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企业裁员标准

如何确定企业裁员标准
如何确定企业裁员标准

如何确定企业裁员标准?

任睿博:人力资源讲师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品牌课程:人力资源管理师系列

在诸多裁员实践中,如何确定合理的裁员标准并且开诚布公地与员工沟通对于最大限度的减小裁员的负面影响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辨别偏差

目前,除非是战略性业务转型造成的整个业务团队裁减等情况,多数公司在确定裁员名单时的关注点是找出那些公司不想保留、希望裁减的员工。因此,这项工作变成了要求各级经理寻找“最差员工”的苦差,不敢妄下判断的经理只能依靠已有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强行排序,而没有考核历史数据的经理在无奈之下甚至会组织所有人背靠背打分来确定。后者显然有失合理,但前者也有可能出现较大偏差,主要原因有二:

其一:绩效考核结果本身可能不尽合理

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裁员的唯一标准,则对绩效考核结果的公平、合理和有效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大部分国内公司在绩效管理和考核方面目前仍然处于摸索和改进的阶段,很难拿出令人信服的历史数据。

退一步说,即便是在绩效管理方面卓有成效的公司,由于绩效管理体系和裁员的出发点和目的不同,前者的结果并不必然可以被后者所用。前者是战略执行情况的跟踪管理工具,它应该是设定合理目标、确定行动计划、跟踪执行情况、定期回顾调整以确保总体目标实现、最后根据员工业绩目标的实现情况给予相应认可(即考核评估结果)的动态机制。考核只是最后将员工业绩表现量化的一小部分。在绩效管理体系设计中,如果过分考虑要将员工按照表现排序并进行“优胜劣汰”,则容易在关键业绩指标选择环节偏离了正确方向(例如:过于强求指标的可量化性、横向/纵向可比性等,而忽略了与公司战略密切相关但相对不好衡

量的指标),在目标值设定这个很难做到绝对公平的环节更是成为了“讨价还价”的战场,而经理和员工对这套体系的误解可能会使他们对整个绩效管理体系产生抵触情绪,不仅没有办法得到合理的评估结果,而且可能使整套体系完全失效甚至对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产生负面效果。对于公司来说,通过绩效管理体系确保战略的执行要比得出员工排序要重要的多,因此,在绩效管理方面做得好的公司,通常更看重的是绩效沟通和改进的过程,而不是结果,因此其结果的可用性也相对降低。

其二:绩效考核结果不能全面反映员工价值

公司是否聘用一名员工归根到底是根据该名员工可为公司带来的价值决定的,裁减一名员工也是因为他给公司带来的价值预期相对较小。但是员工以前年度的业绩表现与他未来对公司贡献的大小之间不能划上等号。也就是说,某员工上年度业绩表现好,并不一定说明他的能力好,更不意味着他可以适应未来的公司战略和文化并能对之产生贡献。

换角度思考

那么怎样才能确定相对全面且合理的裁员标准呢?我们不妨换一个角度来看。对公司来说,做出裁减或留用的决定是为了更好地发挥人力资源的最大效用,包括发挥员工个人的最大价值和整个人员队伍的整合效应。因此,我们可以把关注点从原来的“要裁掉什么人”转移到“未来需要什么样的人才队伍”上来,确定什么样的人员是我们要保留的,具体可以从三个角度来判断:业绩、能力和人员差异性。

角度一:员工以往的业绩表现

虽然上文提到了员工的业绩表现作为裁员的唯一标准有不妥之处,但考核结果仍然不失为考量员工的一个重要角度,特别是在系统化地开展绩效考核工作的公司。在运用以往的绩效考核结果来判断该员工未来可能的绩效表现时,需要重点关注两点:

(1)绩效表现的稳定性。那些时高时低的考核分值很可能是受了偶然因素的较大影响,或者说明该员工的工作状态不够稳定。因此,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尽量参考多年或多期的绩效评估结果。

(2)对绩效目标和行动方案的执行力度。除非是统一的绩效目标,否则无论在设计绩效管理体系时如何科学和严谨,都难以避免不同部门和岗位之间目标实现难易程度的差异,因此不能单纯根据考核分值去识别真正高绩效的员工。高绩效员工的显著特点是能够根据确定的业绩目标提出合理的行动方案,严格执行和上级充分沟通的方案,并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行动方案调整的必要性,如果需要调整,则与上级开展新一轮计划、执行、审查的循环。因此,经理在评估下级员工是否高绩效员工,更应该关注他/她对计划的执行力度和及时纠正偏差的反应速度,具体可以从考核期间的定期绩效面谈纪录中获得相关信息。换句话说,就是更加注重员工在过程中的动态表现,而非作为最终结果的数字。

角度二:员工能力和未来业务需求的匹配

在人力资本对于竞争越来越重要的市场环境下,建立一支与业务发展所需能力相匹配的人才队伍显得尤为重要。简言之,就是根据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确定对人才队伍的总体能力需求(对公司最重要的能力是什么,例如:学习和创新能力,或者是客户关系建立和维护能力等,取决于不同的公司战略定位)和各岗位系列的具体能力要求(例如:对工程项目经理岗位所要求的项目管理能力等),然后识别具备或者接近具备这样能力的人员,放在合适的位置上,并进行持续的培训和发展。如果用在裁员工作中,则见下图:

根据能力鉴别符合未来岗位需求的人员需要有良好的能力管理基础和较为充裕的准备时间,更加适合于主动推行流程优化或业务逐步转型而使岗位和人员结构性调整成为必须的公司。这类公司对于因结构性调整而导致的裁员有着更充裕的准备时间和管理更细致化的需求,同时也提供了更好的管理变革契机。而对于那些迫于经济和市场压力而进行裁员的公司,多数并没有很长的准备时间可以斟酌考虑,强调的是“快刀斩乱麻”。因此,只有已经建立了能力素质模型进行了日常管理的公司才能较好地从能力角度对员工进行裁减或保留的判断。

角度三:保持未来人员队伍的差异化

人力资源效用最大化最终讲究的是员工队伍整体创造的效益,因此在制定裁员名单时应该适当关注保留下来的员工队伍是否还有足够的多样化来保证整体队伍的活跃和高效。一般来说,除了大多数企业通常关注的员工背景、年龄、知识结构等方面以外,还可以从以下两

10大管理创新以及案例分析

10大管理创新以及案例分析 营销方式越来越简捷,组织结构越来越富有柔性,经营管理的信息化程度日益提高,企业越来越注重发挥各种资源整合的力量。而引领这一系列变化的,正是管理创新! 从设计创造价值、供应链整合,到对产品、设计、研发、IT等进行外包而获利,以及并购管理方式等进行的创新,简言之,管理创新就是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客观要求和科技发展的条件,对传统的企业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进行改革、改进和改造。通过管理创新,培育和实施先进的企业文化和经营方式,使各种生产要素有机结合,资源得到优化配置,生产效率不断提高,从而保证企业产品的质量和企业的竞争能力。 管理创新,已经成为中国CEO们普遍关心的问题!这里选出的10项,只是中国企业近年来实施管理创新实践的代表。 或许昨天,中国企业曾因某些方面缺乏创新而交过学费;而今天,中国企业也因方方面面的管理创新而飞速发展,闪耀世界! No.1设计创造价值 影响力指数:★★★★★ 关注率:★★★★☆ 通过更好的设计,可以使产品获得更高的价值。这一点,早已被国外的诸多大型企业所认识和应用。譬如韩国三星,他们认为,杰出的外观是增强产品亲和力的有效途径,对这方面的孜孜以求,使其确立了现代工业设计杰出代表的地位。 典型案例:家居企业博洛尼认为,橱柜行业也跟时装、汽车等时尚产品一样,有自己独特的风向标,意大利的设计无疑是前沿潮流的代表。他们从意大利高薪聘请了首席设计师,让博洛尼展示出纯正的意大利风格。披上了意大利时尚设计的外衣,博洛尼的品牌效应凸显,迅速坐上国内整体厨房业第一的位置。 点评:很长一段时间,设计在中国遭受冷遇——从制造商到消费者,大家对设计的认识还很狭隘,特别是有些制造型企业,一味地强调低成本,并不把设计看成一门管理或一项必要的投资。这使不少中国企业交了高昂的学费。 博洛尼以及其他具有“设计创造价值”理念企业的成功,至少给人们这样的启示:要使设计体现价值,首先要认识到设计的价值!只有将关注设计融入企业的DNA,以产品卓越的性能为基础,满足人们对视觉审美的品味,才能使产品整体表现得以飞跃,使产品附加值和品牌力得以提高。 No.2外包获利 影响力指数:★★★★★ 关注率:★★★★★ 业务外包是指企业根据投入产出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将某个或某些部门或业务转包给更加擅长和专业的企业进行管理和经营的行为,强调企业将主要精力集中于关键业务上,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涉及产品外包、设计外包、研发外包、人力资源外包、物流外包,以及IT外包等多种形式。 典型案例:汽车制造行业零部件多,自己去做采购物流,要费很多时间,上海通用就将物流外包给专业的第三方物流公司中远集团。中远按照通用要求的时间,把原材料直接送到通用的生产线上。这不但使上海通用的生产线基本做到了零库存,包装成本也大幅下降。 上海通用将物流外包的模式,在国内的制造型企业,尤其是做零库存的生产企业是非常实用的。在实施业务外包时,企业应认真分析,挖掘竞争对手难以获得和复制的资源和优势,将其演变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这种扬长避短的业务外包,才能够使企业真正获益。 No.3供应链整合 影响力指数:★★★★☆

2020年 企业裁员三种方式的要点解析

XX有限公司 MS-CARE-01 社会责任及EHS手册 (1.0版) 制订: 审批: 2020-1-1发布 2020-1-1实施

企业裁员三种方式的要点解析 “纵观劳动相关法律的主旨和要义,其目的也是促使劳资双 方,要本着善意处理之间的劳动关系,以维护劳资关系的稳定。所以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之下进行裁员及减员,是相关企业为自身计的最优选择。” 最近“社保改税”政策颁布以后,未来确对保障员工的退休金有一定助益,但是就眼下而言,企业所需“多缴”的社保费用增大了企业的负担。在现实的经营困难之下,当企业所有人评估,企业再按原有方式继续经营已经利润有限之后,决定转型升级也好,或缩小经营规模也罢,裁员都是不可避免的选择。 ▌那么一般企业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启动裁员呢? 首先,我们所说的裁员一般指狭义的裁员,即“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 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正如条款中所说的,企业启动“经济性裁员”是需要达到上述条件的。如果企业目前无法达到这些条件,但仍有裁员的迫切需求,或者有其他更好途径进行裁员,除依据上述条款裁员外,也还有其他的实操方式,即广义的裁员。下面就对企业最常见、最可行的裁员方式分别做一个介绍。 ▌裁员路径的选择 广义的说,目前裁员主要有三种方式:单方解除(经济性裁员)、其他理由单方解除(严重违纪、客观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协商解除。企业到底采用哪种解除方式,能最大可能降低法律风险,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是就实际诉讼、仲裁风险而言,最后一种协商解除,无疑是最安全,需要最先争取的,也是对劳资双方权益最有保障。 一、单方解除(经济性裁员)

经济性裁员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经济性裁员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怎样 的 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中的规定执行,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经济性裁员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以上规定,个别裁员的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为等同于规模裁减人员为:一个月提前通知金加工作年限乘月平均工资,其中月平均工资和工作年限均有上限。 二、企业该如何合法裁员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三、企业裁员法定条件 企业在两种情况下可以裁减人员:一种情况是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另一种情况是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此外,企业裁减人员,还应当严格依照法律和有关规章规定的程序进行。企业

《员工离职——管理技巧与案例分析》案例

《员工离职——管理技巧与案例分析》案例 员工离职的几种状态 1、他杀员工过错离职 2、谋杀员工无过错离职 3、自杀员工辞职 试用期解除争议案例 白某受聘于某电信公司,任销售副总裁,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月薪2万9千元。 试用期满前一天,电信公司总裁找白某谈话,称其工作中存在问题,试用期终止,命令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白某到人力资源部后,人力资源部出具了一份终止聘用关系通知书。白某对通知书中所称白某不能胜任岗位要求提出异议,人力资源部遂拟订了一份“离职协议书”,白某以该协议内容过于苛刻为由拒绝签订。 试用期满五天后,电信公司发给白某一份“违纪辞退通知书”,称因白某违反工作纪律和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 白某随后诉至劳动仲裁委。电信公司辩称,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况且白某属于不服合录用条件及有违纪行为。 公司员工手册中规定,员工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转正,考核不合格的解聘。 试用期争议案例2 某IT公司招聘业务员韩某,双方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一万元。但是,韩某在试用期内无任何业绩。公司CEO在3个月试用期满前发给韩某一份邮件,希望能够再延长3个月试用期,以观后效。韩某收到邮件后没有表示任何意见 6个月后,韩某表现仍然不佳,公司提出终止试用。韩某于是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他杀案例一 - 1: 该公司企业员工年龄普遍在20岁至25岁之间,主管年龄也不大。 近期一名主管向公司管理层投诉,称其一名下属陆某将其殴打鼻青脸肿,公司获悉后鉴于公司内常常发生打架事件,如今主管也被打得鼻青脸肿,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在公司内打架一律解聘,于是公司立即作出了解聘员工陆某的决定。 他杀案例一 - 2: 某公司员工因患职业病,被评为十级工伤。公司按照要求调整了他的工作岗位。他的劳动合同期限至2004年12月31日。 2004年2月1日,公司部门经理在例行检查时发现他躺在待修理的汽车里,经理告诉他不能在岗睡觉。 第二天,公司开例会点名批评他在岗睡觉一事,该员工没有反驳。2月10日,公司根据规章制度,决定解除其劳动合同。 他杀案例二: 范某是某饭店仓库保管人员,某日其在值夜班睡觉中,小偷进入仓库,盗走电视机一台。饭店经过调查,认为范某在岗睡觉,造成财产损失,属于严重违纪,遂作出了解聘决定。 范某不服,认为自己在岗睡觉是不对,但是睡觉不是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而饭店仓库库房玻璃损坏没有安装,属于饭店没有提供劳动条件,所以造成损失应该是玻璃安装问题,解聘处理明显过重。 他杀案例三: 2001年8月20日,蔺某与某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蔺某在该校信息中心工作。 2004年9月2日,学校向蔺某发出工作调动通知单,调派蔺某到学生处工作,要求其于9月3日15:40时前到学生处办公室报到。蔺某在该通知单上签字,并于同日办理了交接手续。同月5日,蔺某到学生处报到,后其以工作时间不能接受为由与学校多次交涉。9日,学校向蔺发出督促到岗通知书。此后,又

公司经济性裁员的6个棘手问题

公司经济性裁员的6个棘手问题 (一) 20个人以下不能适用“经济性裁员”吗? 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而辞退成批人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适当放宽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用人单位需要裁减的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裁减人员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是必须发生了法定情形,确实需要裁减人员。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它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2、必须履行法定程序: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

会或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以裁减人员。 3、裁减人员时应优先留用下列劳动者: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它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用人单位在裁员后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二)协商解除导致裁员人数不足20人怎么办? 裁减人数有两个相对的标准:二十人以上或者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 同时,经济性裁员的时间标准就是一次性裁员。用人单位如果裁减人员人数不足法定标准,就不能以经济性裁员的实体条件为由成批解除劳动合同,只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单个解除劳动合同,其中的权衡,决定了用人单位不会一味地规避经济性裁员。 (三)经济性裁员方案必须职代会通过吗? 什么是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以此作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保护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和生存能力,度过暂时的难关。 企业经济性裁员法律规定 (1)企业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以及苏政发[2001]157号文规定,经职代会

公司裁员 Downsizing

Introduction Downsizing or restructuring refers to interventions aimed at reducing the size of the organisation. This typically is accomplished by decreasing the number of employees through layoffs, attrition, redeployment, or early retirement or by reducing the number of organisational units or managerial levels through divestiture, outsourcing, reorganisation, or de-layering. Cummins & Worley 2005 reveal, in practice, downsizing generally involves layoff when a certain number or class of organisation members is no longer employed by the organisation. Distinction between Downsizing and De-layering Belbin (1996) offers a useful distinction between downsizing and de-layering when he characterises the first as random reductions in employee numbers, often based on those who offer volunteer redundancy. De-layering, on the other hand is characterised as a much more systematic process involving the removal whole tiers of management in the hierarchy. Both activities remain a popular managerial action and make the operation more cost efficient and competitive. Downsizing increases work load and stress level of retained staff and de-layering empowers the staff down the hierarchy. Important Consequence An important consequence of downsizing has been the rise of the contingent workforce. In companies like CISCO or MOTOROLA, less expensive temporary or permanent part-time workers are often hired by the same organisations that just laid off thousands of employees. (Cummins & Worley 2005) Factors effecting organisation’s policies According to Stone J.R. (1998) a lean and hungry organisation rather than a fat and comfortable one is the goal. Increased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deregulation,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and pressures for increased profitability and performance have all played a part in forcing organisations to cut jobs. Even successful companies such as IBM, KODAK and XEROX, long renowned for their no lay off policies, are now use downsizing as a standard business practice. Response of Downsizing Downsizing is generally a response to at least four major conditions. ?It is associated increasingly with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One in nine jobs cuts during 1998 was the result of the integration of two organisations. ?It can result from organisation decline caused by loss of revenue and market share and by technological and industrial change. ?Downsizing can occur when organisations implement one of the new organisational structures, for example, outsourcing. ?Downsizing can result from beliefs and social pressures that smaller is better. Organisation may downsize for their own sake and not think about future growth. They may lose key employees who are necessary for the future success. In such situations, it is questionable whether downsizing is development. .

关于某企业裁员案例之我见

关于某企业裁员案例之我见 张群 【背景】 全球金融危机给企业经营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许多企业选择通过“缩紧入口、淘汰富员”的方式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以期顺利渡过经济危机。对于“缩紧入口”,无非是不招或少招新人,且属于企业的自主经营权,不会直接引发法律争议,但对于“淘汰富员”——裁员,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因为法律对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着明确的规定,任何企业不得超出法律定制的范围。 裁员作为时下企业广为流行的做法,从字面以及传统观念的理解,裁员很容易被定性为企业的某项经营自主权,但实际上法律(《劳动合同法》)对裁员的理由、程序、人数等各方面都作出了特殊的规定和要求,因此,企业务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处理裁员问题,而被裁员工也可以依据法律向有关劳动部门提出仲裁。 本文即通过一具体案例具体分析有关裁员的相关问题。 【案情分析】 公司方面甲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有限公司。2006年至2009年,公司连续见年亏损,致使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公司上层决定后2009年7月10日,7月15日,先后两次听取工会意见,并对裁员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2009年7月20日进行公告并通知召开全体员工的时间;7月24日正式确立企业裁减人员情况报告表;7月30日,召开全体员工大会;8月10将裁员方案报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保障部门本案;8月24日与被裁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工手续。 该公司出具的证据:2006年至2009年的财务报告 7月10日7月15日,公司经济性裁员两次会议签到表; 7月24日企业裁员情况报告书; 8月10日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受理单位裁减 人员情况报告回执》。 员工方面被裁减人员将200左右,占企业职工人数90%。所有被裁减人员,公司均按照“在本企业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被裁减人员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被裁减人员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作为被裁的员工,以公司未按照法定裁员程序执行裁员为由,向市区劳动仲裁处起仲裁。在被延迟发回嘉定区劳动仲裁处后,被裁与员工正式提起诉讼,认定公司不符合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要求与公司恢复劳动关系。 【评析】 在本案中,有三个关键问题,一是甲公司实行裁员计划是否符合法定理由;二十甲公司实行裁员计划程序是否合法;三是甲公司向甲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关于第一个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欲实施裁员计划,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四种可裁员情形。其中,四种可裁员情形分别是指:

企业裁员管理(1)

精心整理 企业裁员管理 随着企业战略的调整、组织结构的变化,必然会引起人力资源结构性的调整,从而导致裁员。 裁员是企业为强化竞争力而进行的有计划的大量人员裁减,是用人单位违背员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解聘那些业绩不佳的、不能满足企业发展需要的员工。 我们还可根据企业的决策行为将裁员分为主动性裁员和被动性裁员。上述结构性裁员和优化性裁员属于主动性裁员,经济性裁员属于被动性裁员。人们习惯认为,裁员往往是在企业效益下降、面临危机时的被动应对方式,即经济性裁员。而实际

上裁员及裁员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的一种正常人力资源管理行为。 组织缩小员工队伍规模有三个主要原因:无效率、缺乏市场适应性和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变弱。在所有方面,效率都是一个主要的驱动因素:在许多组织中,劳动力成本或薪水是最大的开支之一。通过降低劳动力成本和重新设计工作流程,用 人力资源的独特性。首先,人力资源有自我就业选择权,自我就业选择权会导致人才选择有利于个人发展的企业,如果企业的机制、行业等不利于己,人才就会流动。其次,人力资源会退化,如果企业员工过于稳定,员工创业激情就会衰减,员工能力在岗位上得不到提升,就会退化。其三,人力资源会沉淀,如果员工进入

企业后缺乏压力和动力,不再努力工作和学习,没有创新,员工就会从人才变成庸才。因此,通过裁员,可以清除沉淀性人员,使组织的效率提高。 裁员是企业人力资源退出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竞争淘汰机制的内在要求。裁员可以使员工感受到市场竞争压力,激发员工内在的动力,使整个组织充满活力。 人员的费用;来自于受委屈员工的诉讼费;管理层的信任的损失;当经济反弹时,缺乏增长所需要的职工;在劳动市场失去声誉,从而使未来的雇佣更加困难;由于员工士气的低落而导致顾客满意度的下降。但其主要缺点如下:

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2017年

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2017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实质上是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之一。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由于劳动合同解除事关重大,因此劳动法对其条件和程序做了严格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要遵守严格的法律条件和法律程序,不是说辞就可以辞。不正确的辞退有很多的情形,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违法的辞退。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三大类情形: 1、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 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 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上述三种违法的辞退,往往会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根据现行《劳 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 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 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三种: 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被劳动教养的。 2、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 作的;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 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 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裁员赔偿标准2021公司裁员赔偿标准2021

裁员赔偿标准2021公司裁员赔偿标准2021 公司裁员赔偿标准2021一 法律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所以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裁员的应该给予补偿。 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下列的要求补偿: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裁员的相关知识:

裁员赔偿谈判技巧

裁员赔偿谈判技巧 篇一:裁员谈判技巧 公司裁员技巧之让员工体面地离开作者:胡燕来所属栏目:企业裁员安置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处理裁员方法,这不仅是企业管理者管理手段的体现,更是企业文化 的写照。事实证明,裁员引发的纠纷必然给企业带来损失。要将裁员破坏性降到最低,企业必 须学会让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处理裁员方法,这不仅是企业管理者管理手段的体现,更是企业文化 的写照。事实证明,裁员引发的纠纷必然给企业带来损失。要将裁员破坏性降到最低,企业必 须学会让职工“体面地”离职,让自己体面地下台: 1.暗示离职 管理者若想要裁某个员工,可以采用种种方法让员工意识到自己是单位不再需要的人了。 比如,暗示他自己先提出辞职,这样一来他就会感觉到自己不是“被”裁掉的,而是自己主动提 出辞职的,心理上获得安慰,减少纠纷产生的可能。 2.抛“绣球” 曾有一个这样的企业,老板希望将某员工裁掉,但是由于各种因素又不能直接予以辞退, 后介绍中介公司同某员工联系,为他介绍第二家公司,

这样,被裁员工就会觉得自己不是“无用” 的人,“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最终皆∷大欢喜。 3.自愿离职 为维系自己在客户中的形象,许多跨国企业不敢轻易动用裁员的硬手段,否则将直接危及 客户对公司的信心,故转用自愿离职方沽。具体做法是贴出布告,让员工主动提出退休,公司在 退休金上给予照顾,有的则同时结合企业厂房搬迁让员工自动离职。企业采取选择“自愿离职” 的做法也有弊端:真正有才干的人可能主动选择离职,拿着企业补偿金另谋高就,而那些平庸 之辈却可能选择留下来,让企业最后落个人财两空的无奈局面。 4.自愿减薪 很多企业坚持不裁员,而是选择少给员工支付年终奖金或直接减少薪金的方法。虽然员工 减少了收人,但他们明白这是受整个大环境的影响,员工不仅不会有太多的抱怨,反而认为企 业做法有人情味而进一步增加凝聚力。 5.基层锻炼 有的企业把员工派到分公司或者生产第一线,让那些平庸的员工得到锻炼、提升自己的机

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操作要点与风险控制

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操作要点与风险控制 裁员,这个无论企业还是员工都惟恐避之不及的话题,尤其是面临金融危机引发的全球性经济窘境,企业一直把裁员的问题藏在口袋里,员工则更是把裁员的话题埋在心底。不论在什么时间、什么场合,提到裁员的问题,总会让企业领导感到烦恼,让员工感到忧虑。然而,裁员又是企业和员工都必须正视的一个重要问题。那么,用人单位什么时候可以裁员?或者说,在发生什么情况下,企业才可以理直气壮地裁员呢? 就像一个人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我们称之为“辞职”,如果多名员工同时提出解除合同,我们就要称其为“集体辞职”或者“集体跳槽”;反过来,对于企业来说,也存在这种因人数及特定原因不同而有不同的称谓:企业对一个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合同,我们通常称之为“解约”、“解聘”、“解雇”,当企业要对多名员工同时提出解除合同时,我们则会习惯上把这种情况下的解除合同称之为“裁员”。 因此,企业裁员,从实质上来讲就是企业因自身原因主动提出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就法律后果来言,在裁员与解除合同中,企业担负的法律责任近乎是一样的。只不过,对于因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以及操作程序,前者比后者更为严格。 案例 某印刷公司,成立于2005年,现有员工300人左右,主要业务范围为商务印刷及包装。近年来,由于公司主要客户在中国的业务持续下滑并逐步转移部分产能到东南亚国家,加上日益增加的人工成本,公司订单急剧减少,近四年来持续出现经营性亏损。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此外,随着北京市基于疏解非首都功能定位要求,对于生产性企业的日益限制以及对企业环保的要求逐年提高,印刷行业在北京已经被视为限制投资的行业之一。随着今年《北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收费实施办法收费政策》的施行,包装印刷行业将作为试点收费的两大高污染行业之一进行收费,这使得公司的经营愈加困难。 在此情况下,为改善企业经营状况,同时为配合国家的环保政策,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现状,公司决定实施转型升级战略,为尽快改变公司目前经营

劳动法规:2020最新劳动法裁员赔偿规定

劳动法规:2020最新劳动法裁员赔偿规定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新劳动法裁员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的;(四)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几年的合同不重要,重要的是工作了多长时间。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做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算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另外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要再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待通知金。经济补偿金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税前总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去年年终奖在内)除以12得到一个月工资,再乘以工龄系数。待通知金按照上个月工资计算。新劳动法是08年颁布实施的。对以前工龄的是不产生朔及力的。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调整裁员等14种情形可解除无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14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一般公司辞退开除员工又不赔偿的五种变相裁员方法精品名师资料

企业无偿裁员方法 企业人事部HR经理常面对劳资纠纷和经济补偿,尤其是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劳动者的智商和法商都大幅提高,轻则跟你咬数,动辄上劳动局,也因此资方不可能再如以往一样轻易辞退员工。 我们知道,辞退员工需要按照N+1模式进行补偿,补偿基数按照上一年该员工的平均月收入来计,所以通过薪资设计把薪资拆开成固定工资+绩效奖金+补贴的办法已经没用了。如果一个员工工作3年,要辞退,需要补4个月,这个成本对于任何企业和企业家而言,都是残忍的。 作为一名合格的HR经理,为公司炒掉不合格的员工,又不至于花费巨大的补偿金是必须掌握的技能,因此要求HR经理在招聘的时候,需要把关好,否则请神容易送神难。 应该怎样炒掉那些不合格的员工,又不至于让公司产生经济损失呢?前提是必须合法,让我们看看劳动合同法是怎样规定的: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让我们再看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管理学经典案例20篇

管理学经典案例20篇 1安通公司的投资决策 安通公司是一家特种机械制造公司。该公司下设10个专业工厂,分布在全国 10个省市,拥有20亿资产,8万员工,其中本部员工 200人。本部员工中60% 以上技术管理人员,基本都是学特种机械专业的。该公司所属企业所生产的产品 由政府有关部门集中采购,供应全国市场。 改革开放以来,安通公司的生产经营呈现较好的局面, 在机械行业普遍不景气的 情况下,该公司仍保持各厂都有较饱和的产品。但是,进入 90年代以后,国内 市场开始呈现供大于求的趋势。 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曾透露,如果三年不买安 通公司的产品,仍可维持正常生产经营。面对这样的新形势,安通公司领导连续 召开两次会议,分析形势,研究对策。 第一次会议专门分析形势。 刘总经理主持会议, 他说,安通公司要保持良好的发 展趋势,取得稳定的效益,首先必须分析形势,认清形势,才能适应形势。我们 的产品在全国市场已经趋于饱和。 如果不是有政府主管部门干预和集中采购, 我 们的生产能力一下子就过剩 30%,甚至更多。我们应该对此有清醒的认识负责 经营的李副总经理说,改革开放以来,全公司的资金利润率达到了 8%左右,局 全国机械行业平均水平之上。 但是现在产品单一, 又出现供大于求的趋势, 今后 再保持这样的发展水平很难。目前,公司本部和各厂都有富裕资金和富余人员, 应该做出新的选择。分管技术工作的赵副总经理说,总公司和各厂的产品特别是 有一部分产品通过近几年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基本是能满足国内市场目前的需 要,总公司和各厂的专业技术力量很强, 如果没有新产品持续不断开发出来, 单 靠现有老产品很难使本行业有较大发展, 专业人员也要流失。其他的副总们也都 从各自的角度分析了安通公司所面临的形势, 大家都感到这次会议开得及时, 开 得必要。 他说,我们上次会议全面分析了形势, 使我们大家头 这就是总公司要适应新形势,必须研究自己的发展战 略。分管经营的李副总说,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富余人员和富 余资金, 寻找新的门 路,发展多种经营。要敢于进入机械行业外的产品。现在, 国家不是提倡发展第 三产业吗,我们应该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开展多种经营,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分管技术的赵总谈到,安通公司的产品虽然经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 已经升级换 代,但是和国际先进水平比还有相当差距。 我们现在应该充分利用技术力量和资 金,进一步引进技术, 开发新产品,为国内市场作一些储备, 以适应未来市场的 需要,同时争取把产品打到国际市场上去。 其他各位老总也都一致认为, 安通公 司必须发展,不能停滞不前。大家认为,安通公司是一个专业化很强的企业,虽 然现在主产品是供大于求的趋势,但现在特别是将来还是有比较稳定的市场的, 这个主业绝不能放松,但是单靠这个主业要想过得富裕是不行的, 要不断地开辟 第—次会议仍有刘总主持。 脑更清醒,认识更加一至,

如何进行裁员面谈

如何进行裁员面谈 作为一名专业实施EAP(员工帮助计划)的心理咨询师,易普斯公司首席顾问张西超博士亲自参与咨询了最近引人注目的联想裁员。那么,老板或HR经理该如何有效地实施裁员?该以什么心态和方式与被裁人员进行面谈,以尽可能降低对被裁员工造成的心理伤害呢? 裁员震荡 人的一生会丧失很多东西,比如:青春会丧失,健康会丧失,亲人会离我们而去……对于在职场中的人来说,他们眼中的丧失是什么?就是失业。这种丧失会使人产生强烈的挫折感,甚至是一种跌入谷底的感觉。而且在这个过程中,被裁员工最大的丧失就是丧失了自己,自我迷失。他可能会想:我没有用了?因为我老了,跟不上时代了?或者是人家比我强,我太可怜了……就像谈恋爱也是一样,最痛苦的不是失去了爱人,而是让人觉得失去的是自我价值,甚至会过低估计自己,导致一蹶不振。 因此,当一个企业要裁员的时候,一定要想到被裁员工的心理反应和心理需要,一定要去研究。此时,裁员者需要用真诚、真实去对待你即将“曾经”的员工,并且要从关注生命的角度去关注他们。 在这场裁员战役里面,对于一个裁员者来说,你必须要界定你到底是什么角色?在发生过的裁员“事故”里面,我们不难分析出一个共同特点:震荡,往往是由于没有沟通好而引发的。 裁员者的素质 因此,裁员者首先要做好的事,就是做好离职谈话。裁员者在与被裁员工沟通时,要表现出这是公司的决定:你不可以在这里逗留了。而作为一个合格的裁员者,必须要完成这个过程,而且还要表现出你对生命的关怀和保护。但是无论你多么同情他,多么心软,也绝对不可以妥协。这时候他也就不会再勉强你了。 另外,在进行离职谈话时,每位裁员者之间要有比较统一的口径,并且你对这次谈话要有一个比较客观的预期,要有心理准备。在整个谈话中,要围绕两个字:真诚。 裁员通常都是在较长时间里酝酿好,然后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实施完毕的,这个过程通常都是保密的。这样做的好处很多,比如:可以尽可能保护企业资源不流失,使裁员带来的影响周期缩短等等。 因此,当你把一位正在工作的员工叫到你办公室的时候,他一定不会想到是这件事。当你说要辞退他时,他在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一定会有许多情绪反应,这也是人之常情。有的员工可能表现得很气愤:“这怎么可能?我工作中没有出现任何问题?这是谁的决定?……”有的员工可能会一边默默流泪,一边不相信这个事实。 此时,就是考验裁员者基本素质的时候了。作为裁员者,你必须从态度和言语中表现出对他的深切同情,比如:“我知道你很不容易,你的爱人也下岗了,孩子又要上学,我真的很同情你”;同时还要表现出对他的充分尊重和接纳他的情绪,你应该尽可能地让他发泄、哭泣、牢骚,而不能加以阻拦,诸如:“一个大男人,有什么值得哭的,难不难看呀……”这种话一定不能说。你能做的只是让他正常地发泄,适当时给他递上一张纸巾,当他发泄累了的时候,一切也就归于平静了。但如果你要是与他争辩,事情就会很麻烦了,甚至会出现“我要报复!”等破坏性行为。因此,在整个离职谈话中,裁员者一直要抱以真诚的态度,用简洁的语言和职业化的商业角色形象来面对员工,让他感到你是在行使公司的决议,而非自己的意图。 人在做任何事情时,贵在自信。作为裁员者,一定要相信自己的能力,相信可以通过自己本身所具备的职业素质,使被裁员工的痛苦降至最低。在谈话中,有时被裁员工常常会陷入这个怪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