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高温费标准摘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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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高温费标准(摘要)一览表

注:1、如无特殊标注,各地参照其所属省的规定执行。

2、《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深府(2005)138号)已被关于废止《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2009]120号)废止。

深圳市高温费有关规定参照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186号)和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粤劳社[2007]10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020高温津贴防暑降温费标准规定

2020高温津贴防暑降温费标准规定 2017高温津贴发放规定:发放标准、发放时间、发放条件与发 放申请 广东、重庆、福建发放时间最长为5个月,江苏率先调至200元每月。江苏今年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有所调整:从事室外作业和高 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170元调至200元,全年按4个月计发; 日前,14个省份公布了高温津贴标准,共分按月补贴和按高温 工作日补贴两种方式。执行月补的8个省份可以按照金额分为四档,江苏、浙江和湖南最高,补贴为170元。广东排第二,室外作业和 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北京、山东、江西这三个省份名列 第三档,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津贴都是不低于120元。天津的防暑 降温费每月83.8元,是8个省份中最低的。在执行日补的省份中, 重庆的金额最高,40℃以上高温工作人员每月最多可领20元/天的 津贴。陕西高温作业工人每天的津贴仅为2元,党政机关和企事业 单位的干部更少,为1元/日。统计显示,广东、重庆和福建发放津 贴的时间最长,为5个月。北京、江西等5省份发高温津贴的时间 为3个月,完全按照夏季时间进行补助。 专家表示,全国没有统一的高温津贴标准,各省份基本上是根据各地的自身情况来制定高温津贴标准的,经济发达的省份可能补助 就稍微高点。国家应严格查处高温违规施工和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 行为。 粤闽渝三地发放时间最长 统计显示,广东、重庆和福建发放津贴的时间最长,为5个月。上海、浙江和山东的发放时间为4个月。北京、江西等5省份发高 温津贴的时间为3个月,完全按照夏季时间进行补助。 专家解析

专家表示,全国没有统一的高温津贴标准,各省份基本上是根据各地的自身情况来制定高温津贴标准的,经济发达的省份可能补助就稍微高点。 国家应严格查处高温违规施工和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行为。 津贴月补省份 江苏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7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发放时间:6月-9月共4个月。 浙江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7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3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10元发放时间:6月-9月共4个月。 湖南高温作业工人每月170元发放时间:7月-9月共3个月。 广东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发放时间:6月-10月共5个月。 北京室外工作者每月不低于120元,室内工作者每月不低于90元发放时间:6月至8月共3个月。 山东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发放时间:6月-9月共4个月。 江西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补贴12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80元发放时间:7月-9月共3个月。 天津每人每月83.8元发放时间:6月-9月共4个月。 津贴日补省份 重庆日最高气温37℃-40℃的天气,每人每天按5元至10元标准发放,40℃以上每人每天10元至20元发放时间:5月-9月共5个月。 上海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

2017年全国各地高温补贴标准发放标准

广东 广东发放时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陕西 陕西每天10元。 北京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海南 海南发放时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河南 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湖北 湖北发放时间:6、7、8、9月; 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福建 福建发放时间:5-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8—10元标准发放。 青岛 青岛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四川 四川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山东 山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浙江

浙江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江西 江西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 天津 天津发放时间:每年6月到9月;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重庆 重庆发放时间:每年5-9月份; 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上海 上海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标准为每月200元。 江苏 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新疆 新疆发放时间:6-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 贵州 贵州发放时间:6-9月; 发放标准: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 宁夏 宁夏发放时间:每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广西 广西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10月;

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劳动保护费等支出税法规定

步入7月,股市攀低、楼市降温、经济冷淡,唯有气温日趋攀高。近期,为了加强对高温作业劳动者的保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了新《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办法》一出台,马上引起了大家的关注与热议。其中,防暑降温费用属于“劳动保护”还是“职工福利”?防暑降温费用是否涉及个人所得税?防暑降温支出是否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何进行税前扣除等也再度成为热议话题。有人说防暑降温费用属于企业的“劳动保护费”,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人说防暑降温费用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范畴,只能在福利费限额内进行税前扣除并由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还有人说应并入职工工资总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并由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究竟企业发生的防暑降温费应计入“劳动保护支出”还是“职工福利支出”?该费用是否涉及个人所得税?企业购入用于防暑降温费的物品其进项税额究竟能否抵扣?墨子接下来一一进行分析: 一、究竟企业发生的防暑降温支出应计入“劳动保护支出”还是“职工福利支出”?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那什么是“劳动保护支出”呢?劳动保护支出是指为了保障安全生产,保护企业职工健康安全而必须配备或者提供的安全物品(包括饮料)和药品。那防暑降温支出是否属于“劳动保护支出”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五十四条规定,劳动保护支出包括防暑降温用品的支出。虽然84号文件自2008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出台后自动废止,但是关于劳动保护支出解释与范围的规定是不会变的。也就是说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用于保护高温作业职工安全的防暑降温用品(包括饮料)及药品的支出是属于“劳动保护支出”的范畴,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讲到这里有人就要问了,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款中的“职工防暑降温费”又怎么解释呢?按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职工防暑降温费支出不是应作为“职工福利费”吗?问得好,这就是把大家搞得一头雾水的“罪魁祸首”。这也是很多税务机关不分青红皂白把“防暑降温支出”一刀切,只要看到“防暑降温支出”就作为“职工福利支出”的文件依据。国税函[2009]3号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到目前为止唯一明确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文件。第三条是这样规定的,《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其中第二款规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这里的“职工防暑降温费”指的是企业为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中的“职工防暑降温费”,而非企业用于保护高温作业职工安全的防暑降温费用。发放给职工的补贴与直接在企业使用的必需的费用是不同的,两者一定要分别对待。 综上所述,“职工防暑降温支出”要一分为二。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用于保护高温作业职工安全的防暑降温用品(包括饮料)及药品是属于“劳动保护支出”的范畴,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企业以“防暑降温”名义而发放的各种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应属于“职工福利支出”在规定的限额内税前扣除。 二、企业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发放给高温作业者的高温津贴应属于“工资薪金”还是“职工福利”?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此“高温津贴”是否属于国税函[2009]3号规定的“补贴”?墨子个人认为,企业发放给高温作业职工的高温津贴那是对高温作业人员特殊工种的一种工资津贴,不属于“福利”的范围。如果哪位税务官员要把这个都作为“福利”的话,那请先自问你们在办公室里吹着的空调、用着的电费是否已进“福利”了呢? 三、企业发生的“防暑降温费”是否涉及个人所得税?

2020年国家规定的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2020年国家规定的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 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 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 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 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 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 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 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 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 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高温补贴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的标准不一。全国其他省市的高温费大致分月补、日补两种发放标准。 按月发放的地区中,如发放高温津贴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津贴金额最高的为山西和江西,为240元每月,浙江省 为225元;最低的为山东省,为120元每人每月。 按天发放的地区中,标准最高的为天津,24元每天,最低的为 贵州,8元每人每天,与天津相差2倍。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高的多数为东部地区。与此相反,西部地区的一些省份发放高温津贴较低。 山东

山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浙江 浙江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江西 江西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 天津 天津发放时间:每年6月到9月;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广东 广东发放时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陕西 陕西每天10元。 北京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海南

2020年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2020年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2020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与规定 防暑降温费亦可称为高温津贴,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从事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高温补贴。 【防暑降温费标准】: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常见高温工作岗位包括建筑工、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 【发放范围】: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 【发放时间】: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由各省市自行制定。例如辽宁省每年6、7、8月3个月向劳动法发放防暑降温费;例如天津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为6-9月。 【法律依据】: 【温馨提示】: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由于我国各城市情况存在差异,高温补贴标准(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与发放时间并未统一,均由各省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发放标准,但高温费基本上分月

补、日补两种发放标准。 防暑降温费不能用绿豆汤凉茶等代替 防暑降温费不是福利,而是工资中的一部分。如果你所在的单位蓄意规避政策不发高温津贴,或者用绿豆汤、凉茶、冰棍等物品代替高温津贴,都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至于征收比例则归入工资总额计算。 防暑降温费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防暑降温费(下称高温津贴)。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高温季节加班可暂不将这部分津贴计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必须按照加班时间折算另行支付高温津贴。同时,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在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就业,因此其高温津贴应按小时折算支付。 此外,凡是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温中暑,都属于工伤,经认定后,应享受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支付费用。 相关问题解答

2015各地高温补贴发放标准通知

2015各地高温补贴发放标准通知 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卫计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各地区要对存在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和容易导致高温中暑的高危人群进行全面排查。用人单位要采取加大经费投入、改善作业条件、合理安排和调整作业时间、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发放高温补贴等措施,加强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通知》还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 全国已有28个省份制定了高温补贴标准。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标准不一,一些省份按月发放,另一些则按天发放。其中,按月发放的地区中,补贴金额最高的为山西和江西,为每人每月240元,其次的浙江省,为每人每月225元;最低的为山东省,为每人每月120元。按天发放的地区中,标准最高的为天津,每天24元(工作日),最低的为按天折算每天(工作日)每人6.9元的广东、湖南和深圳。 发放地区 发放金额 发放时间 北京 180元/月(室外) 120元/月(室内) 6-8月 浙江 225元/月(高温作业) 180元/月(非高温作业) 145元/月(一般工作) 6-9月 山西 240元/月 6-8月 上海

200元/月 6-9月 江苏 200元/月 6-9月 辽宁 200元/月 7-9月 福建 200元/月 5-9月 内蒙古 180元/月 -- 广东 6.9元/天,150元/月 6-10月 湖南 6.9元/天,不低于150元/月7-9月 广西 100-200元/月

6-10月 江西 240元/月(室外) 160元/月(室内) 6-9月 山东 120元/月(室外) 80元/月(非高温) 6-9月 甘肃 12元/天(高温作业)8元/天(其他工作) 6-9月 天津 全市职工日均工资12% 6-9月 湖北 12元/天 6-9月 河南 10元/天 --

2020全国高温补贴发放标准表

2020全国高温补贴发放标准表【2020全国高温补贴发放标准表】中央气象台发布高温黄色预警,预计5月18日白天,内蒙古中东部、吉林西部、辽宁西部、北京、天津、河北大部、山东北部、河南北部及新疆南疆盆地等地有35℃以上的高温天气,其中,内蒙古东部地区、河南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最高气温有37~39℃,内蒙古东部偏南局地可达40℃。20日开始,上述地区的高温天气范围将明显减小。提醒人们做好防暑降温措施。 北京 120元/月(室内高温作业) ;180元/月(室外高温作业) 6月-8月 河北 1.5元/小时(室外) 5月21日-8月31日 ;1元/小时(室内) 6月11日-8月20日 浙江 225元/月(高温作业人员) ;180元/月(非高温作业);145元/月(一般工作人员) 6月-9月 山西 240元/月 6月-8月 上海 200元/月 6月-9月 江苏 200元/月 6月-9月 辽宁 200元/月 7月-9月 福建 200元/月 5月-9月 内蒙古 180元/月 广东 150元/月 6月-10月 广西 100-200元/月 6月-10月

湖南不低于150元/月 7月-9月 江西 240元/月(室外);160元/月(室内) 6月-9月 山东 200元/月(室外);140元/月(室内) 6月-9月 甘肃 12元/天(高温、露天);8元/天(其他) 6月-9月 天津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均工资的12% 6月-9月 湖北 12元/天 6月-9月 河南 10元/天 陕西 25元/天 6月-9月 海南 10元/天 4月-10月 云南 10元/天 吉林 10元/天以上 四川 8-12元/天 新疆 10-20元/天 安徽不低于10元/天 宁夏 12元/天(高温、露天) 8元/天(其他) 6月-9月 重庆不低于5、10、15元/天 5月-10月 贵州 8元/天或168元/月 6月-9月 【夏季如何防暑】1、及时补充水分 但应少喝饮料。果汁、可乐、雪碧、汽水等饮料中,含有较多的糖精和电解质,喝多了会对胃肠产生不良刺激,影响消化和食欲。因此,夏季应多喝白开水或淡盐(糖)开水。 2、口渴后不宜狂饮 劳动和运动大量出汗后,不宜大量饮用白水,应适当补充些

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_人事政策 夏季的到来,让越来越多的人体会到了高温的可怕,尤其是对于上班族来说,高温津贴标准越来越受到关注,但大多数人对于企业高温津贴的产生和细则并不怎么了解。所以就给大家带来天津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介绍,大家不妨参考下吧。 天津市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一、天津市20xx年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 每到夏季,天津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都能领到防暑降温费。按规定,每年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时间为6、7、8、9月,共4个月。防暑降温费的月标准,是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确定。20xx 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65元,以此推算,20xx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的月标准约为158元,四个月合计约为632元,比去年增加了近40元。 二、计算方法 高温津贴以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日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元。高温津贴日标准计算示例:5265÷21.75×12%=29元(仅供参考,以政府最终公布数据为准)

【注】发放方式为按日计算、按月发放,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职工,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 三、相关规定 针对户外劳动者,天津市20xx年发布的《关于试行企业高温津贴制度的通知》明确,要求当气温超过35℃,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都应当在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基础上向劳动者按天发放高温津贴。 具体每天的发放标准为: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职工月平均工作天数21.75天,再乘以12%。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主任科员钟健表示,高温津贴与防暑降温费不同,二者不能相互代替。同时,法律规定高温津贴必须以货币的形式发放给职工。 天津市20xx年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规定,对于在高于33摄氏度环境下工作的职员,企业单位是必须给其发放高温费的,对于企业单位不发放,或者是不按照既定规定标准方法的情形,经厉害关系人举报,一经核实,企业单位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的。 天津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从5月10号开始,本市市区日平均气温已经连续5天高于22℃,达到了入夏标准。与去年入夏时间相比,提前了近一周。昨天本市最高气温达到32℃,预计本周内津城最高气温将突破36℃。高温天,对户外工

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高温补贴发放通知,一般用中国南方地区,如广州、深圳,因为南方沿海城市夏季温度高于其他地区,所以会有高温补贴的做法。以下有两篇高温补贴发放通知,一起看看。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参考下面由资料站提供的文章。 高温补贴发放通知一 关于发放2013年夏季高温津贴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办法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一)公司合同制职工及季节性临时工; (二)离退休聘用人员; (三)夏季防暑期间,因待岗、工伤、病休、学习等不在岗时间超过两个月以上者,暂不享受夏季防暑护品待遇,待上岗后按月发放,夏季防暑时间为6、7、8三个月。 二、发放标准:凡享受防暑护品的职工,每人按以下条款发放: (一)施工一线工人按每人每月240元发放;施工现场管理岗位人员按每人每月160元发放。(二)公司机关、太原基地管理人员、后勤管理人员按每人每月120元发放。 (三)各单位施工经理、施工(劳务)队长、调度、从事现场检查指导人员按施工现场管理岗位人员待遇发放。 (四)常年享受保健待遇的工种和夏季高温环境里工作的职工,可按外地施工待遇发放。 三、发放办法: (一)各单位、各施工项目部必须做好施工人员夏季防暑保护工作,防暑保护设施一定要配备齐全,务求实效。 (二)发放人员按照2013年5月31日在册人员统计,由各单位造册,一式三份,经公司质量安全部安全科审批,各单位自行发放。 (三)各项目部施工人员的防暑护品,按公司规定的办法由项目部自行审批发放;其它各分(子)公司及在基地的各单位发放时,需造册报公司质量安全部安全科审批,在外地项目部的由项目部审批发放。 (四)因国外气候与国内差异较大,国外工程项目部夏季防暑时间及护品发放可参考公司的规定,经主管经理审批后实施。 质量安全部 2013年6月24日 高温补贴发放通知二

2020高温补贴规定发放标准

2020高温补贴规定发放标准 按照国家《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在国家和广西没有明确规定之前,高温季节加班可暂不将这部分津 贴计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必须按照加班时间折算另行支付高温 津贴。 同时,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在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 就业,因此其高温津贴应按小时折算支付。 但现实中,一些建筑企业发几箱饮料就代替高温津贴了,这种做法行不行?按照规定,高温津贴是对劳动者在特殊劳动环境下付出的 额外劳动消耗所给予的额外的必要补偿,要以货币形式支付,不能 以实物来代替。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经有28个省份明确了本地区的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而其中山东、陕西等地都是在去年上调了津贴 标准。 例如,去年,山东省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的津贴从每人每月由120元涨至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涨至 140元。这也是该省自2006年以来首次上调这一标准。陕西省的高 温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10元提高到25元。 另外,河北省也在去年制定了夏季高温津贴试行标准。根据该标准,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1.5元;没 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 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1元。

从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来看,各地也因气候条件差异有所区别。如,北京、山西等北方地区的发放时间段为6到8月,而海南省的发放 时间长达7个月,为4到10月。 河北省因南北跨度长,气温差别大等原因,实行夏季高温津贴差别时长。其中,冬季取暖期标准不超过4个月(含4个月)的市、区、县(市),每年从5月21日至8月31日执行;冬季取暖期标准超过4 个月(不含4个月)的市、区、县(市),每年从6月11日至8月20 日执行。 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 况适时调整。 记者统计发现,在已经明确高温津贴标准的省份中,部分地区的标准已经多年未涨。 例如,广东目前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这一标准从2007年开始至今都未调整;河南省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 10元,这一标准也是2008年就已制定的。 而与其他省份不同,目前,天津高温津贴已经实行动态调整,日标准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12%发放。 “根据现在的物价水平,每个月一两百元的高温津贴标准还是少了些。”北京某驾校教练王师傅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王师傅说,因为属于室外高温作业,6到8月期间,他每月可以 领到200元高温津贴。虽然这一水平已经高出了北京市规定的高温 津贴标准,但是王师傅认为,相较于近年来的工资、物价上涨情况,补贴并不算高。 “高温津贴是岗位津贴,是一种劳动补偿,其调整还是应该与工资挂钩。”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郑东亮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

2019年浙江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文件

2019年浙江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文 件 夏天到了,还有在室外工作的人是很辛苦的,因此发放防暑降温费是应该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2019年浙江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文件”,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发布通知,要求企业要进一步增进对职工的关爱,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切实减轻高温工作环境下职工的劳动强度并适当增加休息时间,为职工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切实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要严格执行高温津贴发放有关规定,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

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高温津贴(即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一、调整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 月)。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二、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准 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

广东省xx年防暑降温费标准

广东省xx年防暑降温费标准 迎来6月份了,又到了要发放高温补贴的季度了,今年广东省 高温补贴的发放月份是什么时候?发放标准又如何呢?根据大家关心 的内容了xx年广东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的相关内容,赶紧一起来看 看吧。 1、高温补贴发放月份 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个月的时间。 2、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 天数折算高温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 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3、这些人可以享有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 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 4、降温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算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津贴发放由用人单位举证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明确,对于从事高温作业的 劳动者,高温津贴是对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特殊劳动消耗的补偿,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但劳动者因事假、旷工、休假等未提供劳动的,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这为用人单位特殊情况下如何发放高温津贴提供了依据。 若用人单位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非全日制用工以及 实行特殊工时的高温津贴又该如何发放?“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 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应当按其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折算发放高温津贴;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 作业的,按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省人社厅负责人介绍,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这两种特殊工时的高温作业人员,则要按月发放全额高温津贴。 据悉,用人单位按月发放高温津贴,须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 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至少二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不发高温津贴最高罚1万元 按照规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需发放高温津贴但用人单位没有发放的,劳动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相关单位将面临《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

防暑降温费发放范围

防暑降温费发放范围 篇一:防暑降温费管理规定 防暑降温费管理规定 (院政字〔2011〕5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职业健康,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陕人社发[2011] 7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院所属各单位、各部门。省外单位防暑降温费发放期限和标准应参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室外作业是指不在办公室、房间、厂房形式的露天工作。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各单位(部门)负责根据本单位(部门)员工出勤情况编制防暑降温费发放清单,并确保清单准确无误。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汇总、发放本单位防暑降温费。 第六条工会和监审部门负责监督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发放范围、期限与标准

第七条享受防暑降温费人员范围为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在岗员工。 第八条防暑降温费发放期限: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 第九条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6元。 第四章发放办法与要求 第十条发放办法 (一)对本单位(部门)在岗人员按照实际考勤结果进行统计,编制防暑降温费发放清单。 (二)每月正常工作考勤时间按22天计算。 第十一条发放时间 防暑降温费按发放期限逐月随工资发放。 第十二条各单位必须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加班,减少高温时段作业,普及防暑知识,确保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积极采取隔热、通风等技术措施。并可根据具体工作环境条件,免费提供给员工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解暑饮料和防暑降温药品等劳动保护物品。 第十四条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防暑降温费发放政策,不能用发放降温品等实物来替代防暑降温费,必须以现金的形式来发放。

2020年关于福建省高温补贴标准

2020年关于福建省高温补贴标准 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810元。 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5月到9月,共5个月。 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4、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其他相关高温 天气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如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 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 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从以前 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扩大至所有劳动者;发 放的时间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也就是说,每年6— 10月,就算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这期间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贴。而高温天气下,工作 场所温度高于33℃的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则可拿150元/月。 5、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 得额。"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 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出行躲避烈日 夏日出门记得要备好防晒用具,最好不要在10点至16点时在烈日下行走,因为这个时间段的阳光最强烈,发生中暑的可能性是平 时的10倍!如果此时必须外出,一定要做好防护工作,如打遮阳伞、戴遮阳帽、戴太阳镜,有条件的最好涂抹防晒霜;准备充足的水和饮料。此外,在炎热的夏季,防暑降温药品,如十滴水、仁丹、风油 精等一定要备在身边,以防应急之用。外出时的衣服尽量选用棉、麻、丝类的织物,应少穿化纤品类服装,以免大量出汗时不能及时 散热,引起中暑。老年人、孕妇、有慢性疾病的人,特别是有心血 管疾病的人,在高温季节要尽可能地减少外出活动。 2、别等口渴了才喝水 不要等口渴了才喝水,因为口渴已表示身体已经缺水了。最理想的是根据气温的高低,每天喝1.5至2升水。出汗较多时可适当补

2019北京防暑降温费提高发放标准

2019北京防暑降温费提高发放标准 篇一:2019年天津市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6月至9月。至于具体到月初、月中还是月末发放,该负责人表示可由各用人单位随发薪日期自行确定。“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本月领的工资条,上面应该有6月份的补贴发放记录。”据了解,企业在高温期间下发的防暑降温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也不得在工作人员因高温需停止工作降暑而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从下个月开始,天津防暑降温费即将发放,对于2019年天津防暑降温费的补贴标准有些朋友还不了解。对此,趁此机会,我们一起来了解2019年天津防暑降温费的补贴标准是怎样的。 2019天津防暑降温费的补贴标准 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6月至9月。至于具体到月初、月中还是月末发放,该负责人表示可由各用人单位随发薪日期自行确定。“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本月领的工资条,上面应该有6月份的补贴发放记录。”据了解,企业在高温期间下发的防暑降温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也不得在工作人员因高温需停止工作降暑而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2019年天津市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防暑降温费属于生产性福利待遇,试用期内、暑期在岗工作的

职工均应享有防暑降温费,暑期不在岗工作的人员不享受该待遇。 据了解,职工享受的防暑降温待遇,除防暑降温费外,还应包括一些“软条件”,即用人单位采取措施加强工作环境的通风,在工作场地安装电扇、空调等必要的防暑降温设施,为职工提供充足的饮水、饮料等。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用人单位会买一些茶叶、白糖、绿豆等充当防暑降温费。劳动法规定,防暑降温费必须以现金支付给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做不到,劳动者可以去监察部门投诉。 职工物理性中暑可享工伤待遇 据了解,国家法定的十大类115种职业病都已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在气温超过35℃的天气条件下,职工一旦被职业病防治部门鉴定为物理性中暑,可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待遇。 如中暑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伙食补助、病假工资等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未参加工伤保险,上述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在聘才小编的介绍下,大家对2019年天津防暑降温费的补贴标准应该都了解了,身边的朋友需要的话可以互相告知。 高温补贴只向高温期间在岗工作的劳动者发放,2019年天津防暑降温费标准是怎样的呢?对天津的朋友来说,2019年天津防暑降温费标准是值得关注的。下面,聘才小编为大家解答。 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6月至9月。至于具体到月初、月中还是月末发放,该负责人表示可由各用人单位随发薪日期自行确定。“大

2019年全国各地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2019年全国各地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一、深圳高温补贴发几个月,总共多少钱 高温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目前,各地都在调整高温津贴的标准,北京的高温津贴7月7日宣布要翻倍。 在2009年,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曾规定,从6月至10月期间,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可获得150元补贴,而非高温工作人员的补贴为100元,高温补贴移动发放5个月。 对于高温作业的职工,高温津贴属于职工工资范畴,用人单位应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在每年6月-10月发放,高温津贴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 二、27地高温津贴标准 地区发放金额(元/月)时间 北京180(室外)120(室内)6-8月 浙江225(高温作业) 180(非高温作业) 145(一般工作)6-9月 山西2406-8月

上海2006-9月 江苏2006-9月 辽宁2007-9月 福建2005-9月 内蒙古180 广东1506-10月 湖南不低于1507-9月 广西100-2006-10月 江西240(室外)160(室内)6-9月 山东120(室外)80(非高温)6-9月 甘肃12元/天(高温作业) 8元/天(其他工作)6-9月 天津全市职工日均工资12%6-9月湖北12元/天6-9月 河南10元/天 陕西10元/天6-9月 海南10元/天4-10月 云南10元/天

2020年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2020年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2017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与规定 防暑降温费亦可称为高温津贴,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从事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高温补贴。 【防暑降温费标准】: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常见高温工作岗位包括建筑工、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 【发放范围】: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 【发放时间】: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由各省市自行制定。例如辽宁省每年6、7、8月3个月向劳动法发放防暑降温费;例如天津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为6-9月。 【温馨提示】: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由于我国各城市情况存在差异,高温补贴标准(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与发放时间并未统一,均由各省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发放标准,但高温费基本上分月补、日补两种发放标准。 防暑降温费不能用绿豆汤凉茶等代替 防暑降温费不是福利,而是工资中的一部分。如果你所在的单位蓄意规避政策不发高温津贴,或者用绿豆汤、凉茶、冰棍等物品代替高温津贴,都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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