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作框架协议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

技术合作框架协议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简称甲方)与(简称乙方)就研究系统集成项目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双方合作范围:

1.行业:民用、商用、军工等领域

2.内容:电力监控系统、能源管理系统、FMCS系统、MES系统的全

面技术咨询、设计及相关系统集成服务。

第二条乙方参与的工作如下:

1.行业技术动态咨询:以电话、邮件、研讨会、文档等形式提供能代

表相关行业技术领先水平的专业技术资讯;

2.售前技术支持:相关项目的售前技术交流与现场需求分析以及方案

初步设计;

3.相关项目样板工程参观:提供与项目匹配的成熟案例样板工程考察

及交流;

4.方案深化设计:按照项目需求提供软硬件选型,技术实施方案的深

化设计;

5.现场实施督导: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督导与技术攻关;

6.系统集成服务:合作范围内的相关系统集成、实施调试及用户培训;

7.系统售后服务;

8.其它相关技术服务。

第三条收费方式

1.收费原则:乙方根据不同的项目提供最优惠的收费方案;

2.乙方人工费用:如表1

3.付款进程:

a.甲方预付给乙方,项目合同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然后进

场;

b.项目完成项目协议总量的50%后,甲方支付给乙方,项目量的

60%的进度款;

c.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项目合同款结算价的95%;

d.甲方预留总项目合同款5%作为保质金,当甲方验收合格期满一

年后,甲方应全部付清项目合同款余款,给乙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义务与应负责任

甲方义务:

1.相关项目优先考虑与乙方合作;

2.提供相关详细的项目信息给乙方。

乙方义务:

1.提供最优惠的价格给甲方;

2.尽全力完成乙方提供项目的售前、售中、以及售后的相关服务。

双方参与项目系统集成人员根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时间要求各自组织、及时沟通,并保证系统集成任务按进度要求完成。

双方应高度重视、密切协作。项目实施后,项目合作小组应定期进行项目有关的技术和工作进展交流与协商,及时解决系统集成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有关问题,以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专利、图纸等技术的知识产权甲乙双方共享。

第六条确需将该控制系统进行第三者应用,须经双方达成一致。

第七条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八条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系统集成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否则转让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风险责任的承担:

在本协议履行中,因单方面原因导致研究项目集成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协议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1.保密内容:

(1)甲方依法所有或持有并采取保密措施的能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的价格信息、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

a. 产品的各类报价单、材料清单、各类协议书中涉及到产品价格的材料、软件等与产品价格相关的信息。

b. 内容卡保密机制、技术性能指标、工艺技术流程、外观、专有技术、公式、软件程序及样品等技术信息。

c. 合作内容、产品定价、市场分析、竞争对手分析、客户资料、甲方经营机密和设计的标记、文字符号等经营信息。

(2)乙方依法所有或持有采取保密措施的能给乙方带来经济利益的价格信息、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

上述保密信息的载体不论是否注明“机密”或类似字样,也不论是以纸

质形式的还是电子记录形式存在,也无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接受方均应保证其机密性。

2. 涉密人员范围: 双方参与项目的人员和该项目涉及的相关人员。

3. 保密义务:

a. 甲乙双方签订合作合同后,甲方委托乙方所有设计内容均(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草图、设计效果图、设计结构、生产技术)为保密状态,未经甲方容许可,不能擅自转移其他企业或个人。

b. 甲方委托乙方所设计内容,未经甲方允许不能以任何形式进行宣传,包括非营利形式。

4. 泄密责任:如有哪方违反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应赔偿披露方因此

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和披露方为索赔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和其他有关费

用。

第十一条各方确定整体项目系统集成的进度按以下方式:

1.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协议的要求完成各自承担的部分和调试工作。

2.研究系统集成整体项目生产线整体联调时间按进度要求执行,联

调试验在甲方进行。

第十二条双方共同参与对完成的整体项目生产线依据性能指标进

行测试验收,测试验收结果报告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如需后续改进升级等,其合作方式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