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新华中学工作规范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临朐县新华中学工作规范
临朐县新华中学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修订稿)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根据省、市、县相关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实际,特修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积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有效机制,秉持“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理念,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健康成长,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二、评价原则
1.简约性原则。

在关注过程评价,实行多元多维评价的基础上,力求过程、方法、程序简约,追求评价的可操作性。

2.激励性原则。

注重发挥评价的引导激励教育作用,关注过程评价的同时,侧重学生的标志性成果评价,追求评价的激励性。

3.公平性原则。

在评价内容和评价过程中实行多元多维评价,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

4.科学性原则。

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日常评
价与阶段性评价相补充,力求方案制定科学合理,追求评价的科学性。

三、组织领导与职责
为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级部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小组,班级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

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及班主任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委会成员和社会人士等13人组成。

职责是审议通过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认定,解决评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等。

下设三个级部指导小组,由靠级领导、级部主任和有关处室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是指导本级部班级的学生评价工作,对班级评价小组进行监督指导。

班级评价小组由本班班主任、2名科任教师和4名学生代表和2名家长代表等9人组成。

各班学生代表由班主任和本班学生推荐产生,课任教师代表由级部和班主任协调推荐产生,家长代表由班级家委会推荐产生,班主任任班级评价小组组长。

班级评价小组职责是对本班学生和家长进行评价的培训,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指导学生做好成长档案袋记录,组织开展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对有关评价数据进行汇总整理,组织学生标志性成果的展示、交流及认定,解答学生与家长的咨询等。

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成员:
组长:王秀臻(校长)
副组长:窦坦华(党支部副书记)
成员:王运彬(级部主任)罗庆亮(级部主任)侯永芳(级部主任)贺光文(教师)张洪娟(教师)吴培山(学生发展中心工作人员)
家委会代表:董树华潘维亭
学生代表:王政文刘艳坤
社会人士:王兆连
四、评价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五个基础性发展目标对学生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成方式
分过程性评价(50%)、期末班级评价(30%)和标志性成果评价(20%)三部分。

六、评价方法与程序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的日常过程评价为依据,以学生的过程性材料和特长表现为基础,实行日常评价、期末班级评价和标志性成果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一)过程性评价(评价细则内容附后)
学生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由学校全员育人督查评价、相关处室评价、级部评价、班级评价和科任教师评价五部分构成。

各种过程性评价定期反馈统计,全部纳入班级学生管理电子档案,每周一汇总,每月一上报,期末汇总计算出每名学生的分数,按高到低排序,一般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A、B、C、D)四个等级,其中优秀人数比例30%,良好人数应控制在30%,合格人数30%,待合格人数10%,每个等级分别按50分、45分、40分、35分的分值计算。

(二)期末班级评价
各班级评价小组在明确评议内容和标准的前提下参考学生成长档案记载内容结合学生对本学期的学习生活个人
展示,对学生从五个基础性发展目标项目进行评价,以A、B、C、D四个等级进行确认。

每个基础性发展目标中的要素等级也分a、b、c、d四个等级,其中要素等级数目在四个等级中占多数者确定为本项目等级等次,等级数目相同者从下一个等级等次,三个等级数目相同者从中间等次,为便于
计算,五个项目A等次最高分值分别为30分、25分、15分、15分、15分,满分为100分,每个项目降低一个等级分别降2分。

班级评价小组对评议成绩进行折算:班级评价工作小组对计算出每个学生的总评分数,再按由高到低折合成等级。

一般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A、B、C、D)四个等级,其中优秀人数比例不超过30%,良好人数应控制在30%,合格人数控制在30%,待合格控制在10%,分别针对不同等级赋予30分、25分、20分、15分。

(三)标志性成果评价
每学期学生的标志性成果每取得一项(以成长档案袋的证书和相关实证性材料为依据)分别针对国家、省、市、县、校等级赋10分、8分、6分、4分和2分;学生校本课程学期等级分别按A、B、C三个等级赋6、4、2分,。

期末计算出每名学生的分数,按高到低排序,一般分为优秀、良好、合格(A、B、C)三个等级,其中优秀人数比例30%,良好人数比例40%,合格人数30%,每个等级分别按20分、15分、10分的分值计算。

七、结果认定及运用
期末所有三部分评价结束后由各班班主任负责将过程评价结果分数、期末班级评价分数和标志性成果分数上传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

再由学生发展中心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内将总分合成,按照班级学生名额数量,合理分配评价等级。

其中A等级不能超过全班人数的30%,B等级控制在50%,D等级严格控制。

学校评价委员会对级部班级
的每位学生的评价结果进行初步确认,确认学期最后的评价等级并及时反馈到班级进行公示。

与此同时下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通知单,落实学生和家长签字手续。

学生毕业时,毕业班级的班级评价小组计算出每个学生在初中三年六个学期的总成绩,每个学期等级A、B、C、D 按5分、3分、2分、1分进行核算,按照初一占20%,初二占30%,初三占50%比例进行合成,由高到低初步确定学生的毕业综合评价分数,若两个以上学生分数出现相同时,届时需结合学生的学业水平成绩再次排序。

全班学生分数在综合排序后,A等级不超过30%、B 等级控制在50%、D等级严格控制。

最终确定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评价委员会确认并签署意见。

八、制度保障
(一)建立评价方案修订和审批制度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在保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可根据学生发展需要和学校办学特色推进情况对评价方案进行修订,同时严格落实方案的审批手续。

(二)建立公示制度
1.学校在评价工作开展前将评价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评价结果的使用、评价委员会、各班评价小组的组成办法及组成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2.学期评价结果认定后首先由班级统一公示,只公示学号和等级,不公示姓名,最后在每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结束后,学校在校园内醒目位置以及学校网站公示学生学期评价等级,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误后,由学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签字,一式三份,一份由学生、家长自行留存,一份由学校留存备案,一份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同时学校将评价结果上传到“潍坊市中小学公共信息平台”公示。

毕业评价结果按规定公示无异议后,打印《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认单》,由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分别签字。

以班级、学校为单位汇总、审核无误后,分别填写《班级综合素质评价确认单》、《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确认单》,由班主任、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分管校长、校长等审核后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报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三)建立举报和申诉制度
1.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评价过程中的不公正、不公平的现象和行为,或对评价结果存有异议,可于结果公示一周内,向学校评价委员会举报或申诉,学校在接到申诉5日内给予处理和答复。

2.如果对学校评价委员会的处理和答复不满意,可在接到学校处理和答复意见后的10日内向县评价委员会举报或申诉(举报电话为3214470、3110560)。

县评价委员会将在接到举报和申诉后的20日内进行调查,做出处理和答复,并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及处理的过程和结果。

(四)建立诚信制度和违纪处理制度
学校评价委员会要与评价委员会所有成员、评价小组所有成员签定诚信协议,建立诚信记录档案。

学校对教师、学生及家长进行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评价学生;教育学生在对同学之间的评价中,做到客观公正,在自评中做到实事求是;教育家长要帮助学校与学生做好评价工作,不为学生提供虚假证明,不影响学校的评价工作。

对于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的,一经查出,严格按照县教育局处理意见加以落实。

(五)落实底线管理制度,实行“一票肯定”和“一票否决”
为充分发挥评价的引导、激励和管理功效,对受到重大表彰或重大违纪的学生,实行“一票肯定”或“一票否决”。

受到重大表彰的学生,经学校评价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当学期学生评价等级可直接划为A等。

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一般性处分(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的学生,当学期评价等级不可划为A等;严重违规违纪受到学校重大处分(记过、记大过)的学生,当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直接划为D等,包括以下八项内容:
1.顶撞、辱骂、甚至殴打教师及其他学校工作人员,造成恶劣影响的。

2. 携带管制刀具、火种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入进校园超过两次的。

3. 在网络上发起或未经鉴别恶意传播诋毁诽谤信息,给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的。

4. 在上、下楼梯时,故意起哄、拥挤,造成人身伤害的。

5. 恶意损坏公共财物,价值超过1000元的。

6. 一学期内连续旷课35学时或累计旷课60学时以上的。

7. 与社会闲散人员勾结、交往,恃强欺弱、打架斗殴、敲诈勒索,屡教不改的。

8. 盗窃、抢劫他人财物的。

(六)建立评价质量监控与完善机制
1.在评价工作中,学校评价委员会要对评价质量进行监控,对各级部评价工作进行抽查,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有重大问题要重新组织评价。

学校要把教师参与评价的情况记入其业务档案,作为教师量化考核、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若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教师,师德优秀一票否决。

2.每次评价工作结束15日内,学校将评价结果报教育局备案。

3.构建完善的监督体制、责任追究制度。

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严重影响评价工作的行为,学校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诚信记录不良的教师不能作为评价小组的成员,3年内不能评优晋级。

(七)建立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电子档案。

所有评价材料存档备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认单》由学生、学校各留存一份。

学校留存的一份,作为学校档案资料进行管理,至少留存三年。

九、残疾学生及转学、休复学等特殊情况学生综合素质认定办法
1、残疾学生:在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本评定等级认定为C等,个人标志性成果突出的,可以参与C等以上等级认定。

2、修复学学生:学生休学期间,其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冻结,复学后,原等级继续有效;属于毕业年级的,需要提前办理复学手续,再参与毕业综合素质等级评定。

3、转学学生:县内转学的,有原学校出具书面证明,由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认定后方可有效;由县外转来的,要有原就读学校或者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出具书面证明。

附件1:临朐县新华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细则
附件2:临朐县新华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班级管理电子档案
附件3:临朐县新华中学学生综合素质期末班级评价量表
附件4:临朐县新华中学学生综合素质期末评价汇总表
附件5:临朐县新华中学学生标志性成果内容、范围和评分标准
附件6:临朐县新华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通知单
附件7:临朐县新华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认单
2018年8月附件1:
临朐县新华中学
学生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细则为积极引导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现结合学生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细则:
一、思想品德(300分)
(一)入校制度(50分)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校。

迟到一次扣1分、不请假早退一次扣2分,提前到校的一次扣1分,提前到校附近聚集的一次扣2分,旷课一次扣3分。

2.骑自行车的同学一律在校门外上下车,进出校门及在校必须推行,自觉将自行车摆放到指定地点。

进出校门不下车的,一次扣1分。

不在指定位置按要求停放的,一次扣2分。

3.尊重值班老师,进校时主动问好或致敬。

不服从值班老师指挥的一次扣1分,恶意顶撞的一次扣2分。

4.严禁将校外人员带入学校,不得在校内和校门前会客或等候他人。

随意带外人入校的,一次扣2分。

放学时,在校门口独自停留影响他人通行的,一次扣1分,聚集等候他人的,一次扣2分
5.严禁将手机、随身听、游戏玩具、小动物与学习无关的书、报、卡通画等带进学校。

每发现一次扣2分。

(二)升旗制度(20分)
6.升国旗、奏国歌时要肃立,行注目礼,认真聆听教育。

东张西望、乱讲话者,一次扣2分。

7.平时遇升降旗,应自觉面向国旗肃立,不得随便走动。

违反者一次扣1分。

(三)请假制度(20分)
8.因事因病请假不能到校,应事先由家长来电话或到校与班主任请假,返校后及时让老师知晓,并补写由家长签字的请假条。

不请假的一次扣2分,返校后不及时让老师知晓的一次扣1分。

9.在学校内因事因病需请假的,经允许后写好请假条,班主任签字,并由班主任电话告知家长来接,在校门口警卫室处,出示请假条,家长签字后学生方可跟随家长离校,并填写出门记录表。

不经教师允许离校的一次扣3分。

出门前不登记的,一次扣1分。

10.无特殊原因不请假、隐瞒学校、家长,借故请假逃学的一次扣5分。

(四)课间制度(50分)
11.校园内应轻声慢步,语言文明,行为规范。

追跑打逗,大声喧哗、吹口哨,讲脏话的一项次扣1分,在教学区内从事拍球,打扑克,下棋等活动的,一项次扣2分。

12.在学校内一律靠右行走,注意礼让,不得拥挤,推搡拥
挤者每人次扣2分。

13.未经老师允许,不随便进办公室。

未经允许进办公室的一次扣1分。

14.来校后,教室内应保持安静,确保同学学习与休息。

影响他人学习与休息的一次扣1分,不服从执勤班干部管理的一次扣2分。

(五)卫生制度(50分)
15.各班值日同学应每天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卫生区、教室的清扫工作,做到卫生区内无死角、墙壁、地面、门、窗干净、无灰尘、无刻痕;黑板、讲台及时擦净;桌椅物品摆放有序。

班主任及执勤学生要及时检查,每发现一处问题,对相关值日生一次扣1分。

16.个人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校园、教室的卫生清洁。

随地吐痰的一次扣1分,乱扔果皮纸屑及其它杂物的,一次扣2分。

17.全校的卫生大扫除,应按学校规定的区域及标准,彻底做好教室、卫生责任区的卫生,并接受学校的检查。

每发现一处问题涉及的值日学生每人次扣2分。

18.在班级卫生劳动中,积极能干的,班主任老师可酌情加1-2分,投机取巧的,一次扣2分。

(六)集会制度(20分)
19.集合、站队、行进时,做到快、静、齐。

无故不参加的一次扣2分,集合行进时列队不齐的、乱讲话的,一项次扣1分。

20.参加校级大型活动时,不听从指挥,随意走动、说笑的,做与会议无关事情的,一项次扣2分。

(七)爱护公物制度(40分)
21.节约水电,不随意开关电门,否则一次扣1分。

放学后,未关闭电器的,一次扣2分。

22.爱护公物及学校一切设施,凡无意损坏公物者,要主动报告、赔偿,否则一次扣2分。

对故意损坏公物者,除赔偿外,根据情节扣5-10分。

23.在课桌及墙壁上涂写、刻画的,一次扣2分。

24.放学后应及时做好扫除,清扫后认真关窗锁门后方可离校,否则一次扣2分。

(八)安全制度(50分)
25.节假日,没有老师组织不得擅自到校活动,否则一次扣1分。

26.上学放学时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骑快车,不骑车带人,不闯红灯,不追逐打闹,不多人并行,初一初二学生放学需站队,否则一项次扣2分。

27.上体育课要按老师要求去活动,遵守纪律,保障安全,否则扣1分。

28.不随意触摸电器设备和消防器材,不攀爬树木和建筑物,否则一次扣2分。

29.严禁随身携带管制刀具、鞭炮等危险物品,每携带管制刀具一次扣10分,将鞭炮带入校园的一次扣5分,并上报学校处理。

30.按老师要求上好实验课,注意安全,不乱动、乱拿危险药品,否则一次扣2分。

31.不到学生不适合场所,如三厅一社、网吧等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场所,否则一次扣2分。

32.严禁吸烟,违反者一次扣5分。

多次教育无效的扣5-10分,携带的,一次扣3分。

聚众喝酒者,一次扣10分。

二、学业水平(250分)
(一)课堂制度(50分)
33.铃响前,应进入教室(体育课应站好队伍)准备好上课用品,静候上课。

铃响时仍未进入教室的一次扣1分,铃响后未准备好上课用品的一次扣1分,迟到不经允许就进入教室的一次扣2分。

34.上课应坐姿端正,专心听讲,积极思考,认真做好笔记。

有问题时应举手,经老师允许后方可发问,回答问题应先起立。

坐姿不正、听讲不认真、不及时做笔记的一项次扣1分,回答问题不起立的一次扣1分;做其他科作业的一次扣2分;课堂活动表现积极,根据情况酌情加1—2分。

35.自习课不随便说话、下座,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自觉保持教室安静。

乱讲话、下座的一次扣1分,做与学习无关事的一次扣2分。

(二)作业制度(50分)
36.课后作业要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无故不做作业的,一次扣2分,抄袭的,一次扣2分,不按时完成的一次扣1分,完成质量很差的一次扣2分。

(三)学情检测制度(150分)
37.学情检测过程中诚信测试,不作弊,每发现一次扣3分。

38.期中、期末各科目检测分A、B、C、D、E若干个等级,全部科目都是A等的记150分,每科每降低一个等级扣2分。

三、身心健康(150分)
39.坚持上好两操一课,活动要注意安全,无故不参加的,一次扣2分。

40.课间广播操做到集合快、静、齐,做操要求动作准确整齐,符合节拍要求。

眼保健操要求穴位准确,力度适中,符合音乐节拍要求。

不按要求做的,一次扣1分。

校园行进操不参加的一次扣1分。

41.体育课堂要听从老师活动组织,不遵从老师管理的每人次扣2分。

42、学期末学校举行的体质检测成绩和体育理论素养成绩各分ABCD四个等级,每降低一个等级扣2分。

四、艺术素养(150分)
43.自尊自爱,注重仪表,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学生需穿着校服,未穿校服者一次扣一分,其他时间着装应端庄大方,不准穿短裤(特殊情况除外),不准穿拖鞋等,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扣2分,学生佩戴奇异饰物的,一次扣3分,留长指甲、染指甲的,一次扣2分。

限期不整改的,加倍扣分并报学校处理。

44.发型符合学生身份。

女生长发应扎起,不准披发、烫发、焗染发,男生不留长发或怪异发型。

男生留长发,焗染发等不符合学校要求的发型的一次扣3分。

女生化妆、烫发或留奇怪发型的一次扣3分。

限期不整改的,一次扣5分并报学校处理。

45、学生至少有两项(音乐、美术类)以上艺术爱好。

学期末学校组织的音乐、美术理论素养检测成绩和音乐、美术能力展现测试成绩各分ABCD四个等级,每降低一个等级扣2分。

五、创新实践(150分)
4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征文、板报、演讲、科技竞赛、社会实践、社团、青少年志愿服务等活动,每参加一次记2分(校内参加活动情况以班级统计为准,校外参加的活动以实证性材料为准),
47.学生的信息技术素养按照学生过程性学习情况分等级,分别记6、4、2分。

48、学生的探究、研究性学习按照提供的研究项目计划和研究过程的实证性材料情况分等级分别记6、4、2分。

49、学生参加的校本活动育人课程由科任教师结合学生的综合学习情况分等级分别加计6、4、2分。

50、学生的小制作、小发明、小论文等创新实践活动可分等级分别加计2、4、6分。

(创新活动实践项目分数满150分为止不再累积)注:学生的以上各方面的过程性评价扣分和加分本着谁
组织、谁评价、谁反馈的原则,在及时公示的基础上第一时间反馈至班级,由班主任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录入班级电子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的考评数据。

附件3 临朐县新华中学学生综合素质期末评价量表
附件5
临朐县新华中学
学生标志性成果内容、范围和评分标准
1.人生规划成果。

学生的人生(或职业)规划及研究报告等成果,按照等级分别记2、4、6分;
2.三好优干等。

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等部门(单位)授予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分别按省、市、县、校级别记10、8、6、4分;校园之星记6分,班级之星记2分;
3.社区服务组织者。

参加社区服务活动的优秀组织者及在社区岗位的成果,按照实证性材料分别按等级记2、4、6分;
4.社会实践成果。

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果按等级分别记2、4、6分,在综合实践基地集中学习的成绩,按等级分别记2、4、6分;
5.学生社团负责人。

学生社团组织的优秀负责人,参加学生社团活动取得的成果,按等级分别记2、4、6分;
6.研究性学习成果。

开展小课题研究性学习的成果,包括过程记录和研究报告,按等级分别记2、4、6分;
7.电脑制作等比赛获奖。

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电脑制作与机器人大赛、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信息学初中组奥林匹克竞赛的获奖成果,分别按照国家、省、市、县、校分别记10、8、6、4、2分
8.科技创新成果及研究报告。

在开展的科学素养教育和“小发明”、“小创造”、“小制作”活动中,获得的科技创新、社会研究报告;分别按照等级分别记2、4、6分;
9.各类“节日”及活动获奖。

在学校、教育部门组织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