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群的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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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血、溶血: 妊娠后期应用香豆素类、或阿司匹林,可导 致胎儿严重出血甚至死胎。
4、神经系统损害: 中枢抑制药、抗组胺药、氯喹等。
(二)药物对胚胎或胎儿的不良影响*
5、其他不良影响
? 氨基糖苷类引起永久性耳聋和肾损害; ? 四环素类可使婴儿牙齿黄染、骨生长障碍; ? 喹诺酮类可引起骨损伤、骨骼发育障碍 ? 氯丙嗪引起婴儿视网膜病变; ? 抗甲状腺药影响胎儿甲状腺功能或死胎; ? 大量VitD 导致新生儿血钙过高、智力障碍; ? 分娩前应用氯霉素引起灰婴综合征。
是否用药; 6 、若病情急需使用对胎儿有危害的药物,则应先终止妊娠
后再用药。
(五)妊娠期慎用的治疗药物
1、抗菌药物 * ◆可以安全使用: A类或B类 青霉素类,第三、四代头孢,红霉素,克林霉素 ◆慎用:C类 庆大霉素 ◆禁用:D类 氨基糖苷类(除庆大外) 四环素类(妊娠中、晚期) 磺胺药,甲氧苄啶 ,甲硝唑 X类 喹诺酮类
肾功不全)
(五)妊娠期慎用的治疗药物
5、抗心律失常药和强心苷 B类:利多卡因 C类:地高辛, 奎尼丁, 普鲁卡因胺, 维拉帕米 *D类:胺碘酮(影响胎儿心脏和甲状腺 , 孕3个 月内禁用)
(五)妊娠期慎用的治疗药物
6、抗凝血药和溶栓药 C类:肝素(分子量大,不易通过胎盘) *D或X类:香豆素类(孕早期使用致末端发育不全;中晚期 使用致CNS缺陷如小头畸形、脑积水、视神经萎缩等)
3、药物消除:肝、肾发育不完善,对药物消除能力差; ? 胎儿药物消除主要方式: 经胎盘将药物/代谢产物返运回母体 ? 但药物经代谢后脂溶性↓, 经胎盘返运回母体速度↓, 易在胎儿
体内蓄积(如反应停、去甲地西泮)
二、妊娠期临床用药
(一)药物对妊娠期母体的影响
取决于药物的种类、剂量、用药时间、疗程、给药途径等。 ? 静滴大剂量四环素可引起暴发性肝功衰竭、甚至死亡; ? 妊娠晚期:应用无味红霉素可引起阻塞性黄疸;服用阿
(三) FDA对妊娠期用药的分类
A类 有足够的临床试验证据表明对胎儿无不良影响的药物, 是最安全的一类药物。
B类 对人类无危害证据。动物实验证实无危害,但在人类尚 无充分、严格的研究。大多数临床用药属于此类。
C类 对动物和人均未进行充分研究,或动物实验证实对胎儿 有一定的致畸作用,但在人类缺乏研究资料证实,如阿 司匹林、利福平、异烟肼等。
3、药物代谢:孕激素↑→肝脏CYP 活性↑ 4、药物排泄:肾血流量↑→药物及其代谢产物排泄↑
一、妊娠期药动学特点
(二)胎儿体内药动学
1、药物吸收 胎儿体内药物来源:①胎盘转运(大部分); ②胎儿吞饮羊水经胃肠吸收(少量);③胎儿皮肤吸收
2、药物分布:肝脏体积大、血流量多→肝脏药物分布多; 脑血流量多、BBB不健全→CNS药物含量↑ 胎儿血浆蛋白少→游离型药物浓度↑
临床药学教研室王垣芳
第9章 特殊人群的药物治疗
第一节 妊娠期用药 第二节 哺乳期用药 第三节 小儿用药 第四节 老年人用药
第一节 妊娠期用药
一、妊娠期药动学特点
? 由于胎儿生长发育的需要,妊娠期 母体各系统 发生一系列 生理变化,这些变化可以使母体内 药动学发生变化,继而影响药效。
? 在妊娠期,大多数药物可由母体经胎盘转运至
司匹林可引起过期妊娠、产程延长、产后出血; ? 孕妇对泻药、利尿药、刺激性较强的药物较敏感,可能
引起早产或流产。
二、妊娠期临床用药
(二)药物对胚胎和胎儿的不良影响 *
1、胚胎死亡: 妊娠前20天内,胚胎处于细胞增殖早期,药物 损害常导致胚胎死亡\流产,如抗肿瘤药。
2、畸形: 妊娠3周至3个月内,细胞分化器官形成期,是药物 致畸最敏感的阶段。沙度利胺、性激素、叶酸拮抗剂、 烷化剂、抗癫痫药、抗凝药、乙醇等易导致胎儿畸形。
林致新生儿颅内出血)
10、抗癫痫药
7、镇痛药 C类:阿片类。哌替啶广泛用于分娩止痛,分娩前1h内应 用较安全,3h内使用者最易引起新生儿呼吸抑制。
8、麻醉药 C类,分娩前应用可能抑制新生儿呼吸,故分娩前尽可能 短时间接触。
(五)妊娠期慎用的治疗药物
9、解热镇痛药
C类:NSAIDs(妊娠早、中期) *D类: NSAIDs(妊娠后3个月,大剂量阿司匹
(五)妊娠期慎用的治疗药物
2、抗病毒药 * 慎用:C类 阿昔洛韦,齐多夫定 禁用:D类 金刚烷胺,利巴韦林
3、抗真菌药 * B类:克霉唑(局部) 咪康唑(局部) 两性霉素B C 类:氟康唑,酮康唑,氟胞嘧啶,灰黄霉素
(五)妊娠期慎用的治疗药物
4、抗高血压药 B类:中枢降压药 (如甲基多巴、可乐定),硝苯地平 C 类:α 阻断药, β阻断药,血管扩张剂, 钙拮抗剂 (硝苯地平 除外), 利尿药,ACEI (C或D类) *D类:ACEI (孕中、晚期使用致胎儿发育不全、新生儿
D类 对人类胚胎有一定的危害,但治疗的收益>潜在的危险。 X类 已确证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应禁用于妊娠或即将妊娠
的妇女。
(四)妊娠期用药的基本原则*
1 、有明确的用药指征; 2 、应用疗效肯定、不良反应小且已清楚的老药,避免使用
尚未确定不良反应的新药; 3 、小剂量有效的避免大剂量,单药有效的避免联合用药; 4 、用药前明确妊娠周数,妊娠头3 个月尽量避免用药; 5 、应用可能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时,应权衡利弊后再决定
海豹样畸形
(三)妊娠期用药的临床评价*
? FDA 根据药物对胎儿的危险性,将药物对妊娠妇 女的治疗获益和对胎儿的潜在危险进行评估, 将 药物分为 A、B、C 、D、X五类 。
?A类、B类妊娠期可安全使用; C类在权衡利弊后 慎重使用; D类、X类妊娠期禁用。
? 注意:该分类是在药物 常用剂量下评价药对胎儿 的危险性;许多药物对胎儿影响尚不明确或没有 相关研究资料者均归于 C类。
胎儿体内, 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
一、妊娠期药动学特点
(一)妊娠母体内药动学变化
1、药物吸收:孕激素↑\呕吐→胃酸↓、胃肠蠕动↓→多数药物 吸收延缓、难溶性药物生物利用度↑(如地高辛) 肺通气量和有效血量↑→吸入给药吸收↑
2、药物分布:血浆容积、脂肪、体液含量↑、而血浆蛋白浓 度↓ →药物分布容积↑
4、神经系统损害: 中枢抑制药、抗组胺药、氯喹等。
(二)药物对胚胎或胎儿的不良影响*
5、其他不良影响
? 氨基糖苷类引起永久性耳聋和肾损害; ? 四环素类可使婴儿牙齿黄染、骨生长障碍; ? 喹诺酮类可引起骨损伤、骨骼发育障碍 ? 氯丙嗪引起婴儿视网膜病变; ? 抗甲状腺药影响胎儿甲状腺功能或死胎; ? 大量VitD 导致新生儿血钙过高、智力障碍; ? 分娩前应用氯霉素引起灰婴综合征。
是否用药; 6 、若病情急需使用对胎儿有危害的药物,则应先终止妊娠
后再用药。
(五)妊娠期慎用的治疗药物
1、抗菌药物 * ◆可以安全使用: A类或B类 青霉素类,第三、四代头孢,红霉素,克林霉素 ◆慎用:C类 庆大霉素 ◆禁用:D类 氨基糖苷类(除庆大外) 四环素类(妊娠中、晚期) 磺胺药,甲氧苄啶 ,甲硝唑 X类 喹诺酮类
肾功不全)
(五)妊娠期慎用的治疗药物
5、抗心律失常药和强心苷 B类:利多卡因 C类:地高辛, 奎尼丁, 普鲁卡因胺, 维拉帕米 *D类:胺碘酮(影响胎儿心脏和甲状腺 , 孕3个 月内禁用)
(五)妊娠期慎用的治疗药物
6、抗凝血药和溶栓药 C类:肝素(分子量大,不易通过胎盘) *D或X类:香豆素类(孕早期使用致末端发育不全;中晚期 使用致CNS缺陷如小头畸形、脑积水、视神经萎缩等)
3、药物消除:肝、肾发育不完善,对药物消除能力差; ? 胎儿药物消除主要方式: 经胎盘将药物/代谢产物返运回母体 ? 但药物经代谢后脂溶性↓, 经胎盘返运回母体速度↓, 易在胎儿
体内蓄积(如反应停、去甲地西泮)
二、妊娠期临床用药
(一)药物对妊娠期母体的影响
取决于药物的种类、剂量、用药时间、疗程、给药途径等。 ? 静滴大剂量四环素可引起暴发性肝功衰竭、甚至死亡; ? 妊娠晚期:应用无味红霉素可引起阻塞性黄疸;服用阿
(三) FDA对妊娠期用药的分类
A类 有足够的临床试验证据表明对胎儿无不良影响的药物, 是最安全的一类药物。
B类 对人类无危害证据。动物实验证实无危害,但在人类尚 无充分、严格的研究。大多数临床用药属于此类。
C类 对动物和人均未进行充分研究,或动物实验证实对胎儿 有一定的致畸作用,但在人类缺乏研究资料证实,如阿 司匹林、利福平、异烟肼等。
3、药物代谢:孕激素↑→肝脏CYP 活性↑ 4、药物排泄:肾血流量↑→药物及其代谢产物排泄↑
一、妊娠期药动学特点
(二)胎儿体内药动学
1、药物吸收 胎儿体内药物来源:①胎盘转运(大部分); ②胎儿吞饮羊水经胃肠吸收(少量);③胎儿皮肤吸收
2、药物分布:肝脏体积大、血流量多→肝脏药物分布多; 脑血流量多、BBB不健全→CNS药物含量↑ 胎儿血浆蛋白少→游离型药物浓度↑
临床药学教研室王垣芳
第9章 特殊人群的药物治疗
第一节 妊娠期用药 第二节 哺乳期用药 第三节 小儿用药 第四节 老年人用药
第一节 妊娠期用药
一、妊娠期药动学特点
? 由于胎儿生长发育的需要,妊娠期 母体各系统 发生一系列 生理变化,这些变化可以使母体内 药动学发生变化,继而影响药效。
? 在妊娠期,大多数药物可由母体经胎盘转运至
司匹林可引起过期妊娠、产程延长、产后出血; ? 孕妇对泻药、利尿药、刺激性较强的药物较敏感,可能
引起早产或流产。
二、妊娠期临床用药
(二)药物对胚胎和胎儿的不良影响 *
1、胚胎死亡: 妊娠前20天内,胚胎处于细胞增殖早期,药物 损害常导致胚胎死亡\流产,如抗肿瘤药。
2、畸形: 妊娠3周至3个月内,细胞分化器官形成期,是药物 致畸最敏感的阶段。沙度利胺、性激素、叶酸拮抗剂、 烷化剂、抗癫痫药、抗凝药、乙醇等易导致胎儿畸形。
林致新生儿颅内出血)
10、抗癫痫药
7、镇痛药 C类:阿片类。哌替啶广泛用于分娩止痛,分娩前1h内应 用较安全,3h内使用者最易引起新生儿呼吸抑制。
8、麻醉药 C类,分娩前应用可能抑制新生儿呼吸,故分娩前尽可能 短时间接触。
(五)妊娠期慎用的治疗药物
9、解热镇痛药
C类:NSAIDs(妊娠早、中期) *D类: NSAIDs(妊娠后3个月,大剂量阿司匹
(五)妊娠期慎用的治疗药物
2、抗病毒药 * 慎用:C类 阿昔洛韦,齐多夫定 禁用:D类 金刚烷胺,利巴韦林
3、抗真菌药 * B类:克霉唑(局部) 咪康唑(局部) 两性霉素B C 类:氟康唑,酮康唑,氟胞嘧啶,灰黄霉素
(五)妊娠期慎用的治疗药物
4、抗高血压药 B类:中枢降压药 (如甲基多巴、可乐定),硝苯地平 C 类:α 阻断药, β阻断药,血管扩张剂, 钙拮抗剂 (硝苯地平 除外), 利尿药,ACEI (C或D类) *D类:ACEI (孕中、晚期使用致胎儿发育不全、新生儿
D类 对人类胚胎有一定的危害,但治疗的收益>潜在的危险。 X类 已确证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应禁用于妊娠或即将妊娠
的妇女。
(四)妊娠期用药的基本原则*
1 、有明确的用药指征; 2 、应用疗效肯定、不良反应小且已清楚的老药,避免使用
尚未确定不良反应的新药; 3 、小剂量有效的避免大剂量,单药有效的避免联合用药; 4 、用药前明确妊娠周数,妊娠头3 个月尽量避免用药; 5 、应用可能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时,应权衡利弊后再决定
海豹样畸形
(三)妊娠期用药的临床评价*
? FDA 根据药物对胎儿的危险性,将药物对妊娠妇 女的治疗获益和对胎儿的潜在危险进行评估, 将 药物分为 A、B、C 、D、X五类 。
?A类、B类妊娠期可安全使用; C类在权衡利弊后 慎重使用; D类、X类妊娠期禁用。
? 注意:该分类是在药物 常用剂量下评价药对胎儿 的危险性;许多药物对胎儿影响尚不明确或没有 相关研究资料者均归于 C类。
胎儿体内, 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
一、妊娠期药动学特点
(一)妊娠母体内药动学变化
1、药物吸收:孕激素↑\呕吐→胃酸↓、胃肠蠕动↓→多数药物 吸收延缓、难溶性药物生物利用度↑(如地高辛) 肺通气量和有效血量↑→吸入给药吸收↑
2、药物分布:血浆容积、脂肪、体液含量↑、而血浆蛋白浓 度↓ →药物分布容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