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现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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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现状研究
作者:冯超白晓玮
来源:《江苏商报·建筑界》2013年第08期
摘要:招投标活动在我国的工程建设中日益成为了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招投标制度有了很大的发展空间,但是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充分分析招投标现状有利于对症下药,使招投标制度能够更好地发挥其积极作用。
关键词:招投标;招投标制度;主观原因;诚信
关键词:铁路桥梁;混凝土施工;裂缝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2306-1499(2013)08-(页码)-页数
招投标制度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产生发展而发展的,在建设工程项目的过程中国内外已经普遍采用了这种制度作为承包工程的常用形式。如果此制度发展到完备的阶段时,既有利于营造行业的竞争局面,促进市场经济的繁荣;又能优化资源的配置,有效地调节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因此,市场经济与招投标制度相互补充,形成良性循环。在我国,自从改革开放推广市场经济以来,招投标制度有了发展的制度土壤,在承包工程方面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不仅从西方择优而用之,而且有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独特之处,秉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在工程质量和工程承包形式上不断完善,有目共睹的是招投标制度工程建设所带来的成绩。但是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尚处于起步阶段,法制机制等方面不很完善,客观存在不少探索的内容,所以现阶段我国的投招标制度尚不完善,投招标现状仍然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1.现阶段我国在工程招投标方面实际存在的问题
1.1在制度方面的客观原因造成的重重问题
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处于起步发展的阶段,各方面法制建设尚不完善,在招投标过程中所需要的工程建设经济法庭以及专业的司法队伍都不是很完善,造成了在实际运作中所达成协议的工程合同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工程合同的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以及工程合同的责任义务得不到强有力的实施督促力。
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参与各方的权责不很明确,经常模糊各自应承担的义务的范围,利用法律漏洞逃避了招投标工程中很多责任义务,在监管部门的督查中相互推诿,曲解招投标工程中的实质性规定的内容,从而获得一些不应有的利益。总之,参与各方没有真正做到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而存在。
对于工程承包所有权的监管不严,即所谓的“转包”现象是工程建设质量出现一系列“豆腐渣工程”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些承包商在中标之后又把工程承包给第三方以赚取差价,而第三方多是手续不全、条件不达标的单位,使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很难保证,而责任方究竟应该是哪一方却没有明确的法规条例说明。
1.2在人为方面的主观原因引起的一系列问题
作为工程的招标方,投机取巧,把工程进行肢解来进行招标,或者是只招标一部分工程而其余部分进行肢解发包,这都反映出了招标方消极应对市场竞争的态度,不利于行业在竞争中向前发展。这种招标在形式上看似公平公开,实际则是暗处已经敲定了招标方。这种行业潜规则使各个招标方在工程公开招标之前做一些前期工作来接近邀请招标。加上招标的具体法规文件不完善,招标单位自身的管理不规范,容易导致经济纠纷和社会问题。
作为工程的投标方,在工程投标时有些不规范的操作,时有串标的现象发生。有一部分较大的企业会说服联合其他小企业,在很大的程度上控制了标底的符合界限,从而加大了中标的可能性。有一部分企业事前收买一些其他企业的收集资质证书,自身分成多个人进行投标来增加中标的可能性,所以很多企业在招标之前会想方设法打听出来标底。
评标的方式方法不是很科学合理,作为评标的专家实际上缺乏专业的评标知识,在社会中只要是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硬性条件的都能成为评标专家,使很大一部分难以成为专业的评审小组。在评标方法中,很多只是注重报价的情况,而且整个评分过程中重视定性评分,轻视定量评分,由此造成的评标结果的不合理,以致引起后续一系列问题。
招标代理机构的趋利行为造成很多违规操纵,作为中介服务单位,已经成为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大限度地获取代理费,在招揽项目的时候,过分的迁就招标方的要求,或者违反职业道德而将信息私自透露给投标方。建筑第三方单位为了能使内定的施工集团中标,在招标文件中偷偷修改一些有利于其中标的条款,在招标门槛上无形中抬高了要求。比如:为了使想要获胜的投标单位接近标底或者符合标底的要求范围而中标,第三方建筑单位私自向内定的施工集团透露标底;在资格审查第一轮建筑单位就没有按照规定而是按照主观意愿进行筛选,以致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被排除在外;在散布投标信息方面,信息发布的时间和内容有很大的主观性,客观上造成了投标对象的范围的不平等。
2.对于改进工程招投标方面工作的几点建议
2.1从制度上加强完善招投标活动的规范性
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法制日益渗透到各个领域,法律法规的完善成为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力保障。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要坚持反腐落实择优有效提高招投标效率,在方向上努力把握住招投标的正确走向,这是整个工程开展的前提条件。“择优”和“反腐”是相互补
充相互促进的,在招投标择优的同时实际上也是落实反腐的有效手段,而反腐也有利于择优的高效率实施。为了应对以上所分析的种种招投标活动中所出现的问题,应该把握招投标的本质,使其有章可循,从制度上采取强有力的手段保证工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2从行业诚信和职业道德方面加强宣传教育
在招投标活动中使招标方、投标方和第三方代理机构都能各就其责,明确各自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责任,树立诚实守信的行业环境,这样既可以取信于各方,又能对各方负责,有利于保证工作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另外实施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直接使责任落实到人,强化了责任管理,落实了监督管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监督工作人员不能是偏于任何一方的前提,需要有清廉的出处,这是保证一切诚信和职业道德的前提。
参考文献
[1]蒋世军.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发展与趋势[J].中国科技信息,2009(14).
[2]梅阳春,邹辉霞.建设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J].2010(07).
[3]林善谋.招投标适用法与案例评[J].2009(11).
[4]邵伟军.浅论招投标现状与对策[J].2011(03).
作者简介:
[1]冯超(1993.4-)男,河南省信阳人,郑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10级本科生,土木工程专业,专业方向:建筑工程方向.
[2]白晓玮(1991.1-)男,河南省濮阳人,郑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10级本科生,土木工程专业,专业方向:建筑工程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