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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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为切实推进政务服务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投资环境,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体系,市政务服务中心不断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努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打造平台筑基础。

坚持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作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名片和窗口,按照“能进则进、应进尽进、便民快捷”的原则,强力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抓好了“三个集中进厅”:一是审批项目集中进厅。

将具备集中办理条件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政务中心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由XXX 项增加到XXX 项。

二是审批部门集中进厅。

将有行政审批权限的审批部门统一向政务服务大厅集中,进驻部门单位由X X 家增加到X X 家。

三是便民服务集中进厅。

将婚姻登记、户籍管理、房产变更以及民政、卫生、社会保障、林业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X X 项非行政审批项目一并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清理事项提效能。

按照中央“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总要求,切实减政放
权。

一是精简审批事项数量。

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每年精简XX%左右的审批事项。

由政务中心牵头,法制、编办、监察等单位组成清理小组,对多部门或环节重复交叉、增加行政成本的事项,坚决取消;对能由一个部门完成、却由两个以上部门实施的环节,调整合并。

二是严格把关重点环节。

围绕慎重清理、确保发展,对食品药品安全、环保、国土等涉及经济发展和民生的重点领域审批项目一律保留,并从严把关,变事前审批为事后监督,将监管重心由“限制审批”向“监督检查”转移。

三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针对以往清理审批事项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对清理的结果重新编制《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同时按照“用进废退”的原则,由政务中心每年对凡属备案的事项进行清理,实行一年一审的动态管理。

优化流程促高效。

着眼X X 发展当前最急需突破的瓶颈,找准“穴位”,着力创新行政审批方式,优化办事流程,下放审批权限等措施,提高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效率。

一是畅通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对市政府明确的重点工程和审定的其他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统一受理、项目代办、快速转办、并联审批、办结告知”的一条龙服务,力求做到重点项目审批程序简、时间短、服务优、效率高,实现了重点项目审批时限缩短X/X
以上。

二是加大经开区的行政审批权限。

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的要求,除环保、规划、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相关行政审批权外,其他在经开区规划范围内,由市人民政府相关工作部门行使的X X 项行政审批事项一律授权经开区,对有意愿进入园区投资的企业,直接由经开区组织联合审批,集中办理与企业与项目落地的相关手续,实现了项目立项、审批、登记等环节的无缝对接。

三是实行乡镇办重点项目行政审批全程代办。

明确各乡镇办的企业办主任(招商专干)为辖区的重点项目审批代办人,全程代理投资额在XX 万元以上项目的行政审批,为企业提供及时、高效、优质的无偿代办服务。

规范操作保公平。

坚持以公开促公平、统一促公正、规矩促规范,确保权力阳光透明运行。

一是公开审批事项。

采取在政务大厅悬挂《政务服务指南》公示牌、在各服务窗口标注办事流程图以及在政府网站发布相关信息等方式,将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和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向社会公示,保障了群众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办理事项。

二是固化审批收费。

将进驻政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所涉收费标准一律电子固化,推行一表制收费,自动锁定收费项目和金额,不符合标准的禁止录入和进入下一程序,最大限度减少了收费单位的自由裁量权,确保各种收费依法依规、公开
公平、应收尽收。

三是规范审批过程。

先后出台《政务服务中心税费征收管理办法》、《行政审批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文件,实行行政审批全程电子监察。

特别是对审批收费进行重点监管,将审批、收费、开票三个环节细分到X 个窗口办理,实行审批单位开单、财政税务开票、银行收款,实现了票款同步、即时划转。

二、存在的问题
乡镇办的授权未到位。

城管、国土的相关权力未下放到乡镇,乡镇无法制止违章建筑等事件。

建议相关部门权力下放到乡镇办,让基层有权办事;
有的部门单位行政审批程序复杂,特别是行政审批前置条件过多、过滥、过杂。

过多,是指前置审批条件多;过滥,是指存在钻空子、搭车设置、打擦边球现象;过杂,是指手续办理复杂。

这些前置审批条件问题,既有上级文件精神、法律法规条款框框的成因,也有人为因素的存在,还是存在一定程度的权力欲和利益欲。

建议相关权力部门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服务;
中介机构借助权力寻租。

某些中介机构,为了获取更加丰厚的利益,打着政府权利的旗号,名正言顺地设置中介障碍。

本名为中介服务,实则为一道难跨的门槛。

建议上级机关要对各中介机构的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实行动态管理,该
保留的保留,该取消的取消,真正落实到“服务”二字上来。

三、下步工作措施
坚持抓好政务服务大厅“两集中、两到位”工作,严格实行“一条龙服务,一门制受理”;不断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工作,倾力打造网上审批、在线办理、电子监察、投诉受理综合服务平台;
坚持督查好乡镇办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点运行状况,不断强化便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点整体功能,使其真正发挥“便民”和“服务”的实际意义;
建立行政审批事项清理长效机制,组建专门班子,常清常管。

行政审批要严禁在法律法规、上级文件上钻空子,打擦边球,监督机制要落到实处。

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提高主动服务效率。

常到乡镇办和企业进行走访和调研,及时掌握业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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