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行动之临终助念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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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行动之临终助念指南
爱心行动之临终助念指南
《生死救度》于2010年初发布后,受到了广大佛教徒的欢迎。各地会纷纷成立助念小组,为身边的亡者进行临终助念,以佛法利益亡者。为了对助念小组的管理与临终助念活动的规范化提供指导,弘法教务处现发布“临终助念指南”,供各地开展临终助念活动参考。
一、助念小组的组建:
1. 组建单位:原则上,以学习小组为单位组建助念小组。可以每个学习小组建立一个助念小
组,也可以几个组建立一个助念小组。人数较多的地区,可以成立若干助念小组;人数较
少的地区,可以只成立一个助念小组。
2. 小组人数:原则上,每个助念小组人数在5-20人之间。人数较多的学习小组,也可以成
立若干助念小组。
3. 参加人员:以学员为主,由学员自愿报名;非学员愿意参加的,也可以接收。
4. 备案:每个助念小组成立后,应填写《助念小组信息表》,通过地区临终助念负责人上报
弘法教务处备案。助念小组人员确定后,将给每个助念小组结缘3台含学院僧众念诵《助
念往生仪轨》录音的助念念佛机。
5. 助念组长和负责人:每个助念小组应有组长;有2个以上助念小组的地区,应设临终助念
负责人,可由负责人或爱心委员、或爱心小组其他人员兼任,负责协调本地区的临终助念
事务。
二、助念对象与条件:
1. 助念对象:以本地区(市县区)的正式学员及其亲属为主。除有特殊必要,不建议跨地区
助念(直辖市、设区的市除外)。
2. 现场助念条件:
(1) 亡者家属申请助念小组进行现场助念;
(2) 助念过程中,亡者家属愿意接受并配合助念小组的安排。在助念小组为亡者进行助
念的时候,家属不同时安排民间或外道团体为亡者做丧事。
(3) 能承担助念小组为助念所发生的费用(交通费、食宿费等);亡者家属经济困难或
者助念小组自愿承担助念费用的除外。
三、助念流程:
1. 学员或其亲属过世后,家属希望助念小组进行现场临终助念的,由学员、家属或同组道
友向本学习小组组长提出申请。
2、学习小组组长收到申请后,向申请人说明现场助念条件,申请人接受的,组长与申请人
初步约定助念时间和地点。
3、若本小组已经成立助念小组的,组长及时将助念申请告知助念组长,同时告知申请人的
联系方式以及预约的助念时间和地点。助念组长应及时与申请人联系,并组织本组的助
念人员参加助念。若本小组没有助念小组的,或虽有助念小组但还需要其他助念小组参
加助念的,学习组长应将助念申请通知本地临终助念负责人,由负责人安排助念小组进
行现场助念,并告知预约的助念时间和地点。
4、助念小组成员应尽量参加助念组长通知的临终助念活动;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现场助
念的,应向助念组长请假。
5、助念组长应携带统一发放的“助念念佛机”,每位成员应携带“助念往生仪轨”、转经轮
等必需用品。
6、一般情况下,学员不应直接向助念小组成员或其他学员发送亲戚朋友道友、家中宠物等
众生亡故的消息,以免影响大家正常的工作生活与闻思修行以及有序的助念安排。
7、正式学员过世时,请地区临终助念负责人将消息告知弘法教务处主管法师,我们会通过
各地助念负责人通知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全体已报名的助念人员,请本省/自治区/直辖
市每位助念人员在收到信息后的7日内,在家或小组共修时念一遍《助念往生仪轨》,为
亡故的学员做回向。念完仪轨后,加念个别回向:
愿以此功德回向,,,(亡者姓名)
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
若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
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十方三世一切佛一切菩萨摩诃萨
摩诃般若波罗蜜
8、助念成员到达助念地点后,助念组长应尽量劝导亡者家属参加助念,并对他们进行简单
培训。若条件允许,则应于亡者头顶上方(头朝向的地方),摆设佛像、佛经等三宝所依,
并供养灯、水、香、花、果等。之后跟着助念念佛机一起念诵《助念往生仪轨》。
9、念完一遍《助念往生仪轨》后,助念人员即可安静离开。助念组长提议或应亡者家属要
求而继续助念其他经咒圣号的,助念人员可根据自愿原则决定是否留下继续助念。
10、离开前,助念组长向亡者家属报销助念费用;若亡者家属给予的费用超过实际费用且无
法推辞的,多余费用应由助念组长统一安排用于给亡者做善法(如放生、请僧众念经等)。
除助念费用外,亡者家属供养的其他财物,原则上不应接受;为让亡者与助念人员结上
善缘而供养的饮食除外。
11、离开前,助念组长或人员应提示亡者家属在49天内尽力行持放生、供灯、念经念佛等
善法利益亡者。
12、若预定的助念时间或申请人临时要求进行现场助念的时间与小组共修时间冲突,原则
上不应中断共修;可在共修结束后,在共修场所念诵一遍《助念往生仪轨》给亡者回向。
四、助念纪律:
1. 到达助念场所后,助念组长先见助念申请人或户主,由其带领进入助念场所。
2. 助念人员对待被助念者及其家属应如亲人,不应与亡者家属发生冲突,不得进入无关房室,
有意见尽量通过组长与亡者家属反映。
3. 助念人员应服从助念组长安排,团结合作,发菩提心。助念前,应关闭手机。助念过程中,
助念人员相互之间禁止闲谈,互相观清净心,不应看他人的过失。尽心尽力做好每次助念,
最大程度利益亡者。
4. 任何助念人员都不得私自接收亡者家属供养的红包或其他财物。如果实在无法推脱亡者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