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紫竹科学园区研发基地跟踪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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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紫竹科学园区研发基地跟踪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1年7月13日
1、说明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受上海紫竹科学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上海紫竹科学园区研发基地进行跟踪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
上海紫竹科学园区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规划概要
(1)项目名称:上海紫竹科学园区研发基地跟踪环境影响评价
(2)规划背景:园区于2003年编制了《上海紫竹科学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2010年对园区内研发基地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了修编,2011年又对研发基地二期进行了控详规划。随后,委托我院开展跟踪环评。
(3)研发基地(一期+二期)范围:东至江川东路-紫星路,南至黄浦江,西至沪金高速公路(S4),北至东川路,总规划用地面积约为401.07公顷。
(4)园区规划:上海紫竹科学园区瞄准科技革命中涌现的新产业领域,充分发挥交通大学等高等院校在传统产业的研究优势,大力发展各种新型研发机构,建成集教育、科研及孵化于一体的现代化科学园区,以形成上海未来高技术产业的培育基地和高层次人才的集聚高地之一。
把紫竹园区建设成具有独特的产业园区环境(水系绿化同研发企业相互渗透,即插即用的规模分区);可达性好的公共区(精神体现,宜人尺度,人情空间);连续的自然环境空间(长景水系绿化界面,因水就势,人景面对);便捷的公共服务设施(功能齐备,周全到位,滞留景观,多种选择,管理集中);相宜的基础设施容量(设施先进,齐全容量,适宜快速,节能便捷)的现代化科学园区。
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研发基地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1年10月21日
相关链接:环评报告书简本环评第一次公示
1、说明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受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编制“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研发基地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研发基地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研发基地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2)规划背景:2003年编制了《上海紫竹科学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近年来园区的级别、名称、范围、规划目标、产业定位均有了变化。因此,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2011年6月,园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更名为“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评价对象:本次评价对象为高新区中的研发基地,东至江川东路-紫星南路(接虹梅南路),南至黄浦江,西至沪金高速公路(S4),北至东川路。
(4)产业定位:集科技研发、创业孵化于一体的,具有自主创新实力和科技转化能力的科学园区。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研发基地以原规划、环评及其批复为依据,发展了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与节能技术、航空航天技术等国家重点关注与支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各项环境保护减缓措施执行情况尚可。
本轮规划调整强调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方向,优化了结构布局。本报告就规划调整及制约因素作了分析,提出了解决方案,在切实落实提出的建议和要求后,强化环境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应可以实现基地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简本(链接)
(2)查阅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3、委托单位概要
(1)名称:上海紫竹科学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2)地址:上海市剑川路468号
(3)联系人:益小姐
(4)联系方式:64526072
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研发基地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委托单位: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1 年10 月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受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编制“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研发基地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并经委托方同意向公众公开环评内容。
本文本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1 评价背景
上海紫竹科学园区于 2001 年9 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以(2001)34 号文件批准设立,是上海市唯一
由政府、企业和高校联合投资组建、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新型科技园区。根据沪规划(2002)311 号《关于对紫竹科学园区结构规划的批复》,紫竹园区规划范围东至虹梅南路和黄浦江,南至黄浦江,西至莘奉金高速公路,北至剑川路,规划面积1100ha。2006 年3 月,经过国土资源部开发区规划审核,核减面积231.82 公顷,保留面积868.18ha,保留范围的四至为东至虹梅南路、西至沪金高速公路(S4)、北至剑川路、南至黄浦江,由大学校区、研发基地和紫竹半岛三部分组成。2011 年6 月,获得国务院批准,868.18ha 升
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更名为“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报告简称为高新区)。本次评价对象为高新区中的研发基地。
我院于 2003 年 6 月根据原结构规划编制了《上海紫竹科学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原环评报告)。之后,园区内的研发基地控制性详规又经过了几次修编,2010 至2011 年,有关部门编制了《上海紫竹科学园区研发基地(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上海市闵行区闵行新城MHC11003 单元局部(上
海紫竹科学园区研发基地二期)》和《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报告》,对研发基地的布局和土地利用进行了调整。
根据《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实施五年以上的产业园区,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
为了明确研发基地在先前的开发过程中所带来的环境影响,指导后续健康安全地发展,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进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以确保研发基地在实施中保护好区域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取得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2 评价重点
(1) 跟踪评价重中之重为回顾评价,识别开发活动已经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分析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并对原有规划实施效果和措施有效性进行评价。
(2) 基于回顾性评价的结论,重新评估新的规划方案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通过综合论证,调整原环评中减缓措施或提出新的减缓措施。
(3) 作为研发型高新区,针对其产业特点,建立指标体系,提出入区环境准入制度和管理要求。
3 评价范围
(1)环境空气评价范围
以整个研发基地规划范围为基础,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评价范围为外扩 2.5km。考虑到周边高架源的影响,调查了吴泾热电厂的污染排放情况。
(2)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
主要以研发基地的水系为主,评价范围略微扩大至区外 1km 范围内的水系。主要河流有:淡水河、樱桃河、江川河、黄浦江绿带河以及黄浦江。污废水纳入吴闵污水外排系统进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评价范围
研发基地向外扩大到 200 米作为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4)生态和社会环境评价范围
研发基地规划范围。
(5)评价范围变化
原环评报告评价范围包括了大学校区、研发基地、紫竹半岛和江川路街道、吴泾镇部分用地,总面积为1101ha。此次评价对象为研发基地,占地面积为401.07ha。因此,各要素的评价范围亦有所变动。参考导则要求,环境空气评价范围由原报告中的2km 扩至2.5km,声环境评价范围由边界外100m 扩至200m,地表水环境无变化。
4 环境功能区划
(1) 环境空气功能区
根据《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11 年修订版)》,研发基地为二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