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压监测制度标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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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LX-FS-A62088 矿压监测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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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压监测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掌握顶板的活动规律,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强围岩稳定状况监测工作,特制定如下矿压监测制度。
一、组织结构
组长:矿总工程师
副组长:生产技术部部长
成员:掘进监测组、采煤监测组、生产单位工程技术人员。
二、职责界定
矿总工程师:对全矿矿压监测负总责。
生产技术部部长:矿压监测日常管理工作。
施工单位职责:负责本区队矿压监测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监测组职责:负责编制矿压监测设计及日常矿压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三、开掘部分
1、煤巷矿压监测应符合如下规定:
⑴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定期对锚杆及锚索进行拉拔力试验并做好原始资料记录。
⑵顶板岩性观测孔同时作为顶板离层仪孔使用,施工单位必须按时、按指定地点施工。
⑶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安装顶板离层仪,同时建巷道位移测站并定期测读,队长负责顶板离层仪和巷道位移测站的保护管理。
⑷顶板离层仪安装必须有本队技术员在现场监督。技术员负责顶板离层仪的数据测读。
⑸巷道位移测站由技术员在安装顶板离层仪时同时建立并定期测读。
⑹巷道围岩移近量采用测枪、测杆或其他测量工具量测。巷道每隔100~200m布置一个围岩移近量监测站,对顶底板和两帮移近量均应进行监测,当发现围岩移近速度急剧增加或一直保持较大值时,由掘进副矿长(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分析原因,并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⑺锚杆受力状况采用测力锚杆或锚杆液压枕监测。巷道每隔300~500m布置一组监测点对锚杆受力状况进行监测,特殊地段可适当加密,每组监测点至少监测4个部位(顶板2个、两帮各1个)。
2、岩巷矿压监测应符合如下规定:
⑴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定期对锚杆及锚索进行拉拔力试验并做好原始资料记录。
⑵定期做混凝土强度检验:将混凝土喷在35cm ×45cm×12cm的摸板内。喷射时与实际结构部位相同,并在相同条件下养护28天。用切割机去掉周边,加工成10cm×10cm×10cm 的立方试块,进行试验。强度标号不小于C15。
3、施工单位将竣工巷道移交给接收单位时,连同巷道内顶板离层仪、牌板及资料一起现场交给接收单位,接收单位负责对巷道内顶板离层仪和牌板的保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把相关锚杆支护监测资料移交给接收单位技术员,接收单位技术员继续对顶板离层仪进行测读,做好原始记录并存档。
4、施工单位每周二上午技术例会上将监测数据交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收集整理,结合钻孔探测资料,质量抽查情况等进行汇总,报送矿领导。
四、采煤部分
1、采煤工作面矿压监测指标应包括“三量”及围岩破坏特征。“三量”:包括顶底板移近量、支架载荷量、支柱(活柱)下缩量。围岩破坏特征:包括端面距及端面冒高、煤壁处切顶台阶数目与高度、煤壁片帮深度、顶板切顶线位置、采空区悬顶状况和冒落情况等。
2、综采(综放)工作面矿压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机头、机尾的端头支架或过渡支架处各设一条监测线,工作面内每隔10架支架设一条监测线。
⑵移架前观测支架工作阻力,移架后观测支架初撑力,每一循环量取立柱下缩量,统计顶板破碎度、采空区顶板冒落状况及支柱安全阀开启率,并做好记录,按循环及时填入统计表中。
⑶用采集器定期采集资料,并输入系统进行分析。及时整理观测数据,绘出压力曲线图,分析判断顶板来压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⑷工作面初次放顶期间,每班要有专人监测一次。正常回采期间,每天监测一次。
3、炮采(高普)工作面矿压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沿工作面长度方向在上、下安全出口以内3m 开始,每隔10m左右设一条监测线。
⑵观测:新设排永久支柱初撑力、工作面高度、活柱升出量;人行道采空区侧支柱工作阻力;末前排支柱工作面高度、活柱升出量。
⑶及时整理数据,计算顶底板移近量和移近速度,绘出压力曲线图,分析判断顶板来压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⑷工作面初次放顶期间,每班要有专人监测一次。正常回采期间,每天监测一次。
4、采煤工作面两巷(仅指煤巷锚杆支护巷道)矿压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测站沿用巷道掘进期间的,在采煤工作面投产前,原施工单位必须将巷道矿压监测资料报矿生产技术部(科)审查后,移交给采煤区队。
⑵采煤区队应每周对巷道内的测站观测一次,并做好记录。及时整理数据,分析顶板离层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5、正常回采的工作面,采煤区队每旬或每月必须将观测、记录、整理、分析的矿压资料移交生产技术部,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矿压观测报告,由分管领导签字,以便指导生产。生产技术部矿压观测人员,必须对每个采煤工作面进行每月不少于2次的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