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气排放口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规范化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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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气排放口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规范化的技术要求

关于废气排放口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规范化的技术要求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和《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粤发[2008]42号),按照“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结合《固定污染源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07)的要求,规范化废气排放口设置采样孔和采样平台的技术要求如下:

1、排气筒(烟囱)应设置监测采样孔、采样平台和安全通道。

2、采样位置应避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场所。

3、采样孔

采样孔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

采样孔位置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烟道直径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烟道直径处。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B为边长。当安装位置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尽可能选择在气流稳定的断面,但安装位置前直管段的长度必须大于安装位置后直管段的长度,同时采样孔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倍。采样断面的气流速度在5m/s以上。

在选定的测定位置上开设监测采样孔,采样孔内径应不少于80mm,采样孔管长应不大于50mm。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管帽封闭。

对圆形烟道,采样孔应设在包括各测定点在内的互相垂直的直径线上。

烟道直径小于或等于,设一个采样孔;烟道直径大于,在同一断面设二个互相垂直的采样孔。

对矩形或方形烟道,采样孔应设在包括各测定点在内的延长线上。在同一断面的一侧,烟道断面面积小于,中间设一个采样孔;烟道断面面积,等距设二个采样孔;烟道断面面积,等距设三个采样孔;烟道断面面积,等距设四个采样孔;烟道面积,等距设五个采样孔;烟道面积大于,等距设六至七个采样孔。

4、采样平台

采样平台为检测人员采样设置,应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使工作人员安全、方便地操作。平台面积应不小于 m2(建议2× m2以上),并设有高的护栏和不低于10cm的脚部挡板,采样平台的承重应不小于200kg/m2,采样平台面距采样孔约为。

采样平台应设置永久性的电源。平台上方应建有防雨棚。

采样平台易于人员到达,应建设监测安全通道。当采样平台设置高于地面时,应有通往平台的Z字梯/旋梯/升降梯,切勿设置猪笼梯等不安全通道。

5、当烟气CEMS安装在矩形烟道时,若烟道截面的高度大于4米,则不宜在烟道顶层开设参比方法采样孔;若烟道截面的宽度大于4米,则应在烟道两侧开设参比方法采样孔,并设置多层采样平台,应有通往多层采样平台的Z字梯/旋梯/升降梯。

6、有净化设施的,应在其进出口分别设置采样孔和采样平台。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关于采样口的具体要求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关于采样口的具体要 求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关于采样口的具体要求 5.1 采样位置 5.1.1 采样位置应避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场所。 5.1.2 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 急剧变化的部位。采样位置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 向不小于 6 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 3 倍直径处。 采样断面的气流速度最好在 5m/s 以上。 5.1.3 测试现场空间位置有限,很难满足上述要求时,可选择比 较适宜的管段采样,但采样断面与弯头等的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 1.5 倍。 5.1.4 对于气态污染物,由于混合比较均匀,其采样位置可不受 上述规定限制,但应避开涡流区。如果同时测定排气流量,采样位 置仍按 5.1.2 选取。 5.1.5 必要时应设置采样平台,采样平台应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使 工作人员安全、方便地操作。平台面积应不小于 1.5m2,并设有 1.1m 高的护栏和不低于 10cm 的脚部挡板,采样平台的承重应不 小于200kg/m2,采样孔距平台面约为 1.2m~1.3m。 5.2 采样孔 5.2.1 采样孔 单 位 为 毫 米a)带有盖板的采样孔 b)带有管堵的采样孔 c)带有 管帽的采样孔图 1 几种封闭形式的采样孔 5.2.1.1 在选定的测定位置上开设采样孔,采样孔的内径应不小 于 80mm,采样孔管长应不大于 50mm。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 管帽封闭(图 1)。当采样孔仅用于采集气态污染物时,其内径应 不小于 40mm。 5.2.1.2 对正压下输送高温或有毒气体的烟道,应采用带有闸板 阀的密封采样孔(图 2) 图2带有闸板阀的密封采样孔

环境监测原始记录表

环境监测原始记录表 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2012年

目录 1. 地表水采样原始记录表19.离子选择电极原始记录表 2. 大气采样原始记录表20.分光光度法分析原始记录表 3. 降水采样原始记录表21.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分析原始记录表 4. 降尘采样原始记录表22.气相色谱分析原始记录表 5. 土壤采样原始记录表23.离子色谱分析原始记录表 6. 底质(底泥、沉积物)采样原始记录表24.细菌总数测定原始记录表 7. 污染源废水采样原始记录表25.粪大肠菌群测定原始记录表 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气态污染物采样原始记录表26.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原始记录表 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采样原始记录表27.城市交通噪声监测原始记录表 10.烟气烟色监测现场记录表28.污染源噪声监测原始记录表 11.pH值分析原始记录表29.机动车排气路检原始记录表 12.电导率分析原始记录表30.一般试剂配制原始记录表 13.色度分析原始记录表(铂钴比色法)31.校准曲线配制原始记录表 14.色度分析原始记录表(稀释倍数法)32.标准溶液配制与标定原始记录表 15.重量分析原始记录表33.样品交接记录表 16.容量法分析原始记录表34.样品分析任务表 17.五日生化需氧量分析原始记录表35.样品前处理原始记录表 18.一氧化碳分析原始记录表36.大气采样器流量校准原始记录表

xx 省环境监测原始记录表( 1 ) 地表水采样原始记录表 采样目的: 方法依据:GB12998-91 采样日期: 年 月 日 枯 丰 平 pH 计型号及编号: DO 仪型号及编号: 电导仪型号及编号: 采样: 送样: 接样: .第 页 共 页

废气排放口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规范化的技术要求

废气排放口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规范化的技术要求 一、采样孔位置要求: (1)采样孔采样孔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 2)采样孔位置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烟道直径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烟道直径处。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B为边长。 (3)当安装位置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尽可能选择在气流稳定的断面,但安装位置前直管段的长度必须大于安装位置后直管段的长度,同时采样孔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1.5倍。 二、采样孔尺寸: (1)在选定的测定位置上开设监测采样孔,采样孔内径应不少于80mm,采样孔管长应不大于50mm。 (2)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管帽封闭。 (3)对圆形烟道,采样孔应设在包括各测定点在内的互相垂直的直径线上。烟道直径小于或等于0.6m,设一个采样孔;烟道直径大于0.6m在同一断面设二个互相垂直的采样孔。 (4对矩形或方形烟道,采样孔应设在包括各测定点在内的延长线上。在同一断面的一侧,烟道断面面积小于0.2m2,中间设一个采样孔;烟道断面面积0.2-1.0m2,等距设二个采样孔;烟道断面面积1.0-4.0m2,等距设三个采样孔;烟道断面面积4.0-9.0m2,等距设四个采样孔;烟道面积9.0-15m2,等距设五个采样孔;烟道面积大于15.0m2,等距设六至七个采样孔。

三、采样平台: (1)平台面积应不小于1.5m2(建议2x1.5m2以上),并设有1.2m高的护栏和不低于10cm的脚部挡板,采样平台的承重应不小于200kg/m2,采样平台面距采样孔约为1.2-1.3m。 (2)采样平台应设置永久性的电源。平台上方应建有防雨棚。采样平台易于人员到达,应建设监测安全通道。 (3)当采样平台设置高于地面时,应有通往平台的Z字梯/旋梯/升降梯,切勿设置猪笼梯等不安全通道。 四、当烟气CEMS安装在矩形烟道时,若烟道截面的高度大于4米,则不宜在烟道顶层开设参比方法采样孔;若烟道截面的宽度大于4米,则应在烟道两侧开设参比方法采样孔,并设置多层采样平台应有通往多层采样平台的Z字梯/旋梯/升降梯 五、有净化设施的,应在其进出口分别设置采样孔和采样平台。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关于采样口的具体要求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关于采样口的具体要求 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关于采样口的具体要求 采样位置 5.1.1 采样位置应避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场所。 5.1.2 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采 样位置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 6 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 3 倍直径处。采样断面的气流速度最好在 5m/s 以上。 5.1.3 测试现场空间位置有限,很难满足上述要求时,可选择比较适宜的管段采样, 但采样断面与弯头等的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倍。 5.1.4 对于气态污染物,由于混合比较均匀,其采样位置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但应 避开涡流区。如果同时测定排气流量,采样位置仍按 5.1.2 选取。 5.1.5 必要时应设置采样平台,采样平台应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使工作人员安全、方便 地操作。平台面积应不小于 1.5m2,并设有 1.1m 高的护栏和不低于 10cm 的脚部挡 板,采样平台的承重应不小于200kg/m2,采样孔距平台面约为 1.2m~1.3m。 采样孔 5.2.1 采样孔 单位 为毫 米a)带有盖板的采样孔 b)带有管堵的采样孔 c)带有管帽的采样孔图 1 几 种封闭形式的采样孔 5.2.1.1 在选定的测定位置上开设采样孔,采样孔的内径应不小于 80mm,采样孔管长 应不大于 50mm。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管帽封闭(图 1)。当采样孔仅用于采集气态污染物时,其内径应不小于 40mm。 5.2.1.2 对正压下输送高温或有毒气体的烟道,应采用带有闸板阀的密封采样孔(图 2) 图2带有闸板阀的密封采样孔

关于废气排放口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规范化的技术要求

关于废气排放口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规范化的技术要求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和《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粤发[2008]42号),按照“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结合《固定污染源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07)的要求,规范化废气排放口设置采样孔和采样平台的技术要求如下: 1、排气筒(烟囱)应设置监测采样孔、采样平台和安全通道。 2、采样位置应避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场所。 3、采样孔 采样孔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 采样孔位置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烟道直径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烟道直径处。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B为边长。当安装位置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尽可能选择在气流稳定的断面,但安装位置前直管段的长度必须大于安装位置后直管段的长度,同时采样孔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1.5倍。采样断面的气流速度在5m/s以上。 在选定的测定位置上开设监测采样孔,采样孔内径应不少于80mm,采样孔管长应不大于50mm。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管帽封闭。 对圆形烟道,采样孔应设在包括各测定点在内的互相垂直的直径线上。烟道直径小于或等于0.6m,设一个采样孔;烟道直径大于0.6m,在

同一断面设二个互相垂直的采样孔。 对矩形或方形烟道,采样孔应设在包括各测定点在内的延长线上。在同一断面的一侧,烟道断面面积小于0.2m2,中间设一个采样孔;烟道断面面积0.2-1.0m2,等距设二个采样孔;烟道断面面积1.0-4.0m2,等距设三个采样孔;烟道断面面积4.0-9.0m2,等距设四个采样孔;烟道面积9.0-15m2,等距设五个采样孔;烟道面积大于15.0m2,等距设六至七个采样孔。 4、采样平台 采样平台为检测人员采样设置,应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使工作人员安全、方便地操作。平台面积应不小于1.5 m2(建议2×1.5 m2以上),并设有1.2m高的护栏和不低于10cm的脚部挡板,采样平台的承重应不小于200kg/m2,采样平台面距采样孔约为1.2-1.3m。 采样平台应设置永久性的电源。平台上方应建有防雨棚。 采样平台易于人员到达,应建设监测安全通道。当采样平台设置高于地面时,应有通往平台的Z字梯/旋梯/升降梯,切勿设置猪笼梯等不安全通道。 5、当烟气CEMS安装在矩形烟道时,若烟道截面的高度大于4米,则不宜在烟道顶层开设参比方法采样孔;若烟道截面的宽度大于4米,则应在烟道两侧开设参比方法采样孔,并设置多层采样平台,应有通往多层采样平台的Z字梯/旋梯/升降梯。 6、有净化设施的,应在其进出口分别设置采样孔和采样平台。

环境监测系统原始记录表式(doc 118页)

浙江省环境监测系统原始记录表式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

原始记录表目录 ZHJC/JL001 pH 、电导率、溶解氧、水温测试原始记录 ZHJC/JL002 离子选择性电极法分析原始记录 ZHJC/JL003 色谱分析原始记录(I ) 色谱分析原始记录(II ) 色谱分析原始记录(Ⅲ) ZHJC/JL004 浮游生物现场采样记录表 ZHJC/JL005 (冷)原子荧光 吸收 法分析原始记录 ZHJC/JL006 红外(非分散)分光光度法分析原始记录 ZHJC/JL007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分析原始记录 ZHJC/JL008 标准曲线和质控记录 ZHJC/JL009 分光光度法原始记录(I ) ZHJC/JL010 分光光度法原始记录(II ) ZHJC/JL011 容量分析法原始记录(I ) ZHJC/JL012 容量分析法原始记录(II ) ZHJC/JL013 容量分析法原始记录(Ⅲ) ZHJC/JL014 五日生化需氧量分析原始记录(I ) ZHJC/JL015 五日生化需氧量分析原始记录(II ) ZHJC/JL016 五日生化需氧量分析原始记录(Ⅲ) ZHJC/JL017 五日生化需氧量分析记录(Ⅳ) ZHJC/JL018 生化需氧量分析记录(Ⅰ) ZHJC/JL019 生化需氧量分析记录(Ⅱ) ZHJC/JL020 重量法分析原始记录 ZHJC/JL021 硫酸盐化速率分析原始记录 ZHJC/JL022 标准溶液配制及标定记录 ZHJC/JL023 标准物质配置记录 ZHJC/JL024 一般试剂配制记录 ZHJC/JL025 分析原始记录 ZHJC/JL026 色度分析原始记录 ZHJC/JL027 地表水采样和交接记录

关于废气排放口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规范化的技术要求

关于废气排放口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规范化的技术要求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和《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粤发[2008]42号),按照“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结合《固定污染源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07)的要求,规范化废气排放口设置采样孔和采样平台的技术要求如下: 1、排气筒(烟囱)应设置监测采样孔、采样平台和安全通道。 2、采样位置应避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场所。 3、采样孔 采样孔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 采样孔位置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烟道直径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烟道直径处。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B为边长。当安装位置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尽可能选择在气流稳定的断面,但安装位置前直管段的长度必须大于安装位置后直管段的长度,同时采样孔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1.5倍。采样断面的气流速度在5m/s以上。 在选定的测定位置上开设监测采样孔,采样孔内径应不少于80mm,采样孔管长应不大于50mm。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管帽封闭。 对圆形烟道,采样孔应设在包括各测定点在内的互相垂直的直径线上。烟道直径小于或等于0.6m,设一个采样孔;烟道直径大于0.6m,在同一断面设二个互相垂直的采样孔。

(完整版)废气采样试题

废气采样考核试题 一、填空 1.对除尘器进出口管道内气体压力进行测定时,可采用校准后的标准皮托管或其他经过校正的非标准型皮托管(如S型皮托管),配压力计或倾斜式压力计进行测定。 2按等速采样原则测定锅炉烟尘浓度时,每个断面采样次数不得少于次,每个连续采样时间不得少于min,每台锅炉测定时所采集样品累计的总采气量应不少于1m3,取三次采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管道的烟尘浓度值。 3.采集烟尘的常用滤筒有玻璃纤维滤筒和滤筒两种。 4.烟尘测试中的预测流速法,适用于工况的污染源。 5.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等速采样的原理是:将烟尘采样管由采样孔插入烟道中,采样嘴气流,使采样嘴的吸气速度与测点处气流速度,并抽取一定量的含尘气体,根据采样管上捕集到的颗粒物量和同时抽取的气体量,计算排气中颗粒物浓度。 6.在烟尘采样中,形状呈弯成90o的双层同心圆管皮托管,也称型皮托管。 7.在矩形烟道内采集烟尘,若管道断面积<0.1m2,且流速分布、对称并符合断面布设的技术要求时,可取断面中心作为测点。 8.蒸汽锅炉负荷是指锅炉的蒸汽量,即锅炉每小时能产生多少吨的,单位为t/h。 二、判断 1.《锅炉烟尘测试方法》(GB/T 5468-1991)中规定,对排放浓度的测试必须在锅炉设计出力70%以上情况下进行。() 2.用U形压力计可测定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的全压和动压。() 3.在采集固定污染源的气体样品时,烟尘采样嘴的形态和尺寸不受限制。() 4.烟尘采样时如果采样速度小于采样点的烟气速度,所测定的样品浓度会高于实际浓度。() 5.在固定污染源采样中,当管道内压力比大气压力大时,静压为正;反之,静压为负。() 三.问答题 1.《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到则》(HJ/T55-2000)中对气象因子无组织排放监测的适宜程度做了分类,是对这四种适宜程度分别进行描述。 2.简述在单位周界设置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时,如果围墙的通透性很好或不好时如何设定监控点。

烟气监测平台技术规范摘录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 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 及《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法(试行)》HJ/T76-2007 相关条例及要求,特做以下方案:一、烟气检测平台技术标准:1、位于固定污染源排放控制设备的下游;2、不受环境光线和电磁辐射的影响;3、烟道振动幅度尽可能小;4、安装位置应避免烟气中水滴和水雾的干扰;5、安装位置不漏风;6、安装烟气CEMS的工作区域必须提供永久性的电源,以保障烟气CEMS的正常运行;7、采样或监测平台易于人员到达,有足够的空间,便于日常维护和比对监测。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5米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Z字梯/旋梯/升降梯;&为室外的烟气CEMS装置提供掩蔽所,以便在任何天气条件下不影响烟气CEMS的运行和不损害维修人员的健康,能够安全地进行维护。安装在高空位置的烟气CEMS 要采取措施防止发生雷击事故,做好接地,以保证人身安全和仪器的运行安全。9、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10、测定位置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对于颗粒物CEMS,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 4 倍烟道直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 2 倍烟道直径处;对于气态污染物CEMS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 管下游方向不小于 2 倍烟道直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0.5 倍烟道直径处。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 B 为边长。当安装位置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尽可能选择在气流稳定的

废气排放口采样孔规范化的技术要求

废气排放口采样孔规范化技术要求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按照“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结合《固定污染源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07)的要求,规范化废气排放口设置采样孔和采样平台的技术要求如下: 1、排气筒(烟囱)应设置监测采样孔、采样平台和安全通道。 2、采样位置应避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场所。 3、采样孔。 3.1采样孔位置 (1)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 (2)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 (3)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应不小于6倍烟道直径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烟道直径处。【注: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B为边长】。 (4)安装位置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尽可能选择在气流稳定的断面,但必须满足以下3点要求: ***安装位置前直管段的长度必须大于安装位置后直管段的长度; ***同时采样孔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1.5倍; ***采样断面的气流速度在5m/s以上。

3.2采样孔尺寸 (1)在选定的测定位置上开设监测采样孔,采样孔内径应不少于80mm,采样孔管长应不大于50mm。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管帽封闭。 (2)对圆形烟道:采样孔应设在包括各测定点在内的互相垂直的直径线上。 若:烟道直径小于或等于0.6m,设1个采样孔; 若:烟道直径大于0.6m,在同一断面设两个互相垂直的采样孔。 (3)对矩形或方形烟道:采样孔应设在包括各测定点在内的延长线上,在同一断面的一侧。 ***烟道断面面积小于0.2m2,中间设1个采样孔; ***烟道断面面积0.2~1.0 m2,等距设2个采样孔; ***烟道断面面积1.0~4.0 m2,等距设3个采样孔; ***烟道断面面积4.0~9.0 m2,等距设四个采样孔; ***烟道断面面积9.0~15m2,等距设5个采样孔; ***烟道断面面积大于15.0 m2,等距设6~7个采样孔。 (4)当烟气CEMS安装在矩形烟道时, ***若烟道截面的高度大于4m,则不宜在烟道顶层开设参比方法采样孔; ***若烟道截面的高度大于4m,则应在烟道两侧开设参比方法采样孔,并设置多层采样平台,应有通往多层采样平台的Z字梯/旋梯/升降梯。

原始记录书写要求

一.书写要求 1. 记录表格使用炭素,蓝黑墨水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必须保证记录的原始性),字体要书写工整,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纯蓝墨水填写;分析结果报告单要求必须打印。所有打印的记录不能手工改错,如果改错,须重新打印。 2.每项监测任务的所有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表格,均应使用同一个编号,即本次监测任务的唯一性标识。 3.手写的记录表格如有空格,则划斜线和加盖“以下空白”印章:打印的记录表格如有空格,不得手划斜线,在最后一个监测分析数据下方如有空格,应在紧邻下一空格内加盖“以下空白”印章或手填“以下空白”。 4.记录表格整体框架和要素原则上不得变动,但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列宽、行高,也可进行个别相邻格的合并或拆分等。如使用者认为整体框架和要素确需变动或修改,应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 5.原始记录填写应在一格中的下半部,不得涂改、刀刮。如需修改,应在错误处划一斜线(应能看清原记录数据),并加盖本人私章,并在此格上部书写正确的数据,每页原始记录改错地方不应超过三个。 6.所有落款应签姓名不得盖章,签姓名用全称,签名字体工整、消晰、整齐原始记录单“分析人”一栏,未持证人员不能单独签名,应将姓名签在持证人员之后:分析人员只有1人时,该分析人员不得在校核或审核处签名。 7.原始记录中相对偏差取一位有效数字或整数,修约规则为只入不舍,加标回收率取整数。 8.原始记录和分析结果报告单中,当测试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或最低检出浓度时,应填报为“未检出”,并在记录中注明方法检出限或最低检出浓度。容量及重量分析项日,如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悬浮物、氯化物、石油类,全盐量。矿化度、溶解性总固体等低于检测下限时,以“

环境检测报告

环境检测报告

监测报告 **监字[2011]第*号 项目名称: 被测单位: ***** 2011年2月15日

1、报告无本站检测专用章无效; 2、报告须填写清楚,涂改无效; 3、监测委托方对监测报告有异议,须于收到本监测报告之日起 十日内向我站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4、本报告仅对当日采集样品负责; 5、本报告不得用于广告宣传; 6、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本报告; 7、报告无CMA章无效; 9、报告无骑缝章无效。 监测站 电话: 传真: 邮编: 地址:

1、监测目的 为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市国控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情况,为环境管理和监督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持,依据《全国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于****年**月**日至**日对**有限责任公司**厂固定污染源进行第*季监督性监测,依据本次监测数据编写此监测报告。 2、监测依据 2.1**监发[2008]**号,关于转发《全国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2.2《**省工业污染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监测实施细则》。 2.3国家有关监测分析方法、规范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3、监测内容 3.1监测项目:粉尘、苯可溶物、苯并[a]芘。 3.2监测点位和频率 在各污染源除尘设施后设一个采样点,采样点位符合《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相关要求,每个监测点均采3个样品,具体见表1。 表1 焦化厂污染源废气监测情况一览表 4、监测方法 废气按《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关于废气排放口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规范化的技术要求

关于废气排放口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规范化的技 术要求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关于废气排放口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规范化的技术要求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和《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粤发[2008]42号),按照“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结合《固定污染源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07)的要求,规范化废气排放口设置采样孔和采样平台的技术要求如下: 1、排气筒(烟囱)应设置监测采样孔、采样平台和安全通道。 2、采样位置应避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场所。 3、采样孔 采样孔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 采样孔位置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烟道直径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烟道直径处。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B为边长。当安装位置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尽可能选择在气流稳定的断面,但安装位置前直管段的长度必须大于安装位置后直管段的长度,同时采样孔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倍。采样断面的气流速度在5m/s以上。 在选定的测定位置上开设监测采样孔,采样孔内径应不少于80mm,采样孔管长应不大于50mm。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管帽封闭。

烟气监测平台技术规范摘录

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家标准《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及《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法(试行)》HJ/T76-2007相关条例及要求,特做以下方案:一、烟气检测平台技术标准:1、位于固定污染源排放控制设备的下游;2、不受环境光线与电磁辐射的影响;3、烟道振动幅度尽可能小;4、安装位置应避免烟气中水滴与水雾的干扰;5、安装位置不漏风;6、安装烟气 CEMS 的工作区域必须提供永久性的电源,以保障烟气 CEMS 的正常运行;7、采样或监测平台易于人员到达,有足够的空间,便于日常维护与比对监测。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5 米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 Z 字梯/旋梯/升降梯;8、为室外的烟气CEMS 装置提供掩蔽所,以便在任何天气条件下不影响烟气 CEMS 的运行与不损害维修人员的健康,能够安全地进行维护。安装在高空位置的烟气 CEMS 要采取措施防止发生雷击事故,做好接地,以保证人身安全与仪器的运行安全。9、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与烟道负压区域。10、测定位置应避开烟道弯头与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对于颗粒物 CEMS, 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 4 倍烟道直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 2 倍烟道直径处; 对于气态污染物 CEMS,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2 倍烟道直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 0、5 倍烟道直径处。对矩形烟道, 其当量直径D=2AB/(A+B), 式中 A、 B 为边长。当安装位置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 应尽可能选择在气流稳定的断面,但安

简述污染物排放口的规范化设置

简述污染物排放口的规范化设置 简述污染物排放口的规范化设置 排放口规范化设置是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是实现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基础性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深化环境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好排污口的规范化整治工作,可以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使污染物的总量控制计划落实实处。 1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的原则 根据国家环保部门制定的《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文件,具体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按照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日常监督检查的原则进行,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的技术要求进行。为积极稳妥地推进规范化整治工作,须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以整治重点污染源为主。对列入重点污染企业名录得排污单位的排污口要首先进行规范化整治。 以管辖区内的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整治为主。 对列入总量控制指标的12种污染物的排污口为主的原则。即对排放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化学耗氧量、石油类、氰化物、砷、汞、铅、镉、六价铬和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污口进行重点整治。 2 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的方法和要求 2.1 污水排放口的整治 每个排污单位的污水排放口原则上只允许设置废水和“清下水”排污口各一个,因特殊原因需要多设置排污口的,须报经当地环保部门审核同意,排污单位未经环保部门同意,超过允许数量设置排污口的,必须结合清污分流、厂区实际地形和排放污染物种类情况进行管网归并。凡排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的一类污染物的单位,应在产生该污染物的车间或车间废水处理设施出口设置专门的排污口,其他污染物采样点设在排污单位总排放口,应合理确定排放口的位置,一般设在厂内或厂围墙(界)外不超过10米处。废水排放口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应设置在排污口旁醒目处。废水水面在地下面1米以上的,应配件取样台阶和梯架。 设置规范的便于测流量、流速的测流段。一般要求排污口设置成矩形、圆管型或梯形,使其水深不低于0.1米,流速不小于0.05米/秒。测流段直线长度应是其水面宽度的6倍以上,最小1.5倍以上。安装计量装置,一般废水排污口可暂时设置三角堰、矩形堰、测流槽等流量测定装置。

废气采样

空气与废气采样方法考试题 姓名:考核日期:成绩: 一、填空题(90分) 1.标准状态下的干排气是指温度为 273K ,压力为 101.3kpa 条件下不含水分的排气。 2. 采样位臵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道,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采样位臵应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少于 6倍直径和距上部部件上游方向不少于 3倍直径处。 3.气态污染物在采样断面内,一般是混合均匀的,可靠近烟道中心的一点作为采样点。 4.气态污染物采样时,采样管入口与气流方向垂直或背向气流。 5.根据气态污染物测试分析方法不同,分为化学法和仪器直接测试法。 6.目前SO2测试常用的方法有碘量法、定电位电解法、电导法等,为避免采样气体在采样管中冷凝,通常对采样管进行加热保温,温度 120-150 度,连接管要进行保温,内径应大于 6 mm,管长应尽可能短。 7.用吸收瓶采集烟气样品前,用旁路吸收瓶抽气的目的是为了臵换吸收瓶前采样管路中的空气,并使滤料被待测气体饱和,采样前应用旁路吸收瓶抽气 5~10 min。 8.为了从烟道中取得有代表性的烟尘样品,需按等速采样原则采集样品。 9.点定位电解法测定烟道废气时,当仪器采样管插入烟道中,即可启动仪器抽泵,抽取烟气进行测定,待仪器读数稳定后即可读数,同一工况下应连续测定3次,取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 10.在标定电化学传感器时,若发现其动态范围变小,测量上限大不到满度值或在复检仪器量程中点时,示值偏差高于±5% ,表明传感器已经失效,应更换传感器。 11.排气中废气的采样以 1小时时间采样,或在一小时内,以等时间间隔采样4个样品,以获取的平均值为污染排放浓度。 12.《锅炉烟尘测试方法》中的规定,测量过量空气系数应在采集烟尘的采样前,采样中、采样后进行三次,过量空气系数太低,表明炉内燃料热效率低,过量空气系数太高,表明不参加与反应的冷空气过多,影响完全燃烧。 13.环境空气监测中,应考虑各监测点之间条件尽可能一致,使各个监测点去的的监督资料具有可比性。 14. 测定TSP常用重量法,采样器常用大流量和中流量采样器,采样器流量一般控制在 100L/min 。

采样口规范要求

废气排放口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规范化的技术要求一、采样孔位置要求: (1)采样孔采样孔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2)采样孔位置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烟道直径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烟道直径处。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B为边长。 (3)当安装位置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尽可能选择在气流稳定的断面,但安装位置前直管段的长度必须大于安装位置后直管段的长度,同时采样孔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1.5倍。 二、采样孔尺寸 (1)在选定的测定位置上开设监测采样孔,采样孔内径应不少于80mm,采样孔管长应不大于50mm。 (2)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管帽封闭。 (3)对圆形烟道,采样孔应设在包括各测定点在内的互相垂直的直径线上。烟道直径小于或等于0.6m,设一个采样孔;烟道直径大于0.6m,在同一断面设二个互相垂直的采样孔。 (4)对矩形或方形烟道,采样孔应设在包括各测定点在内的延长线上。在同一断面的一侧,烟道断面面积小于0.2m2,中间设一个采样孔;烟道断面面积0.2-1.0m2,等距设二个采样孔;烟道断面面积1.0-4.0m2,等距设三个采样孔;烟道断面面积4.0-9.0m2,等距设四

个采样孔;烟道面积9.0-15m2,等距设五个采样孔;烟道面积大于 15.0m2,等距设六至七个采样孔。 三、采样平台 (1)平台面积应不小于1.5m2(建议2×1.5m2以上),并设有1.2m 高的护栏和不低于10cm的脚部挡板,采样平台的承重应不小于200kg/m2,采样平台面距采样孔约为1.2-1.3m。 (2)采样平台应设置永久性的电源。平台上方应建有防雨棚。采样平台易于人员到达,应建设监测安全通道。 (3)当采样平台设置高于地面时,应有通往平台的Z字梯/旋梯/升降梯,切勿设置猪笼梯等不安全通道。 四、当烟气CEMS安装在矩形烟道时,若烟道截面的高度大于4米,则不宜在烟道顶层开设参比方法采样孔;若烟道截面的宽度大于4米,则应在烟道两侧开设参比方法采样孔,并设置多层采样平台,应有通往多层采样平台的Z字梯/旋梯/升降梯。 五、有净化设施的,应在其进出口分别设置采样孔和采样平台。

废气排放口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规范化的技术要求

废气排放口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规范化的技术要 求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关于废气排放口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规范化的技术要求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和《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粤发[2008]42号),按照“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结合《固定污染源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07)的要求,规范化废气排放口设置采样孔和采样平台的技术要求如下: 1、排气筒(烟囱)应设置监测采样孔、采样平台和安全通道。 2、采样位置应避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场所。 3、采样孔 采样孔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 采样孔位置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烟道直径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烟道直径处。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B为边长。当安装位置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尽可能选择在气流稳定的断面,但安装位置前直管段的长度必须大于安装位置后直管段的长度,同时采样孔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倍。采样断面的气流速度在5m/s以上。

在选定的测定位置上开设监测采样孔,采样孔内径应不少于80mm,采样孔管长应不大于50mm。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管帽封闭。 对圆形烟道,采样孔应设在包括各测定点在内的互相垂直的直径线上。烟道直径小于或等于,设一个采样孔;烟道直径大于,在同一断面设二个互相垂直的采样孔。 对矩形或方形烟道,采样孔应设在包括各测定点在内的延长线上。在同一断面的一侧,烟道断面面积小于,中间设一个采样孔;烟道断面面积,等距设二个采样孔;烟道断面面积,等距设三个采样孔;烟道断面面积,等距设四个采样孔;烟道面积,等距设五个采样孔;烟道面积大于,等距设六至七个采样孔。 4、采样平台 采样平台为检测人员采样设置,应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使工作人员安全、方便地操作。平台面积应不小于 m2(建议2× m2以上),并设有高的护栏和不低于10cm 的脚部挡板,采样平台的承重应不小于200kg/m2,采样平台面距采样孔约为。 采样平台应设置永久性的电源。平台上方应建有防雨棚。 采样平台易于人员到达,应建设监测安全通道。当采样平台设置高于地面时,应有通往平台的Z字梯/旋梯/升降梯,切勿设置猪笼梯等不安全通道。 5、当烟气CEMS安装在矩形烟道时,若烟道截面的高度大于4米,则不宜在烟道顶层开设参比方法采样孔;若烟道截面的宽度大于4米,则应在烟道两侧开设参

采样平台规范化建设明白纸

采样平台规范化建设明白纸 一、采样位置 1、采样位置应避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场所。 2、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采样位置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 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 倍直径处。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B 为边长。采样断面的气流速度最好在5m/s 以上。 3、测试现场空间位置有限,很难满足上述要求时,可选择比较适宜的管段采样,但采样断面与弯头等的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1.5 倍,并应适当增加测点的数量和采样频次。 4、对于气态污染物,由于混合比较均匀,其采样位置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但应避开涡流区。如果同时测定排气流量,采样位置仍按2选取。 5、必要时应设置采样平台,采样平台应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使工作人员安全、方便地操作。平台面积应不小于1.5m2,并设有1.1m 高的护栏和不低于10cm 的脚部挡板,采样平台的承重应不小于200kg/m2,采样孔距平台面约为1.2m~1.3m。 二、采样孔 采样孔内径应不小于100 mm。对圆形烟道,采样孔应设在包括各测点在内的互相垂直的直径线上。对矩形或方形烟道,采样孔应设在包括

各测点在内的延长线上。 三、采样平台和爬梯的要求 从安全角度考虑,颗粒物采样场地应具备永久性采样平台和爬梯。采样平台和爬梯满足如下要求: a) 采样平台: 1) 为保障监测人员安全及方便操作,保障监测工作顺利进行,涉及高处作业的采样孔或采样位置应配套建设采样平台; 2) 平台面积应不小于1.5 m2,并设有高1.1 m以上的护栏,采样孔距平台面约为1.2 m~1.3 m。采样平台应在监测点的正下方,平台地板采用不小于4 mm厚的花纹钢或经防滑处理的钢板铺装,均匀分布活载荷应不小于3 kN/m2,安装不低于100 mm的踢脚板,防护栏杆应能承受水平方向和垂直向下方向不小于890 N集中载荷和不小于700 N/m均布载荷,防护栏杆结构要求及扶手、中间栏杆、立柱、踢脚板等材料的要求参照GB 4053—2009; 3) 若采样位置或断面有多个采样孔,应适当延长采样平台的长度,每增加一个采样孔,至少延长1m。采样平台的宽度(平台外侧到烟道壁或排气筒外壁的距离)应至少为直径或当量直径的1/4,确保监测人员有足够的工作面积;

采样原始记录规范

原始记录填写规范 一、废水: 1、水或废水可根据具体的采样点描述。 2、废水中所测的BOD5,报告中统一写汉字“五日生化需氧量” 3、水的性状描述,需按以下4项格式填写: 颜色、气味、浮油、悬浮物 “气味”栏可选用“无、微臭、臭”; “浮油”栏可选用“无、少、多”; “悬浮物”栏可选用“清、微浊、浑浊”。 例如:黄色、臭味、多浮油、浑浊 无色、无味、无浮油、清 4、水样固定剂: 用完的水样固定剂不要丢弃在接样室里,要放回原位。其中拿NO x氧化剂的时候要注意查看日期及颜色,若过期或者颜色不是紫红色的,请告诉我更换,不要拿出去采样。 二、无组织废气: 1、上风向参照点1个(点位描述为:XX废气厂界上风向参照点1#)、下风向监控点3个(点位描述为:XX废气厂界下风向监控点2#、XX废气厂界下风向监控点3#、XX废气厂界下风向监控点4#)。1#、2#、3#、4#需统一写在参照点、监控点后面。 下风向三个监控点之间的间距要稍微分开一些,不要隔的太近。 2、画无组织废气和噪声图时,图上面需加上“点位分布示意图:△表示监测点”。无组织和噪声点位都用空心三角形△表示。无组织废气示意图中的风向用三个箭 头表示,如“”。方位“N”需写在箭头的正上方。 3、无组织废气图和厂界噪声图内容需画的一致,厂界四周的建筑物、厂区内主要的车间、办公楼都需体现。让图保持一定的美观度。

三、废气 1、当废气测处理前和处理后时,处理前点位名称为“XX废气处理前”,处理后点位名称是“XX废气排放口”。当废气有处理设施,而不用测处理前时,点位名称为“XX废气排放口”。详细的处理设施名称在企业信息中体现。 2、发电机废气项目,所写的“烟尘”,而是“颗粒物”,因为企业发电机执行的是国标GB16297标准。锅炉废气出“烟尘”。 3、烟气(SO2、NO x、CO)的计算:烟气的浓度、折算浓度均保留整数,排放率保留两位有效数字(注意,保留两个有效数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噪声 1、噪声监测布点图和无组废气监测布点图表示要明确周围有敏感点的必须标 示清楚,并注明与相关敏感点的距离(单位:m)。 2、噪声采样需测背景值,当测量值与背景值的差值在3~10dB之间,则按表进 行修约。噪声图需标明方向、点位,并较详细的画出四周的情况和界内的建筑分布。 3、验收监测时:测厂界噪声时,如企业有发电机、锅炉,噪声图中要体现发电机和锅炉,且需有一个监测点是在靠近发电机、锅炉房外的厂界测,此点对应的主要声源应为“发电机/锅炉及生产噪声”或“发电机/锅炉噪声”。 4、验收监测时,如企业有取消环评批复上提到的生产工艺时,采样员现场确认无误后,需厂方出具证明,采样员在证明上签字,报告的企业信息中也需体现。 5、验收监测时,所有企业都需测昼间和夜间噪声,如果企业夜间不生产,需提供盖章证明,可以不用测夜噪。噪声结果下面统一注明“由于企业夜间不进行生产(企业已出具相关证明),故夜间噪声不作监测。” 五、环评的现场描述: ①描述采样点附近有无污染源及其类型。如粉尘大小、异味强弱、车流量大小、距离远近等。 ②要有针对性描述,采气的描述异味,采样点在村子附近的,优先选择居民区,应尽量避开人流、车流量较多的交叉口;采TSP、PM10的描述粉尘,选点远离主干道、人为影响因素较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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