条件等因素,确定增加的从业人员及其带眷人数[4]。

P= P1(1+ α)+ P2+ P3(2)

式中:P———规划期末城镇人口规模;P1———带眷职工人数;α———带眷系数;P2———单身职工人数;P3———规划期末城镇其它人口数。其中带眷系

数指每个带眷职工所带眷属的平均人数,这对于估算新建工业企业和小城镇人口的发展规模,以及确定住户型式都可提供依据。

3.剩余劳动力转化法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机械化程度和劳动生产效率的不断提高,出现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这些劳动力大量的进城、进镇,使我国城市化水平逐步提高。在预测城镇人口规模时,必须分析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变化和转移去向,分析剩余劳动力进城、进镇的可能性及数量[5]。

P= P0(1+ K)n+ Z[ f·P1(1+ k)n-Sb] (3)

式中:P———规划期末城镇人口规模;P0———现状城镇人口规模;K———城镇人口的综合增长率;Z———农村剩余劳动力进镇比例;f———农业劳动力占周围农村总人口的比例,一般为45%~ 50%;P1———城镇周围农村现状人口总数;k———城镇周围农村的自然增长率;S———城镇周围农村的耕地面积;b ———每个劳动力额定负担的耕地亩数,一般为1.4~ 1.7 hm2;n-规划年限。

4.劳动平衡法

劳动平衡法主要是建立在“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基本原理、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以及相互平衡的

原则基础上,以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的基本人口数和劳动构成比例的平衡关系来确定的[6]。抚养人口的比重可用分析居民年龄构成的方法确定;服务人口比重可按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城镇的规模、作用和特点来确定,因此,掌握在城镇基本部门工作的职工的绝对数值后,按下式计算。

P=P11-(β+ γ)(4)

式中:P———规划期末城镇人口规模;P1———规划期末基本人口;β———服务人口的百分比;γ———被抚养人口的百分比。其中基本人口指各种工业企业的职工数和实际从事农业劳动的劳动力数,即第一、二产业的职工数。服务人口指第三产业的职工数。

以上几种方法简明,易于使用,在实际工作中,常以几种方法同时应用,并互相校核。此外,对于工业污染比较严重、水资源缺乏、绿地减少、居住环境质量变差的城镇,还应考虑人口规模与城镇生态系统、环境自净能力及环境容量的关系,在城镇总体规划中,除按上述公式计算出人口规模外,应再以城镇环境容量进行校核[7],才能使城镇人口规模更为适度,为合理的城镇规划奠定基础,从而有效地改善城镇环境质量,促进城镇的健康发展。

5.预测结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