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良心和义务的关系 浅论良心和义务在道德教育中的作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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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良心和义务的关系浅论良心和义务在道
德教育中的作用三篇
教师良心和义务的关系浅论良心和义务在道德教育中的作用1良心对行为的道德调节的作用的特性之一是它的彻底性。
彻底性的第一个表现在作用的深度上。
“对于道德实践来说,最好的观众就是人们自己的良心”。
用中国传统的伦理语言来说,良心最易使人“慎独”。
《礼记·中庸》中说“莫见乎隐,莫显乎微。
故君子慎其独也”。
但如何作到“莫见乎隐,莫显乎微”的慎独呢?良心的作用十分关键。
《诗经·大雅·抑》中说:“相在尔室,尚不愧于屋漏”。
这是说看看你一个人独处屋中时,即使房门紧闭,你也仍然要提防“屋漏”(屋漏在古代是指室内西北角北墙上的小窗,人在此处独处时没有别人监督,但古人认为上天会透过小窗监视,因此不能面对苍天起邪念)的。
亦即,“天眼”是无时不在地注视着你的。
实际上对每一个个体而言,这一“天眼”只能是天良或良心。
良心作用的特色之一是使人无处遁形。
比较一下良心的这种内在和深入的制约与许多外在的制约手段(比如法制)和勉强的义务要求的区别,就不难看出,良心的作用是最有效的。
良心的作用的彻底性还表现在其作用的时间维度上,亦即,良心对人的调节表现在行动之前、行动之中和之后。
在
行为发生之前,良心的作用表现为对动机的发动、评判和监督。
人的行动除了客观条件的制约之外,最主要的是条件是主体的动机。
良心使主体产生必须做某事的动机,同时,良心还会产生对于动机的监督和评判,对于合乎道德的行为动机,良心予以肯定,对于违背道德准则的冲动,则产生抑制和否定的作用。
在行动之中,良心作用的表现是针对行为的监督和调节。
良心不断对个体的行动进行监察,对合乎道德标准的情感、意志和行为方式予以支持、鼓励。
相反,则予以制止、调整,对一些情感、行为上的偏私,良心则及时提醒,要求主体予以纠正。
俗语中说的“良心的发现”,就是这个意思。
在行为结束之后,良心仍然会起作用。
对于履行了良心所首肯的道德义务的行为,良心使主体感到欣慰、满足和自豪;对没有能够按照道德法则行事或效果不佳的行为,良心让主体感到不安、惭愧、内疚甚至悔恨。
所以良心是道德人格的重要构件,也是道德人格的忠实卫士。
“没有良心”的人,肯定是道德人格上有严重疾病的人。
教师良心和义务的关系浅论良心和义务在道德教育中的作用2论文摘要:道德素养是现代教师重要的专业素质之一。
而教育良心是教师个体的道德素养,是教师内在的天平,是教师在精神上抵制错误的道德动机,选择正确道德行为的
调节器。
教育良心作为一种“道德自律”,有其自身内涵与特点,在整个教育活动中有其特殊意义。
教育良心的形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在社会和教育实践中的自我修养和自我教育,取决于教师将一定社会对从教者的道德要求,由“他律”变为“自律”。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对传统课程理念和课程体系的彻底变革。
而课程改革与教师的关系相当密切,教师是课程改革的主体,教师的道德素养、业务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本次课程改革的成败。
可以说,课程改革将使我国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发生一次历史性的变化,每一个教师都将在这场改革中被重新“洗牌”,也必须在这场改革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做出自己的回应,在改革中促进自己的发展,与新课程共同成长。
课程改革的根本目标在于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发展,造就一代又一代的新型公民,而新型公民素质发展的核心在于“品德”。
因此,新时期不仅要注重德育工作的实效性,更要加强教师自身的职业道德建设,培养和造就优秀的教师队伍。
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
教师职业道德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素质教育能否顺利实施,直接关系到整个中华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
从一定意义上说,关心教师的职业道德就是关
心国家与民族的未来。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
”教师必须是“人师”。
道德素养是现代教师重要的专业素质之一。
而教育良心是教师个体的道德素养,是教师内在的天平,是教师对自己是否履行了道德责任和对自己的教育言行进行自我反省,自我检查和监督,是教师在精神上抵制错误道德动机,选择正确道德行为的调节器。
教师的良心,是一种“道德自律”,是存在于教师内心的自我道德信念和要求。
具有了职业良心,就能够从内心深处自觉抵制违犯职业道德的任何邪念。
一、教育良心的内涵与特点
1.教育良心内涵。
教育良心可以表现在教育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其主要内涵,笔者认为有三个方面:恪尽职守、自觉工作、爱护学生。
首先“恪尽职守”实际上就是一种工作责任和纪律的要求。
教育工作中的“恪尽职守”表现为两条,第一条要求教师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按照社会和教育事业对教师的要求尽职尽责。
如,认真备课、上课,遵守工作时间及其他工作规范等等。
第二条是要求教师不能误人子弟,要尽全力取得最佳的教育效果,否则,就会受到职业良心的谴责。
其次“,自觉工作”的要求是教师的劳动特点决定的。
一是教师的教学行为具有个体和自由的特性。
“慎独”的美德十分重要。
因为教师的工作多数情况下都是无人监督的。
虽然有教育对象的面对,但学生往往没有全面监督教师工作
及其质量的能力。
二是教师的工作在一定意义上是没有边界和限度。
如教师不仅要完成校内的工作,还应当与家长、社区等方面建立教育联系。
这一联系需要教师大量的精力上的投入,怎样才算践行了使命,我们无法有明确的界定。
再次,爱护学生是教师的天职。
教师对学生的爱,是师德的核心,即师魂,这种爱在性质上是一种只讲付出不讲回报的、无私的广泛的没有血缘关系的爱,在原则上是一种严慈相济的爱,而且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
师爱不是抽象空洞的理论说教,而是情动于中而形之于外——由观念转化为外在行动的具体而细微的实践过程,赞扬、褒奖包含着爱;批评、处分也体现着爱。
教师对学生的爱,目的专一形式多样,他渗透于学校工作每一个环节,贯穿于教书育人的全过程。
教师良心的上述三个方面,分别反映了教师与社会、教师与自身、教师与学生的道德关系。
这三个方面的联系是,它们共同反映了教师对教育事业的责任和义务意识、情感等等。
教师的良心与教育事业有必然的联系 2.教师良心的特点。
首先、层次性高,所谓层次性高指由于教师劳动的崇高性质,以及教师本人往往对这一崇高职业及其要求有较高的自觉,所以教师良心在境界上高于一般的职业良心。
一是现代教师经过职前教育和继续教育,都有较高的对于教育道德
义务的自觉性。
二是教育良心的调整范围广泛,要求较高。
如,教师的言谈举止,必须力求反映较高的文化和道德修养,否则就不是足以垂范于学生。
其次,教育性强。
所谓教育性强指教师良心的榜样作用和判断教育良心的最终标准是看良心是否真正符合教育事业的要求。
检验教师良心的最终标准当然只能看良心之外所做的判断是否有利于对学生的教育。
二、教育良心的意义
1.良心对教育工作质量的促进作用。
教师的职业良心对教育行为的调空作用表现在教育过程的全部环节中。
在教育工作开始之前,教师的良心会行使对准备采取的教育行为的“预审权”。
教师的良心会问教师自己“:这样的行为合适吗?”“这样的行为有益于学生吗?”“他会受到伤害吗?”等等。
在实际教育过程中,教师的良心则会努力行使“监察权”,它会提问“:预期的行为有应有的效果吗?”如果没有,良心会引导教师采取措施上的调整。
教育活动结束,良心会行使“鉴定权”。
教育良心对特定教育性或褒或贬,教师也就或者自豪,或者忏悔。
教育良心因此就成为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水平提高的最好的导师或学校。
2.教育良心对于职业生活的精神意义。
教师的职业良心实际上意味着一种自我评价机制的存在。
在实际生活中教师常常会遇到社会、学校、同事甚至学生的不公正的对待,会
面临许多矛盾。
教师的职业良心一方面抚慰自己,对自己职业生活作出公正的评判;另一方面则要求教师即使是遇到较大的委屈时依然能够按照职业良心的指示行事,做到所谓的“事业为重”。
所以教师的职业良心是教师精神人格的保护神,是教师鞠躬尽瘁,积极耕耘的重要精神支柱之一。
三、教育良心的形成与修养
1.社会状况对良心形成的作用。
一个正义较多、道德水平较高的社会,会自然对每一位社会成员的职业道德提供涵养上的环境和舆论上的保证,从而有利于职业良心的形成。
一个对教师在精神和物质方面都给予恰当的尊重,一个人人恪尽职守的社会氛围,显然也是有利于教师形成较高水平的职业良心。
2.教师的同济群体对个体教育良心的形成作用更为直接。
实际上良心的形成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习俗的传承。
教师对教育道德关系和道德要求的认知大量是通过工作环境的潜移默化式的影响去获得的“。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如果教师同济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教育道德传统的质量较低,当然不利于教师的职业良心的形成与提高。
3.教育对象以舆论的形式对教师良心形成的影响。
由于教育活动的特殊性,教师劳动的价值必须在教育对象上才能获得。
学生的尊敬、赞扬或蔑视、批评对教师的道德行为会起非常大的制约作用。
这种制约最终会影响教师职业良心的
形成。
一个善于修养的教师肯定会以“学生”为鉴。
4.教师自我修养对教育良心形成的作用。
首先,要慎独,这是一种比较高级的道德修养方法。
又是师德修养的一种极高境界,是教师良心的保证。
慎独指的是在独自活动,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并且难以被别人发现的情况下,依然能坚持自己的道德观念,自觉按照一定的道德准则去行动,不做任何坏事。
教师工作的特点,决定了教师拥有独立地选择工作方式的权力。
我们教师怎样对待每一天的教学劳动,以怎样的态度备课,是否公正地给学生评分等等,这许多工作往往是没有外界监督或难以监督的。
因此可以说,教师能否做到“慎独”,直接影响其工作质量和学生进步。
教师如何“慎其独”呢?一是在“隐”处着眼。
要求教师把着眼点放到自己的思想深处,去寻找最隐藏的角落里的不良思想和动机。
二是要求教师无论在何种场合,都坚持一种应有的表现,人前人后一个样。
三是在“微”处着手。
古语云“积小善而成大德”“,勿以善小而不为”。
我们进行师德修养,要从小处起步,防微杜渐,不放过自己每一点有损教师形象的言行。
其次,每日三省。
内省作为道德修养的方法源远流长。
曾子则称“:吾日三省吾身。
”内省的修养方法为我们今天所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自我批评、自我检讨和自我思想斗争。
比如,要求学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我们自己是否杜绝了随手扔粉笔头;要求学生讲究卫生,保持环境清洁,
我们自己是否做到了不乱扔果皮、纸屑?每日三省,有两种途径:一是发现自己的不足而改正。
二是对照别人,反省自我。
对别人的优点我们要去学习,发现别人的缺点,应该对照反省自己“,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样坚持下去,才能客观地认识自己,不断地完善自己。
教师良心和义务的关系浅论良心和义务在道德教育中的作用3摘要:教师的良心作为一种职业道德意识,是对职业道德的深层次的认识,是一种炽热的职业道德情感,是教师坚定的职业道德信念的综合统一。
教师良心作为一种优良的心理品质,它是平衡教师心理状态,调节和解除心理障碍的内在动因,是产生良好的心理效能的必要条件,也是教师正确对待人生,对待学生,对待教育事业的前提。
关键词:良心教师职业道德
一、良心的涵义
良心是指人们在履行对他人、对社会的义务过程中形成的道德责任的自觉认识和自我评价能力,是道德情感、观念、意志、信念在个人意识中的内在统一,是道德情感的深化,是对自己行为的深刻认识。
良心是知、情、意的统一,既以一定的认识形态存在于主体中,也以强烈的情感和坚强的意志形态存在于主体中。
教师良心,是指在教育实践中,教师对社会提出的一系列道德要求的自觉认识,是个人对学生、集体和社会自觉履
行职责的道德责任和对自己的教育行为进行道德评价的能力。
教师劳动的特殊性在于它是“树人”的,教师对教育事业的忠诚,对学生的热爱,体现在教育教学工作上,不只是靠领导检查和计算工作量能解决得了的,更多的是靠教师的良心,是在教师良心支配下,自觉自愿去做的。
同时,教师良心是教师建功立业的精神支柱,教师的教育良心能够使教师超越个人利益,忠诚并献身于人民教育事业。
教师职业良心的形成受社会生活及群体的影响,更受自身修养的制约。
对教师的职业活动有着重大的影响,往往左右着教师职业道德生活的各个方面,贯穿于职业活动的全过程,成为教师的重要精神支柱。
因此,必须重视培养教师的职业良心。
二、良心的作用
教师的良心是教师内在的呼声,也是教师的一种自我反省、自我检查和监督,是教师在精神上抵制错误道德动机,选择正确道德行为的调节器。
良心对教师职业道德的作用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在行为之前,良心是教师选择教育行为的直接依据。
教师对教育行为的选择,既要受到外部条件的影响,更要受到良心的制约。
在外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教师选择何种道德行为是由良心决定的。
良心不允许自己的行为违背自己所接受的道德要求,它对教师的教育行为动机要做出审
视,并按照其所具有的区分善恶的道德判断能
力,给教师指明“应当如何”的行动路线,并指令教师以炽热的情感、坚强的意志沿着选择的行动路线前进。
这种严肃的思考、认真的权衡和慎重的选择,使教师可以避免不道德行为的发生。
相反。
如果没有教师良心的指导作用,教师就可能受到邪恶观念的怂恿,或者发生没有理性判断的情感冲动而作出错误的行为选择,就可能会发生不道德行为。
2、在行为之中,良心对教育行为起着监督作用。
教师工作是一种特殊的职业劳动,在教学的过程中具有较强的独立性,灵活性,从教师劳动的时空看,具有很大的自由度。
教师可花几小时备一节课,甚至更多的时间,也可以花5分钟,10分钟草率了事。
教师可利用业余时间备课,改作业,进行个别辅导,做学生的思想工作,开展课堂教学活动,也可在上班时间闲聊,自由外出。
站在讲台上,可以尽心尽力倾其所有传授知识,也可以随意敷衍,有所保留。
此时良心就能对教师的行为起着监督作用,及时清除内心的杂念,避免教师在教学中重教书轻育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不关心,导致学生人格方面出现问题,发生心灵扭曲的现象。
杜绝有的老师工作责任心不强,对自己的本职工作,精力投入不足,抱着上一天班领一天工资的态度,过分看重个人价值和个人利益。
在别人没有干预或无法干预的领域,良心是使自己内心
世界去服从道德准则的自我法庭。
在实践中符合教师道德的要求就给予支持和激励,对不符合道德要求的情感、欲念或冲动,予以抑制和克服。
闻一多为师一生清白,在反动势力面前拍案而起,大义凛然,表现出了“威武不能屈”的英雄气概;朱自清一身正气,宁可饿死,也不吃外国侵略者的“嗟来之食”,显示了“贫贱不能移”的铮铮铁骨;陶行知鞠躬尽瘁,损己利人,毕生从事劳苦大众教育,以坚强无比的“大丈夫精神”成为“万世师表”。
他们的道德行为都是教育良心的凸现。
3、在行为之后,良心对教育行为后果有评价作用。
如果说教师人格在教育实践中会变得高尚,那么是教师良心在将教师人格引向高尚。
每一教育行为之后的良心的评判都会使人受到深刻的启迪、教育乃至震撼。
当教育行为合乎教师道德要求并在教育实践中产生良好的效果时,良心会予以自我的道德肯定,心理上产生自我满足和快慰;相反,良心会予以道德上的自我谴责,心理上会产生悔恨、惭愧和内疚。
这就会形成一种力量,促使教师自觉地纠正自己的错误,改变自己的行为。
比如,当教师把成年人的世界观、思想感情和行为标准强加在学生身上,一厢情愿地强制灌输,造成学生个性、自信心和自我意识丧失,热情和智慧被抑制,使学生不是进步而是倒退,教师就会受到良心的谴责,而从尊者的地位上走下来,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学生,创造条件使
学生发展。
郭沫若曾经说过:一个社会最可怕的莫过于正义的沦亡,一个人最可悲的莫过于良心的泯灭。
良心是教师道德规范自律性的最高体现,是教师内心的道德法庭,它对调节教师的行为始终具有很大作用。
总之,良心是道德内化、道德规范自律性的最高体现,它是教师对一定道德关系的自觉意识,是在教育实践中经过学习和自己自觉的道德选择、深刻体验逐渐形成的。
教师良心在教师选择、监督和评价个人行为中具有重大作用,是教师思想和情操的重要精神支柱。
(邹永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