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调查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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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调查服务协议书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服务内容

1.1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指定人员的背景调查服务(以下简称“调查服务”)

的相关事宜适用本协议。

1.2经双方确认,甲方提供的调查服务包括以下可选内容,具体根据乙方要求:

□最高学历、学位□工作背景

□犯罪记录□专业资格证书

1.3 调查范围:仅限于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员在中国大陆境内最高学历,工

作背景,犯罪记录,专业资格证书的调查。

甲方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中最高学历、学位、工作背景、犯罪记录调查,并向乙方出具书面调查报告。而出具专业资格证书的报告时间由专业机构决定,甲方将事前告知乙方具体时间。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协议及附件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为完成本服务所需要的个人资料和信息。

2.3甲方在为乙方提供调查服务期间,不应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调查服务的相关内容。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有权享受本协议项下甲方提供的服务。

3.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于调查结果向被调查人员进行保密。

3.3乙方应在调查服务开始前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被调查人员的个人资料和信

息。

3.4乙方取得调查报告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该报告提供给第三人。

3.5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服务费。

第四条双方特别约定

4.1乙方提供的待调查人员的名单及其个人资料和信息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4.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调查报告中,由于第三方拒绝提供信息造成相关内容缺失的,

应视为甲方已完成了全部的调查服务。

4.3若双方另行签订的委托招聘协议解除或终止的,不影响本协议的有效性。

4.4若被调查人员最终未被乙方录用或聘用的,不影响本次调查的有效性。

第五条服务费用及其结算

5.1双方约定服务费为每份调查报告

1、标准服务项目(套) ---- (针对办公室员工)

(包括最高学历/学位调查, 工作经验调查:含二家公司工作经历,专业资格证

书认证:含一份) 人民币1300元/人

2、工作经验调查(超出二家公司)---- 人民币400元/家

3、专业资格证书认证(超出一份)--- 人民币220元/份

4、在校表现(针对实习生)---- 人民币300元/人

5、犯罪记录--- 人民币400元/人

(注:除上述服务费之外,第3项认证,乙方需另行支付专业机构/大学收取的

认证费用,具体费用甲方将事先与乙方确认)

5.2乙方应在收到调查报告及发票后三十日内向甲方支付上述服务费。

5.3服务费应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汇入下述银行账户内:

账号:

第六条特别申明

6.1调查报告仅提供甲方应乙方要求调查得来的来自前雇主、教育及职业机构、推荐

人及其它记录的信息(以下简称信息)。根据乙方所提要求由甲方提供信息所形成的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6.2甲方的调查性质决定了取得各方信息的难度。甲方会尽一切努力确保把关于被调

查人员的所有信息提供给乙方。如任何信息的省略均是由于该信息难以从前雇主、相关政府部门获得,而不是由于甲方或其雇员的忽略。

6.3甲方不对报告所含信息的准确度负责。甲方仅把得到的关于被调查人员的信息传

递给乙方。甲方不是信息的作者或创建者。基于相关限制因素,甲方不对因依靠报告中的信息而导致的后果负责。

6.4如由于任何报告中的省略或准确度问题,乙方认为需要额外信息,甲方认为该需

要是合理的,即应尽最大努力获取该等信息,而不需乙方承担费用。

6.5报告中所提供的全部个人信息仅为乙方评估之用,不用于公共传播。

第七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7.1本协议一经订立,对双方即具有约束力,甲方和乙方均应自觉履行。

7.2任何一方违反或擅自变更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7.3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

成的,可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条款在进行仲裁时,除仲裁部分外,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八条其他

8.1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为准。8.2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01年内有效。

8.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应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在上海市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十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的期限自2011年5月1日开始,至于2013年4月30日终止(下称“初始期限”)。协议双方均可通过提前30天书面告知方式终止本协议。乙方将结算并付清截至合同终止时已经执行的所有服务。

双方可通过书面协议延长该期限。

第十一条保密

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乙方事先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将乙方的任何信息泄漏给第三方。

尽管有上述约定,甲方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必需,可以向其职员透露乙

方的信息,但前提是上述职员同意承担与本合同中所包含的保密义务同样或更严格的保密义务。上述职员所造成的任何信息的泄漏应视为甲方泄密,由甲方承担责任。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或义务转让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二条反腐败:

甲方同意,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遵守所有具有管辖效力的,与反腐败相关的法律、法规、指令与政策。在适用的情况下,遵守1977年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和其修正案。甲方进一步表明,在甲方具有利益关系的任何实体中,不存在有任何政府官员作为其负责人、所有人、管理人员、雇员或代理,并且,甲方的经济活动与任何政府官员不具有任何实质性的财务利益关系。

承包商同意,遵守附件A的乙方公司供应商行为守则。若承包商违反乙方公司供应商行为守则,乙方可随时终止本协议。

第十二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均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注:本合同使用于上述所列名的乙方在中国范围内的如下公司及子公司,包括,但不仅限于:乙方(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乙方(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上海)有限公司,乙方XX有限公司,乙方XX有限公司,XX新材料(张家港保税区)有限公司。

甲方:甲方XX技术合作公司乙方:乙方(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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