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政法机关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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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政法机关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化“服务型政法机关”建设,不断强化政法工作职能,提高执法司法水平,营造民主法制、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严打”整治斗争,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一是深入开展隐蔽战线斗争。
进一步增强维护国家安全和确保政权稳固的意识,善于运用专政职能和多种手段,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加强对敌斗争和情报信息工作,加强反恐斗争,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制止各类非法宗教活动,防范恐怖袭击事件的发生。
二是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
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网络犯罪、经济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
适时有效地组织开展“严打”专项斗争,重拳打击区域性、季节性、时段性的多发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全市政法各部门要统一执法思想,善于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把“严打”方针贯彻落实到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有效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是重点整治突出治安问题。
健全和完善治安混乱区域、单位和突出治安问题滚动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认真开展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对突出犯
罪问题适时组织专项斗争,对治安乱点实行挂牌整治,促进治安状况根本好转。
加大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查禁、取缔力度,净化社会环境,促进和谐文化建设。
正确履行执法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提高服务发展大局的能力。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服务发展大局是政法工作的政治责任。
政法机关要充分发挥化解经济领域不稳定因素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配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经济犯罪活动,挽回企业和群众的经济损失。
把汽车产业、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电开发、襄渝铁路二线、十漫高速公路等重点产业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作为服务重点的同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服务经济建设和保护群众利益双赢,真正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和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是提高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
社会公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重要保障。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和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大量社会矛盾和问题以案件形式进入到司法领域中来,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要求越来越高,社会对司法公正的关注越来越强烈。
这就要求司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调节各种经济社会关系,保护人民的人身、民主和财产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人民法院要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严格依法办案的原则,执行调判结合的审判原则和主体平等、不偏不倚的精神,做好刑事、民事审判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提高调解结案比例,力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强化立案、审理、执行三分离制度,依法扩大适用简易程序,方便当事人诉讼,提高诉讼效率;加大执行力度,改进执行方式,提高执行效果;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促进依法行政。
人民检察院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以及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监督,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发挥民行监督职能作用,做好申诉案件的疏导化解工作,减少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提高普法和依法治理的能力。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依法治国。
政法机关作为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力量,最基本的职责就是执法和司法,弘扬社会主义法制。
全市政法机关要善于做好法制宣传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为推进依法治市、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制舆论环境。
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
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教育,着力宣传宪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扎实推进平安建设,促进和谐安定。
一是要加强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政法工作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着力点。
要不断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督办通报和责任查究等工作机制,重点抓好乡镇(街道)综治委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使矛盾纠纷在发生地得到化解。
对可能引发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和可能转化成刑事案件的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实施领导挂点督办制度。
对因排查不细、调处不力而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坚决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
加强基层民调组织建设,整合基层维护稳定力量,形成维稳工二是要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平安建设的核心内容。
要按照加强人防、巩固物防、大力推广技防的思路,多方筹措群防群治经费,加大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全面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实现三者的有机结合,加快推进新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加大技防投入,把更多的现代科技手段运用到主要街道、商业繁华区、重点要害部位、治安复杂场所的治安防控工作之中,提高防范
效率。
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及地区之间的“阵地式”治安联防网络建设,坚持和发展“十户(店)联防”经验,有效遏制可防性案件发生。
三是要加强社会管理工作。
完善社会管理体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要求。
随着社会管理复杂程度的不断提高和管理难度的不断增大,政法机关要主动适应社会管理面临的新形势,不断提高社会管理能力。
要加大对重点地区、要害部位、公共复杂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的监管力度,查处隐患,堵塞漏洞。
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新路子,重点抓好流动人口的社会服务、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完善出租房屋管理协作机制。
切实加强对犯罪多发人群的管理,关心教育服刑人员子女、流浪儿童、闲散未成年人,强化吸毒人员的感化和管理,改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诱发滋生违法犯罪的社会消极因素。
深入开展对网吧、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专项整治,规范运营秩序。
加强对互联网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打击利用和针对信息网络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加强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