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街道农村集体资产清理工作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街道农村集体资产清理工作方案
根据《XX市播州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X党办字〔2017〕219号)的要求,为搞好我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农村集体资产清理工作,进一步明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内容
(一)资金。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货币资金。
(二)资产。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
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
1.资源性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耕地、建设用地、林地、山岭、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
2.经营性资产。包括村办企业,经营性机械设备,商铺,门面、停车场,以及国有资产划转或委托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经营性资产。
3.非经营性资产。包括集体以投资、贷款各劳动积累形成的水利、电力、交通等生产性设施,以及集体所有的办公设备、房屋、教育用地和文化、卫生、体育、福利等公益性设施及国有资产划转或委托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公益性资产。
(三)债权债务。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收款和应付款。
二、截止时间
20XX年XX月X日前形成的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和债务。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有效推进,特成立农村集体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服中心,ZZ兼任办公室主任,徐传莎具体负责资料收集、信息报送、整理归档、表册解答等相关日常工作。
四、清理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2月1日-3月10日)。街道办于2月底前完成清理方案、筹建小组工作。各社区结合实际,于3月10日前制定社区及居民小组资产清理方案。社区及居民小组两级方案应由居民代表大会和社区党员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二)宣传培训(3月11-3月18日)。实行分级培训,街道办培训到社区,于3月10日前全面完成;社区培训到居民小组及相关人员,3月18日前全面完成。通过培训会,让具体参
与人员吃透文件,把握改革精神,掌握工作流程。各社区要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召开群众会、院坝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清理农村集体资产的目的意义,让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
(三)开展清理(3月18日—4月18日)。社区、居民小组清理工作组对不同权属集体资产的资产类别、数量、来源、去向和管理等情况进行清理。
1.账务清理。根据“村财镇管”的实际,由各社区会同财政所对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收款和应付款等进行清理。
2.资源性资产清查。
(1)耕地、荒地、滩涂、山塘水库、山岭类,利用现有各类确权资料明确四至边界、面积(容量)。
(2)林地类,对已颁发林权证的集体林地由集体资产清理工作调查组重新核实面积和四至边界;对未颁发林权证的集体林地需会同林业站实地指界,明确四至边界、面积并绘图制卡。
3.经营性资产清查。
(1)经营性机械设备类,逐一登记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来源和管理情况;
(2)厂房、商铺和门面类,查明四至边界,丈量实际面积,查明该项资产的经营管理情况。对已登记造册的资产要从不同角
度形成3张照片,建档立卡。
4.非经营性资产清查。社区办公楼、卫生室(院)、敬老院、广场、公路等,现场丈量实际面积(长度),查明四至边界,从不同角度形成3张照片,建档立卡。并到有关单位联系核实资产数量、投资金额。
(四)明晰权属(4月19-4月25)。依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资产所有权界定暂行办法>的通知》(农经发〔1998〕6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由社区集体资产清理工作组根据集体资产的来源渠道及形成的时间、价值等,按社区、居民小组分别确定权属。对由2个或2个以上社区拥有的资产由办事处明确划分权属;对同一个社区2个或2个以上居民小组共同拥有的资产由社区明确权属;对权属不清、存在争议的资产,由社区集体资产清理工作组拟定处理意见,对公示后群众认可的权属予以登记,同时上报办事处,其他的待权属明晰后再作登记。
(五)公示确认(4月26日-5月2日)。社区、居民组集体资产清理工作组对清理后的资产、资金分级分类造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后,召开居民代表会议,表决确认集体资产、资金清理结果。
(六)登记造册(5月3日-5月15日)。各社区对公示无
异议的集体资产进行汇总,做到全面、清楚、详实、准确、不重不漏。对表决确认的集体资产建档立卡,同时要录入微机管理,以备查阅。
(七)上报备案(5月16日-5月20日)。社区集体资产清理工作组将汇总后的集体资产,经村支监三委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加盖公章,报办事处备案。
(八)确权办证(5月21日后)。对已经明晰权属的集体资产按资产类别分别由区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权属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理和管理,有利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盘活农村集体存量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有利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集体组织为农户服务的功能;有利于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各社区、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清理和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工作配合与支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坚持实事求是。清产核资工作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历史演变及社情、资产类型构成等情况,充分考虑资产的形成过程,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不重不漏。
(三)加强督促指导。农服中心具体业务人员要加强指导和
督促检查,强化清查核实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各社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具体人员,按工作要求报送相关信息及工作进度情况,确保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社区要严格按集体资产清理的内容、方法、步骤认真开展工作,对于清理工作不重视、质量不符合要求,工作滞后的,严肃追究责任。对不如实填报报表、虚报或隐瞒不报,造成集体资产家底不清和资产流失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