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2009年《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总说明

一、编制依据

2009年《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相配套,依据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全国统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全国统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208-200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4年《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施工质量验收规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的。

二、适用围

本定额适用于省行政区域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具体为:

A——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B——装饰装修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C——安装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D——市政工程:适用于市政建设工程;

E——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T——措施项目:适用于与A、B、C、D、E相配套的非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

U——其他项目:适用于与A、B、C、D、E相配套的其他项目;

V——规费:适用于与A、B、C、D、E工程项目相配套的规费;

W——税金:适用于与A、B、C、D、E工程项目相配套的税金;

X——附录1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适用于与A、B、C、D、E相配套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

Y——附录2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适用于与A、B、C、D、E相配套的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

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本定额。

三、定额作用

本定额是编审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

本定额是招标人组合综合单价,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本定额是投标人组合综合单价,确定投标报价的参考;

本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消耗量标准

本定额的消耗量标准,是根据国家现行设计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期、施工工艺为基础,结合省的施工技术水平和施工机械装备程度进行编制的,它反映了社会的平均水平。因此,除定额允许调整者外,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不得变动,如遇特殊情况,需报经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同意,并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查后方可调整。

五、综合单价

本定额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的工程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综合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一)人工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其他用工和机械操作用工。每工日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综合计算人工单价:建筑、园林绿化、市政工程(不包括市政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为:技工50元、混凝土工45元、普工35元;装饰装修工程为:抹灰技工50元、细木工65元、其他技工55元、普工35元;安装工程(包括市政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为:技工、普工综合50元。

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时,凡定额规定的增减用工的单价按工程所在地区调整后的人工单价计算。

(二)材料费

1.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容包括:(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5)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2.本定额的材料是以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和常用规格编制的,定额中包括直接消耗使用量和规定的损耗量,其规定的损耗量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及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细木工程已包括干燥损耗。

(三)施工机械使用费

1.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2.本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由下列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本定额综合单价人工费中包含此费用)。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7)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四)综合费

本定额综合费包括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1.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护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9)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10)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11)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2)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

咨询费等。

2.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五)综合单价调整

根据建设部《关于调整工程造价的若干规定》(建标[1991]797号)和省建委《关于进一步搞好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通知》(川建委价发[1994]464号)以及省建委、省物价局印发的《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办法》(川建委发[2000]0205号)的规定,综合单价的各项容按以下规定进行调整:

1.人工费调整。本定额取定的人工费作为定额综合单价的基价,各地可根据本地劳动力单价的实际情况,由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测算并附文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后调整人工费。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时,人工费按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文件进行调整;编制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参照市场价格自主确定人工费调整,但不得低于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标准;编制和办理竣工结算时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规定及施工合同约定调整人工费。调整的人工费进入综合单价,但不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础。

2.材料费调整。本定额取定的材料价格作为定额综合单价的基价,调整的材料费进入综合单价。在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时,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确定材料价格并调整材料费,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材料,参照市场价确定材料价格并调整材料费;编制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参照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自主确定材料价格并调整材料费;编制和办理竣工结算时依据施工合同约定确认的材料价格调整材料费。

安装工程和市政工程中的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的计价材料费,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统一调整。

3.机械费调整。本定额对施工机械使用费以机械费表示,定额注明了机械油料消耗量的项目,油价变化时,机械费中的燃料动力费按照上述“材料费调整”的规定进行调整,并调整相应定额项目的机械费,机械费中除燃料动力费以外的费用调整,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根据建设部的规定以及省实际进行统一调整。调整的机械费进入综合单价。

4.综合费调整。本定额的综合费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一调整。

六、措施费

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

1.措施项目包括通用措施项目和专业工程措施项目,具体容详本定额T—措施项目。

本定额未列的措施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

2.措施项目费计算:

措施项目费应按计价规4.1.4、4.1.5、4.2.5、4.3.5、4.7.4、4.7.5、4.8.5的规定,依据本定额T—措施项目计算。

措施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规定标准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七、其他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指除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费以外的项目费用。

(一)其他项目费包括

1.暂列金额;

2.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

3.计日工;

4.总承包服务费。

出现上面未列其他项目,编制人可做补充。

(二)其他项目费计算

其他项目费应按计价规4.2.6、4.3.6、4.8.6的规定,依据本定额U—其他项目计算。

八、规费

规费是指政府和有权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一)规费项目包括

1.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2.社会保障费:

(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企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为本单位职工或者雇工交纳的工伤保险费及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出现上面未列的规费项目,应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列项。

(二)规费计取

规费应按本定额规定标准以及《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核定标准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时,其规费按本定额中的规费标准计取,规费标准有幅度的按其上限计算。

投标人投标报价和办理竣工结算时,规费按施工企业持有的《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中核定标准计取。

九、税金

税金是指按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等。

税金应按本定额规定的费率标准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十、补充定额

本定额在执行中如遇缺项,由甲乙双方编制临时性定额,报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审批,并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十一、工程容

本定额的“工程容”指主要施工工序,其他工序虽未详列,但定额均已考虑。

十二、材料用量

本定额中仅列出主要材料的用量,次要和零星材料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编制设计概算、施工

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时不得调整。

省建设厅

川建造价发[2008]453号

关于颁发《省建设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的通知

各市、州及各扩权试点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设计、施工、咨询单位:

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变化的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08)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规定,根据现行《全国统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全国统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208-200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4年《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并结合我省实际,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编制了2009年《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经审定通过,现将新编制的2009年《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予以颁发,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定额适用于省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

建设工程应执行本定额。

二、本定额是编审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

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招标人组合综合单价,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投标人组合综合单价,确定投标报价的参考;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三、本定额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08)和《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管理办法》实施管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本定额的贯彻实施中要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管理,有效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解决、处理存在的问题,以保证本定额的正确执行。

本定额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省建设厅(章)

A.建筑工程

册说明

一、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过筛净砂编制的,各地应将过筛人工费和损耗纳入材料预算价格,定额考虑

了砂的膨胀率。因质量要求现场过筛的人工费及筛砂损耗已包括在定额,不另计算。

二、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按附录换算,但定额中各种配合比的

材料用量不得调整。

三、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中(细)砂、特细砂编制,计算时应按实际使用砂的种类分别套用相应定额项

目。

四、本定额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现场搅拌非泵送编制的,商品混凝土以成品基价的形式表现。若现浇混凝土

构件使用商品混凝土,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站规定,对商品混凝土价差进行单项价差调整。

五、本定额的预制大型屋面板已考虑了蒸汽池养护费用,其他预制混凝土构件必须采取养护池养护时,需报

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说明及费用计算

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 额——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说明及费用计算 说明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二、费用说明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 1.专业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划分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等各类工程。 2.分部分项工程: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 (二)措施项目费 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 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措施项目费分为总价措施项目费和单价措施项目费。 1.总价措施项目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 ①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②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③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④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运或摊销费等。 除本定额另有规定外,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计价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2)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3)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季或雨季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滑、排除雨雪,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全)

附件1: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表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使用说明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由下列内容组成 1、封面:封-1、 2、 3、4 2、总说明:表-01 3、工程项目预算控制价(标底)总价表:表-02 4、工程项目投标总价表:表-03 5、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总价表:表-04 6、单项工程费汇总表:表-05 7、单位工程费汇总表:表-06 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表-07 9、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表-08 10、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表-09 11、招标人材料购置费清单:表-10 12、零星工作项目清单及计价表:表-11 13、规费清单及计价表:表-12 14、签证及索赔计价表:表-13 1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14 16、措施项目清单(二)综合单价分析表:表-15 17、主要材料价格表:表-16 18、需随机抽取评审的材料及价格表:表-17 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使用表格包括:封-1、表-01、07、08、09、10、11、1 2、17。 2、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 3、封面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 4、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

(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 (3)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4)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依据《计价规范》进行编制,《计价规范》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可作相应补充,并报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6、措施项目清单由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参照《计价规范》和《计价定额》编制。《计价规范》和《计价定额》没有的项目,发包人可作补充。 7、其他项目清单及招标人材料购置费清单。 (1)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部分应列明预留金金额、材料购置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 (2)招标人材料购置费清单必须列明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和合价,其合计金额必须与其他项目清单材料购置费一致。 8、零星工作项目清单应依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的估算数量。 9、规费清单招标人根据《计价定额》的规定编制,《计价定额》未列的项目,发包人应按照政府及有权部门的规定计列。 三、预算控制价(标底)、投标报价、结算价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表格 (1)预算控制价(标底)使用表格包括:封-2、表-01、02、05、

清单工程量和定额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对比

清单工程量与定额工程量得计算规则对比 土石方工程 平整场地工程量 定额工程量: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面积平方米计算。 清单工程量:平整场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得首层面积计算。 挖填土方工程量 清单与定额中得计算规则相同。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挖基础土方工程量 1、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 清单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体积立方米计算。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有关规定: 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需放坡,放坡系数表如下 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cm,双面加20cm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在计算放坡。 定额工程量:按图示桩断面面积乘以设计桩孔中心线深度计算。 清单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立方米计算。 土方回填工程量 定额与清单计算规则相同。 工程量计算规则: 沟槽、基坑回填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即用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得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它构筑物)、 室内回填土工程量按主墙之间得面积乘以回填厚度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土方体积折算表

砌筑工程 砖基础 定额与清单中计算砖基础工程量均以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得重叠部分面积及嵌入基础内得钢筋、铁件、管道、基础砂浆防潮层与单个面积0、3平方米以内得孔洞所占体积,但靠墙得暖气沟得挑檐不增加。扣除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应并入基础工程量内。 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 实心砖墙 定额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得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砖平平砌砖过梁与暖气包龛及内墙板头得体积,不扣除梁头、外墙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得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0、3平方米以下得孔洞所占得体积。突出墙面与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得腰线与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墙得长度: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线计算。 墙身高度: a、外墙墙身高度:斜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等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 下弦底面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口宽度超过600mm时,应按石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泥土板底。 b、内墙墙身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 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底;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面。 c、内外山墙,墙身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d、女儿墙高度:自外墙机耕面至图示女儿墙面高度,分别按不同墙厚并入外墙计算。 清单计算规则: a、内墙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 土楼板隔层者算到大楼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b、女儿墙高度: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泥土压顶时算到压顶下表面)。 c、其它清单计算规则同定额计算规则。 空斗墙 定额与清单中计算空斗墙工程量均以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及屋檐处得实砌部分以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但在窗间墙、窗台下、楼板底、梁头下等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套零星砌体项目。 空心墙 定额与清单计算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空花部分不予扣除,其中实体部分以体积另行计算。 空心砖墙、砌块墙 定额与清单计算空心砖墙、砌块墙工程量均以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过

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区别

1.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定义 定额计价是指根据招标文件,按照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同时参照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工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材料以及设备价格信息及同期市场价格,直接计算出直接工程费,再按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间接费、利润、税金,汇总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招标人依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要求和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及统一的施工项目划分规定,为投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本企业的消耗标准、利润目标,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和企业实力,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主填报清单所列项目,包括工程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在内的单价和合价,并以所报的单价作为竣工结算时增减工程量的计价标准调整工程造价。 2.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不同之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计价的作用比较。 综合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等的费用是按社会平均水平编制的,是静止形态的价格,已不适应动态的、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它没有把工程实体消耗与措施消耗分开,没有反映工程建设的特点。如:对于一个基础土方开挖项目,构成工程实体消耗是一定的,但施工方法则是多种多样的,承包人可根据自己的技术装备、施工方法、管理水平等措施进行施工。 工程量清单计价只反映工程分部分项实体消耗标准,体现“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原则,它把工程实体消耗与措施项目分开,对实体项目提出社会平均消耗标准。在目前企业还不具备建立自己消耗定额条件下,工程计价表消耗量标准成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编制招标标底的主要依据和投标报价的重要参考。 2.2 工程量计算的比较 定额计价的工程量,一律由承包方负责计算,计算规则执行的是计价定额(即消耗量定额)的规定,由发包方进行审核。 清单计价的工程量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清单项目的工程量,由清单编制人根据《计价规范》各附录和陕西省补充项目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并填写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说明及费用计算

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说明及费用计算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费用说明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 1.专业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划分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等各类工程。 2.分部分项工程: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二)措施项目费 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措施项目费分为总价措施项目费和单价措施项目费。 1.总价措施项目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 ①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②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③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④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运或摊销费等。 除本定额另有规定外,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计价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2)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3)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

全国统一基础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三章全国统一基础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三节脚手架及垂直运输工程 说明 一、凡工业与民用建(构)筑物所需搭设的脚手架,以及垂直运输,均按本定额执行。 二、综合脚手架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均以建筑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在檐高6 m以上至20 m以下时,另按每增加l m计算综合脚手架(单层建筑面积乘增高米数)。单层、多层建筑物超过6层或檐高超过20 m时,均应计算高层建筑垂直运输及增加费。 三、综合脚手架系按钢管配合扣件,以及竹串片脚手综合考虑的。在实际使用中不论采用种材料或搭设式,均按本定额执行。 四、综合脚手裂容包括外墙砌筑及娄笠吐墙仅考虑砌筑用架。室层高超过3.6 m以的装饰用架,(3.6 m以的装饰用架在装饰工程已考虑)按单项脚手架定额计算。 五、凡高度超过2 m以上的砌墙,应按相应脚手架定额乘以1.80系数。不能以建筑面积计算脚手架,但又必须搭设的脚手架,均执行单项脚手架定额。 六、本定额中的外脚手架,均综合了上料平台因素,但未包括斜道,应根据工程需要和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按座计算。 七、脚手架的地基及基础强度不够,需要补强或采取铺垫措施,应按各自的具体情况及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另列项目计算。 八、烟囱脚手架综合了垂直运输架、斜道、缆风绳、地锚等,不论砖烟囱或钢筋混凝土烟囱均执行本定额。水塔脚手架按相应的烟囱脚手架定额执行,其中人工乘以系数1.11,其他不变。 九、建筑物垂直运输是以建筑物的檐高及层数,两个指标中确定一个,以建筑面积计算的。凡檐高达到上限而层数未达到时,以檐高为准,如层数达到上限而檐高未达到时,以层数为准。 十、建筑物檐高系指建筑物自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檐口滴水标高。无组织排水的滴水标高为屋面板顶,有组织排水的滴水标高为天沟板底。地下室和屋顶楼梯间、电梯间、水箱间、塔楼、望台等,只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高度、层数。 十一、建(构)筑物垂直运输定额中的塔式起重机,应另计算场外运输费。 十二、建筑物垂直运输1~6层,7~8层(檐高20~28m)分卷扬机施工和塔式起重机施工二种。9层及其以上时,(檐高28m以上)均按自升式塔式起重机施工。 十三、7—8层(檐高20~28m)垂直运输及增加费指6层以上(檐高20m以上)人工工日、脚手架、机械等增加费。 十四、9层及其以上(檐高28m以上)的高层建筑垂直运输增加费指除含本身超高人工工日、脚手架、机械等增加费外,还包括1~6层(20m檐高)的垂直运输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综合脚手架面积的计算法: 1、多层建筑物的综合脚手架,应白建筑物室外地坪以上的自然层为准长高度超过2.2m(包括 2.2m)的管道层不计算层数,只计算面积)。地下室不作层数计算,但应计算建筑面积。多层建筑物其层高等于2.2m时,可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综合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费。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精编版]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精编版]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东河国际商住城A18#住宅楼工程 序 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 计 量 单 位 工程 数量 金额(元) 综合 单价 合价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东河国际商住城A18#住宅楼工程 14 010********* 平板 C20商品混凝土 m3496.18 251.54 124809.12 15 010********* 阳台栏板 C20商品混凝土 m316.85 300.47 5062.92 16 010********* 阳台板 C20商品混凝土 m330.13 322.09 9704.57 17 010********* 雨篷板 C20矩形商品混凝土 m3 1.87 281.68 526.74 18 010********* 空调板 C20商品混凝土 m3 1.92 316.46 607.6 19 010********* 楼梯 C20商品混凝土 ㎡49.79 62.76 3124.82 20 010********* 散水 150mm厚卵石灌浆,50mm厚C20 细石混凝土,1:1水泥砂浆压光, 300mm厚中砂铺底 ㎡104.5 36.25 3788.13 21 010********* 现浇构件圆钢筋 Φ6=15.67t Φ8=24.76t Φ10=16.67t Φ12=18.88t Φ14=17.74t Φ16=0.32t t 94.04 4873.59 458303.94 22 010********* 现浇构件螺纹钢筋 Φ12=0.57t Φ16=1.77t Φ18=4.06t Φ20=1.24t t 8.24 4634.72 38190.09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招投标区别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招投标区别 5.1 评标方法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模式在招投标形式方面也体现出不同《价格法》中规定了三种定价方式,即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工程价格应该属于市场调节价的范畴,因为我国工程价格是由招投标方式为核心进行竞争定价,其价格本应是市场调节价。长期以来,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沿用的是定额模式,由于价格改革没有到位,在招投标活动中,还设有标底,投标报价及标底是招标文件中划内要求的现行定额标准而计算的,在没有失误的情况下,理论上投标报价与标底价应该是相同的,在竞标过程中,标底是个中准价,给一定的幅度作为有效标的判定。所以从表面上看,现在的施工承发包价格是政府指导价,但这只是个过渡时期所采用的办法,要最终要走向市场调节。 目前,《招标投标法》中已明确规定标底可有可无,强调无标底的低价法中标,实行工程量清单就是让市场调节价格,这样从根本上改变了定额模式下套定额取费的计价办法,由企业根据竞争需要、自身实力和在某一特定项目上的需求目标自主确定管理费和利润水平,通过招投标方式优选中标单位,用合同形式确认工程造价。这一价格本质上不同于定额模式下通过层层计算算出的价格,也不同于“一方愿卖一方愿买一拍即成的”简单的市场交易行为,它即不是投标人任意定价,也不是招标人自由出价,而是在一定市场规则的引导下,通过报价竞争,由社会加以确认。其关键是必须进入一个公平竞争的建筑交易市场。竞争价的结果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节约招标人的投入,提高投标人的经营管理水平,使资源得到更合理的配置。 在清单模式计价的招标投标活动中,确定价格应遵循两个基本原则,一个是合理低价中标,另一个是要不低于个别成本价。合理低价就是工期合理且最短,施工组织设计的方案足以保证工程质量,施工措施先进、合理、可靠且最佳,投标报价在合理的前提下能足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且最低。成本价是投标人的个别成本,投标人应参加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拟采取实现低报价的措施进行评审答辩,评委认为是合理的,是可以实现的,则可认为其低报价是不低于其投标人的个别成本,评标时才认为有效。 1、在工程量清单方式下,工程量上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单价上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传统定额方式下,量价风险都由乙方承担。工程量清单,实行的是量价分离;定额是量价合一。工程量清单,是在市场经济模式下的产物,利于施工企业间的相互竞争,优胜劣汰;定额是在计划经济模式下的产物,带有很强的政策性。工程量清单计价,更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开展,竣工结算的进行等;定额计价相对要不灵活一些。 2、是与以往的计价方式相比,工程量清单计价有以下特点: (1)强制性 它明确了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规定了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做到四统一: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更重要的是,它由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强制标准批准颁布,并规定了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计价规范规定执行。强制性主要表现在,一是由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批准颁布,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计价规范”规定执行。 (2)通用性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将与国际惯例接轨,符合工程量计算方法的标准化、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化、工程造价确定市场化的要求。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不能修改和删除。

四川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

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预防和制止拖欠工程款,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省建筑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行政区域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第三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当执行《计价规》和本办法。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发包人自行确定。凡确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当执行《计价规》和本办法。 一个工程不能同时采用两种计价方式。 可以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除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专门性规定外,仍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当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性文件,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维护发包人、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注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第六条工程计价文书应统一使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制定的表式。 第七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监督管理,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实施。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第二章工程量清单编制 第八条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第九条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第十条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第十一条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 (一)《计价规》; (二)《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计价定额》)和工程造价计价的相关政策; (三)省政府及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的规费; (四)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五)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技术资料; (六)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及定额例题正式版

第三节工程量计算及定额应用 [例1-1]某工程如图所示,人工挖土方不大开挖,有工作面,土质为坚土,试计算条形基础土石方工程量,确定定额项目。 习题1 解:L外墙=(27+13.7)*2=81.4m L内墙=9.6-1.14+11.7-1.14=19.02m 工程量=81.4*1.54*0.15+81.4*(1.14+0.2*2+0.3*1.75)*1.75 +19.02*1.54*0.15+19.02*(1.14+0.2*2+0.3*1.75)*1.75 =368.51m3 套1-2-12 368.51/10*140.13=5163.93元 [例1-2]如习题1图所示,计算回填土工程量,确定定额项目。(已知垫层体积23.01m3,毛石基础体积88.57m3,砖基础体积17.17m3) 解:368.33-(23.01+88.57+17.17)=239.58 m3 套1-4-12 1-4-12 夯填土|沟槽、地坑|人工10m3 44.26 44.00 0.26 239.58/10*44.26=1060.38元 [例1-3]学院某处预埋铸铁管道,Ⅰ类管沟,管沟宽1米,长51米,挖深0.9米,预埋管道直径600,计算挖土工程量,回填土

工程量。 解:1*0.9*51= 1*0.9*51-0.22*51= [例1-3]如习题1图铲运机土方大开挖工程,土质为坚土,余土须运至400米,计算挖运土工程量,确定定额项目。 解:=[(13.7+0.77*2)* (27+0.77*2)-2*21.6-2.1*7.2]*0.15+ [(13.7+0.72*2)*( 27+0.72*2)+ (13.7+0.72*2+0.3*1.75)*( 27+0.72*2+0.3*1.75) + )( 2 * 27 .0 * 72 2 + + + + + )( 7. 13 (+ .0 72 * 72 .0 2 3.0 ) 75 13 27 .1* 72 .0 7. )( * 75 2 .1* 3.0 ]* 1.75/3-2*21.6-2.1*7.2=748.63m3 套1-3-7,1-3-8 748.63m3*27.04/10+748.63m3*5.64*2/10=2868.75元 [例1-4]某建筑平面图如下图所示,墙厚240,计算建筑物人工场地平整的工程量,确定定额项目。 习题4 (21.4+0.24)*(17.8+0.24)+(17.8+21.4+0.48)*2*2+16-14.4*9.8=m2 套1-4-1 343.67/10*13.86=476.33元 [例1-5]某工程如下图所示,计算竣工清理工程量,确定定额项目。计算房心回填土工程量,回填厚度250mm,墙厚240。

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安装)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用于旧设备安装时,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子目的50%计算。 2、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包括:(1)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试运转;(2)与设备本体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以及设备本体第一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安装。 3、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不包括:(1)特殊技术措施及大型临时设施以及大型设备安装所需的专用机具等费用;(2)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3)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型垫铁等)和地脚螺栓。 4、超高费用: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如超过地平面正或负10米时,其超出的部分按定额的人工和机械特许以下表调整系数: 5、定额所用部分名词含义如下: 安装现场:指距所安装设备基础100m范围内; 安装地点:指设备基础及基础周围附近; 指定堆放地点:指施工组织设计中所指定的,在安装现场范围内较合理的堆放地点; 解体安装:是指一台设备的结构,分成几个大部件供货,需在安装地点进行清洗、组装等。 拆装检查(或解体拆装):指将一台整体或解体结构的设备全部拆散(支解),进行清洗、检查、刮研、换油、调整,重新装配组合成为原形式的整体或解体结构设备。 C.A.4起重设备 1、起重设备包括起重机静负荷、动负荷及超负荷试运转、包括脚手架的搭拆工作。 C.A.6输送设备 1、输送设备包括:机头、机尾、机架、轨道、托辊、拉紧装置、传动装置等安装、敷设及接头。 2、输送设备不包括:钢制外壳、刮板、漏斗制作安装;特殊试验;电动机安装。 3、刮板输送机单位是按一组驱动装置计算的。 C.A.7电梯 1、安装电梯的楼层高度按平均层高4m以内考虑的,如超过4m时,应按增加提升高度子目计算。 2、两部或两部以上并行或群控电梯,按相应的项目分别乘以系数1.2。 C.A.8风机 1、风机安装包括:(1)设备本体及本体联体的附件、管道、润滑冷却装置等的清洗、刮研、组装、调试;(2)离心式鼓风机(带增速机)的垫铁研磨;(3)联轴器或皮带以及安全防护罩安装;(4)设备带有的电动机及减震器安装。 2、风机安装不包括:(1)支架、底座及防护罩、减震器的制作、修改;(2)联轴器及键和键槽的加工制作;(3)电动机的抽芯检查、干燥、配线、调试。 3、风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分列定额子目。 C.A.9泵 1、泵安装包括:(1)设备本体与本体联体的附件、管道、润滑冷却装置等的清洗、组装、刮研;(2)深井泵的泵体扬水管及滤水网安装;(3)联轴器或皮带安装;(4)电动机的安装。 2、深井泵按本体、电动机、底座及设备扬水管的总重量计算。 3、泵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包括电动机安装。 4、重量0.5t以内的潜水泵安装按设备(潜水泵)所得系数乘以CA0999子目综合单价计算 1t 电气设备安装 C.B.1变压器安装

四川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A.A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一般说明 (一)土壤及岩石的分类见表A.A-1。 表A.A-1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二)土石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如需按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应按表A.A-2系数计算。 表A.A-2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三)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基础土方、石方开挖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四)“土石方回填”项目中的“夯填”适用于沟槽回填、室内回填。 (五)土石方场外运输应按本章有关项目计算。 (六)桩间挖土方工程量不扣除桩所占体积,按每根桩增加普工0.6工日计算。 (七)土石方均未包括在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 二、土方工程 (一)建筑物场地厚度≤±30cm的挖、填、运、找平,应按A.A.1中平整场地项目计算。厚度>±30cm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应按A.A.1中挖土方项目计算,按竖向布置(超过30cm的挖、填土方,用方格网控制挖填至设计标高就叫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进行挖填土方时,不得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二)挖基础土方包括带形基础、独立基础及设备基础、人工挖孔桩等的挖方,满堂基础按挖土方项目计算。 (三)挖土方、沟、槽定额均按干湿土综合编制。 (四)沟槽、基坑深度超过6m时,按深6m定额乘以系数1.2计算;超过8m以外者,按深6m定额乘以系数1.6计算。 (五)机械挖运淤泥时,按机械挖运土方定额乘以系数1.5。 (六)有关项目的说明 1.“平整场地”项目适用于建筑场地厚度≤±30cm的挖、填、运、找平。应注意:(1)可能出现厚度≤±30cm的全部是挖方或全部是填方,需外运土方或借土回填时,在工程量清单项目中应描述弃土运距(或弃土地点)或取土运距(或取土地点),这部分的运输不包括在“平整场地”项目内。 (2)不论机械或人工平整场地,均按本项目计算。 2.“挖基础土方”项目适用于基础土方沟槽、坑开挖。应注意: 深基础的支护结构,如钢板桩、H钢桩、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桩、钻孔灌注混凝土排桩挡墙、预制钢筋混凝土排桩挡墙、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排桩挡墙、旋喷桩地下连续墙和基坑内的水平钢支撑、水平钢筋混凝土支撑、锚杆拉固、基坑外锚、排桩的圈梁、H钢桩之间的木挡土板以及施工降水等,应按有关措施项目计算。 3.挖土方(包括大开挖)深度超过6m时,按“挖土方”项目乘以系数1.3。 三、石方工程 (一)“石方开挖”项目适用于人工凿石、人工打眼爆破、机械打眼爆破等,不包括场外的运输。应注意: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15定额说明

总说明 一、编制依据 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2013等(以下简称“13规范”)相配套,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208-200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8年《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以及现行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 二、适用范围 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具体专业工程如下: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传统做法的仿古建筑物、构筑物和纪念性建筑以及现代建筑的仿古部分; 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适用于市政建设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构筑物工程:适用于构筑物工程; 爆破工程: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设施等开挖石方爆破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路基、围护结构、高架桥、地下区间、地下结构轨道、通信、信号、供电、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机电设备安装、车辆基地工艺设备以及拆除工程等; 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拆换、维修、零星修补、抗震加固工程以及局部改造;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各项费用; 其他项目: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其他项目; 规费: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规费; 税金: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税金; 附录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 附录二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

通用部分计算规则及计算说明)---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T.A 通用项目 说明 一、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一)塔式起重机基础及施工电梯基础。 1.塔式起重机轨道式基础包括铺设和拆除的费用,轨道铺设以直线为准,如铺设为弧线时,弧线部分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2.固定式基础如需打桩时,其打桩费用按“A.建筑工程”桩基分部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3.本定额不包括轨道和枕木之间增加其他型钢或钢板的轨道、自升塔式起重机行走轨道和混凝土搅拌站的基础、不带配重的自升式起重机、固定式基础、施工电梯基础等。 (二)大型机械一次安拆费。 大型机械一次安拆费定额中已包括机械安装完毕后的试运转费用。 (三)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1.大型机械进场费定额是按≤25km编制的,进场或返回全程≤25km者,按“大型机械进场费”的相应定额执行,全程超过25km者,大型机械进出场的台班数量按实计算,台班单价按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 2.大型机械在施工完毕后,无后续工程使用,必须返回施工单位机械停放场(库)者,经建设单位签字认可,可计算大型机械回程费;但在施工中途,施工机械需回库(场、站)修理者,不得计算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3.进场费定额内未包括回程费用,实际发生时按相应进场费项目执行。 4.进场费未包括架线费、过路费、过桥费、过渡费等,发生时按实计算。 5.松土机、除荆机、除根机、湿地推土机的场外运输费,按相应规格的履带式推土机计算。 6.拖式铲运机的进场费按相应规格的履带式推土机乘以系数1.1。 二、施工排水、降水 (一)小孔径深井降水指孔径≤300mm、井管≤150mm的降水。 (二)大孔径深井降水指孔径>300mm,井管(井笼)>150mm的降水。 (三)轻型井点降水系指在被降水建筑物基坑的四周设置许多较细井点管(支管),打入地下蓄水层内,井点管的上端与总管相连接,利用抽水设备将地下水位降低至地坑底以下。 (四)轻型井点每天降水费用是24小时的降水费用。 (五)成井用泥浆沉淀池、泥浆沟的挖砌以及泥浆运输费按“A.建筑工程”相应定额项目另行计算。 (六)排水用沉砂池、砖砌排水沟、混凝土排水管,按“A.建筑工程”、“C.市政工程”相应分部的定额项目计算。 (七)深井降水的潜水泵定额中仅包含机械费,不包含人工费和电费,每昼夜人工费用工按下表计算,其单价按定额技工单价计算每昼夜定额电费为:潜水泵额定功率×24小时×

江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江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S=(A+4)×(B+4)=S底+2L外+16 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 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 (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

度。 (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式中:V———基槽土方量;A———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开挖:V=1/6H[A×B+a×b+(A+a)×(B+b)+a×b]。式中:V———基坑体积;A—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三、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 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 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墙厚+L内×墙厚) 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L内———内墙净长线长度。 回填土厚度指室内外高差减去地面垫层、找平层、面层的总厚度,如右图: 四、运土方计算规则及公式: 运土是指把开挖后的多余土运至指定地点,或是在回填土不足时从指定

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定义

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定义 定额计价是指根据招标文件,按照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同时参照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工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材料以及设备价格信息及同期市场价格,直接计算出直接工程费,再按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间接费、利润、税金,汇总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招标人依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要求和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及统一的施工项目划分规定,为投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本企业的消耗标准、利润目标,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和企业实力,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主填报清单所列项目,包括工程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在内的单价和合价,并以所报的单价作为竣工结算时增减工程量的计价标准调整工程造价。 2.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不同之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计价的作用比较。 综合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等的费用是按社会平均水平编制的,是静止形态的价格,已不适应动态的、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它没有把工程实体消耗与措施

消耗分开,没有反映工程建设的特点。如:对于一个基础土方开挖项目,构成工程实体消耗是一定的,但施工方法则是多种多样的,承包人可根据自己的技术装备、施工方法、管理水平等措施进行施工。 工程量清单计价只反映工程分部分项实体消耗标准,体现“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原则,它把工程实体消耗与措施项目分开,对实体项目提出社会平均消耗标准。在目前企业还不具备建立自己消耗定额条件下,工程计价表消耗量标准成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编制招标标底的主要依据和投标报价的重要参考。 2.2 工程量计算的比较 定额计价的工程量,一律由承包方负责计算,计算规则执行的是计价定额(即消耗量定额)的规定,由发包方进行审核。 清单计价的工程量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清单项目的工程量,由清单编制人根据《计价规范》各附录和陕西省补充项目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并填写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发至投标人。二是组成清单项目的各个定额分项工程的工程量,由投标人根据计价定额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并执行相应计价定额组成综合单价。

桩基础工程工程量的计算

桩基础工程工程量的计算 一、定额项目设置及说明 1、本章定额共包括七部分112个子目,修改子目13个项目,补充定额30个项目,定额项目组成见表 桩基础工程项目组成表 章节子目 桩基础工程打压入预制桩打入预制砼方桩、管桩、板桩,静力压桩,接桩,安 装导向夹具等共19个子目(2-1~2-19) 灌注桩成孔走管式打桩机打孔、螺旋钻机成孔、重锤夯扩、回旋 钻机钻孔、冲击钻机成孔、锅钻、CFG桩等(2-20~ 2-63) 其他桩灰土井桩、砂石桩、水冲桩、灰土挤密桩(2-64~2-69)基坑降水2-70~2-80 地基深层加固深层搅拌粉喷桩、喷浆,高压旋喷桩(2-81~2-85)基坑支护土钉锚杆成孔、注浆、喷射砼、加预应力(2-86~2-92)其它埋设钢护筒、泥浆制作运输、灌注砼、凿桩头、钢筋 笼安放、泥渣外运(2-93~2-112) 补充定额B2-1~B2-30 2、各类桩综合考虑了不同的土壤类别、不同的机械型号与规格、桩断面等因素,除另有规定者外,均不得换算。 3、定额中综合考虑了预制桩的喂桩及送桩的因素,使用中亦不再作调整。 4、砼灌注桩将桩的成孔和灌注砼分为两个定额项目,使用时要注意分别套用相关定额子目。 5、灰土井桩(2-64,2-65)为综合定额,使用时要注意定额表上边的工作内容。 6、修改子目:走管式打桩机打孔(2-20~2-22)螺旋钻机成孔和重锤夯扩(2-23~2-25),CFG桩成孔(2-61~2-63),泥浆制作、运输(2-97~2-100)见补充定额P8 7、重锤夯扩定额中填充材料,应按补充定额下面的脚注进行换算。补充定额P9 8、CFG桩修改为单项定额,成孔和砼灌注应分开执行。 9、桩基础工程子目中没有计算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用,按第十六章附录二有关子目另行计算。 10、基坑支护脚手架执行十三章15m以内外脚手架子目(13-1)。 二、主要项目工程量计算

定额计价的工程量计算方法

定额计价的工程量计算方法 1、分部工程量计算程序 对于一般土建工程,确定分部工程量计算顺序的原则是方便计算。其一般顺序如下:建筑面积和体积→基础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门窗工程→墙体工 程→装饰抹灰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其他工 程 (1)计算建筑面积和体积 建筑面积和体积都是土建工程预算的主要指标。它们不仅有独立概念和作用,也是核对其它工程量的主要依据。因此必须首先计算出来。 (2)计算基础分部工程量 因为计算时,基本上不能利用“统筹法计算”的四个基数而需独立计算。又因基础工程先施工,价值表先列项,在结构施工图中排在前面,根据工程量计算要少翻图纸、资料,以求快的原则,故宜将其排在计算程序的第二步。 (3)计算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分部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通常分为现浇混凝土、现浇钢筋混凝土、预制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等工程。它同基础工程和墙体工程密切相关,它们之间既相互联系,又有制约,因此应将其排在计算程序的第三步。 (4)计算门窗工程量 门窗工程既依赖墙体砌筑工程,又制约砌筑工程施工。它的工程量还是墙体和装饰工程量计算过程中的原始数据。因此应将其排在计算程序的第四步。 (5)计算墙体分部工程量 主要是在利用第三、第四步某些数据的同时,又为装饰抹灰等工程量计算提供某些计算数据。例如,在计算墙体体积时,列出墙体面积(包括分层分段),可在后来的装饰抹灰工程量计算中加以利用。因此应将其排在计算程序的第五步。 (6)计算装饰工程量 主要是在充分利用第三、第四、第五步有关数据的同时,为楼地面等工程量计算提供数据。因此应将其排在计算程序的第六步。 (7)计算楼地面分部工程量 首先要计算出设备基础及地沟部分的相应工程量等,这样在计算楼地面工程量时,可以顺利地扣除其相应面积或体积(工程量)。在楼地面工程量计算过程中,既要充分利用上述第五、六步所提供数据,也要为屋面工程量计算提供相应数据。因此应将其排在计算程序的第七步。 (8)计算屋面分部工程量 计算时可充分利用第一、七步所提供的数据,简化计算。 (9)计算金属结构工程量 金属结构工程的工程量,一般与上述计算程序关系不大。因此可以单独进行计算。 (10)计算其他工程量 其他工程又分为:其他室内工程和其他室外工程。其他室内工程如:水槽、水池、炉灶、楼梯扶手和栏杆等;其他室外工程如:花台、散水、明沟、阳台和台阶等。这些零星工程,均应分别计算出:预制、现浇、砌筑、抹灰、油漆和铁件等工程量。 对于脚手架工程量,可按施工组织设计文件规定,在墙体砌筑工程量计算时就便计算出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