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池分级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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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湖西路:由芦柴湾到省武警总队医院,线型为现状高海高 速公路。
海晏村
古
芦柴湾
城
段
临
水
线
滇池面山界线
滇保条例第六十三条:滇池面山具体范围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方案界定的滇池面山界线:滇池周边可视的最外层山体的山脊线,标志性山峰有长虫山、 一撮云、梁王山、文笔山、豹子山、观音山、西山、棋盘山等;滇池面山界线内面积为 1661平方公里。
滇池分级保护面积统计表
保护等级
面积(平方公里)
比例
滇池一级保护区
323.97
11%
滇池二级保护区
禁建区393.84
14%
606.94
21%
限建区213.1
7%
滇池三级保护区 饮用水源保护区
合计
1112.5589 876.5311
2920
38% 30% 100%
注1:二级保护区面积未完全包含主要入湖河道两侧沿地表 向外水平延伸50米以内区域,具体范围在《滇池流域城镇水 系专项规划(修编)》中予以明确;
二级保护区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云南省滇池保护条 例》中规定: 范围:二级保护区,指一级保护区以外至滇池 面山以内的城市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和限制 建设区,以及主要入湖河道两侧沿地表向外水 平延伸50米以内的区域。
《方案》划定的滇池保护二级区面积为 606.94平方公里,占滇池流域的21%。(不 包含主要入湖河道两侧保护区域) 其中,禁止建设区393.84平方公里,占14%, 限制建设区213.1平方公里,占7%。
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具 自卫村水库
体范围由昆明市人民政府确 宝象河水库
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 柴河水库
布。
大河水库 洛武河水库
主要控制要求:
双龙水库
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保护。
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面 积为876.5311平方公里,占 滇池流域面积的30%。
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以省、市政府 审批的水源保护区范围为准
划定方法:
省、市政府对主要集中式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滇池保护界桩 确定环湖路 界定滇池面山界线
相关城乡规划 主要入湖河道
滇池流域
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 滇池一级保护区 滇池二级保护区 滇池三级保护区
环湖路
草海滨湖路
《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第六十三条:环湖 路是指昆明市城乡总体规划确定的环绕滇池 水体的公路。
三级保护区Leabharlann Baidu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云南省滇池保护 条例》中规定: 三级保护区,指一、二级保护区以外,滇池 流域分水岭以内的区域。
《方案》划定的滇池保护三级区,面积为 1112.5589平方公里,占滇池流域的38%。
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
《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中 规定:
范围:
呈贡吴家营地下机井水源保护区 松华坝水库
滇池分级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2015年11月
方案编制必要性及原则、方法
对滇池一、二、三级保护区具体范围的划定、 公布,是贯彻《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的迫切需 要,是加强滇池流域生态保护与合理利用的重要 基础,是落实滇池流域监督管理和综合执法的重 要依据,也是推进昆明世界知名旅游城市建设的 重要保障。
《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已由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9月28 日审议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级保护区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云南省滇池保护 条例》中规定: 范围: 一级保护区,指滇池水域以及保护界桩向 外水平延伸100米以内的区域,但保护界桩 在环湖路(不含水体上的桥梁)以外的, 以环湖路以内的路缘线为界;
《方案》划定的滇池保护一级区面积为 323.97平方公里,占滇池流域的11%。
《方案》确定的环湖路分为环湖北路、环湖东路、 环湖南路、环湖西路4段。
草海滨湖路
省武警总队医院
观景路 湖滨路
湖滨西路
洪家村
环湖北路:由省武警总队医院到洪家村,线型由草海滨湖路 (规划)、观景路、湖滨西路、湖滨路组成 。
环湖东路:由洪家村到海晏村,线型为现状环湖东路,不包 括庄家塘立交至洪家村段 。
环湖南路:由海晏村到芦柴湾,线型为现状环湖南路和正在 建设的古城段 。
根据《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滇池保护范围是以 滇池水体为主的整个滇池流域,滇池保护范围分为一、 二、三级保护区和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二、三级保护区的具体范围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其中一级保护区 应当设置界桩、明显标识。
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具体范围由昆明市人民政府确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 布,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
注2: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具体范围及面积以省、市政府批 准的滇池流域内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及面积为准。
海晏村
古
芦柴湾
城
段
临
水
线
滇池面山界线
滇保条例第六十三条:滇池面山具体范围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方案界定的滇池面山界线:滇池周边可视的最外层山体的山脊线,标志性山峰有长虫山、 一撮云、梁王山、文笔山、豹子山、观音山、西山、棋盘山等;滇池面山界线内面积为 1661平方公里。
滇池分级保护面积统计表
保护等级
面积(平方公里)
比例
滇池一级保护区
323.97
11%
滇池二级保护区
禁建区393.84
14%
606.94
21%
限建区213.1
7%
滇池三级保护区 饮用水源保护区
合计
1112.5589 876.5311
2920
38% 30% 100%
注1:二级保护区面积未完全包含主要入湖河道两侧沿地表 向外水平延伸50米以内区域,具体范围在《滇池流域城镇水 系专项规划(修编)》中予以明确;
二级保护区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云南省滇池保护条 例》中规定: 范围:二级保护区,指一级保护区以外至滇池 面山以内的城市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和限制 建设区,以及主要入湖河道两侧沿地表向外水 平延伸50米以内的区域。
《方案》划定的滇池保护二级区面积为 606.94平方公里,占滇池流域的21%。(不 包含主要入湖河道两侧保护区域) 其中,禁止建设区393.84平方公里,占14%, 限制建设区213.1平方公里,占7%。
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具 自卫村水库
体范围由昆明市人民政府确 宝象河水库
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 柴河水库
布。
大河水库 洛武河水库
主要控制要求:
双龙水库
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保护。
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面 积为876.5311平方公里,占 滇池流域面积的30%。
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以省、市政府 审批的水源保护区范围为准
划定方法:
省、市政府对主要集中式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滇池保护界桩 确定环湖路 界定滇池面山界线
相关城乡规划 主要入湖河道
滇池流域
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 滇池一级保护区 滇池二级保护区 滇池三级保护区
环湖路
草海滨湖路
《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第六十三条:环湖 路是指昆明市城乡总体规划确定的环绕滇池 水体的公路。
三级保护区Leabharlann Baidu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云南省滇池保护 条例》中规定: 三级保护区,指一、二级保护区以外,滇池 流域分水岭以内的区域。
《方案》划定的滇池保护三级区,面积为 1112.5589平方公里,占滇池流域的38%。
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
《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中 规定:
范围:
呈贡吴家营地下机井水源保护区 松华坝水库
滇池分级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2015年11月
方案编制必要性及原则、方法
对滇池一、二、三级保护区具体范围的划定、 公布,是贯彻《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的迫切需 要,是加强滇池流域生态保护与合理利用的重要 基础,是落实滇池流域监督管理和综合执法的重 要依据,也是推进昆明世界知名旅游城市建设的 重要保障。
《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已由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9月28 日审议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级保护区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云南省滇池保护 条例》中规定: 范围: 一级保护区,指滇池水域以及保护界桩向 外水平延伸100米以内的区域,但保护界桩 在环湖路(不含水体上的桥梁)以外的, 以环湖路以内的路缘线为界;
《方案》划定的滇池保护一级区面积为 323.97平方公里,占滇池流域的11%。
《方案》确定的环湖路分为环湖北路、环湖东路、 环湖南路、环湖西路4段。
草海滨湖路
省武警总队医院
观景路 湖滨路
湖滨西路
洪家村
环湖北路:由省武警总队医院到洪家村,线型由草海滨湖路 (规划)、观景路、湖滨西路、湖滨路组成 。
环湖东路:由洪家村到海晏村,线型为现状环湖东路,不包 括庄家塘立交至洪家村段 。
环湖南路:由海晏村到芦柴湾,线型为现状环湖南路和正在 建设的古城段 。
根据《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滇池保护范围是以 滇池水体为主的整个滇池流域,滇池保护范围分为一、 二、三级保护区和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二、三级保护区的具体范围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其中一级保护区 应当设置界桩、明显标识。
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具体范围由昆明市人民政府确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 布,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
注2: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具体范围及面积以省、市政府批 准的滇池流域内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及面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