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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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110KV继电保护设备、综
合监控系统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CRCC-HSDTJD-2018-19)
1. 招标条件
1.1工程项目招标情况
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与呼和浩特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PPP模式合作建设,双方成立呼和浩特市地铁二号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公司拨付(《发改基础【2015】772号》)。

目前,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2号线成吉思汗主变电所和水上公园主变电所所需110KV继电保护设备、综合监控系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110KV继电保护设备、综合监控系统招标人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建设指挥部、中铁十六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为本次招标工作招标机构。

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投标。

1.2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3)《呼和浩特市地铁二号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甲控物资设备管理办法》(试行)(4)《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2018。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建设指挥部物资管理办法》
(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

2.招标内容及方式
2.1项目概况: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是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线网南北向“L”型骨干线,南起赛罕区中油呼炼小区,北至新城区鸿盛工业园,串联了呼和浩特市城市主中心、东部副中心、白塔组团、南部副中心等重点区域。

工程正线全长27.33km,平均站间距1.166km,共设车站24座(其中,新华广场站1号线同步施工),全部为地下线。

2.1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物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以及标的包件的划分详见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要求
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服务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3.2一包一投,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4. 发布公告和澄清补遗的媒介
4.1 本次招标公告和澄清补遗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4.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5. 投标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5.1报名方式:报名方式分为:“十六局集团机关现场报名”或“招标项目部现场报名”,投标人选择其中一个地方现场报名即可(投标人必须到现场确认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5.2本次招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工作日)。

(项目部报名可以非工作日,具体情况请联系项目招标人)
5.3“十六局集团机关现场报名”流程
5.3.1 投标人向本次招标资金账户汇入标书款(汇款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标书费为每包1000元,并且持“报名表、汇款凭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承诺》、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前往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大楼726房间现场确认报名。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会议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红松园北里2号院北院会议中心【文化宫东边50米】(高速在东五环“七棵树出口”或“东坝出口”下道),乘坐公交车(983 989 847 619 640 659 433)路请在“铁十六局”站或者“东坝中街”站下车,乘坐公交车( 350 672)路请在“东坝南”站下车。

5.3.2现场报名后,投标人需要根据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将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材料填报格式见附件《资格审查材料》)发送到邮箱:,《资格审
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5日;自公告挂网之日起,针对技术参数有疑异的地方,即可致电集采中心澄清。

5.4“招标项目部现场报名”流程
5.4.1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售价”一栏要求,向本次招标资金账户汇入标书款(汇款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并且持“报名表、汇款凭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承诺》、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前往招标项目部现场确认报名。

招标人所在地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和大街与科尔沁快速路交叉口中国铁建呼市地铁2号线工程建设指挥部。

购买标书联系人:范志超电话:翟小旺(此人负责供应商报名和解答疑问)。

5.4.2现场报名后,投标人需要根据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将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材料填报格式见附件《资格审查材料》)发送到邮箱:,《资格审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5日;自公告挂网之日起,针对技术参数有疑异的地方,即可致电招标人澄清。

5.4.3项目部应在2018年7月9日报名结束时,把本项目的现场报名情况表(包含签字版和电子版)上报集采中心汇总。

5.5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后,邮箱会回复本次招标文件的下载地址及密码。

投标人需要自行到邮件回复的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注意:未按要求命名和格式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投标人,视为未递交《资格审查材料》,作废标处理,标书款不予退回。

6.1资格审查材料主要资料包括:银行回执(购买招标文件费用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内,三证合一的除外)、税务登记证(有效期内,三证合一的除外)、生产许可证、iso9001质量认证、近五年业绩证明、近三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检测报告等(详情见《资格审查材料》样表),要求参加评审的资料真实可信。

6.2《资格审查材料》递交和编制要求
6.2.1邮件命名要求:邮件"主题"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及所投包件号,以附件形式上传《资格审查材料》表格。

6.2.2 《资格审查材料》表格编制要求:
6.2.2.1《资格审查材料》命名以:(XX公司(投标人),XX项目(招标项目),包件号XXX)为准,一个包件编制一份资格审查材料;
6.2.2.2资格审查材料按样表中内容依次填报(直接插入图片即可),共计七部分材料,每部分材料要求清晰、完整、准确;填报资审材料时,根据各部分材料内容,可以适当添加页数;
6.2.2.3 未按照要求报名及编写邮件和资格审查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 《资格审查材料》递交邮箱为:,中铁十六局集团公司集采中心在本次招标开标后组织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没有通过的投标人,将不进行后续评审。

6.4由于供应商资质条件不够、提供的信息不全面、在铁建股份公司内部有不良记录、与铁建股份公司有经济法律纠纷或者被评标委员否决等原因,会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7. 本次招标资金账户
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00006015
开户行:工行北京东坝支行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地点在:北京市朝阳区红松园北里2号中铁十六局集团公司铁路文化宫。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11时00分,地点在北京市朝阳区红松园北里2号中铁十六局集团公司铁路文化宫。

9. 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的设备需要递交投标保证金3万元/包,递交保证金的账号详情见“7. 本次招标资金账户”。

为了保证投标的严肃性,凡是开标后弃标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12个月内不允许参加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的集中招标。

开标公示后,中标候选人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至招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建设指挥部、中铁十六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为:范志超电话:;
翟小旺电话:;
中铁十六局集采中心:电话:,
电话:。

中铁十六局集采中心财务邮箱号:
2018年6月28日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招标物资技术要求规格书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1期工程技术规格书成吉思汗广场主变电所和嘉茂购物中心主变电所110kV继电保护设备;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1期工程技术规格书成吉思汗广场主变电所和嘉茂购物中心主变电所综合监控系统(主变电所设备)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需要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如没有需提供国家或政府的证明文件),资料原件彩色扫描。

3.1.2、提供自2015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

3.2、投标人资格要求详情见表附件1。

3.3投标人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4、投标人产品应具有由取得中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2016、2017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3.5、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国内地铁供货投运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运证明、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等),无不良信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在中国铁建系统内无不良合作记录(提供履约证明和质量证明材料)。

3.6、投标人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产品质量稳定,供货信誉良好。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拟定中标人不存在地铁信用评价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不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目前在处罚有效期内;拟定中标人没有处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投标禁入期或被中国铁建股份公司内部单位列为黑名单的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7、投标人企业财务指标良好,近两年无连续亏损状况。

3.8、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110KV继电保护设备、综合监控系统)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3.9、按照《资格审查材料》样表要求,真实、详细地提供《报名表》及汇款凭证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生产许可证、iso9001认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彩印(正反面),业绩证明(需要附合同证明),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检测报告,其他资料等相关资格审查材料。

附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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