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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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XXX书记、XXX主席、XXX副主席在收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发明电〔20XX〕14号)上的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按照《XX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X工信发〔20XX〕195号),结合XX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欠原则
坚持“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营造践诺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重点任务
重点清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直属事业单位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
三、工作分工
清理拖欠工作分四个阶段,分别为:
(一)建立台账阶段(20XX年12月28日前完成)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部门、区属国有企业、直属事业单位要组织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摸底排查,责任单位第一时间建立台账(台账内容应包括欠款单位、欠款项目名称,被欠
企业名称、欠款金额、拖欠时间,未支付原因、拟完成支付时间及资金筹措渠道、联系人电话等相关信息),制定清理工作方案和时间表,稳步推进清欠工作。
(二)第一轮优先清理阶段(20XX年1月5日前完成)
1.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配合部门:区建设交通局、水务局、农牧林业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2.涉及供气供暖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发展和改革局、建设交通局、公安分局)
3.中央或自治区级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财政局)
4.清欠“两款一金”(建设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金)。(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5.环保整改拆迁补偿及相关部门使用企业的材料款。(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区属国有企业)
6.区属国有企业欠款。(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7.按照政策规定入库保留的PPP项目到期应付合同款。(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三)第二轮着力清理阶段(20XX年5月底前完成)
1.暂时难以落实预算资金的地方政府欠款。(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财政局)
2.已被叫停的不规范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且已形成一定
工作量的欠款(有关工作项目不得借机重新启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3.确有困难的国有企业欠款。(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四)第三轮“回头看”清理阶段(20XX年10月底前完成)
针对前期清理工作中有漏项或逾期不还的情况,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清欠工作进行“回头看”,对发现漏项及时补报限期清偿,对逾期未清欠完毕的单位,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确保清欠工作不漏一项。(责任单位: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督查室)
四、推进措施
(一)抓紧组织清欠。对已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范围的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按规定期限抓紧化解,有条件的地方要优先安排偿还。财政部门要加快预算资金拨付进度,对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按合同约定办理支付,不得拖延。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区属国有企业要作重合同、守信用的表率,带头认真清欠,将应付未付账款限时清零,确保民营企业有明显获得感。
(二)严防新增拖欠。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把审核关口,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涉及举债融资的,必须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