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论文:关于现象与本质的辩证关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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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论文:关于现象与本质的辩证关系思考

摘要:现象和是本质揭示事物外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和内部联系的基本范畴。唯物辩证法所有范畴的共同任务,就在于指导人们透过现象,把握内在的本质,但在现象与本质的关系问题上存在一些不足和误区。一些常见的认识误区,可以更深刻地把握现象与本质一对辩证范畴,更好指导社会主义建设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及解决途径,促进社会主义社会和谐发展。

关键词:辩证法;相对性;现象;本质

中图分类号:b025.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 (2011) 14-0041-02

现象与本质是唯物辩证法中的重要范畴之一,全面准确地理解和阐发它们的内涵及其辩证关系,对于维护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完整性,对于科学地认识当前社会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现象和本质的概念

本质和现象是事物存在、发展的同一客观过程的两个不同侧面。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事物的外在表现。现象有真象和假象之分,真象是正面地直接地表现本质的现象,假象则是从反面歪曲地表现本质现象。例如有的国家高唱尊重人权,装扮出一付"维护人权"的姿态,实际上

却干涉别国内政,派兵侵略别国,肆意践踏别国的人权,就是以"尊重人权"的虚假现象表现其帝国主义的本质,如当前西方国家对利比亚国家内政的军事干涉。假象同真象一样,也是客观存在的,是由各种客观的实际条件造成的,它同错觉有所不同,错觉是人的感觉上的错误造成的,属于主观范畴,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本质就是事物的相对稳定性的内部联系,是事物的根本性质。事物的本质是由它本身所固有的特殊矛盾所决定的。毛泽东指出:"任何运动形式,其内部都包含着本身特殊的矛盾。这种特殊的矛盾,就构成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本质是事物内部包含一系列必然性、规律性的综合;必然性和规律性则是本质的展开。例如,我们要真正把握社会主义的本质,就不能仅仅把握它的某一方面的规律性,必须全面了解诸如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按劳分配规律、商品经济规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规律等等。所以,把握了事物的本质,也就把握了事物发展的必然性、规律性。

二、现象和本质的辩证关系

(一)现象与本质的联系

本质和现象两者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现象不能脱离本质,本质是现象的根据,现象总是反映着一定的本质,不表

现本质的现象、脱离本质的纯粹现象是不存在的,即使假象也是事物本质的表现。本质也不能脱离现象,本质总是现象的本质,任何事物的本质都要通过这样或那样的现象表现出来,脱离现象的赤裸裸的本质是不存在的。总之,两者统一、不可分割,任何割裂本质和现象的辨证统一,就会犯形而上学和唯心主义的错误。

相反,主观唯心主义者贝克莱认为,世界万物都是"感觉的复合",本质是一种"虚无",这就既否定了现实与本质的客观性,又割裂了二者之间的统一性。康德则把现象与本质绝对对立起来,认为人们只能认识事物的现象而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把本质看成是不可琢磨的"自在之物",导致了不可知论的错误结论。现代资产阶级哲学如实用主义、存在主义等哲学流派,都否认事物本质的客观存在及辨证关系,必然得出错误认识。

(二)现象与本质的区别

本质和现象的区别主要在于:第一,现象外露于事物的表面,本质深藏于事物的内部。现象是事物的外在联系,是事物外在的、表面的东西,人们可以通过感官直接感知它。本质则是事物的内在联系,是事物内在的、深刻的方面,人们的感官不能直接感知,只能通过抽象思维才能把握。人们可以感觉到商品价格的涨落,却感觉不到价值规律;人们可

以看到大海的潮涨潮落,而感觉不到地球与月球之间的相互吸引、排斥的规律。第二,现象是多变的、易逝的,本质则是相对稳定的。本质是相对稳定不变的,但它表现的现象则是经常变化的,不断改变着自己的具体形态。本质相对稳定,并非说绝对静止不变;现象多变亦逝,也并非说"瞬间即逝"不可捉摸,而是从事物发展的总体看,本质变化的速度,相对于现象的变化速度要慢。第三,现象丰富、具体,本质则单纯、深刻。由于现象是个别的、片面的和表面的东西,形之与外,千差万别,且多变易逝,所以它比本质丰富多彩、生动具体;而本质则是同类现象的共性,深藏事物的内部且相对稳定,具有单纯性、深刻性。

(三)现象与本质的相对性

表面看来,现象与本质是泾渭分明、有着明显的区别。实际上现象与本质的划分,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一清二楚,都那么绝对,而是经常表现出相反的属性和特点。

首先,事物的现象是多样的,相对的,有条件的。有些现象同事物本质相一致,这类现象即为真象。有些现象则是以歪曲的颠倒的形式来表现事物的本质,即为假象。有一时的、局部的现象,也有相对长期的、比较全面的现象,等等。所以,现象其形态更为复杂多样,它们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和不同深度和层次上,表现着事物的本质。因此,现象必

然是多变的、相对的、有条件的。

其次,事物的本质也是相对的。本质相对于现象具有更大的稳定性,但并不是说它没有任何相对性。经典作家早就论述过本质的层次性,列宁在《哲学笔记》中就做过这样的阐发:"人对事物、现象、过程等等的认识是从现象到本质,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的深化的无限过程","人的思想由现象到本质,由所谓初级的本质到二级的本质,这样不断地加深下去,以至于无穷"。因此,我们所得出的本质性的结论,只是一定层次、一定范围的成果,认识有待于深化。

再次,现象与本质之间的辩证关系同样具有相对性。认识运动是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再由理性认识回到实践,如此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不断反复,这是一个无限发展、无限深入的运动过程。人的实践能力和认识能力是无限发展的,人类在实践中能够不断创造出新的认识工具,克服人的感官局限性,原来只能通过抽象思维得出的结论,有可能变为用感官就可以直接感知到的东西,即原来为抽象的、本质的结论,变为形象的、直观的东西。辩证法的总特征就是联系与发展,要求我们看待任何事物,都要坚持联系和发展的观点,要将其放在联系的条件下,用发展的眼光来分析。一切差别、界线都是相对的、流动的,此现象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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