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源排查服务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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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源排查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湖里区县后东等五个片区排水管网溯源排查(合同包)

合同编号:(建设单位)

(代建单位)

发包人:(建设单位)

(代建单位)

承包人:

合同金额:

签订日期: 2020年月日

发包人(全称):(建设单位)

(代建单位)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溯源排查等技术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湖里区县后东等五个片区排水管网溯源排查(合同包)。

2、工程地点:厦门市湖里区。

3、工程范围:合同包范围内市政道路及排水单元内的排水管网溯源排查以及后续设计、施工阶段的配合工作,以及污泥外弃、渣土收纳及污泥合理合规处置等。

4、排查内容:

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统称为排水户,主要包含住宅小区、城中村、宾馆、酒店、餐饮业、洗车店、公共厕所、施工工地、工业企业等。

(1)排查范围

起自楼宇室外地面第一口检查井,终至市级管网排口(含已建成的雨污水管线、配套检查井、所有排水篦相关管段、楼宇外墙竖管概况)。

(2)排查内容

a.雨污管网清疏检测,含雨污两网基础信息排查;GIS成果(需满足厦门市城镇排水管网排查信息数据标准,在溯源排查结束后按照发包人要求将GIS成果录入发包人要求的数据平台,并作为竣工资料的一部分);清淤疏通(含污泥外弃、渣土收纳及污泥合理合规处置等);管段状况评估;缺陷报告等。

b.雨污管网混接排查,含错混接位置、流量详情、混接水质检测、混接程度评估等。

c.溯源排查内容包含排查检查井安全网安装情况【缺失(安全网和挂钩均缺失、单独安全网缺失)、破损、老化】和检查井标识牌安装情况(缺失、破损、扎带断裂)等,详见《溯源排查数据表:管网排查表》。

二、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月日(以发包人最终通知时间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月日。

三、合同价款

合同暂定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增值税税率为 %,其中:市政排水管网溯源排查含税固定综合单价为每公里人民币(大写)元整(¥ 元/km),排水单元管网溯源排查含税固定综合单价为每公里人民币(大写)元整(¥ 元/km)。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固定单价计取,且最终金额以经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确认并经厦门市(区)财政审核部门抽审后(如需

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税金、水电费(含水电接引费用)、安全文明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垂直运输费、二次搬运费、场地恢复费、验收调试费及排查成果报告等。综合单价不因工程量增减变化、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人工、机械、材料价格变化而进行任何调整。

四、付款方式

1、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溯源排查费用,达不到50万元不予支付,每次实际支付金额为发包人核准进度款的70%。

2、承包人完成排查工作,提交全部成果文件,通过成果验收且将成果录入发包人要求的信息管理平台后,支付至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的进度款的70%。

3、承包人配合完成后续设计、施工工作后,双方办理结算并经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或厦门市(区)财政审核部门审定结算价后(如需财审),支付至溯源排查结算价的95%。

4、运行管理期满后付清剩余款项。

5、以上款项在承包人提交合规的付款申请和增值税发票且建设单位收到财政拨款后由建设单位于约定付款条件具备后的15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

五、合同方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溯源排查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六、权利和义务

1、承包人应在约定工期内按溯源排查要求(详附件一)、行业规范及发包人项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全部技术服务工作并提交合格的成果资料。

2、承包人应组织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项目组,对所溯源排查的工程范围段负责,并对工程溯源排查服务成果负责;承包人应尽勤勉审慎义务,保证其提交的成果资料真实、客观、准确、达标,并为发包人设计、施工需求等提供准确的资料分析和技术数据;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应根据工程溯源排查成果资料,向发包人提出经济、合理、先进的基础形式建议。

3、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派出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作业人员,承包人如需变更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的应事先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发包人同意;如承包人人员有不尽其职或虚挂其名的情况,发包人有权要求调换具有相应资历的人选,直至有权要求承包人退场并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当负责赔偿。

4、承包人保证其拥有实施约定工程项目的全部资质。如该工程项目涉及特种作业、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承包人应保证相关作业人员具备合格资质、持证作业。

5、承包人应确保合法用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劳动用工规定,并自行负责其工人/人员的薪酬、保险(含作业人员人身安全保险、综合保险、乙方自身财产保险及其他规定的一切保险),如有违反,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如有)。

6、本合同项下所有承包人完成的成果资料的知识产权归发包人所有;未经发包人书面许可,承包人不得擅自使用或允许任何第三人使用该等成果资料。承包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及保密信息(本合同项下所涉及的全部文件、信息、图纸或其它内容均视为发包人保密信息),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对发包人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承包人违反前述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应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违约责任

1、承包人作业和服务成果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

2、承包人逾期完成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每日偿付5000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及以上,发包人有权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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