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婴医院复核实施方案及标准解读(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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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80%的新生儿在生后半小时内母婴皮肤 接触和早吸吮,时间≥30分钟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标准第四条:剖宫产
2014年:促进自然分 娩,近3年非医学需 要剖宫产率逐年降低。 (8分)
•做好宣教,促进自然分 娩,降低非医学需要剖 宫产。
•制订降低剖宫产制度和 措施
2002年:≥50%的剖宫产母 亲在手术室进行部分皮肤 接触,回房后半小时内补 充做母婴皮肤接触并进行 早吸吮
医学指征、使用配方奶的数量和次数。 混合喂养儿:乳旁加奶或用小勺、奶杯。 制订母乳代用品配置和使用管理制度,设置规范的配奶区,配制配方
奶必须在配奶间区完成,做到先配现用,清洁配制。 医院所需奶粉应从零售渠道购买,不得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经营单位
的馈赠和赞助。(一票否决)
七、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
90%
第四条(一)
•90%以上的新生儿在生后1小时内进行母婴 皮肤接触并进行早吸吮,皮肤接触及早吸吮 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100%
•100%的孕产妇 接受过母乳喂养 的宣教,80%以 上的孕产妇能够 正确回答以下9 个问题中的7个。 第三条
•在母婴同室内, 100%母乳喂养 的新生儿未使用 过奶瓶、奶嘴或 安慰奶嘴。第九 条(一)
三、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宣传动 员和日常监管 •建立评审专家队伍 •逐一复核申请机构 •及时报送复核报告
县级
•抽样复核和日常监管 工作 •建立评审专家队伍 •培训和督导检查 •及时报送复核报告
地(市)级
三、组织实施
•复核和日常监管 •评审专家队伍 •逐级培训和督导检查 •统一制作、颁发牌匾 •社会公布 •上报复核报告和名单
二、复核程序
(一)机构申请
曾获得爱婴医院称号的医疗机构: 向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交
自评估报告和复核申请。
未按要求提出复核申请的医疗机构: 不再保留爱婴医院称号。
二、复核程序
(二)县(区)级逐一复核
接到医疗机构复核申请1个月内 复核不合格,限期1个月内整改后再申请 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终止本轮复核资格 复核工作结束1个月内,上报复核报告
除有医学指征地母婴分离外,产妇和新生儿应24小时在一起, 每天分离的时间不超过1小时
取消婴儿室,在产科病房设置婴儿床 新生儿洗澡及治疗时间每天不超过一小时 母婴分离要有医学指征 产科医护人员具备新生儿疾病早期症状的设别能力
2014年复核具体指标解读
一、制订保护婴儿健康和安全的有关规定,并及 时传达到全体医护人员。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 王华
爱婴医院复核实施方案及标准解读
爱婴医院复核实施方案
一、复核对象、标准和周期 二、复核程序 三、组织实施
一、复核对象、标准和周期
复核对象 复核标准 复核周期
• 曾获得爱婴医院称号的医疗机构应参加 • 未按要求提出复核申请的不保留原称号
• 按照《爱婴医院标准(2014版)》 • 8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二、复核程序
(三)地(市)级抽样复核
接到复核报告2个月内进行 随机抽样比例不低于该县应复核总数的20% 不合格者,限期1个月内整改后再复核 抽样复核合格率达100%的县(区)参加省级复核 抽样复核结束后,上报复核报告
二、复核程序
(四)省级抽样复核并公布
接到复核报告2个月内进行 随机抽样比例不低于该地市申报总数的5% 不合格的机构,限期1个月内整改后再复核。 省级抽样复核合格率到100%,视同该地(市)报
送的爱婴医院全部合格。 抽样复核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上报复核工作报告和爱婴医院名单。
二、复核程序
(五)国家卫生计生委抽样核查
督导检查 暗访 第三方评估
汇总、公布 全国爱婴医院名单
爱婴医院创意
鼓励创建 程序参照复核程序 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 复核和创建工作统一部署、实施
新复核标准的特点(二)
1
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推销宣 传母乳代用品
医院所需奶粉应从零售渠道购
2
买,不得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
经营单位的馈赠和赞助
六、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儿吃任何食物或饮料, 除非有医学指征(10分)
除有医学指征,80%以上新生儿出生后即开始纯母乳喂养。
母乳喂养儿:个性化的母乳喂养咨询指导 有医学指征需添加配方奶的新生儿:遵循医嘱,在医疗文书中要记录
•剖宫产新生儿脐带处理 完毕后,应与母亲进行 局部皮肤接触。回室后 补做母婴皮肤接触和早 吸吮。
标准第十条:促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建立,将出院的产妇转给这 些组织,并提供后续服务(12分)
(一)帮助社区建立母乳喂养支持组织,并开展人员培训
向社区母乳喂养支持组织提供培训等技术支持
(二)配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产妇、婴儿出院后母婴保健工作
80%
80%以上的产科、儿科医护人员能够正确回答80% 以上的有关母乳喂养问题。第二条(二)
80%以上的孕产妇能够正确回答以下9个问题中的 7个。第三条(二)
80%以上产妇掌握正确的哺乳和泌乳方法。第五 条(二)
除有医学指征的新生儿外,80%以上的新生儿出 生后即开始纯母乳喂养。第六条(一)
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通过一定方式把即将出院产妇信息转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建立母乳喂养咨询门诊
每周有固定的门诊时间,有专业人员接诊
(四)出院产妇的母乳喂养支持服务,设立本机构热线电话并告知
培训接听咨询热线电话的工作人员,告知热线电话、保持热线畅通
二、新复核标准的特点
(一)具体指标 五个80%,一个90%,两个 100%
省(区)市级
•组织全国复核工作 •督导检查 •通报地方工作动态 •汇总公布全国名单 •积极引导舆论宣传
国家级
爱婴医院复评估标准
框架
2014年 爱婴医院复核标准
PK
2002年爱婴医院监督管理指南
标准第四条:早接触、早开奶
2014年:≥90%的新生儿在生后1小时内母婴皮肤 接触和早吸吮,时间≥30分钟
• 各省(区、市)每3年一次
本轮爱婴医院复核时间安排
国家卫生计生委
妇幼健康服务司
省级卫计行政部门 2015年4月底前
2015年3月底前
地(市)级卫计行政 部门2014年12月底前
县(区)级卫计行
抽样复核与上报
公布全国爱 婴医院名单
政部门2014年9月
抽样复核与上报
医疗机构
逐一复核与上报
2014年7月 自评估与申请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标准第四条:剖宫产
2014年:促进自然分 娩,近3年非医学需 要剖宫产率逐年降低。 (8分)
•做好宣教,促进自然分 娩,降低非医学需要剖 宫产。
•制订降低剖宫产制度和 措施
2002年:≥50%的剖宫产母 亲在手术室进行部分皮肤 接触,回房后半小时内补 充做母婴皮肤接触并进行 早吸吮
医学指征、使用配方奶的数量和次数。 混合喂养儿:乳旁加奶或用小勺、奶杯。 制订母乳代用品配置和使用管理制度,设置规范的配奶区,配制配方
奶必须在配奶间区完成,做到先配现用,清洁配制。 医院所需奶粉应从零售渠道购买,不得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经营单位
的馈赠和赞助。(一票否决)
七、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
90%
第四条(一)
•90%以上的新生儿在生后1小时内进行母婴 皮肤接触并进行早吸吮,皮肤接触及早吸吮 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100%
•100%的孕产妇 接受过母乳喂养 的宣教,80%以 上的孕产妇能够 正确回答以下9 个问题中的7个。 第三条
•在母婴同室内, 100%母乳喂养 的新生儿未使用 过奶瓶、奶嘴或 安慰奶嘴。第九 条(一)
三、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宣传动 员和日常监管 •建立评审专家队伍 •逐一复核申请机构 •及时报送复核报告
县级
•抽样复核和日常监管 工作 •建立评审专家队伍 •培训和督导检查 •及时报送复核报告
地(市)级
三、组织实施
•复核和日常监管 •评审专家队伍 •逐级培训和督导检查 •统一制作、颁发牌匾 •社会公布 •上报复核报告和名单
二、复核程序
(一)机构申请
曾获得爱婴医院称号的医疗机构: 向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交
自评估报告和复核申请。
未按要求提出复核申请的医疗机构: 不再保留爱婴医院称号。
二、复核程序
(二)县(区)级逐一复核
接到医疗机构复核申请1个月内 复核不合格,限期1个月内整改后再申请 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终止本轮复核资格 复核工作结束1个月内,上报复核报告
除有医学指征地母婴分离外,产妇和新生儿应24小时在一起, 每天分离的时间不超过1小时
取消婴儿室,在产科病房设置婴儿床 新生儿洗澡及治疗时间每天不超过一小时 母婴分离要有医学指征 产科医护人员具备新生儿疾病早期症状的设别能力
2014年复核具体指标解读
一、制订保护婴儿健康和安全的有关规定,并及 时传达到全体医护人员。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 王华
爱婴医院复核实施方案及标准解读
爱婴医院复核实施方案
一、复核对象、标准和周期 二、复核程序 三、组织实施
一、复核对象、标准和周期
复核对象 复核标准 复核周期
• 曾获得爱婴医院称号的医疗机构应参加 • 未按要求提出复核申请的不保留原称号
• 按照《爱婴医院标准(2014版)》 • 8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二、复核程序
(三)地(市)级抽样复核
接到复核报告2个月内进行 随机抽样比例不低于该县应复核总数的20% 不合格者,限期1个月内整改后再复核 抽样复核合格率达100%的县(区)参加省级复核 抽样复核结束后,上报复核报告
二、复核程序
(四)省级抽样复核并公布
接到复核报告2个月内进行 随机抽样比例不低于该地市申报总数的5% 不合格的机构,限期1个月内整改后再复核。 省级抽样复核合格率到100%,视同该地(市)报
送的爱婴医院全部合格。 抽样复核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上报复核工作报告和爱婴医院名单。
二、复核程序
(五)国家卫生计生委抽样核查
督导检查 暗访 第三方评估
汇总、公布 全国爱婴医院名单
爱婴医院创意
鼓励创建 程序参照复核程序 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 复核和创建工作统一部署、实施
新复核标准的特点(二)
1
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推销宣 传母乳代用品
医院所需奶粉应从零售渠道购
2
买,不得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
经营单位的馈赠和赞助
六、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儿吃任何食物或饮料, 除非有医学指征(10分)
除有医学指征,80%以上新生儿出生后即开始纯母乳喂养。
母乳喂养儿:个性化的母乳喂养咨询指导 有医学指征需添加配方奶的新生儿:遵循医嘱,在医疗文书中要记录
•剖宫产新生儿脐带处理 完毕后,应与母亲进行 局部皮肤接触。回室后 补做母婴皮肤接触和早 吸吮。
标准第十条:促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建立,将出院的产妇转给这 些组织,并提供后续服务(12分)
(一)帮助社区建立母乳喂养支持组织,并开展人员培训
向社区母乳喂养支持组织提供培训等技术支持
(二)配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产妇、婴儿出院后母婴保健工作
80%
80%以上的产科、儿科医护人员能够正确回答80% 以上的有关母乳喂养问题。第二条(二)
80%以上的孕产妇能够正确回答以下9个问题中的 7个。第三条(二)
80%以上产妇掌握正确的哺乳和泌乳方法。第五 条(二)
除有医学指征的新生儿外,80%以上的新生儿出 生后即开始纯母乳喂养。第六条(一)
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通过一定方式把即将出院产妇信息转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建立母乳喂养咨询门诊
每周有固定的门诊时间,有专业人员接诊
(四)出院产妇的母乳喂养支持服务,设立本机构热线电话并告知
培训接听咨询热线电话的工作人员,告知热线电话、保持热线畅通
二、新复核标准的特点
(一)具体指标 五个80%,一个90%,两个 100%
省(区)市级
•组织全国复核工作 •督导检查 •通报地方工作动态 •汇总公布全国名单 •积极引导舆论宣传
国家级
爱婴医院复评估标准
框架
2014年 爱婴医院复核标准
PK
2002年爱婴医院监督管理指南
标准第四条:早接触、早开奶
2014年:≥90%的新生儿在生后1小时内母婴皮肤 接触和早吸吮,时间≥30分钟
• 各省(区、市)每3年一次
本轮爱婴医院复核时间安排
国家卫生计生委
妇幼健康服务司
省级卫计行政部门 2015年4月底前
2015年3月底前
地(市)级卫计行政 部门2014年12月底前
县(区)级卫计行
抽样复核与上报
公布全国爱 婴医院名单
政部门2014年9月
抽样复核与上报
医疗机构
逐一复核与上报
2014年7月 自评估与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