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归国相关创业政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留学生归国相关创业政策
1、国家在各学科和技术领域为海外留学人员为国服务提供方便。
对在某些学科和专
业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可按国家现行规定渠道获得
经费支持。
2、按照国际惯例,海外留学人员为国服务的合作单位要给付合理报酬。
对短期聘用
的留学人员,单位可根据其业绩大小,经双方协商确定协议报酬。
对从事中介活动的,可
收取中介费或佣金。
对合作研究、合资创办企业的,留学人员可以专利、发明、专有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
3、各地区、各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人才需要和财力可能,适当拨出专款对留学人员
为国服务活动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留学生归国创业政策留学生归国创业政策。
对从事国家
重点研究项目和短期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根据承担的项目和任务,经申请批准,国家或
地方政府及用人单位给予适当经费投入。
4、保护海外留学人员的知识产权。
保障留学人员在专有知识、技术专利、科研成果
或合作和委托研究开发的科研成果等方面享有的知识权益。
个人科研成果在知识产权收入
分配中所占份额预先与合作单位商定,留学人员按有关规定分享。
所得税后收入可兑换成
外汇汇出境外。
5、国家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和用人单位为海外留学人员为国服务创造良好工作和生
活条件。
鼓励到国内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进行科技开发和科
研成果转化,享受优惠政策。
在国内创办企业的,各有关部门给予必要支持,在企业注册、土地使用、工商、税务、商检等方面,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提供服务
6、对在华任职的留学归来人员中的外籍高科技、高层次管理人才可以提供入出境便
利留学生归国创业政策投资创业。
对需多次临时入境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发给有效期一
年以上,最长不超过五年的多次入境有效“F”签证,对需在华常住人员,可根据实际需
要发给一年以上,最长不超过五年的外国人居留证,对需要多次出入境的,同时发给与
外国人居留证相同期限的多次返回“Z”签证;对申请在华定居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可批准同意发给永久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
上述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司或
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或各地厅局级人事部门的证明文件。
对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可凭中国护照、副省级市以上政府人事部门证明,在购买住房、子女入学入托及就业等方
面享受当地居民待遇。
7、海外留学人员在国内创办企业、建立合作研究开发基地等,根据需要招聘大学本
科以上工作人员,各地人事部门要按照有关政策积极支持帮助,并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一、创业人才
直接落户
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者累计获得
创业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的,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居住证积分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须经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协会备案,下
同连续满6个月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企业入驻孵化器期间,积
120分。
居转户
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须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下同首轮创
业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
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
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
5年。
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
缩短为3年。
二、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最近3年
累计实现5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5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须经上海市技术转移协会备案,下
同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6个月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120分。
居转户
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
累计实现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最近3年累计实现2000万元及以上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三、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已经完成在本市投资累
计达到3000万元的,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连续2年担任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2年。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