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芝公司审计失败的教训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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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芝公司审计失败的教训与启示
孙颖
摘要:历史达百年之久的制造业巨头日本东芝公司曾引领世界电子产品制造业走过一段辉煌时期,然而这个制造业巨头却因公司财务舞弊导致公司信誉瞬间崩塌,引起全球企业界和各国媒体关注。
东芝公司审计失败的原因包括根深蒂固的“家族式”企业管理模式;高管一言堂,内部审计失效;与高管“合谋”,外部审计失察。
企业防范审计失败应重视现代企业管理文化建设;重塑内部审计监察机构;完善外部审计制度。
关键词:东芝公司;企业文化;内部审计;审计失败
一、“东芝事件”的背景
东芝公司成立于1875年7月,是日本著名的电子制造业龙头企业。
在东芝公司长达140年的发展历程中,不断参与跨国并购活动,2006年曾以54亿美元成功收购美国西屋电气公司成为东芝发展的里程碑。
2014年东芝收购英国NuGen核电公司60%股权,东芝公司得以在海外进一步扩张。
但东芝公司2014年的财报两次延期发布,2015年9月6日方最终公布。
该公司2014年财报信息显示,公司净亏损额高达387亿日元,约合人民币20.2亿元。
东芝公司在2001年设立外部董事制度,在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赋予了外部董事任命顶层高管等权力,同时设立监察委员会监督公司高管行为,2013年位于公司治理排行榜第九位,从该公司治理形式看,可谓健全和完善。
然而十余年之后东芝公司深陷造假丑闻。
2015年1月底内部监查委员发现其财务造假,并向监察委员会委员长东芝公司首席财务官进行汇报,请求彻查公司财务,但遭到拒绝。
在2008至2014年7年间,包括3名总裁在内的高管层大规模参与了会计造假等违规行为,各业务部门共累计虚报利润高达1 518亿日元,约19亿美金,占到税前利润30%,造成2 248亿日元利润减额。
此次会计造假事件是继2011年奥林巴斯以来又一重大财务造假行为,引发了外界对日本企业治理流程的质疑,公司积累的信誉轰然倒塌。
东芝公司财务造假事件导致其半数董事高管及总裁撤职。
东芝公司此次陷于财务造假漩涡,对东芝公司的负面影响将是长期性的。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此次东芝事件东窗事发?为什么相关审计机构没能制止东芝会计造假行为?面对东芝财务造假事件,审计部门应如何提高自身审计质量,防止此类造假行为再次出现?
二、东芝公司财务造假及审计失败的原因
(一)根深蒂固的“家族式”企业管理模式
东芝公司长期财务造假事件被日本媒体曝光后,任职社长田中久雄及其他八位高管人士宣布辞职,引发社会人士及股东等利益相关者对东芝公司企业文化的关注和思考。
东芝公司一直秉承“忠实”、“效忠”的企业管理原则,“一言堂”、“家文化”的企业管理模式使得企业弥漫着高管至上的文化氛围。
日本企业文化多数推崇“忠”为先,高管层决定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产品生产种类、阶段性营业额等,高层管理人员下达生产及营业计划后,下级员工只能按照其所收到的“命令”来执行业务,尽最大努力来完成公司业绩。
此次东芝事件发生,因电子产品市场不景气,营业利润持续走下坡路,因此员工为完成业绩任务,不得不采取虚增利润等会计造假手段来暂时掩饰其未尽职责。
这种“等级”分明企业文化的存在,使得公司对外公开发布的财务信息也不尽真实。
奉行“家文化”的东芝公司最终导致其董事会和监事会也互通成为“内部人”,很大程度上抵消了外部监管约束力的影响,最终导致公司财务造假。
另外,“工匠文化”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东芝公司利润增长逐年走下坡路。
东芝公司致力于硬件产品设计、开发及生产,硬件产品类型多种多样。
但当今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快、种类新等特点使得软件开发及生产使用占据上风。
即使日本是电子产业强国,但其公民也大
规模使用美国研发产品,iPhone产品家族同样蔓延大半个日本。
在如此竞争激烈的电子产品行业竞争中,日本继续坚持硬件产品生产,保持原有“工匠文化”,只能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不得不面临业绩下滑现象。
东芝公司在2015年第二季度损失总计109.6亿日元,相比2014年同期利润同比下降76.96%,业绩水平下降严重。
由于日元贬值导致贸易逆差加大,进口产品盈利空间变小,同时东芝公司个人电脑(Personal Computer)、电视及其它电子硬件产品出口竞争力及业绩下滑,从而使得公司内部气氛紧张。
因此,高管人员不得不下达增加利润率的强制要求。
由于日本企业“家文化”员工为完成该项苛刻要求,采用“填塞分销渠道”法来虚增利润。
(二)高管一言堂,内部审计失效
日本政府出台的《公司治理原则》明确表示不允许高层管理者出任公司董事。
而东芝公司社长西田在出任东芝全球总裁一职外还兼任董事会成员,故可造成东芝内部高管独大现象发生。
除此之外,东芝公司内部监事会也没能真正对公司业务及关联部门起到监管作用,监管效用缺失等均造成东芝内部高管权力独大,引发员工为完成绩效数字不得不进行财务造假。
另外,东芝内部审计部门未能真正发挥其确认公司业务、识别公司运营风险及审查公司业务流程的审计作用,多为高管提供内部咨询等服务,改变了其原有的审查作用。
同时,东芝公司存在高管与董事会兼任现象,监事会也往往被“内部化”,很难真正对公司董事、高管及其他业务起到监督检查的作用,监事会的效力基本丧失。
当监事会工作失职,公司内部极易出现风险漏洞,引发财务造假等相关违法行为出现。
这种职能失职对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造成利益损失,因而,作为审计第一道防火线的内部审计部门失职是造成东芝财务造假的重要原因。
(三)与高管“合谋”,外部审计失察
内部审计是有效发现公司财务问题的第一道防线,外部审计是防止财务造假的最后一道重要防线。
因此,东芝公司财务造假事件中,除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失职,没有履行应有的内部审计义务之外,作为东芝公司外部审计合伙人新日本有限责任监查法人也存在相应失察现象,外部审计师没能发挥其外部监督作用。
会计审计公司、合作银行、证券交易监查机构等金融机构共同构成日本企业发展监查体系,总体来看,日本国家其审查机构并不缺位,因此外部审计机构没有审计出东芝财务存在的造假行为,极有可能是因审计机构与东芝公司内部存在“合谋”现象,以致导致外部审计失察,没有切实履行真实审计行为。
另外,审计师发生道德风险及缺乏谨慎性使其过分依赖东芝内部审计机构,未能有效对东芝内部控制系统、重要性水平及审计风险进行恰当性评估,未能严格执行审计必要程序,抽凭等相关工作未能严格进行,审计工作不严谨,最终导致对东芝公司审计失败。
三、“东芝事件”对我国企业发展及完善审计制度的启示
(一)重视现代企业管理文化建设
1.完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
企业之间的竞争,除产品种类、技术、生产效率等硬实力竞争之外,作为企业软实力的“企业文化”也不容忽视。
在日本企业文化中,多崇尚“忠孝”文化,“从一而终”的员工往往被标记为“忠诚”的员工。
高管层的决定往往代表整个公司的决定,可谓“异口同声”、“一呼百应”。
在我国,一些国有企业存在与日本企业相似的现象,公司内传承着高管至上,“一权独揽”的现象。
“内部人控制”、“一股独大”等现象更不鲜见。
但这种“一言堂”的公司治理模式一般不稳定,监督机制缺失,极易发生财务造假等相关公司危机,出了问题不仅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还会伤害公司建立的信誉及声誉,这种公司所拥有的“无形资产“在短时间内是不易重新建立起来的。
因此,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质量结构时,要重视全责分明制度,董事会与高管层应实行分离制度。
同时,董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等相关公司内部组织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切实形成制约关系并各司其职,方能使
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重视企业人力资本
我国应吸取东芝公司财务造假事件教训,需重视企业管理文化建设,注重“以人为本”公司发展方式,科学合理储备人力资源,了解员工所求、所望、所需,尊重员工、理解员工,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责任感,同舟共济,加强员工团队协作能力,从深度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及认可度。
此外,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创新,提高员工专业水平及技能水平,积极与企业共同服务社会,履行社会责任出一份力。
(二)重塑内部审计监察机构
1.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东芝公司内部治理机构存在缺陷,监事会成员往往曾任公司高管及公司内部其他管理人员,因此,监事会在监督检查公司运营流程及运营风险上独立性较差,往往受公司高管决策影响,无法真正表达出真实检查结果。
针对上述问题,我国企业应重视外部独立董事人员对公司内部的监督作用,适当增加独立董事人数或比例,真正选拔与公司无牵连关系人员出任公司独立董事,补充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内部审计“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尴尬境地,避免出现公司独立董事“稻草人”的形象,从而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争取从第一步就发现企业业务发展中出现的缺陷,将财务造假“扼杀在摇篮之中”。
2.优化内部审计模式
从现实情况看,我国企业内部监事会与独立董事普遍存在交叉现象,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管只留有建议权及监督权,如若要求对高管进行必要惩罚则需通过股东大会同意,因此监事会在一定情况下作用有限,同时监事会往往只涉及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对公司重大发展战略、业务流程、部门绩效、内部控制评估等方面仍存在较大不足。
鉴于上述监事会监督权限问题,企业内部应加强监事会监事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并适时赋予监事会直接惩罚相关人员的权力,真正起到内部监督作用,完善内部审计部门监管体系。
(三)完善外部审计制度
1.建立健全审计质量激励机制
我国政府应加大力度对审计机构进行严格把控及分类检验,定期考核,进行审计信用分级。
同时制定相应激励措施激励审计机构自觉完成审计任务,在最大程度上克服审计师与公司内部高管存在的相关关系,通过审计收费、审计任期及审计等级等规定来激励审计师审计专业性的发挥并提供高质量审计,发现并避免企业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2.大力开展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应用
审计师在检查公司基本财务报表及其他基本业务信息之外,更重要把控企业整体发展风险的存在,从基本面及整体共同监督企业,这就要求审计师采取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来监督公司发展。
审计师不仅要关注具体公司这一微观主体,还要具备“眼观四面,耳听八方”的专业能力,从公司战略及会计信息背后的真实性考察整个公司的运营情况,关注高管层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同时关注公司经营风险在财务报表上的量化体现,同时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培养复合型优秀审计人才,得以由浅入深,发现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防止高管舞弊及财务造假类似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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