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治安管理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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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构建和谐社会是中共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加强社会治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旗委、旗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积极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加强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有力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了全旗经济社会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了社会环境的日益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得到大幅提升,和谐社会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工作现状
目前,全旗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平稳,各类刑事案件、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治安案件的发案和交通、消防安全事故等均稳中有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成效显著,98%的矛盾纠纷都能得到及时调处和化解。在2010年11月旗统计局与旗综治办联合举办的问卷调查中,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97%以上,群众对政法综治工作的满意率达97.5%,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支持率达到98.4%,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虽然全旗治安状况平稳,但距建设“平安土右”的总体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一是社会矛盾纠纷趋于复杂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由于利益格局的调整引发新矛盾,加上群众信访不信法的观念没有从根本上转变,矛盾纠纷日趋复杂,调处化解难度进一步加大。二是治安隐患仍较突出。土右旗经济社会正处于加快发展的转型期,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消极因素大量存在,极易引发新的社会治安问题。三是社会治安防控
体系建设仍比较薄弱。由于社会治安资金投入不足,技防、物防水平滞后,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水平还有待提高,治安防控能力不强。四是社会治安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治安管理方面,外来流动人口增多,公共娱乐场所和各类市场迅速发展,而管理措施未能及时跟上,导致违法犯罪和治安问题突出。交通管理方面,随着全旗机动车辆的大量增加,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管理工作难度加大,违章行驶、超速超载、交通无序等现象大量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严重。消防管理工作方面,部分企事业单位消防设施陈旧、装备落后,特别是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安全隐患较多,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与新形势下经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
三、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社会治安管理,要始终坚持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一是要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深入开展关系人民健康和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专项整治和打假活动,特别要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等方面的违法犯罪活动,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二是要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组织引导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人员,为政府加强宏观调控、企业优化重组等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户籍制度改革,创新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使城乡户籍管理适应经济发展要求。认真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工作,依法处理好涉及“三农”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引导、保护、发挥好农民投身农村改革发展阶段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加强社会治安管理,要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重中之重。一是要努力提高对敌斗争的能力和水平。对各类邪教组织的捣乱破坏活动,特别是对各类非法家庭聚会
活动,要努力做到预知预防,切实提高排查发现和防范打击能力,牢牢掌握对敌斗争的主动权。二是要努力提高防范、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全旗“大调解”机制,经常性加强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的排查,有效消除各类不安定隐患。全力推进涉法涉诉、重信重访排查化解和执行积案集中清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减少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稳定。三是要努力提高严打整治斗争的能力和水平。要继续以侦破命案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打击暴力型犯罪的力度,深化打击“两抢一盗”、开展缉枪治暴、收缴管制刀具、追逃等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要以最大限度地收戒涉毒人员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无毒社区建设,夯实禁毒基层基础工作。四是要努力提高社会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深入开展“平安畅通旗”创建活动,切实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和社会治安的稳定。要进一步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消防安全监督,减少火灾事故发生。要充分发挥护路联防组织的作用,确保全旗铁路大动脉安全畅通。要进一步强化公共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确保能够快速有效的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
(三)加强社会治安管理,要始终坚持把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作为重要载体。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大防控”体系,预防和减少各种违法犯罪。继续加强和完善我旗立体动态巡控机制建设和城市报警监控指挥系统建设,整合“110、119、122”报警资源,不断加强全旗保安队伍建设,有力实现对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的有效控制;推进社区、单位防控工程建设,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和重点单位全部安装电子监控系统,着力提升全旗治安防控水平和防控能力。二是要全面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工
程。继续加强公安“三基”工程建设、乡镇综治委(办)建设、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社区(村)综治工作站建设、基层“两所一庭”建设和法检“两院”的基础建设,使政法单位真正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强化流动人口的治安管控,逐步建立信息主导流动人口管控模式,实行管控效能的最大化。要强化社会管控措施,组织开展对违法犯罪高危人群的排查管控,有效预防、减少个人极端事件、案件的发生。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管理整治,重点加强对枪支弹药及危爆品的管理和清理整顿,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创新治安管理服务模式。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不断延伸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变“群众上门办事”为“干警下乡服务”,使农村、社区治安有新面貌、社会稳定水平有新提高、群众的安全感有新增强,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文明新社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四)加强社会治安管理,要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根本目标。一是要以“大学习、大讨论”和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把在政法部门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全体政法干警的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深化广大政法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事关政法工作方向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牢牢把握政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长效机制建设,努力造就一支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政法队伍。二是要以实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继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张章宝同志为学习榜样,认真总结政法部门近年来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功经验,抓住最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环节,进一步完善操作性强的执法行为规范,完善内部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