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防震减灾局 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建设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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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县擂鼓镇
104。25′50″ 31。46′56″ 0.01 至 3 公里
北川县香泉井水温观测站 北川县香泉镇
104。35′00″ 31。40′00″ 0.01 至 3 公里
北川县断层气观测站
北川县擂鼓镇石岩村 104。25′28″ 31。46′17″ 0.01 至 3 公里
北川 GPS 观测点
北川县擂鼓镇盖头村 104。26′30″ 31。48′07″ 0.05 至 3 公里
三、申报材料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工程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二)《建设工程地震监测环境审查申请表》一式 4 份(在绵阳 市防震减灾局政务网 http://dzj.my.gov.cn 办事指南栏中下载,或到 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领取,见附件 2); (三)单位组织机构码。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工程项目业主,在工程可行性 研究阶段必须按照规定填写申请表,将申报材料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 心综合窗口; (二)受理:对资料不齐的,由市防震减灾局行政审批科工作人 员填写补正材料通知书,并当场出具给申请人。对资料齐全的,由行 政审批科工作人员填写《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服务事项 受理通知书》; (三)现场检查:市防震减灾局行政审批科组织本部门相关专家 2-3 人按标准进行现场检查; (四)审查:行政审批科组织审查后,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 行政许可的决定; (五)发证:对准予行政许可的 1 个工作日内打印发证;对不予 行政许可的 1 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之权利。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期限:10 个工作日; (二)承诺期限:4 个工作日。分别为:受理 1 个工作日、审查 2 个工作日、打印发证 1 个工作日。(出现场 3 个工作日不在承诺时限内)
绵阳市 GPS 观测点
绵阳市朝阳机器厂 104。47′12″ 31。29′10″ 0.05 至 3 公里
保护范围的最小距离视干扰源种类确定,不同的工程设施有不同的距离要求,详见下页的 《地震监测设施距离干扰源最小距离表》(保护地点:全市所有强震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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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绵阳市强震台观测环境保护范围
台站名称 所处乡镇
经度(度) 纬度(度) 保护范围
平武木座 木座乡中心小学
104.51 32.6
0.2 至 10KM
平武南坝 南坝镇中学
104.83 32.20
0.2 至 10KM
平武县龙安镇东皋村 104。32′54″ 32。24′57″ 0.2 至 10 公里
平武县大坪镇
104。33′18″ 32。23′36″ 0.01 至 3 公里
平武县南坝镇
104。49′49″ 32。10′50″ 0.05 至 3 公里
平武龙安 GPS 观测点
平武县龙安镇东皋村 104。34′18″ 32。24′18″ 0.05 至 3 公里
2
六、收费方式、收费标准: 1、收费依据:无。 2、收费标准:无。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绵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0816)2316826
绵阳市防震减灾局:(0816)2363943 投诉电话:绵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816)2316833;
绵阳市防震减灾局:(0816)2371754 网 址:http:// www.my-xzfw.gov.cn
武都镇白衣庵村
0.05 至 3 公里
江油市太平镇茶店村 104。44′00″ 31。39′00″ 0.01 至 3 公里
江油市大康镇
104。44′48″ 31。53′30″ 0.2 至 10 公里
江油市含增镇三分厂 104。36′26″ 31。46′05″ 0.2 至 10 公里
生活区
平武测震台 平武县大坪水氡观测站 平武南坝 GPS 观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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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①绵阳市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范围
观测名称


江油市仲家沟遥测地震台 江油市太平镇
经度
纬度
保护范围
104。40′16″ 31。47′34″ 0.2 至 10 公里
江油市地电地磁台
江油市太平镇
104。41′07″ 31。47′37″ 0.05 至 10 公里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江油市武都水准点 江油川 10 井水位观测站 江油 624 所测震台 江油长钢三分厂测震台
二、申请条件 (一)在绵阳市境内,凡生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电磁、振动,有可 能对地震观测环境和地震信息传输造成影响和破坏的电力、通信、交 通、矿山等建设工程项目; (二)水利工程及地下水、地热开发利用的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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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绵阳市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位置及范围(在绵阳 市防震减灾局政务网 http://dzj.my.gov.cn 办事指南栏中下载,或到 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领取,见附件 1)。
安县测震台
安县安昌镇
104。25′51″ 31。38′17″ 0.2 至 10 公里
安县流动水准观测点 安县水氡观测站
安县永安镇烂坝子村
0.05 至 3 公里
安县永安镇向阳村 104。26′57″ 31。40′34″ 0.01 至 3 公里
北川水准观测点
北川陈家坝镇
0.05 至 3 公里
北川水温观测站
绵阳市防震减灾局 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建设
项目审查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 24 条第 1 款:“新建、 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 危害;第 2 款:对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城乡规 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应当征求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 部门或者机构的意见;不需要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 求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意见”。 (二)《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09 号)第 32 条:“新 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测震、电磁、形变、流 体等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的标准,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造成危害。对在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应当事先征求 同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意见;负责管理地 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在 10 日内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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