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延庆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庆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庆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延政办发[2009]90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9.12.31
【实施日期】2009.12.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庆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9〕9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延庆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延庆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延庆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延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延政发〔2009〕48号),设立延庆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简称县政府法制办)。
县政府法制办是负责本县法制工作事务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转变的职责
1.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中紧迫性、重要性问题涉及的政府法制工作的职责。
2.加强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职责。
3.加强本县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和行政复议制度建设的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培训考核等工作;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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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组成单位及成员的通知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组成单位及成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5.03.28
•【字号】延政办发[2005]26号
•【施行日期】2005.03.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争议
正文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组成单位及成员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5〕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鉴于原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单位及成员变动较大,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单位及成员做如下调整:
主任:韩贵海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晏连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周学森县工会副主席
朱怀民县人事局副局长
赵海江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曲德才县司法局副局长
刘振通县工商业联合会会长
梁三英县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田怀安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朱秀庚县商务局副局长
闫承发县旅游局副局长
吴建中北京延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田玉珠北京八达岭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张庆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科科长
张志良县总工会权益部部长
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张庆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69102385。
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延庆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延庆县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争议
【发文字号】延政办发[2010]20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0.02.12
【实施日期】2010.02.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延庆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0〕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鉴于原延庆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延庆县人事局整合组建为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的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也进行了整合统一。
为更好地做好我县劳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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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延庆县双学双比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延政办发[2003]6号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延庆县双学双比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延政办发[2003]6号](https://img.taocdn.com/s3/m/c36e3a47814d2b160b4e767f5acfa1c7aa00820e.png)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延庆县双学双比协调领导小组成员
的通知
正文:
----------------------------------------------------------------------------------------------------------------------------------------------------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延庆县双学双比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
鉴于延庆县“双学双比”协调领导小组成员有所变动,为加强领导,根据北京市“双学双比”工作的要求,现将延庆县“双学双比”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长:姚志强副县长
副组长:徐凤翔县长助理
宋石仑县农委主任
盛桂荣县妇联主席
成员:王小川县科委主任
吴升县科协主席
韩自申县乡镇企业局局长
郭永华县财政局副局长
田玉柱县水资源局副局长
侯有军县民政局副局长
封晓芳县林业局副局长
连禾县旅游局副局长
刘双全县教委副主任
龚富强县种植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郭成林县畜牧服务中心副主任
辛来生县广电中心副主任
李向禹县果品公司副书记
胡汉厚县信用联社副主任
梁三英县妇联副主席
王淑萍县妇联权益部干部
李新县妇联权益部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妇联,梁三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ОО三年三月二十日
——结束——。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延庆县人民政府绩效管理工作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延庆县人民政府绩效
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调配
【发文字号】延政办发[2012]105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2.12.13
【实施日期】2012.12.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延庆县人民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2〕10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11〕53号)及《北京市“十二五”期间区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及评价体系》工作要求,参照北京市人民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机构编制情况,现成立延庆县人民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现就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组成人员及工作机构情况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延庆县人民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贯彻
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统筹协调并组织开展本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研究解决本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庆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庆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17•【字号】延政发[2010]23号•【施行日期】2010.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庆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延政发〔2010〕2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县政府制订了《延庆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延庆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延庆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县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适用本规定。
突发事件应对决策程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规范性文件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除适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外,还适用本规则。
人事任免、行政问责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重大行政决策是指县政府作出的涉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下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一)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二)制定或者调整各类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和专业规划;(三)决定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四)制定土地管理、资源开发利用、招商引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卫生、科技教育、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住房保障、城市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五)重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制定或者调整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六)需要政府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延庆县市民讲外语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延政办发[2006]32号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延庆县市民讲外语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延政办发[2006]32号](https://img.taocdn.com/s3/m/67964d90d1d233d4b14e852458fb770bf78a3b4b.png)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延庆县市民讲外语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延庆县市民讲外语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延政办发[2006]3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为更好地加强对我县市民讲外语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有效地发挥市民讲外语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县讲外语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县政府决定,对延庆县市民讲外语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赵志萍副县长副组长:赵红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外事办公室主任马健壮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姜言泉县人事局副局长刘双全县教委副主任成员:董喜延县直机关党委副书记刘存华县发改工委副书记高文树县城建工委书记鲁振中县旅游局局长卫洪英团县委副书记朱秀庚县商工委副主任赵光焰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韩金辉县文委副书记李桂霞县广播电视中心副主任杨国红县城镇工委副书记程移琴县精神文明办副主任穆秀萍延庆镇副镇长张利民康庄镇副镇长闫富军旧县镇副镇长焦振岭永宁镇人大主席孙泉八达岭镇副镇长徐自成井往镇副镇长詹杰大榆树镇副镇长苗志平张山营镇副镇长贺常荣香营乡副乡长池合仓千家店镇副镇长王者文四海镇人大副主席王琦大庄科乡副乡长吴永才沈家营镇副镇长石金利刘斌堡乡副乡长程立军珍珠泉乡副乡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外办,办公室主任由县外办主任赵红英同志兼任。
2006年3月27日——结束——。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3.18•【字号】延政办发〔2016〕5号•【施行日期】2016.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延政办发〔2016〕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18日北京市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延庆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函》(京编办行〔2015〕141号)精神,结合撤县设区工作,设立北京市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简称区政务服务中心),是负责本区政务服务工作的区政府派出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的职责将原行政服务中心承担的推动行政服务体系建设的职责划入区政务服务中心。
将原行政便民服务大厅承担的管理、协调和监督各部门进驻窗口的职责划入区政务服务中心。
将原政府经济服务中心承担的管理、协调和监督各部门进驻窗口的职责划入区政务服务中心。
(二)转变的职责加强本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对有关部门政务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加强本区政务服务的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工作,协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政务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制定本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本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对区政府各职能部门专业大厅、乡镇(街道)公共服务大厅、村(社区)服务站的政务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关于延庆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关于延庆县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再就业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延政办发[2010]73号【发布部门】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0.11.23【实施日期】2010.11.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关于延庆县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再就业办法(试行)的通知(延政办发〔2010〕7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制订的《延庆县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再就业办法(试行)》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延庆县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再就业办法(试行)(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二○一○年十一月)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能作用,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本县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招用本县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就业困难人员,促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享受高失业率地区促进就业政策的批复》(京人社复〔2010〕457号)和北京市促进就业再就业相关政策,结合本县生态建设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和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实施积极的促进就业政策,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职能,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制订县级政府就业政策,实现促进就业政策人群的全覆盖,大力推进我县城乡就业步伐,努力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乡劳动力,是指具有本县城镇户口或农业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
(一)城镇就业困难人员1.女年满40周岁不满50周岁,男年满50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以下简称4050人员);2.城市低保人员;3.残疾人;4.初次来京的随军家属;5.零就业家庭成员;6.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庆县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庆县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31•【字号】延政办发[2009]79号•【施行日期】2009.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庆县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延政办发〔2009〕7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延庆县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延庆县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延庆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延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延政发〔2009〕48号),设立延庆县司法局(简称县司法局)。
县司法局是负责本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转变的职责。
1.加强监督管理本县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
2.将本县“148”法律援助专线的事务性工作,交给有关事业单位承担。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制定本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负责指导、管理全县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负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四)管理、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
(五)负责本县的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
(六)管理、指导本县公益法律服务工作。
(七)受市司法局委托,负责县内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工作者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业检查等管理工作。
(八)负责乡镇、街道办事处司法所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县司法局设7个内设机构。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庆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庆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31•【字号】延政办发[2009]90号•【施行日期】2009.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庆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延政办发〔2009〕9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延庆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延庆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延庆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延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延政发〔2009〕48号),设立延庆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简称县政府法制办)。
县政府法制办是负责本县法制工作事务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转变的职责1.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中紧迫性、重要性问题涉及的政府法制工作的职责。
2.加强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职责。
3.加强本县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和行政复议制度建设的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本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培训考核等工作;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二)负责为县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承办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请县政府会议审议和县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备案工作和清理工作;负责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八达岭科教园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八达岭科教园
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3.12.03
•【字号】延政办发[2003]61号
•【施行日期】2003.12.03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八达岭科教园区建设
领导小组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3〕61号)
各有关部门:
为保证北京八达岭科教园区建设的顺利进行,经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八达岭科教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郭振清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谷艳兰副县长
王文红副县长
成员:
王自明县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党良县经济委员会主任
时君全县建设委员会主任
董文县市政管理委员会主任
耿华年县教育委员会主任
胡耀刚县财政局局长
孙自广市规划委延庆县规划分局局长
张海涛县公路分局局长
侯森兴县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局长
王春来县公安局局长
李凤毅县林业局局长
刘广明县水资源局局长
赵书元县环保局局长
王春燕延庆供电分公司经理
朱锦维县电信局局长
王富杰县农经站站长
李宝民大榆树镇党委书记
李景彪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副院长
黄云龙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大榆树镇民营科技园,办公室主任由胡建萍同志兼任,联系人:郭春根张艳东,联系电话:61181834;传真:61181834
二ОО三年十二月三日。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庆县农村劳动力培训与就业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庆县农村劳动力培训与就业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26•【字号】延政办发[2007]76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庆县农村劳动力培训与就业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延政办发〔2007〕7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为提高本县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技能素质,帮助农民通过转移就业实现增收致富,县政府同意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延庆县农村劳动力培训与就业工作考核的实施细则》,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延庆县农村劳动力培训与就业工作考核的实施细则(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零零七年六月)根据《延庆县农村劳动力培训与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精神,为提高本县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技能素质,帮助农民通过转移就业实现增收致富,鼓励各乡镇、培训机构和相关部门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与就业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以培训促进就业的目标,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范围延庆县农村劳动力培训与就业工作的考核范围是各乡镇政府、培训机构和成员单位。
二、考核指标完成县农村劳动力培训与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培训转移就业任务(2007年培训农村劳动力10000人次,转移就业5000人次)。
培训合格率达到80%以上,培训就业率达到50%以上,创业培训合格率达到70%以上,培训后的创业成功率达到40%以上。
领导小组将任务指标分解至各乡镇和培训机构,并将其列入乡镇年终考核百分赛。
三、考核要求(一)培训考核要求:1.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包括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非等级培训、创业培训和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
引导性培训作为基础培训,在开展各类培训前均要进行引导性培训。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县再就业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县再就业领导小组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3.09.23
•【字号】延政发[2003]82号
•【施行日期】2003.09.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县再就业领导小组的通知
(延政发〔2003〕8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再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督促各项再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鉴于原再就业领导小组人员有所变动,经研究,决定对我县再就业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长拴县长
副组长:郭振清常务副县长
成员:胡耀刚县长助理、县财政局局长
白元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赵艳霞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自明县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党良县经济委员会主任
董文县市政管理委员会主任
徐海常县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韩贵海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正忠县工商分局局长
张进宗县国税局局长
李长泉县地税局局长
张书贵县民政局局长
李凤毅县林业局局长
王春来县公安局局长
郭维峰县工会主席
盛桂荣县妇女联合会主席
何运成县工商业联合会会长
田素芬县私营个体经济协会会长
再就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韩贵海同志担任。
二ОО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社区用房规范化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社区用房规范化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2.04.18•【字号】延政办发[2012]35号•【施行日期】2012.04.1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社区用房规范化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延政办发〔2012〕3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为进一步落实社区用房规范化项目建设任务,明确建设责任、提高建设效率、加强过程监管、保证项目推进依法合规,根据《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用房规范化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京社领办发〔2012〕5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成立延庆县社区规范化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李先忠县长副组长:甘靖中常务副县长谢文征副县长成员:韩贵海县社会办主任郭永华县发展改革委主任赵海江县财政局局长刘荣华延庆规划分局局长姜卫国延庆国土分局局长闫广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胡春华县环保局局长张景军县审计局局长朱保安县监察局局长赵振华百泉街道办事处主任冯浙军儒林街道办事处主任陈桂芬香水园街道办事处主任史建柱永宁镇镇长葛新康庄镇镇长郭铁石旧县镇镇长池合仓千家店镇镇长郑玉伶四海镇镇长徐志中珍珠泉乡乡长张合林刘斌堡乡党委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社会办,韩贵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社会办副主任马向东任常务副主任,联系电话:69177833。
二О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延庆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延庆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5.09.01
•【字号】延政办发[2005]59号
•【施行日期】2005.09.01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延庆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5〕5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30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县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经县政府同意,成立延庆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胡耀刚常务县副县长
副组长:杨长记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学县残联理事长
国造红县统计局副局长
韩少满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丽敏县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张连启县残联副理事长
冯运荣县委宣传部科长
刘世纪县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赵延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赵海江县财政局副局长
纪文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时造成县老龄委副主任
蒋喜县城镇办事处副主任
赵光宜延庆镇副镇长
袁二明旧县镇副镇长
二ОО五年九月一日。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三信工程”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三信工程”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5.29•【字号】延政办发[2006]54号•【施行日期】2006.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三信工程”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延政办发〔2006〕5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我县自实施“三信工程”以来,取得明显成效,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对“三信工程”的领导,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三信工程”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组长:徐凤翔延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副组长:宋石仑县农业委员会主任田英志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延庆支行行长袁和忠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赵海江县财政局副局长成员:胡汉厚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延庆支行副行长王玉林康庄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何卫成八达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路宝庆大榆树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赵建民张山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王晓东香营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葛志成四海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胡树森大庄科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朱万富千家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程立军珍珠泉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刘兰田永宁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张元柱沈家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王长青刘斌堡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刘文祥延庆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贺建仓旧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闫新怀井庄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卓昆县农业委员会山区科科长孟庆云县财政局农财科科长龙海宇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延庆支行授信审批部总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延庆支行授信审批部,胡汉厚兼任办公室主任,龙海宇、卓昆、孟庆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乡镇要成立以主管副乡镇长为组长的“三信工程”领导小组,具体落实此项工作。
各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各乡镇农发办。
二ОО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矿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矿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矿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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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