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价超出中标合同价因素分析及其对策

工程结算价超出中标合同价因素分析及其对策

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范浩生

因工作之便,本人选取近两年来21个已完工程结算项目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发现有18个项目实际结算价超过了中标合同价。这21个项目当初中标合同价合计为13717.83万元,而最终工程结算价合计为16030.23万元,增长了2312.4万元,增长率16.86%。导致结算价超合同价的因素很多,但从这些项目可以归纳出以下因素:

一、招标时工程量清单编制粗糙,导致许多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漏项、特征描述不清或数量错误。如基础挖土遗漏余土外运,或者在挖土项目中只在特征描述中说明了挖土夯实和回填,但没有说明余土如何处理,或者只注明余土运100米,但没有说明外运距离,结果在结算时导致余土外运费用增加。

二、招标时未按有关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人为降低招标控制价,主要是通过甲供材和甲方限定价格方式,将钢材、商品砼单价以低于市场价格计入招标控制价,导致招标控制价偏低,中标价由于受材料限价限制也不得不降低报价,但结算时根据有关规定须对限价材料价格按施工期价格进行调整,导致结算价超出中标合同价,有的甚至超过招标控制价。

三、有的项目因为了赶时间,对工程量清单粗制滥造,

有的甚至拿别的项目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作为招标依据,目的是为了尽快完成招投标并减少缴纳规费,结果在签订合同时明确本工程全部按实结算,并双方约定下浮比率,结果也导致最终结算价大大超出合同价。

四、绝大部分工程由于图纸设计深度不够,导致施工期间发生多项重大变更,而结算时对变更部分找不到直接可以套用的价格,结果施工期间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价格,而此时施工企业占有主导权,由于变更较多,结果导致最终结算价超出中标合同价。

五、政策性调整也是导致竣工结算价超出中标合同价的重要因素。因近两年来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发承包双方为了合理分担市场风险,约定对部分材料根据市场价格予以调整,再加上近两年来人工工资上涨幅度较大,根据政策文件需对人工工资进行调整,结果也造成人工费增加,管理费和利润等也跟着增加。因此,材料价格调整和人工工资调整是结算价超出中标合同价的重要因素,但这些因素是无法避免的。

六、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现场签证比较随意,一些本应由施工企业自行完成的工作内容也进行签证,由于结算时无法还原当时情况,造成结算时产生分歧,结果还是造成造价增加。

七、有的项目施工单位结算时故意虚报结算价,目的时为了迎合建设单位和审核单位注重审减率思想,结果给结算审核人流出很大空间来审核,可能会给审核人心里造成麻

痹,看似达到了满意的审减率但实际是还有可以审减的空间,结果导致结算价超出中标合同价。

八、当然,也有少数项目结算价低于中标合同价的情况,经分析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施工期间发包方将总包单位合同内的项目拿出来重新分包给别的单位,由发包方直接向分包单位结算,结果导致结算价减少,如将门窗、外墙涂料、外墙保温等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也造成总包单位利益损失。有的项目结算价低于中标合同价,原因是发包方取消了部分分部分项工程内容,如将天棚抹灰取消,将外墙真石漆改为涂料等。以上原因导致结算价低于中标合同价。

根据以上因素造成结算价超出中标合同价的情况,我们分析认为,建材价格市场波动和政策性调整是引起结算价增加的正常因素,应积极鼓励和引导发承包双方实事求是分担市场风险。但其他导致结算价增加的因素可以理解为可以尽量避免发生的可控因素。但因图纸设计深度不够,尤其是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较差导致结算增加的因素均为人为因素,设计单位和造价咨询单位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近年来招投标监管情况看,现在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很不容乐观,究其原因是编制人责任心不强,以为应付招完标就了事,没想过这会给工程施工和结算带来很大麻烦。为了大大减少以上造成结算超出合同价的因素,将工程结算价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提高施工图设计深度。

二、合理编制招标控制价。

三、认真做好评标清标工作

四、公平合理签订施工合同。

五、施工期间减少设计变更。

六、妥善处理施工变更和签证。

七、提高工程结算编制和审核责任心。

总之,为了尽量避免结算价超合同价,造价咨询单位要承担起执业义务,从编制工程量清单开始到编制招标控制价,从跟踪审计到竣工结算审计都要认真负责,切实起到应有的作用,避免一味追求效益而忽略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关于要求调整合同价款的报告

关于福庆路泵站工程 要求调整工程造价的报告 致:宁波市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 福庆路泵站工程由我公司于2006年12月中标并签订施工合同,该项目在中标后进场,但由于前期种种非我方原因致使本项目一直未能正式动工,并于2010年6月对施工图进行了重新设计,现将于近期正式开工。由于现时人、材、机信息价与投标时信息价(2006年9月信息价)相比较,上涨幅度较大,对我方已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失,且在此期间宁波市发布了一系列相关费用调整文件。现根据合同通用条款8.3条规定“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相关损失,顺延延误工期”及发布的相关文件,对本工程合同造价进行调整,提出调整建议如下,请审议: 一、价格波动引起的人、材、机价差调整: 本工程调整费用均分为两阶段进行调整。第一阶段以投标时信息价(06.9)与重新设计施工图时信息价(10.6)相比较,以投标时工程量为计量依据进行调调整。第二阶段以重新设计施工图时信息价(10.6)与现行信息价(11.7)相比较,以重新设计施工图工程量为计量依据进行调整。调整参照文件有甬建价[2007]7号(机械价格指数调整)、[2008]400号文件(人工费补差调整)等,总调整金额为壹佰陆拾捌万捌仟伍佰肆拾陆元整(1688546元)。具体如下: 一阶段:(149756+35623+584665)*(1+3.513%)=797096元 人工调整:149756元 机械调整:35623元 材料调整:584665元(含主材设备)

二阶段:(160655+14111+548877+137553)=891450元 人工调整:160655元 机械调整:14111元 材料调整:548877元(含主材设备) 余土调整:137553元 注:①调整的主要材料除合同约定的沥青砼、商品砼、水泥、钢材、管材外,增加塘渣、黄砂等上涨幅度较大的地方材料;②设备、灰土等无信息价材料按市场价进行调整;③重新设计图未包括围墙等,不计入调整范围中; ④施工现场状况有可能引起的工程量变更等均暂未考虑在本次调整范围内。 二、管理人员配置、机械进退场及临时设施布置费用 1、管理人员配置:150000元 2、机械进退场:20000元 3、临时设施布置费用:350000元 以上几点关于合同造价调整的建议及费用补偿请建设方予以审议、批复! 特此 报告 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合同普及---项目工程劳务报价清单

项目工程劳务报价清单(合同附件) 为了确保本项目工程承包施工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和施工安全,我公司坚持公平竞争、实力优先的原则,择优选定有资历、有实力的 劳务公司来承包本项目的土建工程施工。为了体现出每个施工单位的 技术实力和诚信合作态度,请各施工单位按照以下要求如实填写,我 公司将按照各单位填写的实际情况择优、公平录用。谢谢各施工单位 的合作! 二、建筑工程劳务综合单价表 工作内容或说明 序号工程项目或子目单位综合单 价 一模板工程(计算方法:按照建筑面积计算) 1 模板制、安人工费㎡80 包括模板支架搭设 2 模板拆除人工费㎡30 包括模板拆、卸落地 3 模板清理人工费㎡20 包括模材料的场内运输、码堆、垃圾 清理 4 模板材料(主材)费㎡50 包括模板、木方条、支架、顶托 5 模板材料(辅材)费㎡40 包括铁钉、铁线、步步紧、螺杆、 止水螺杆、螺帽、三形卡等模板工程综合单价205元/按建筑面积计算

㎡ 二钢筋工程(计算方法:按照建筑面积计算) 1 钢筋制作人工费㎡55 包括钢筋场内搬运、翻样、下料、 除锈、调直、制作 2 钢筋绑扎人工费㎡30 包括钢筋绑扎、焊接、套筒连接 3 钢筋绑扎辅材费㎡10 包括铁钉、铁线、 4 钢筋综合单价80元/㎡按建筑面积 三混凝土工程(计算方法:按实际完成体积计算) 1 混凝土浇筑人工费㎡55 包括小型机具、工作手套、水鞋,混 凝土浇筑 2 混凝土养护人工费㎡ 5 包括浇水水管、小水泵 混凝土综合单价60元/㎡按建筑面积 四二次砌体结构(计算方法:按照建筑面积计算) 1 砌体结构人工费㎡60 包括浇水、砂浆机、砂浆制作、放线、 砌筑脚手架、翻斗车等所有小型工 具、垃圾清理、预留或种植砌体加固 钢筋、基础砖胎模、砖基础 2 二次砼浇筑人工费㎡包括小型机具、工作手套、模板制作

办公用品价格补充协议范本

办公用品价格补充协议范本 买方名称: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xxx 电话: 传真: 卖方名称: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xx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释义(除非文本另有不同要求) 1.1文中“双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指甲方和乙方中的任何一方。

1.2文中所涉及费用均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 1.3文中“年、月、日”均指公历年、月、日。 2.合同标的 2.1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 2.2产品描述(产地、型号、规格) 见采购标书(以标书内容为准) 2.3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上述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3.合同价款 3.1单价及总价 见采购清单 3.2供货价格 A、在同等产品中,我方愿按最低优惠价格提供产品给贵单位; B、按照标书中所提出的“达到一定采购量”后享受的优惠价格执行。 3.3价格调整 每一个季度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实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如价格调整浮动至4%时;即可实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的将计为下一个季度(个别产品除外)。 3.4执行更新价格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后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3.5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4.支付方式 4.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对产品实行验收,每个季度(或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发票及甲方订单,经甲方将 产品订单与产品验收单对照核实后,确认发生费用与乙方提供的发票 相符,甲方按实际发生的一个季度(或月)货款一次性付清。 4.2合同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货款总额 的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将设备运到甲方指定 地点,设备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额的 ­­­­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余款(货 款总额的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作为质保金待设备质保 期满后一周内支付。 5.包装及运输 5.1乙方应为商品提供适宜商品运输的包装方式,产品采用密封性形式,包装上应注明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对于因为包装 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因为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 何锈损,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或损失。 5.2乙方负责无偿将商品运送至甲方订单所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3商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商品实行检验并办理相关商品移交手续。商品移交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 方承担。 5.4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6.交货地点、交货期限 6.1交货地点: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浅谈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原因及对策

浅谈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原因及对策 浅谈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原因及对策 【摘要】长期以来,在工程结算审核中,结算价超合同价的现象较普遍;本文从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原因分析开始,最后提出避免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对策建议。 【关键字】结算价超合同价,原因,对策 一、工程结算中超合同价原因分析 1、工程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一般小工程不要求招投标,甚至没有施工图,建设单位一般不懂施工技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口头描述的施工内容进行预算编制,随意性很大,编制内容不全,缺漏项较多;有时施工单位为了能够接到工程,编制预算时故意遗漏工程内容、压低单价和总价,等到具体施工时将工程内容再扩大,并提高材料档次及单价,至使结算价远远超过合同价;抢修工程一般工期较急,来不及设计施工图和编制预算,签订合同时采用暂定价,到结算时常常出现结算价超合同价的情况;少数建设单位为规避招投标,故意不进行施工图设计,故意压低合同价,实际上工程造价远远超合同价;有些建设单位为赶工期,不计成本,边设计边施工,致使变更频繁,返工较多,必然增加工程造价。 2、建设单位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有些建设单位为了方便报批,或项目批准后使预算不超概算,在编制预算主观故意压低合同价,导致竣工结算时结算价超出合同价;有的建设单位互相攀比、追求豪华、不管概算或计划指标,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 3、设计质量不好。建设单位不懂或不审核设计施工图,只追求速度,要求不合理的设计期限,设计人员为赶时间,对一些细部节点不做处理,有的仅以文字代替,设计深度达不到施工要求,使得施工过程变更频繁,增加了工程实际造价;设计人员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不注重设计质量,不深入现场了解情况,设计图纸与现场实际不符,节点详图不全,有的甚至相互漏洞百出,致使工程量难以准确计算,

零星工程施工协议综合单价

零星工程施工协议 发包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所: 承包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所: 甲方因,现需乙方进行工程的施工,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方式及原料采用: 二、工期 工程总工期共日历天,除非经甲方书面盖章签证,工期签证只限于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在关键线路上无法施工且乙方无法调整的情形,否则工期不得顺延。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三、工程合同价款及结算方法: 1、工程结算方法:因该项目为零星工程,经双方协商按照综合单价元进行结算(大写:元正),工程量暂定平

米,合同总价暂定。该单价为包含税金、管理费、人工、材料及其它构成该工程项目的一切费用的包干价款。 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费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乙方已充分考虑,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因此,发生上述情况,甲方不另行增加费用。 (二)、按进度节点付款 甲方根据承包人提供的已完工程量报告,在工程量经发包方项目负责人和现场工程师在各自权限内最终审定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1、工程量完成 %时,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所计取进度款的百分之 %。 2、工程全部完工,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暂定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承包方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个月内结算审计完毕,结算审计完成后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5%; 4、预留5%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5日内付清(无息)。 5、乙方申请支付工程款时需向甲方提供按增值税适用税率 %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乙方提供发票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若乙方提供发票致使甲方产生税务风险损失,乙方需承担因此带来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费用支付给乙方。 2、甲方委派担任本工程的甲方代表,对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负责协议履行。 甲方委托担任本工程的监理单位,对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负责协议履行。 双方明确: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任何涉及工程质量、工期、安

补充协议书价格变更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补充协议书价格变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XXXXX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承包人(乙方):XXXXXX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鉴于: 甲方和乙方于2014年3月29日签署的编号为GF2014032由勺〈〈XXXXX 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00万件汽车中间轴智能浇铸新建项目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因工程变动及建设工程实际情况,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原协议第四项(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第1条内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将合同中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第四项(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第1条的工程原签约合同价下调7%白分之七),投标清单中各子项目综合单价按以上比例作相应调整。 2、本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协议未修改部分,按原合同执行,法律效力保持不变,原合同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3、本补充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协议生效。 甲方:XXXXX气车零部件乙方:XXX滩设工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签 字: 2014年4月23日2014年4月23日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原合同编号:本协议编号: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相关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5种处理方法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5种处理方法

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予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不利于承包人)予以调整。(不利于承包人)

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单价或总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a.实行招标的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b.不实行招标的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报价值/施工图预算)×100%注:上述公式中的中标价、招标控制价或报价值、施工图预算,均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参考)价格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的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2)措施项目费的调整。 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 ①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不得浮动。 ②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前述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方法确定单价。 ③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计算。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工程项目结算价超合同价成因分析及防范策略

工程项目结算价超合同价成因分析及防范策略 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项目数量也随之逐年攀升,为规范工程项目结算的流程,保证工程项目结算的准确性,我国专门出台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三项基本管理制度,制度施行后,工程建设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所提升,特别是在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方面的效果尤为突显。但在资金管理控制方面,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的现象仍较为突出。为不断提升工程项目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本文主要从工程项目结算价超合同价成因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防范策略,希望能对相关参阅人员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关键词:工程项目结算价合同价成因防范策略 工程建设项目的含义是按照预计总体计划进行的各项单体工程所形成的整体,也可以叫做基本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设中,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是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将直接关系到项目建设是否可以取得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以及使用效果。因此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做好资金分析、使用规划,以保证工程结算保持在合理的预期之内。 一、工程项目结算价超合同价成因分析 造成工程项目结算价超合同价的因素大体有以下几种: (一)工程前期准备不充分 一般而言,建设规模较小的工程项目在建设前期大多没有招投标过程,有些甚至没有建设施工图纸。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的单位大多不具备施工专业技术。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建设负责人口头描述进行施工项目预

算,存在较大的随意性,预算编制内容不全面,漏项、缺项较多。部分施工单位贪图小利,为顺利承接工程,在进行预算编制时,会故意压低单价或故意遗漏工程建设项目,待工程项目施工后再随意扩大工程内容,抬高原材料单价及档次,这就使工程结算价远远超过合同价;部分抢修工程大多工期较急,项目预算和设计图来不及编制和设计,在签订项目建设施工合同时价格无法明确,只能使用暂定价格,这也是造成工程结算价超过合同价的重要原因之一;部分施工单位为逃避招投标过程,故意不设计施工图,在施工前期故意压低合同价,但在工程结算时实际的工程造价却远远超过合同价;另有部分单位为缩短工期,在施工过程中边设计边施工,导致项目变动频繁,出现多次返工,此种行为,极大地增加了施工成本,导致工程结算超过了合同价。 (二)项目承包商擅自增加工程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 部分项目承包商和施工单位为方便项目报批,或项目批准建设后项目预算不超出概算,在进行工程项目预算编制时会故意压低工程合同价,最终导致工程结算超过合同价;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建设承包商和项目施工单位存在盲目攀比的心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盲目追求工程的外观,不考虑工程项目预算和设计规划,擅自增加建设项目,提高工程建设标准,最终导致工程结算超出合同价。 (三)设计质量较差 部分工程建设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在项目施工建设中未对工程设计图纸进行细致分析,只一味追求建设速度,工程设计人员为赶工期,在部分细节上粗枝大叶,对重点难点项目未做好标注,有的直接以文字代替,设计图纸无法满足工程建设的实际需求,造成施工过程中频繁变动,

(完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综合单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综合单价) 项目名称: 合同内容: 合同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 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内容 承包范围: 三、承包方式: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2—

各分项工程完工时间: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六、合同价款 暂估金额(大写):(含税)(人民币)¥:元,以发包方审定价款为本合同最终价款。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一)本合同协议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书及其附件(澄清函) (四)本合同专用条款 (五)本合同通用条款 (六)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七)图纸 (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九)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九、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

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mail: E-mail: QQ: QQ: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4—

合同价款调整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GB 50500-2013GB 50500-2013)) 合同价款调整(9.9~9.15) 内容提要 本讲主要内容: 合同价款调整 (9.9暂估价、9.10不可抗力、9.11提前竣工即赶工补偿、 9.12误期补偿、9.13索赔、9.14现场签证、9.15暂列金额)内容讲解

合同价款调整 9.9 9 暂估价暂估价暂估价 共 共4条9.10 10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不可抗力 共 共3条9.11 11 提前竣工即赶工补偿提前竣工即赶工补偿提前竣工即赶工补偿 共 共3条9.12 12 误期补偿误期补偿误期补偿 共 共3条9.13 13 索赔索赔索赔 共 共9条9.14 14 现场签证现场签证现场签证 共 共6条9.15 15 暂列金额暂列金额暂列金额 共 共2条

暂估价 9.9 9 暂估价 暂估价 在工程招标阶段已经确认的材料、工程设备或专业工程项目,由于标准不明确,无法在当时确定准确价格,为了不影响招标效果,由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一个暂估价。因此,本节规定了确定暂估价实际价格的四种情形: 一是材料、工程设备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承包双方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确定其价格并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二是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采购,经发包人确认后以此为 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三是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按照本规范第9.3节相应条款的规定确定专业工程价款,并以此为依据取代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增加工程超合同价10%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增加工程超合同价10% 篇一:浅谈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原因及对策 浅谈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原因及对策 【摘要】长期以来,在工程结算审核中,结算价超合同价的现象较普遍;本文从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原因分析开始,最后提出避免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对策建议。 【关键字】结算价超合同价,原因,对策 一、工程结算中超合同价原因分析 1、工程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一般小工程不要求招投标,甚至没有施工图,建设单位一般不懂施工技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口头描述的施工内容进行预算编制,随意性很大,编制内容不全,缺漏项较多;有时施工单位为了能够接到工程,编制预算时故意遗漏工程内容、压低单价和总价,等到具体施工时将工程内容再扩大,并提高材料档次及单价,至使结算价远远超过合同价;抢修工程一般工期较急,来不及设计施工图和编制预算,签订合同时采用暂定价,到结算时常常出现结算价超合同价的情况;少数建设单位为规避招

投标,故意不进行施工图设计,故意压低合同价,实际上工程造价远远超合同价;有些建设单位为赶工期,不计成本,边设计边施工,致使变更频繁,返工较多,必然增加工程造价。 2、建设单位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有些建设单位为了方便报批,或项目批准后使预算不超概算,在编制预算主观故意压低合同价,导致竣工结算时结算价超出合同价;有的建设单位互相攀比、追求豪华、不管概算或计划指标,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 3、设计质量不好。建设单位不懂或不审核设计施工图,只追求速度,要求不合理的设计期限,设计人员为赶时间,对一些细部节点不做处理,有的仅以文字代替,设计深度达不到施工要求,使得施工过程变更频繁,增加了工程实际造价;设计人员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不注重设计质量,不深入现场了解情况,设计图纸与现场实际不符,节点详图不全,有的甚至相互漏洞百出,致使工程量难以准确计算,造成预算造价不准确,进而影响合同价;设计单位资质专业不对口,设计图纸达不到施工要求,造成施工时修改变更。 4、预算编制质量不佳。预算编制人员经验不足,工程量计算错误,漏项、少算项目较多;预算编制时未进行现场踏勘,没有充分考虑现场情况;没有考虑特殊施工技术的施工措施费用;建设单位招标前对无价格信息材料市场调查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综合单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综合单价) 项目名称: 合同内容: 合同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内容

承包范围: 三、承包方式: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各分项工程完工时间: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六、合同价款 暂估金额(大写):(含税)(人民币)元,以发包方审定价款为本合同最终价款。¥: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一)本合同协议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书及其附件(澄清函) (四)本合同专用条款 (五)本合同通用条款 (六)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七)图纸 (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九)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九、. 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mail: E-mail: QQ: QQ: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执行。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合同文件及解释

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将 一、合同价款的约定 在确定中标单位后,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约定合同价款。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格,双方根据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非招标工程的同歙介格,双方根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目前常用的合同价款约定方式有以3种; (1)单价合同。是指承建双方在合同约定时,首先完成工程量清单工作内容的固定单价,或者在约定了固定单价的基础上,又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了可以调整部分工程量清单单价的相关条款,其次是双方暂定或者核定工程量,然而核算出合同总价,工程项目竣工后限据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固定单价不调整的合同称为固定单价合同,一般适用于虽然图纸不完备但是采用际准设计的工程项目,固定单价可以调整的合同称为可调单价合同。一般适用于工期长、施工图不完整、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工程项目。 (2)总价合同。是指承建双方在合同约定时,将工程工、项目总价进行约定的合同。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规模小、技术难度小、工期短(一般一年之内)的工程项目。可调总价合同是指在固定总价合同的基础上,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为法律、政策、市场等因素影响,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的合同;适用于虽然工程规模小、技术难度

小、图纸设计完整、设计变更少,但是工期一般在一年的工程项目。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容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适用于灾后重建、新型项目或对施工内容、经济指标不确定的工程项目。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1)引起工程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国家政策调整、法律法规变化、市场价格波动、不可抗力发生、开发及设计变更、承建双方未尽责任与义务。 例如;《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对工程量清单缺陷的规定是;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出现下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 2)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 3)未按照国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 (2)合同价款调整之前必须完备相应的手续,否则会影响合同价款调整时效,《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中,针对不同情况分别做出规定。例如变理会估价程序;承包人应在收到变理会估价指示后14d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估价申

材料价差调整补充协议书范本

********工程 材料价差调整补充协议书

业主:***** 承包人: 时间:*****

补充协议书 ********(以下简称“业主”)和***************(以下简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共同签署了《**********》,近年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钢材、水泥、主要地材、油料等价格波动较大,材料价差超出项目业主、承包人正常风险范围,影响了****建设项目进展及工程质量。根据******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工程合同风险职责,按照“公平、公正、合理”原则,结合我省****建设市场材料价格波动实际,双方经友好协商,协议如下: 一、补充协议依据 1、***** 2、与本工程的相关的会议纪要、合同文件。 二、合同材料调差范围 本合同调差的的材料仅包含****下发的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材料。合同中临时项目涉及的材料及文件中规定的不调差材料不参与调差。在变更工程量中新预算单价的工程量不参与调差。三、调差的材料品种及风险幅度(r%) 工程量完成日期在***年***月***日以前: 1、钢材(r=±*) 2、水泥(r=±*)

3、地材(r=±*) 4、油料(r=±*) 工程量完成日期在***年***月***日以后: 1、钢材(r=±*) 2、水泥(r=±*) 3、地材(r=±*) 4、油料(r=±*) 四、计算原则 超过基准价(Co)的价差为材料价格变化产生的调整费用,不应再计算材料采购及保管费、营业税及其附加、所得税、管理费、材料超运距费、材料转运费等费用,计算方法如下: 1、价差(△C):△C=Ci(i=1,…,n)-Co,i指采购时间。 (1)基准信息价(Co): 基准价(Co):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时项目所在地级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当季(月)信息价,工程项目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市的基准信息价应取信息价的平均值。 (2)信息价(Ci):工程中每期中期支付报表申报当月项目所在地级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信息价,工程项目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市的基准信息价应取信息价的平均值。 2、数量(V):按承包单位当月(当季)所完成工程中期支付报表中签认的实际清单工程量加上定额损耗量的50%计算。其中混凝土中的水泥、地材耗量以定额(《***建筑工程定额》

不平衡报价、变更价款结算价与合同价确定

不平衡报价、变更价款结算价与合同价确定 曹金江 ■工程投标中的不平稳报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50500-2003)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合同计价方式由以往的总价合同向单价合同的转变。它既代表着我国工程计价技术的重大进步,同时也给投标人尽早收回工程款,提升治理效益,进行不平稳报价提供了平台。所谓不平稳报价是有关于常规的平稳报价而言,它是在总的报价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与正常水平相比,提升某些分项工程的单价,同时,降低另外一些分项工程的单价的一种报价方法。其目的是为了尽早收回工程款,增加流淌资金,有利于施工流淌资金的周转;另一方面是为了获得额外的利润。 一、不平稳报价的原则 不平稳报价的差不多原则是保持正常报价水平条件下的总报价不变。由于工程设计深度或设计单位等各方面的缘故,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清单工程数量的精确度往往不高。分析投标报价时,对那些估量实际工程数量将增加的分项工程适当调增单价,对那些估量实际工程数量将减少的分项工程适当调减单价;关于早期完成的分项工程适当调增单价,关于后期完成的分项工程适当调减单价。 二、不平稳报价的数学模型 假设在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存在n个分项工程可进行不平稳报价,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为:A1,A2,…,An,正常报价为:U1,U2,…,Un,经研究分析后,其相应的分项工程估量工程数量为:B1,B2,…,Bn,报价经不平稳调整后为:V1,V2,…,Vn,则不平稳报价的数学模型为:

不平稳报价的估量额外收入为(不含因早期额外收入工程款而获得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不平稳报价的方法 1、提升早期工程单价,降低后期工程单价。在投标报价中,关于那些需要分摊到各个分项工程中去的各项费用,如投标期间的费用、工程贷款和利息、开办费等等,尽量分摊到早期完成的分项工程中;甚至对某些分项工程的直截了当成本也适当地进行调增、调减。如某单位在某特大桥工程投标中,其临时工程没有在工程量清单中单列,将临时工程的费用大部分分摊到了钻孔桩和下部工程中,少部分分摊到了板梁预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成效。 2、按工程量变化趋势调整分项工程单价。因为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差不多上为暂定数量,实际工程量按施工图纸由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如此,某些分项工程的工程量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这也是进行不平稳报价的一个前提条件。因此,投标人要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找出估量实际工程量与招标文件清单工程量差别较大的若干分项工程,来适当调增、调减其投标单价,在我们多次的投标代理服务实践中,一样单价浮动应操纵在10%以内。 3、其他单价调整。关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给出工程量的项目而要求报单价时,因其单价不阻碍总的报价,可高于正常水平,以备施工中发生该项目时,可获得较高的收入;关于计日工的报价,因其数量一样较小,其总计日工的价值对总的工程报价阻碍不大,也可适当提升单价。 四、运算机应用于不平稳报价 当采纳不平稳报价的项目较多时,我们可利用CCED制表软件或LOT US电子表格软件中的函数运算和汇总运算来进行快速运算,专门是对单价进行多次调整时,尤为方便。其表格形式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平稳报价不 平稳报价 数量单价合价数量单价合价

施工合同--浮动价格

合同编号:###### 施工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 工程地点:## #####。 工程内容及要求: 1.####; 2.####; 3.施工过程中及施工完毕后要及时清理现场垃圾,保证施工现场整洁。 (内容及要求多的,应该详细列表、并作为附表列在合同后)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乙方包工包料施工(如材料多,可附表),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之要求,有质量合格证明,并经甲方检查验收后乙方方可使用。 第三条合同工期

1.总工期天,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移交甲方使用。 2.如遇工期顺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检查、验收 1.经甲方验收,工程质量须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并达到合格以上等级,且(具体要求:)。 2.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检查,对于甲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整改、修理、重做或者更换。 3.对于隐蔽工程、基础部分施工必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第五条 1.工程价款:按计价单价(##元/##【计价单位】,计价单价含人工费、材料费、辅料费、工具器械使用费、税金等)与实际施工量之乘数据实决算。 2.上述所约定的计价单价不因甲方对工程的修改建议及乙方申报的工程预算、材料价格的增加等因素而做调整;实际施工量以甲方书面认可的数量为准。 3.支付与结算: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万元材料费;在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将施工工 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决算,决算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决算价款的90%(须扣除甲方已付乙方的-----万元材料费);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内如无质

关于某合同单价与实际施工不同时结算争议的案例

关于某合同单价与实际施工不同时结算争议的案例某河底铺砌,原预算图纸,设计为600*300*200 664#条石铺砌。原预算报告中该河底铺砌项目清单编号为“040304001001”,清单特征描述为“干砌块料毛条石厚度30cm”,原预算中河底铺砌材料为整毛石,单价为290元/立方米。竣工图纸中河底铺砌为600*300*200 664#条石铺砌。 结算送审资料中,施工单位报送结算书中,石材单价为790元/立方米。报审定价单中业主、监理依据询价记录研究后确定单价,其中664#河底铺砌600*300*200石材单价为790元/立方米。 一、争议的问题 该项目在结算审核过程中,河底铺砌条石的审核单价是采用合同约定的预算单价,还是按现场签证确认的664#条石计价。原预算采用整毛石290元/立方米计价。施工单位报审采用664#石材,清单的结算价为853.66元/M3,石材单价为790元/立方米,两种单价涉及差额为326万元。 二、预算的基本情况 送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为600*300*200 664#条石铺砌。预算编制时河底铺砌项目时,编制的项目特征描述为“干砌块料毛条石厚度30cm”,预算河底铺砌材料为整毛石,整毛石信息价单价为290元/立方米,河底铺砌预算价为257.44元/M3。 三、合同中涉及造价部分内容 合同约定价格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具体金额以预算价下浮7%作为最终结算金额。 在合同专用条款中15.4变更估价原则明确:工程量清单内项目单价,按预算

价中该清单项目的综合价乘下浮率计算。合同16.1条款约定“砌筑用石方如施工期材料信息价变动超出原合同价10%,对原合同单价予以调整,信息价依据施工当期的价格确定。 四、结算资料情况 施工单位报送结算书中,石材单价为790元/立方米,送审资料中提供了业主监理的询价后的确定单价,664#河底铺砌600*300*200石材单价为790元/立方米,送审的竣工图关于河底铺砌部分为664# 600*300*200石材。 建设单位于关于此说明情况,函中阐述:原预算清单中关于河底铺砌材料与设计的图纸要求的材料不符。设计要求铺砌的材料为664#条石,而预算清单按毛条石单价编列。施工现场实际是按设计要求使用664#条石铺砌,毛条石与664#条石单价差异很大。因当时积极响应市里号召,在预算清单尚未编制情况下就进场施工,预算清单的编制滞后于施工时间,同时合同中未约定预算清单核对。现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河底铺砌的材料单价,。 五、业主、施工单位的意见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同意河底铺砌采用原预算价,即按毛条石290元/立方米计价。施工单位、业主的意见为因河底铺砌材料,原预算中特征描绘错误,现场施工材料按设计664#条石铺砌,应按664#条石经多方询价并经业主确认后的单价计取,即按设计664#条石铺砌。 六、百家争鸣 咨询业内人士,各持己见: 1、有的认为预算价不是施工方编制,合同约定的固定单价无效。 2、有的意见为按现场实际施工的计。 3、有的应按合同约定计,河底铺砌可用条石,对颜色无要求。

2016年二级建造师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

2Z102030 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 续表 ?历年没有出过考题或出题很少的内容:合同价款应当调整的事项及调整程序;工程量偏差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误期赔偿;合同价款的主要结算方式;质量保证金;最终结清。 2Z102031 合同价款约定 第一个考点:工程合同类型的选择 1.合同类型选择的依据:设计图纸深度、工期长短、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 2.对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且在实践中最常用的是固定单价合同,但也可以采 用总价合同。 3.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时 (1)工程量可调。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一般不具备合同约束力(量可调)。 (2)其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下单价不可调;在约定条件外,允许调整。 4.采用总价合同时,工程量不可调,工程量以合同图纸的标示内容为准。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 程量具备合同约束力(量不可调)。 第二个考点:合同价款的约定 ?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 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支付计划,使用要求 3.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 计量:?按月计量;?按工程形象部位(目标)划分分段计量 4.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 5.施工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 6.承担计价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办法 7.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 8.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数额、扣留方式及时间 9.违约责任以及发生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间 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 2Z102032 工程计量 第三个考点:工程计量 一、单价合同的计量 1.施工中工程计量时,若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2.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核实,并将核实计量结果通知承包人。 3.发包人需要进行现场计量核实时,应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 4.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核实后的计量结果有误,应在收到计量结果通知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出 书面意见;发包人收到书面意见后,应在7天内对承包人的计量结果进行复核后通知承包人。 二、总价合同的计量 1.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形成的总价合同,其工程量的计量参照单价合同的计量规定。 2.采用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及其预算方式发包形成的总价合同,除按照工程变更规定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外,总价合同各项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3.总价合同约定的项目计算应以合同工程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为依据,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计量的形象目标或时间节点进行计量。 4.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每个计量周期内,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并向发包人提交达到工程形象目标完成的工程量和有关计量资料的报告。 5.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对承包人提交的上述资料进行复核。 2Z102033 合同价款调整 第四个考点:法律法规变化、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 一、法律法规变化 1.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 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 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且上述规定的调整时间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 二、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按规范相关条款的规定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第五个考点:工程量清单缺项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 1.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应按照变更价款确定方法确定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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