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收入业务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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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一般收入业务的核算
【教材版本】
葛家澍,耿金岭.企业财务会计,第三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耿金岭,李春友.企业财务会计教学参考书,第三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耿金岭,赵芦华.企业财务会计习题集,第三版.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教学目标】
知识教学目标:通过本节学习,要求学生能说出收入的范围和分类,了解收入的概念和特征,并能独立完成一般销售业务、销售折扣、折让和销售退回等业务的会计处理。
能力教学目标:让学生学会区分收入与利得,界定和概括收入的范围、正确确定收入的入账价值,根据收入的确认条件和计量方法,对不同类型收入的基本业务进行正确的核算。
【教学重难点】
重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销售折扣、折让和销售退回的核算。
难点:销售折扣、折让和销售退回。
【教学媒体】
《企业财务会计多媒体课件》和中教学资源。
【教学方法】
比较、归纳、案例教学法。
【教学过程】
一、导入
前面我们已经学习会计六要素里面的前三种,今天开始,我们就要学习第四种会计要素:收入。请同学们想想,在日常生活中,你认为哪些构成了收入?
(根据学生的回答,教师引出新课内容)
二、讲授新课:
(一)收入的概念与特征
1.收入的含义
师: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劳务收入、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租金收入、股利收入等,但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正确地理解收入的概念是做好收入核算的重要前提,在理解收入概念时,要理解以下几点:
(1)日常活动的含义,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而从事的所有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如制造业销售商品,商品流通企业销售商品、出租固定资产,商业银行提供贷款服务、广告商提供广告策划等。
(2)经济利益的含义:经济利益,是指现金或最终能转化为现金的非现金资产。
(1)企业处置固定资产的收益、无形资产的收益以外因其他企业违约收取罚款等,这些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属于企业的利得而不是收入。
收入与利得的区别在于产生收益的业务性质,收入产生于企业的日常活动,比如主营业务、兼营业务等,利得产生于企业的非日常活动,比如处置固定资产、捐赠等。
(2)收入不包括为客户或第三方代收的款项,如企业代国家收取增值税,旅行社代客户购买门票、飞机票等收取的票款等,不能作为企业的。
(二)收入的分类与范围
1.按其形成来源分类
商品销售收入:为销售而生产或购进的物品,包装物、原材料等,用于捐赠、投资或自用的商品不属于商品销售范围,应按成本结转。
提供劳务收入:如加工、修理、安装、运输、咨询等,根据完成劳务的时间不同,则需按不同情况对各种劳务收入进行可靠确认和计量。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即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金融企业)和使用费收入(如使用无形资产)。
2.按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
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业务所取得的收入,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企业,其主营业务收入也有所不同,如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是销售库存商品,提供工业性劳务的收入,商品流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是自购自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交通运输行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是运输费、装卸费等。
其他业务收入:由于非主营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如工业企业转让材料、提供非工业性劳务收入,商品企业转让材料、代购代销、出租包装物、固定资产的租金收入等。
(以上内容由老师与学生一起归纳总结)
(二)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1.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师:是否企业一旦销售商品,就应该确认为收入呢?
(根据学生的回答,老师给出例子让学生判断)
案例:正保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商品销售价格除特别注明外均不含增值税额,2007年12月份发生的业务如下:
(1)12月1日,对A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200万元,增值税额为34万元。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A公司,A公司已承诺付款。为及时收回货款,给予A公司的现金折扣条件如下: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因素)。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160万元。12月19日,收到A公司支付的、扣除所享受现金折扣金额后的款项,并存入银行。
(2)12月2日,收到B公司来函,要求对当年11月10日所购商品在价格上给予10%的折让(正保公司在该批商品售出时确认销售收入500万元,未收款)。经查核,该批商品外观存在质量问题。由公司同意了B公司提出的折让要求。当日,收到B公司交来的税务机关开具的索取折让证明单,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月5日,向K公司销售材料一批,价格为20万元,该材料发出成本为16万元。当日收取面值为23.4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
(4)12月8日,与W公司签订一项购销合同,合同规定,正保公司为W公司建造安装两台电梯,合同价款为600万元。按合同规定,W公司在正保公司交付商品前预付价款的30%,其余价款将在正保公司将商品运抵W公司并安装检验合格后才予以支付。正保公司于12月18日将完成的商品运抵W公司,至于12月31日估计将完成电梯安装任务的50%。该电梯的实际成本为380万元,预计安装费用为10万元。
(5)12月10日,正保公司售给H公司商品一批,销售价款为300万元,正保公司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提货单交与H公司,H公司已开出商业承兑汇票一张,期限为三个月。由于H公司没有场地放置该批商品,经协商,待2008年1月31日再予提货。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200万元。
(6)12月31日,与G公司签订一件特制商品的合同。该合同规定,商品总价款为6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自合同签订日起2个月内交货。合同签订日,收到G公司预付的款项40万元,并存入银行。商品制造工作尚未开始。
(7)12月31日,收到A公司退回的当月1日所购商品的20%。经查核,该批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正保公司同意了A公司的退货要求。当日,收到A公司交来的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证明单,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支付退货款项。
(师问:以上7个案例,是否都应被视为企业的收入,为什么?)
根据学生回答,老师给出确认收入的四个条件:
(1)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
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如同时符合以下5个条件,即确认为收入:
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风险主要指商品由于贬值、损坏、报废等造成的损失;如果一项商品发生的任何损失均不需要本企业承担,带来的经济利益也不归本企业所有,则意味着该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移出该企业。
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收入能否可靠地计量,是确认收入的基本前提,收入不能可靠地计量,则无法确认收入。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售价通常已经确定,但销售过程中由于某种不确定因素,也有可能出现售价变动的情况,则新的售价未确定前不应确认收入。
④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⑤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根据收入和费用配比原则,与同一项销售有关的收入和成本应在同一会计期间予以确认。因此,成本不能可靠计量,相关的收入也不能确认,即使其他条件均已满足,也不能确认收入。
企业销售商品应同时满足上述4个条件,才能确认收入。任何一个条件没有满足,即使收到货款,也不能确认收入。
师:上面7个案例中,1、2、3、5、7题符合收入确认的四个条件,所以应确认为收入,在例4中,虽然正保公司已交付该电梯,且W公司已付款30%,但是仍没有满足收入的确认条件(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如将其确认为企业的销售收入则是不对的。在例5中,虽然H公司没有提货,但是正保公司的发票已开出,且H公司已付款,满足了收入的确认条件,则确认为收入。我们不能仅仅因为没有提货不确认收入。在例6中,虽然相关利益很可能(大于50%)流入企业,但是商品制造工作尚未开始,其成本不能够可靠的计量,根据收入和费用配比的原则也不能确认收入。
(2)商品销售收入的计量
商品销售收入的计量,即入账金额的确定,应根据企业与购货单位的合同或协议金额;无合同或协议的,应根据购销双方都同意或都能接受的价格。
2.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与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