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船舶适航性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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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 D X g X b Yg Yb
3 、纵倾: 船舶相对于设计水线具有纵向
倾斜(无横倾)的漂浮状态,称为纵倾。 纵倾是用吃水差t或设计水线与静水平面的 夹角φ —纵倾角表示。(图3-6 ) 船舶在纵倾平衡时,重力和浮力,重心 和浮心位置应满足的平衡条件:
1、国际航行船舶的载重线标志
根据《1966年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的规定,国际航 行船舶应勘绘的载重线标志、载重线和甲板线的形式如下: 1)甲板线:是勘绘在船中两舷侧的一条长300mm、宽 25mm,其上边缘通过干舷甲板的上表面(有木铺板时,为 木铺板的上表面)向外延伸与船体表面相交的线段(图31)。 2)载重线圈:是一个外径为300mm、线宽为25mm的 圆圈和一条与圆圈相交的水平线段。水平线段长度为 450mm、宽为25mm,其上边缘通过圆圈的中心。圆圈 中心位于船中处,从甲板线上边缘垂直向下量至圆圈中心 的距离等于所核定的夏季最小干舷。在圆圈的两侧标注两 个字母,代表核定勘绘干舷的验船机构。如绘有“CS”字 母,代表中国船级社核定勘绘。
1、正浮:船舶既无横倾又无纵倾的漂浮状态
称为正浮。(图3-4) 船舶在正浮时的重力和浮力、重心位置和浮 心位置应满足的平衡条件为:
W D X g X b Yg Yb 0
2、横倾:船舶只具有横向倾斜(无纵向倾斜)
的漂浮状态,称为横倾。 横倾用正浮与横倾时两水线的夹角 θ— 横 倾角表示。(图3-5) 船舶在横倾平衡时,重力和浮力、重心 和浮心位置应满足的条件为:
三、水尺
水尺是表示船舶吃水的标记,也称吃水标志。它是用数 字和线段刻画在船首、尾和船中两舷的船壳板上(图3-2), 分别标明相当于首垂线、尾垂线和船中横剖面处的实际吃 水值。所用单位为国际单位或英制。我国用国际单位制, 以m或cm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标绘,每个数字高为10cm, 字与字的间隔也为10cm。每一个数字的下缘(与水尺线段 的下缘为同一水平面)是表示该数字所指的吃水值。读取 吃水时,看水面与水尺数字下缘相切的位置。
1)浮力:静水压力垂直方向分力的合力,称为船舶浮力。(图3-3) 浮力大小: Dg= ρ V g 浮力方向:总是垂直于静水面向上。 浮力作用中心(船舶的浮心):通 常以符号“B”表示。浮心若使用船舶常用的直角坐标表示时,则为B (Xb,Yb,Zb)。浮心就是水线下船体体积的几何中心。 2)重力:Wg 船舶重力的方向:总是垂直于静水面向下的。 重力的作用中心:称为船舶重心,通常以符号“G”表示。重心若使用 船舶常用的直角坐标表示时,则为G((Xg,Yg,Zg)。
3)载重线:分别以长230mm,宽25mm的水平线段表示。各 载重线与一根位于载重线圈中心向首540mm、宽25mm的 垂直线相垂直。各载重线的上边缘为船舶航行在不同区 域、区带和季节区域、季节区带中所允许的最高载重水 线位置,即代表各区域、区带和季节期船舶所允许的最 小干舷。 各载重线上的字母符号代表的意义如下: (图3-1) “X” ——夏季载重线(国际上采用“S”); “R” ——热带载重线(国际上采用“T”); “D” ——冬季载重线(国际上采用“W”); “ BDD” —— 北 大 西 洋 冬 季 载 重 线 ( 国 际 上 采 用 “WNA”),对于船长大于100m的船舶,不需勘绘北大西 洋冬季载重线; “Q” ——夏季淡水载重线(国际上采用“F”); “RQ” ——热带淡水载重线(国际上采用“TF”);
对于运木材船,木材载重线勘绘在载重线 圈标志向船尾一侧(加注 M 或 L )。而客船需 要在载重线的下方绘有分舱载重线(C1客船C2 客货交替)。
2、国内航行船舶的载重线标志
由于沿着海岸附近的风浪较小,因此国内 航行船舶的最小干舷比国际航行的船舶的最小 干舷要小一些。另外,我国内航行船舶无冬季 载重线。
二、载重线标志
船舶航行在不同的区带(区域)和季节区带 (季节区域),规定使用不同的最小干舷,即 规定了最高的吃水线。船舶在不同季节期所使 用的最小干舷,是用载重线标志的形式勘绘在 船长中部的两舷(图3-1),并对船舶颁发载重 线证书,以示证明有效。 我国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委托中国船级社所 属各验船机构勘绘载重线标志,并签发载重线 证书。 勘划船舶载重线标志的意义:在保证船舶安 全航行的条件下,又根据海上风浪情况,最大 限度地利用了船舶的载重能力。
例如 水面刚好与“8.6”数字的下边缘相切,则表示吃水 为8.6cm;当水面淹没“8.6”字体的一半,则吃水为8.65m; 当水面刚好淹没“8.6”的上边缘,表示吃水为8.7m。
第二节 船舶浮性
船舶在各种载重情况下,能保持一定浮态的性能称为 船舶浮性。
一、船舶静浮于水中的平衡条件
1、船舶的浮力与重力
2、干舷 所谓干舷,通常是指船舶夏季最小干舷而言的,它是在 船中处, 沿舷侧从夏季载重水线量至干舷甲板上表面的垂 直距离。 干舷甲板,是按载重线公约或载重线规范所要求的, 用以计算最小干舷的基准甲板。通常干舷甲板是最高一层 全通甲板,在该层甲板及其下面的两舷侧,所有的水密开 口都有永久性的水密封闭装置。 每条船都必须具有一个最小的储备浮力,即限定了最 大的吃水,或者说规定了最小干舷。
2、船舶浮于水中的平衡条件
船舶静止地浮于水中的平衡条件是:作用于
船上的重力Wg和浮力Dg,必须大小相等方向 相反,且作用在垂直于静水面的同一条垂线 上, W g D g W D
一般都以重量和排水量及相应符号 W 和 D 表示 船舶的重力和浮力。
二、船舶的浮态
船舶在水中的漂浮状态称为浮态。浮 态主要是用船舶的吃水d、横倾角θ、纵 倾角φ或吃水差t表示。
第三章 船舶适航性控制
第一节
载重线和吃水标志 第二节 船舶浮性 第三节 船舶Baidu Nhomakorabea性 第四节 船舶抗沉性 第五节 船舶密封与堵漏 第六节 船舶减摇与操纵装置
第一节 载重线和吃水标志
一、干舷与储备浮力
1、储备浮力
满载水线(设计水线)以上的船体水密部分的体积所具有的浮力, 称为储备浮力。储备浮力的大小,一般是用干舷的高度来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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