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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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概念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是以某一服务产业为主体,相关服务产业相配套,产业特色鲜明,空间相对集中,具有资源集合、产业集群、服务集成功能,现代服务业集聚度达到一定水平的区域。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是现代服务业中的新型业态,是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上海首先提出了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概念,并对其内涵不断进行充实发展。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作用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具有产业集聚、空间集约、高效连通的特点,通过合理布局和有效开发,有助于在较短时间内形成服务业发展的新高地,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现代服务业集约化、节约型发展,有利于实现服务组织机构的网络化,促进知识交流与服务创新。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现状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既是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提升城市综合功能和竞争力的客观需要。
高素质的人力资源、良好的交通组织、完善的商务环境、标准化
的信息交流平台和面向全球市场的服务,都有助于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形成。
雏形初步形成阶段:
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初期,以外向型经济为特征的虹桥开发区建设是上海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的源起,逐步形成了环虹桥地区商务集聚区,1000多家外商投资企业和近千家外企办事处入驻,其中咨询、审计、律师、企业策划、广告等行业发展尤其快速,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雏形初步显现。
加速形成发展阶段:
20世纪90年代开始,上海服务业加速发展,增加值占GDP比重由1990年的31.9%上升到2002年的51%;就业人数比重也由1990年的29.6%增加到2002年的48.8%。
其中,以金融、物流、信息等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更是呈现蓬勃发展的势头,服务业集聚发展的趋势也日益明显,在黄浦、卢湾、静安、浦东、长宁、徐汇等区域都呈现出不同程度的集聚,涌现出虹桥、陆家嘴、南京西路等一批现代服务
业集聚度较高的区域。
稳固发展,功能品质提升阶段:
跨入新世纪以来,上海现代服务业集聚进入了积极规划、着力品牌建设的发展期。
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已经开始规划启动,并加大在规划、功能定位、政策指导等方面的引导扶持力度。
通过集聚区建设,吸引集聚优势资源,培育上海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服务业,进而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成为上海新世纪的城市名片、产业新高地和经济增长的新亮点。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主要发展形态
(一)中央商务区(CBD或微型CBD):是指以城市经济为核心,以金融、商贸、商务活动为主体,高级酒店、高级零售和高级公寓相配套,企业总部、地区总部集中,交通通达性良好的城市中心区域。
(二)创意产业园:是指以研发设计创意、建筑设计创意、文化传媒创意、咨询策划创意和时尚消费创意为主体,通过
创意设计和改造,成为激发创意灵感、吸引创意人才、集聚创意产业的场所。
(三)科技创业园:是指以科技创业为重点,以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和产业孵化为载体,为各类中小企业提供各类专业技术服务的集技术检测、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成果转化等功能于一体的区域。
(四)软件园:是指以软件开发、生产、售后服务为核心,城市规划区和工业开发区内众多软件企业和相关服务机构集聚的区域。
(五)现代物流园:是指以现代物流产业为主体,以物流园建设为主要形态,重点布局在城市规划区和工业开发区内,形成社会化加工、配送、分拣、包装、仓储、运输、货代、信息有效集中的区域。
(六)文化休闲旅游区:是指以旅游资源为依托,通过完善适宜人居的旅游配套设施和打造有震撼力的旅游文化吸引物,提供观光、休闲、商务、会议、培训、疗养等综合功能的区域。
(七)大型专业市场:是指以专业化分工为特征,对某一类产品销售和该产业升级起到推动作用,进而拉动当地经济的特色区域和专业市场。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的基本原则
1.坚持与布局规划相结合。
坚持规划先行,增强规划的严肃性,避免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
形成层级结构分明、功能完整突出的服务业空间布局架构。
2.坚持与优势资源相结合。
充分挖掘和发挥我市人文、旅游和制造业三大资源优势,优先发展旅游、物流、文化和社区服务等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业,大力发展交通运输、金融、会展和信息服务等具有市场潜力的服务业。
3.坚持与品牌工程、项目建设相结合。
各地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要结合区域特点和优势,走特色之路,错位发展,力争形成相对优势,培育特色品牌。
要以服务业重大项目为载体,特别要加快推进产业带动性强的功能性项目建设,发挥导向性作用。
目前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形成的主要途径
1.增设类。
对已经国家、省和市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具有一定规模的物流、动漫、商务、设计、软件、科技等现代服务业园区(基地、中心),增设苏州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2.改造类。
对中心城区改造、工业企业“退二进三”、老建筑物保护开发,且已初步形成集聚规模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通过规划指导,设立苏州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3.提升类。
对通过市场整合、信息化改造、电子商务、功能完善等提升服务功能的集聚区,通过规划指导,设立苏州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4.培育类。
通过制定规划,培育一批产业基础好、功能特色鲜明、辐射带动作用强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在发展到一定规模后,设立苏州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五、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扶持政策
经认定设立的苏州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享受如下扶持政策:
(一)区内服务业企业享受开发区工业企业相关的税费优惠;
(二)区内服务业企业投资项目用地享受市重点投资项目有关土地政策;
(三)区内服务业企业的水、气价格按开发区工业企业价格标准执行;
(四)集聚区建设项目作为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重点。
云龙区委副书记、区长王安顺:云龙区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和建设特大型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战略部署,突出“三重一大”,以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为突破口和总抓手,全力打造老东门时尚街区、彭城老字号精品街区、回龙窝历史文化街区、三环路服务外包总部园区、新城物流园区、世茂步行街区、户部山民俗街区、汉文化旅游景区八大园区,大力发展现代商贸、总部物流、服务外包、文化旅游、金融科技、楼宇经济六大产业,突出做好产业集聚、规模扩张、提档升级“三篇文章”,全面提升全区干部的敬业、忠诚和执行力,在徐州振兴的征程中,走在奋进队伍的最前列。
近日,《徐州市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该办法对鼓励、引导和支持我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健康快速发展,营造服务业集聚、集约发展的良好环境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办法》规定,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必须具备下列5个条件:具有边界清晰、形态突出、目标明确、功能配置齐全、发展导向及图示清晰的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具有一定的公共服务支撑体系或投入运行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能够为入区企业提供投融资、合作交流、人才培训、信息管理、技术服务、知识产权保护、检测检验、后台管理等公共服务;园区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能够为园区及入园企业提供咨询、统计、安保、物业等一站式创业管理服务;园区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1万平方米,对通过城市主城区改造形成的商务楼宇、工业企业“退二进三”改建的设施、老建筑保护性开发等利用城市存量资产开发的园区,可适当降低标准;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批准或经市发改委批复集聚区园区发展规划,并已列入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培育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