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节能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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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建筑工程节能设计自审管理办法
(2010年)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节能设计管理,贯彻落实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立建筑节能设计质量自审责任制的通知》(渝建[2010]160号)的精神,根据历年来院节能自审小组运行情况,特修订《院建筑工程节能自审小组管理职责与工作程序》(试行)为《建筑工程节能设计自审管理办法》,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节能设计自审小组管理,提高我院建筑工程节能设计质量。
第二条建筑工程节能设计自审小组(以下简称节能自审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2~3人,终审组成员5名,初审组成员40~60名,分别由建筑、给排水、电气和暖通专业人员组成,节能自审小组的人员构成可根据院人力资源、生产组织形式的变化进行调整。
第三条节能自审小组职责
一、负责对出院的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二、负责组织节能法规、标准的培训、学习和对外交流,并根据审查情况组织学习,及时将信息传递给专业设计人员,促进设计水平的提高。
三、节能自审小组组长全面负责节能小组管理工作;节能自审小组副组长负责节能设计技术管理工作,组织院建筑工程节能设计审查
会;节能自审小组成员参加节能设计审查会议和签审节能设计文件,并按要求填写《设计评审表》(附件一)和《节能设计自审小组审核意见书》(附件二)、《节能设计自审小组初审意见书》(附件三)。对违犯节能技术标准条文,尤其是违犯强制性条文,各专业节能自审小组成员不得同意该专业节能设计。
四、对于设计中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现行强制性节能技术标准规定的,节能自审小组和有关设计部门应提请建设单位组织专题技术论证,报有关部门批准审定。
五、履行院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节能设计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四条节能自审小组审查方式和审查范围
一、根据项目情况和设计阶段不同,分别采取会议形式集中审查或签审的方式进行审查。
1、一般情况下,初步设计阶段的节能审查和设计评审可合并进行。
2、按《民用建筑工程设计评审管理办法》规定的属院审的项目,其初步设计阶段的节能设计由终审组成员审查;属所审的项目,其初步设计阶段的建筑专业节能设计由终审组成员审查,其余专业的节能设计由初审组成员审查后报终审组成员确认;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节能设计由初审组成员审查。
3、若终审组成员不在院,由节能自审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指定审查人员进行终审工作。
二、采用会议形式集中审查范围
以下范围的初步设计
A、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B、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C、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D、建筑总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
E、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F、节能自审小组认为需要会议审查的项目;
G、设计部门提出申请会议审查的项目。
三、采用分专业签审范围
1、施工图设计。
2、不需要进行会议审查项目的初步设计。
第五条审查程序
一、会议形式集中审查的程序
1、采用会议的形式进行集中审查的项目,由总工程师室组织,节能自审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节能自审小组的成员、项目负责人、设计部门领导、专业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
2、为了确保设计审查质量,设计部门应提前2天将有关设计文件(包设计图纸、设计说明、计算书、节能模型等)及设计验证单送给总工程师室,由总工程师室将资料分发给审查会议的主持人及参加审查的主要人员。
3、会议由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设计情况,必要时,其他各专业设计人员进行补充介绍。然后由各专业的审查人员发表意见,经充分讨论后,最后由主持人做出总结。
4、应做好审查记录。参加审查的人员应将本专业的审查意见记录在《设计评审表》中。设计部门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交相应的审查人员确认设计满足要求后,审查人员在《节能设计自审小组审查意见书》上进行签署,最后由节能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签署批准。
二、分专业签审的程序
1、按《民用建筑工程设计评审管理办法》规定,属院审的初设项目,其节能设计由终审组成员签审。设计部门应提前2天将有关设计文件(包设计图纸、设计说明、计算书、节能模型等)及设计验证单送给总工程师室,由总工程师室将资料分发给节能终审小组成员审查。审查人员将意见记录在《设计评审表》中,由设计部门进行修改完善
交审查人员确认设计满足要求后,审查人员在《节能设计自审小组审核意见书》上进行签署,最后由节能自审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签署批准。
2、按《民用建筑工程设计评审管理办法》规定,属所审的初步设计项目,其节能设计审查由初审组成员签审后终审组人员确认,初组成员应严格审查,对不满足节能相关规定的设计文件不得放行,终审组成员应认真查看初审意见,确认无误后签署审。设计部门应提前2天将有关设计文件(包设计图纸、设计说明、计算书、节能模型等)及设计验证单送给初审小组成员审查,审查人员将意见记录在《设计评审表》中,由设计部门进行修改完善交审查人员确认设计满足要求后,审查人员在《节能设计自审小组初审意见书》(附件三)上进行签署。设计部门应提前1天将设计文件、《设计评审表》、《节能设计自审小组初审意见书》送给总工程师室,由总工程师室将资料分发给节能终审小组成员确认,并在《节能设计自审小组审核意见书》上进行签署,最后由节能自审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签署批准。
3、施工图设计阶段的项目,其节能设计审查由初审组成员签审。设计部门应提前2天将有关设计文件(包设计图纸、设计说明、计算书、节能模型等)及设计验证单送给初审小组成员审查,审查人员将意见记录在《设计评审表》中,由设计部门进行修改完善交审查人员确认设计满足要求后,审查人员在《节能设计自审小组审核意见书》上进行签署,最后由节能自审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签署批准。
第六条审查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