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性出血热疫苗接种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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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性出血热疫苗接种实施方案
流行性出血热疫苗接种技术指导方案
流行性出血热是我省重点控制的传染病,发病率一直处于较高水平。为进一步控制我县流行性出血热疫情,加强我县疫苗预防接种工作,有效保护易感人群,全县在2014年12月开展流行性出血热疫苗集中接种活动。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订本技术实施方案。
一、目的
通过出血热疫苗接种活动,在全县范围内、短时间消除目标人群的出血热疫苗免疫空白,迅速提高人群免疫力,形成免疫屏障,阻断病毒传播、保护易感人群,达到有效控制流行性出血热疫情。以实施接种的村为单位,降低出血热发病率。
二、实施范围
2013、2014年发生流行性出血热病例的乡镇属重点范围。
三、接种目标人群
出血热疫苗接种目标人群为当地居住的16-60周岁人群,其中有接种禁忌症、既往患出血热和已全程接种过出血热疫苗的人员除外。
四、免疫程序
使用省政府统一招标采购的双价出血热疫苗。接种程序和要求执行疫苗使用说明书。
五、实施时间
(一)11月10日,培训制定方案、建立组织机构、开展宣传发动,统计目标接种人群资料、调拨疫苗,做好接种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11月20日,集中开展接种活动。
(三)每月实行周报表,接种完成后进行资料汇总、统计、接种效果评估。
六、组织实施
出血热疫苗接种活动由疾控中心统一组织,相关部门配合。要充分认识实施本次出血热疫苗接种活动的重要性,在实施出血热疫苗接种活动前要成立出血热疫苗接种活动技术指导小组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处理小组,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的要求,开展技术指导及现场处理工作,确保方案的正确实施。
技术指导小组主要由各地卫生技术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现场监督评价及出血热疫苗接种活动工作总结等具体技术工作。
做好人员培训、宣传动员、出血热疫苗和注射器等物资的分发、储运、登记、报告等工作,做好现场技术指导、评价及资料汇总、工作总结等具体工作。开展出血热疫苗接种活动应种人群摸底调查登记、宣传、接种和资料汇总上报工作。
七、社会动员和宣传
做好公众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口号、宣传画、宣传册、宣传栏、等多种渠道,采用当地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大力宣传出血热疫苗接种活动相关科普知识,以及开展出血热疫苗接种活动的意义、接种对象、接种时间、接种地点、接种禁忌证等,使目标人群及时获取科学准确的信息,提高公众对出血热疫苗接种月活动识和主动参与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宣传内容上,除常规的出血热疫苗预防与接种知识外,要突出免费接种服务的内容。为出血热疫苗接种活动的开展营造有利舆论环境。
八、目标人群摸底调查与登记
1、对确定的重点乡镇(社区)16-60周岁人群进行调查摸底登记。
摸底工作人员组成:农村由乡村干部、乡村医生组成;城市由街道、居委会干部、社区或单位医院防保科医生组成。采用入户摸底的方法,农村和社区散居目标人群应由摸底登记人员挨家逐户的拉网式摸底调查,将目标人群分自然村(居委会或街道、楼群)、分年龄组登记在《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人口摸底及接种登记簿》,填写编号、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或住址(联系电话)、免疫史等信息,同时发放《出血热疫苗接种接种通知单》告知目标人群接种时间和地点。根据摸底目标人群数、制定出详细接种实施时间表,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九、接种安全
1、下列情况为出血热疫苗接种禁忌证:
(1)过敏性疾病,或对该疫苗中任何成分(包括辅料成分、牛血清及硫酸庆大酶素等)有过敏史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4)妊娠及哺乳期妇女。
2、接种注意事项:
(1)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2)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或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
(3)疫苗要保存在冷藏包内,注射前应充分摇匀,瓶体裂纹、标签不清、
疫苗浑浊、变色冻结、有异物、容量不足、超过效期者,均不得使用。
(4)疫苗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
(5)应置2~8℃保存,严禁冻结。
(6)严禁将出血热疫苗与其它疫苗在一个注射器内混合后接种,尽量避免出血热疫苗与其它疫苗或药物同时接种或注射。
(7)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供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签字后离开。
延寿县疾控中心
二0一四年十一月七日
预防接种知情同意书(双价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肾综合征出血热是以发热、休克、充血出血及肾脏损害为主要临床特征的一种自然疫源性疾病。该病流行广泛,病情危急,病死率高,人群普遍易感,一般青壮年发病率较高。接种双价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简称出血热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针对Ⅰ型和Ⅱ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病毒的免疫力,达到预防肾综合征出血热的目的。
出血热疫苗的接种对象为肾综合征出血热疫区的居民及进入该地区的人员,主要对象为16-60岁的高危人群。共接种3剂次,接种第1剂后14天接种第2剂,接种第1剂后12个月接种第3剂。本次接种的出血热疫苗和使用的一次性注射器全部是免费的。
以下情况不能接种出血热疫苗: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抗生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4、妊娠及哺乳期妇女。
接种出血热疫苗后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
1、常见不良反应:
(1)接种本疫苗后,注射部位可出现局部疼痛、发痒、轻微红肿。(2)全身性反应可有轻度发热反应、不适、疲倦等,一般不需处理可自行消退。
2、罕见不良反应:
(1)短暂中度以上发热:应采用物理方法或药物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或继发其他疾病。
(2)局部中度以上红肿,一般3天内即可自行消退,不需任何处理,适当休息即可恢复正常;反应较重的局部红肿可用干净的毛巾热敷,每天数次,每次10-15分钟可助红肿消退。
3、极罕见不良反应:
(1)过敏性皮疹:一般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出现荨麻疹,出现反应时应及时就诊,给予抗过敏治疗。
(2)过敏性休克:一般接种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等抢救措施进行治疗。
(3)过敏性紫癜:出现过敏性紫癜反应时应及时就诊,应用皮质固醇类药物给予抗过敏治疗,治疗不当或不及时有可能并发紫癜性肾炎。
(4)周围神经炎:应及时就诊。
接种出血热疫苗应该注意的事项:
1、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
2、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3、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