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采购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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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采购委托合同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本合同约定工程的材料,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特签订本委托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内容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地点:、路缘石。
工程承包范围:详细范围以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
2、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采购以下工程范围内的全部材料:土方开挖、回填、压实、余方弃置、渣土消纳、栏杆混凝土基础、垫层施工、铺设管道、管道连接、清洗管道、消毒、打压实验、砌筑检查井、化粪池、阀门安装、沥青混凝土铺设、路缘石安装、障碍条施工、道路路面施工、制作加工、材料试验、包装、运输、安装、竣工验收资料及保修服务等全部内容,以及给水、雨水、污水系统的报批接入手续。
第二条委托方式
1、乙方以自身的名义按照甲方承诺的条件与供货方签订材料购买合同。但是,乙方应当指令供货方开具以甲方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
1、材料全部进场后支付合同价款的70%;
2、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
3、待工程造价决算文件经审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审计报告,签字确认后30
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合同款的95%;
4、剩余5%合同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两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
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或乙方完全履行了质保义务的,质保期满后14日内付清余款,质保金不计利息。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当及时按照乙方与供货方的合同支付所需货款;
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经甲方同意的条件与供货方签订合同,及时向供货方支付甲方所需材料货款;
2、主要材料进场前,均按照要求提供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并提供样品经建设方、监理及甲方确认,否则不得使用。
3、主要材料进场时,均按照要求提供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按国家规定,需复试的材料均由乙方配合监理单位进行取样和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4、凡用于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构件、设备等,须有质量合格证或检验证明,否则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的工程,乙方亦须负责原材料、半成品、构件、设备等进场复试的义务和费用。
5、乙方承诺及时足额向材料供应商支付货款及其他款项。如乙方未按时足额向材料供应商支付货款及其他款项,导致发生甲方直接向材料供应商支付款项的结果,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款项(含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如乙方未按时足额向材料供应商支付货款及其他款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6、如供货方违反其与乙方签订的合同的,应当及时追究供货方的违约责任。
7、乙方负责承担所有材料设备的卸车费、工地现场材料设备二次搬运费、垂直运输费。
第六条委托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之时止。
第七条质量保修
乙方为甲方所采购材料的质保期为两年,
第八条本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随时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乙方解除本合同,如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其委托购买的材料的货款的,乙方应及时将该货款全额返还给甲方。
第十条损害赔偿
因双方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自本合同被任何一方解除或者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时自行终止。第十二条纠纷的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甲乙双方之间产生纠纷的,甲乙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经友好协商仍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就纠纷内容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当事人各持二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